資訊管理系1061第1次系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資訊管理系
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 紀錄
時間:106年10月26日(四) 中午12:10
地點:藝403
主席:葉明貴主任 紀錄:林姿萱
出席委員:葉明貴、楊進雄、夏德威、黃其彥、林宏仁、蘇建興、許瑞娟、唐日新、丁慧瑩、陳杏棻、陳增娟、史育英、林明毅、朱佩慧。
請假委員:唐震、許晉龍、張隆君、陳秋良。
壹、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106/06/23)
提案一:本系106學年度校、院、系級委員會教師代表投票案,提請投票。
說 明:
1. 本系106學年度校、院、系級委員會教師代表選票,如附件一。
決 議: 會後請陳增娟老師及許瑞娟老師協助監票,106學年度校、院、系級委員會教師代表如附件名單。
提案二:本系行政類契僱人員續聘案,提請投票。
說 明:
1. 依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8條「契僱人員之僱用以一年為原則,並依年終考核結果,作為晉級及續僱用之依據。」,辦理106學年度行政人員續聘投票。
2. 黃立芳、林姿萱及吳雅惠同仁一年契僱期將屆,提請續聘投票,選票如附件二。
決 議:會後請陳增娟老師及許瑞娟老師協助監票,投票結票三位皆為14票同意聘任,後續依投票結果辦理續聘事宜。
提案三:本系106學年度系課程委員會校外學界、業界及學生代表投票案,提請投票。
說 明:
1. 依本系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第2條「校外學界或業界代表及學生代表委員由系主任提名,經系務會議通過後聘任。」選票如附件三。
決 議:會後請陳增娟老師及許瑞娟老師協助監票,學界代表-許志堅老師、業界代表-林輝誼老師及學生代表-李汭璇同學皆為14票同意;學生代表-四技三甲高誌鴻同學為13票同意1票不同意,依投票結果,通過聘任。
提案四:修訂本系「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五專部資訊管理科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要點」,提請討論。
說 明:
1. 案經本系105-2第二次學生事務委員會通過。
2. 依據本校「學生操行成績考查辦法」之修訂,學生操行成績於106學年度起採「等第制」列計,惟105學年度(含)前仍採「分數制」列計。
3. 為保有後續執行之彈性,獎助學金實施要點明列兩種制度,修正後要點如附件四。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修訂本系「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管理系獎助學金實施要點」,提請討論。
說 明:
1. 案經本系105-2第二次學生事務委員會通過。
2. 本系系友會捐贈獎助學金15萬元,藉以幫助清寒學生就學補助。
3. 參考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如附件五),規劃以附服務負擔獎助學金方式申請;其相關修訂請參閱本要點之修正對照表如附件六。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修訂本系學生校外實習要點施行細則,提請討論。
說 明:
1. 案經本系105-2第二次校外實習委員會通過。
2. 因本校「校外實習課程開設準則」已明定校外實習課程之型態,且因寒假時程過短,時數不足以開設校外實習課程,刪除文字。修正後對照表及施行細則詳如附件七。
決 議:照案通過。
臨時動議
提案一:關於本系學生校外實習與專題之配套措施。
決 議:會後搜集其他學校相關校外實習及專題之作法,後續提至系課程委員會討論。
貳、 主席報告
1. 今年適逢本校百週年校慶,學校舉辦各項慶祝活動,於12月3日舉辦創校百周年路跑賽,歡迎老師及同學一同報名參加,報名費用再由系上贊助。
2. 專題教室整建因招標因素延誤,希望能在11月底左右完成,對於專題學生及指導老師的不便,感到抱歉,再請老師多包涵。
3. 本系舉辦第一屆資訊技能競賽,學生參與踴躍,也感謝老師們響應命題及提供獎金,未來將程式設計能力發展為本系特色,建議後續修訂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增加程式設計能力認證。
4. 本學期將啟動教師增聘程序,請老師檢視自身教學領域方向,及早調整。
5. 感謝畢業校友-吳開仁校友,捐贈本系機房設備,總價近千萬元,用以充實學生實習機房環境,讓學生有更多實機練習的機會。
參、 提案討論
提案一:本系企業行動服務學分學程、行動應用發展就業學程終止,提請審議。
說 明:
1. 企業行動服務學分學程原為配合教育部103學年度產業學院契合式人才培育專班而設置;行動應用發展就業學程則為配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補助之103學年度就業學程計畫設置。
2. 上揭計畫已執行完成,故配合終止學程。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本系設置「企業e化雲端應用產業學程」及修訂「商業4.0 MIS人才養成學程」,提請審議。
說 明:
1. 配合教育部補助本校產業學院計畫,擬由本系設置「企業e化雲端應用產業學程」,學程設置計畫書如附件一。
2. 配合勞動部補助本校106學年就業學程計畫,修訂「商業4.0 MIS人才養成學程」之開設學制至四技,學程計畫書如附件二。
3. 案經本系106學年第1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本系各學制課程科目表選修科目修訂,提請審議。
說 明:
1. 配合本系產業學程計畫,擬於日間部四技104學年入學課程科目表新增選修課程。
2. 配合本系執行就業學程「商業4.0 MIS人才養成學程」,擬於日間部四技103學年入學課程科目表新增選修課程。
3. 配合「創作商品電子商務交易與虛擬社會企業經營學分學程」所需,於日二技105年入學課程科表新增選修「零售管理與創作實務」課程
4. 修訂後課程科目表如附件三。
5. 案經本系106學年第1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建議本系將專題與校外實習時間錯開,避免互相干擾。
說 明:
1. 本系自103學年起入學之大學部學生均必修校外實習學分,為避免最後一學期來不及完成實習學分而延畢,學生往往提早至四技四年級上學期/二技二年級上學期即投入實習,但卻造成專題與校外實習互相干擾,難以發揮學習成效,建議同一學期專題與實習不得併修。
2. 本系106學年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決議提案至系務會議討論於最後一學期增列產業專題學分與校外實習課程並列之可行性,使專題學生可選擇繼續投入專題或參與校外實習,以發揮學習效果。
3. 另針對無法順利進入校外實習之學生增列替代課程,避免因校外實習不順利而延畢。
4. 逐步施行適用,產業專題自四技104學年入學(現三年級)、二技106學年入學(現一年級)開始適用;自四技105學年入學(現二年級)起專題與實習不能同時併修。
5. 產業專題資管實習課程研擬如附件四。
決 議:
1. 同意學生以產業專題列計校外實習,自四技104學年入學(現三年級)、二技106學年入學(現一年級)開始適用。
2. 專題與實習不得併修之議題緩議,會後針對四技一、二年級之班級進行宣導,搜集學生意見,後續提至系課程委員會議上討論。
提案五:本系專業科目及技術科目之認定基準,提請審議。
說 明:
1. 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6條第1項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專業及技術人員或專業及技術教師,每任教滿六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或與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進行至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
2. 依本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作業要點第2條第2項規定:「專業科目及技術科目之認定基準,由教師所屬課程委員會審議,並送教務處備查。」
3. 本案因影響全系教師權益,故提案系務會議研擬本系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認定建議,後續將正式提案課程委員會審議,始為正式決議。
4. 建議本系課程除通識中心科目、數學、微積分、統計學外,其餘均列入專業科目及技術科目,授課專任老師應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6條第1項規定,每任教滿六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或與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進行至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
5. 依上揭建議,若老師未教授專業科目及技術科目則毋須進行產業研習,依本校產學合作組說明,如後續老師改教授其他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仍須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6條第1項規定參與產業研習。
決 議:會後請老師檢視科目,將認為需列計為非專業及非技術之科目提供給系上,後續提至系課程委員會議中討論。
肆、 臨時動議
提案一:關於本校電梯緊急聯絡設施未盡完善,若遇受困時無法及時求救。
決 議:會後聯繫總務處進行處理,以維護電梯使用安全。
伍、 散會(13:30)
敬會
系主任 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