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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會議
                     紀             錄          
時間:105年12月28日(星期三)中午12時10分
地點:育705教室
主席:黃主任洲                                記錄:鍾   
應出席人員:全體教師及行政人員
請假人員:陳美 梁民 石惠等3人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及決議事項執行情形: 
  提案一、有關本系104學年度遴選優良導師案,請 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照決議執行。
  提案二、有關財政稅務系碩士班書審程序及畢業門檻案,請 討論。    
決議:配分表與評分標準依往例執行,碩士班畢業門檻暫不設置。
    執行情形 :照決議執行。
  提案三、本系104學年度課程自我評鑑案,請 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內容如有需修改之處,請於11月15日前提供。
    執行情形 :照決議執行。
提案四、本系梁民等四位老師兼職申請案,請 討論。
決議:申請老師迴避討論後,照案通過。
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 :照決議執行。
提案五、105下校外實習之進行方式與時程表案,請 討論。     
決議:依實習委員會決議照案通過,雇主座談會本學期試辦後再檢討  成果。
執行情形 :照決議執行。  
  提案六、105年11月24日教育部評鑑日之工作分配案,請 討論。      
決議:如附件。
執行情形 :照決議執行。
  提案七、本系未來系及校級委員產生之方式案,請 討論。     
     決議:本次會議先列出要點,下次系務會議再聚焦討論。
貳、主席致詞:略
參、業務報告:
  一、教育部評鑑,含專業類及行政類;全部已於105年11月25日傍晚結束。正式結果將於106年6月出爐。期間台評會針對有疑問的部分,會於106年3月及4月提出,待各單位回答妥善後,台評會才做最後彙整並開會決議結果。
二、有關本學期學生校外實習(含暑假)詳下表,惠請輔導老師於期末進行學期成績考核。

開課
班級

課名

學分
時數

組別

課號

輔導(考核)老師

實習
學生

學生學號

進課節次

備註

二技二

財政稅務
校外實習

6/6

不分組

30329980P

104*****

週六第1-6節

學期中,目前正在實習

四技四甲

不分組

40349980P

102*****

週六第1-6節

四技四乙

B

40349980P

102*****

週六第1-6節

A

40349980P

102*****

週六第1-6節

D

40349980P

102*****

週六第1-6節

C

40349980P

102*****

週六第1-6節

C

40349980P

駿

102*****

週六第1-6節

D

40349980P

102*****

週六第1-6節

C

40349980P

102*****

週六第1-6節

C

40349980P

102*****

週六第1-6節

二技二

職場實務實習

2/4

不分組

30329310P

N104*****

週六第7-10節

暑假已實習完成

四技四甲

職場實務實習

2/4

不分組

40349290P

102*****

週六第7-10節

102*****

週六第7-10節

四技四乙

職場實務實習

2/4

A

40349290P

102*****

週六第7-10節

職場實務實習

2/4

B

40349290P

102*****

週六第7-10節

102*****

週六第7-10節

會計實務實習

1/2

A

40348930P

學生未完
成,已退課

會計實務實習

B

40348930P

102*****

週六第11-12節

暑假已實習完成

105.12.20

三、科技部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將於106年1月2日截止,請各位老師把握時間。
四、系主任任期106年7月底屆至,因家庭因素並規劃赴國外進修之故,洲不爭取續任,擬依「本校院長、中心主任、所長、主任推薦準則」規定,並參照財金系本學期作法,於任期屆滿前六個月,即106年1月開始辦理遴選作業,並於本學期最後一次系務會議(1月中)選舉專任教師代表4~6位,組成財稅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本系碩士班105學年度、104~105學年度二技、102~105學年度四技及101~105學年度五專新生入學課程科目表修訂案,請 討論。
   說明:
 一、本系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第4次系課程委員會議(105.9.26、105.11.14)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系擬修訂105學年度碩士班新生入學課程科目表、學院部二技104~105學年度、四技102~105學年度及五專101~105新生入學課程科目表(詳如下表及附件所示)。

學制

學年度

科目名稱

必/選

修訂前

修訂後

備註

授課年級/學期

學分/時數

授課年級/學期

學分/時數

科目名稱

碩士班

105

中國大陸會計與租稅研討

1上

3/3

1上

3/3

中國大陸租稅研討

變更課程名稱

二技

104

職場實務學習

2/上

2/4

職場實務學習

新增

105

職場實務學習

2/上

2/4

職場實務學習

新增

四技

102

職場實務學習

4/上

2/4

職場實務學習

新增

103

職場實務學習

4/上

2/4

職場實務學習

新增

104

租稅申報服務學習

3下

1/2

3下

1/2

租稅申報實習

變更課程名稱

職場實務學習

4/上

2/4

職場實務學習

新增

105

租稅申報服務學習

3下

1/2

3下

1/2

租稅申報實習

變更課程名稱

民法總則

2下

2/2

2上

2/2

變更授課學期

民法親屬與繼承篇

2上

2/2

2下

2/2

變更授課學期

職場實務學習

4/上

2/4

職場實務學習

新增

五專

101

租稅申報服務學習

5下

1/2

5下

1/2

租稅申報實習

變更課程名稱

102

租稅申報服務學習

5下

1/2

5下

1/2

租稅申報實習

變更課程名稱

103

租稅申報服務學習

5下

1/2

5下

1/2

租稅申報實習

變更課程名稱

104

租稅申報服務學習

5下

1/2

5下

1/2

租稅申報實習

變更課程名稱

105

租稅申報服務學習

5下

1/2

5下

1/2

租稅申報實習

變更課程名稱

三、本案通過後,依程序送院、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備查。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105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輔助學習生時數分配案,請 討論。
說明:
     一、依教學發展中心行文,教學輔助學習生時數分配因經費尚未核定(依以前學期暫訂台北校區200小時,桃園校區60小時),待核定後公告, (106年3月至6月)。
     二、是故每位教學輔助學習生每月工作時數無下限,敬請各教師踴躍申請補助,並填具申請表及計畫書後提案至系彙整後於106年1月25日前送至本中心。
 三、本案擬按照往例辦理,即依照申請老師之人數平均分配。
     四、截至今天12月28日上午9:00共計7位老師提出申請:歐男、毛文、林容、謝盛、陳美、劉玲。
決議:因尚有多位老師未提出申請,故決議本案截止日為106.1.13請逕向系辦承辦人員擲送申請資料,以利下次會議討論。
 提案三、105學年度第2學期財稅系校外實習輔導老師案,請 討論。
 說明:本案參加學生計22名,相關資料詳附件
 決議:因有部分老師尚未選取輔導學生,待全數完成後再行公佈。
 提案四、本系未來系及校級委員產生之方式案,依據前次系務會議決議案 請  討論。     
   說明:依前次會議決議,本次系務會議再聚焦討論如下:
     一、原則上採投票方式選舉,後續產出方式可再議。
     二、有關方案四最後之連任問題,如需限制委員會連任次數,應透過修改本系組織章程方式為之。
     三、課程委員會應否劃分老師所歸屬之專長和授課科目領域,並每一領域應否於課程委員會內均需有代表?     
     四、本委員會產生方式適用範圍,應包括校院及系?抑或僅限於系?
 決議:
   一、先決定每位老師應有之委員數並設定每人擔任委員數之上下限。
   二、每委員投票之票數宜加倍,可避免有人完全無得票的問題。
   三、說明之二和三不宜設限,可自行就擅長之委員會公開向全體選舉人表達意願。
   四、本委員會產生方式適用範圍,包括校院及系級各委員會。
   五、本案由於校及院級委員很多都是由系選出代表後,再由校長或院長遴選;不一定就會被選為擔任該級委員會委員。所以每位老師是否擔任該校及院級委員會委員是以聘書為準。
 臨時動議一(毛文老師提)、有關學校規定教師服務滿六年,須至業界實習半年案,請 討論。
     決議:請研發處至本系說明本案相關細節,如:目前本校已簽約的廠商明細等。
陸、散會: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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