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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5學年度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第1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5學年度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第一次會議記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12月15日(星期 四)中午12時10分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廳
出席人員:邱教務長繼智、盧學務長智強、閻總務長瑞彥、林研發長純如(林志堯代)、李主任秘書麒麟、王主任亦凡(陳怡蓁代)、夏主任德威、葉主任清江(張婕代)、林館長盈鈞、華主任英俐、楊主任進雄、李主任昭慶、林主任岳祥、莊主任家彰、張主任旭華、葉主任明貴、王主任雅娟(陳彥瑋代)、陳主任潔瑩(李俊儀代)、陳主任恩航、楊所長東育、簡主任士捷、陳遠任同學、林書帆同學(吳育慶代)
缺席人員:劉副校長瀚宇(請假)、林主任維珩(請假)、黃主任士洲(請假)、陳主任春富(桃園校區)、曾文人同學
列席人員:黃組長史舜、王行政組員藝華、李葳齡(房亭慧代)、葉品宏
主 席:楊中心主任進雄代理 記錄:李葳齡

甲、報告事項

壹、104學年度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會議記錄:紀錄經確認備查。
貳、主席報告:感謝各位委員百忙之中撥冗參加本次會議。
參、各單位工作告:
一、資網中心:
1.本中心於今年暑假7月及8月均有舉辦相關之教育訓練課程,另目前政府機關正在推行ODF政策,請各單位儘快更新網頁上非ODF格式之檔案,本中心網頁亦有相關說明,請各單位參考。
2.本中心網頁另闢有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之專頁。並於電腦教室之電腦開機桌面上,有加強標註提醒的語句,提醒使用者尊重智慧財產權;本中心每年均有編列無形資產購置合法軟體;本(105)年度並未有網路侵權事件發生。
3.目前常有學生至本中心詢問有關Office授權一事,因本校所簽約之版本,僅限校園內行政或教學使用,並未涵蓋學生在家中使用之版權。若需簽訂學生版權,則勢必須增加電腦使用費,請本次與會之學生代表和其他同學做說明。其實目前有OpenOffice或LibreOffice等可相容,同學們可以參考使用。
二、教務處:
1.本處在學術服務組出版部份:有關老師印製講義,本處於印製前會做初審,以提醒教師,於印製講義時有無大量引用他人教科書並大量印製之情事。
2.另於明(106)年開始,所有證照考試,應試人員均須準備另外兩項考試:事業安全及職場倫理,其中有相關智慧財產權的考題,藉此提昇學生相關訓練。
三、學務處:
1.本處於臺北及桃園校區均有舉辦了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座談會。
2.並製作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單頁文宣,請班代帶回班上代為宣導。
3.日間部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合作,於105年10月17日舉辦了保護校園智慧財產權的專題演講,以建立學對於智慧財產權之正確觀念,以避免觸法行為發生。
4.進修學制則於105年10月28日舉辦了保護校園智慧財產權法治教育之演講,讓學生了解有觀智慧財產權相關的法律知識。
5.另利用本校電子看板,播放相關影片,強化本校師生對於智慧財產權的認知。
6.還有和軍訓室教官合作,於課堂上持續宣導。以上是本處報告。
四、人事室:
本室每年均對教職員工舉辦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宣導工作,並列入本室教育訓練課程中。
五、圖書館:
1.本館於網頁上,長期宣導在影印及下載時要注意不要侵權。
2.本館購入很多電子書,請大家踴躍借閱。
3.另有舉辦二手書交流活動。
4.於影印設備上有明顯標註,尊重智慧財產權相關標語,以提醒使用者尊重及保護智慧財產權。

乙、提案討論
提案:為配合教育部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政策,擬請各單位持續執行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措施,提請討論。
說明:
一、 依103年1月15日教育部函:修正公布「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自評表,以取代「大專校院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執行自評表」。
二、 該行動方案計有六項,重點如下:
1. 行政督導:持續提昇行政督導小組功能,協助學校有效執行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措施,定期召開相關會議。
2. 課程規劃:透過課程教學,提昇大專校院學生智慧財產權專業知能。
3. 教育推廣:鼓勵大專校院結合社團或系學會或民間資源辦理相關活動,亦可適時邀請智慧局之「保護智慧財產權服務團」協助宣導事項。
4. 影印管理:建全影印管理機制,引導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並與校內提供影印服務之廠商訂定影印服務規則。維運二手書運動,並協助學生購置或取得教科書。
5. 網路管理:「校園網路使用規範」納入校規、訂定網路異常流量管理與處理機制,處理疑似侵權訊息、校園內的公用電腦設備建立相關的防護措施、推動校園合法軟體之使用、執行「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案件標準作業處理流程」。
辦法:
一、 請教務處及各學制老師持續執行上課時間或導師時間,提醒學生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相關資料可參考本校全球資訊網之「智慧財產權保護」專區。
二、 請各所系科及附設學校規劃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課程,透過教學提昇本校學生智慧財產權專業知能。
三、 請學務處持續執行每學期針對學生舉辦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專題演講。
四、 請人事室持續執行針對教職員工每年舉辦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專題演講。
五、 請總務處持續與學校鄰近影印廠商協調宣導,以杜絕學生不法影印教科書。
六、 請圖書館持續執行二手書運動。
七、 請資訊與網路中心持續加強資訊網路稽核及推動校園合法軟體之使用,避免侵權事件發生。
討論:
一、 林館長盈鈞:有關前述辦法第六點說明:請改成二手書刋相關活動。

決議: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
(無)

散會:下午12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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