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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6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發展會議(107.05.10)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6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發展會議

會議記錄

時間:107510日(四)下午12:10

地點:臺北校區行政大樓 7 樓行政會議廳、桃園校區弘毅樓A 118 會議室(視訊)

應出席:43(王亦凡主任同時代理教學資源組組長、張世佳院長同時代理應外系主任)

實到:35

出席人員:王亦凡、邱繼智、李欣欣、盧智強(范世玲)、閻瑞彥、林盈鈞、楊進雄、李昭慶(劉祖毓)、尹敏芳(廖慧芳)、蕭幸金、黃國珍、簡士捷(潘昱妍)、林維珩、郭俊賢、林玟君、謝文盛、張旭華(游珮廷)、葉明貴(黃立芳)、楊東育、陳恩航、陳春富(陳金足)、陳姝伶(王怡淩)、陳玉麟、張嘉雯、張龍福、熊南欣、賴明政、黃其彥、鄒慶士、連俊名、陳明熙、劉冠麟、鄭豐譯、吳宜哲、王思妤

請假人員:林純如、張世佳、周旭華、陳潔瑩、張麗萍、謝芝玲、邱鈞評、陳子君

列席人員:陳淑萍、朱爰寧、許佳琦、林艾珣

主席:王主任亦凡

記錄:許台瀅

壹、報告事項

一、主席致詞(略)

 

二、確認上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記錄經確認備查。

 

三、業務報告

(一)107年高教深耕計畫

1.1)本計劃第1期款(占總補助經費40%)教育部已撥付至本校,本中心於51日已請主計室協助開立各分項計畫會計請購系統權限;第2期款(占總補助經費30%)撥付條件為「第1期款已撥經費執行率達70%以上始得請撥」。

2)為使本期計畫順利執行,敬請各計畫執行單位留意期程,確實依照績效指標需求,盡快於6月底前達成第二期款項請撥條件,並將績效指標辦理過程及成果詳細記錄留檔,俾便日後管考及教育部查核。

2.  依據教育部107418日高教深耕管考說明會,公告管考期程規劃如下:

教育部管考期程規劃

執行成效

  • 10710月底填報(106學年度下學期成效)
  • 1082月底填報(107學年度上學期成效)

108~1118月底(填報下學期資料)2(填報上學期資料)

經費支用情形

10710月底填報

10712月底填報

108~1118月底、12月底分別填報

實地成果考評

  • 108年(上半年):345月第一次實地考評(計畫實施起第3學期)
  • 109年(下半年):91011月第二次實地考評(計畫實施起第6學期)

110年(下半年):暫定91011月第三次實地考評

 

(二)臺灣產業個案教材獎勵於本年330日簡便行文各系科,敬請本校專任教師踴躍申請臺灣產業個案教材獎勵。並本年於615日前應檢具表件,經系、院審核後送交教學發展中心教學資源組彙整辦理。

 

(三)106學年度教學獎遴選獎勵申請已開始,本次受理申請截止日為本年529日,本案業已簡便行文各所系科,敬請各單位鼓勵教師踴躍申請獎勵,相關表件請至本中心教學資源組「表件下載」下載。

 

(四)106學年度學生績優團隊獎勵與106學年度學生生涯歷程檔案系統(E-portfolio)創作競賽已開始,本次受理申請截止日為本年5 31日,本案業已簡便行文各所系科,敬請各單位鼓勵學生踴躍申請,相關表件請至本中心教學資源組「表件下載」下載。

 

(五)本校辦理教育部「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共計4案提出申請,經詢教育部已於3月進行線上初審。

1.  4/27台評會以電子郵件通知:財經學院「數位經濟、風險管理與洗錢防制實作場域計畫」一案須於5/4下午至教育部簡報審查。

2.  5/1台評會以電子郵件通知:研發處「中小企業數位轉型菁英培訓基地」一案預計安排於5月中下旬至6月初簡報審查;經詢台評會,另兩案則尚在審查中。

 

(六)本校申請「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已於本年321日函送補件資料,教育部現正辦理審查作業,預計6月函知學校審查結果。

 

(七)本中心語言學習組辦理106學年度第2學期「多益校園考」,已於本年年4/20報名截止,報名總人數為302(含特殊考生2),將於5/27舉行測驗。

 

(八)107學年度教學發展中心相關委員會(「教學發展會議」、「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教學獎遴選委員會」與「撰寫臺灣產業個案教材獎勵」教師代表)委員遴選作業,本案業已簡便行文各院所系科,請於本年622日將核章之推薦函送交教學資源組辦理。

 

貳、提案討論

提案一、修訂本校「在校學生赴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夥伴學校區域留學辦法」,

提請審議。

說 明:

        一、茲因「教學發展會議」設置,修訂第十五條。

二、依據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會議記錄提案十四說明,略以「四、依本校「組織規程部分規定修正草案」第三十五條,本中心應設教學發展會議,嗣後本中心法規修訂,改提教學發展會議,不需提送教務會議修訂。」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修訂本校「傑出教學輔助學習生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茲因「教學發展會議」設置,修訂第三條。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行政會議及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修訂本校「基礎學科會考辦法」並停止適用本校「英文會考實施要點」與「國文會考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通識教育中心於10715日簽奉事項辦理,鈞長批示「國英會考暫

停,但仍請通識中心思考如何評量教學成果和學生程度」。

二、現行本校「英文會考實施要點」與「國文會考實施要點」停止適用。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行政會議審議後,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

   議:

  一、「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基礎學科會考辦法」第二條修正後通過,餘照案通過。第二條修正如下:

修正條文

會議修正

第二條      

本辦法參加對象以大學部四技與五專部學生為原則,會考考科包括國文、英文,其他各學院應自訂一至二考科當作會考科目,106學年度第2學期起停止辦理國文、英文會考,並由通識教育中心規劃辦理國文、英文教學成果和學生程度評量相關作業。

第二條      

本辦法參加對象以大學部四技與五專部學生為原則,會考考科包括國文、英文,其他各學院應自訂一至二考科當作會考科目。

   論:

一、圖書館館長林盈鈞發言:

關於通識教育中心如何進行國文、英文學生程度評估,將待通識教育中心討論後,如有需要將另行提案討論。

 

提案四、修訂本校「專任教師創新教學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茲因由本校吳春明校友捐贈經費支應之獎勵金已用罄,故另覓經費來源。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經行政會議與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後,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修訂本校「教學發展中心計畫執行推動暨管考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研究發展處10735日簽奉事項辦理業務移轉。

二、配合研究發展處所撰之「107-申請-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整體說明」關於成立校級「大學社會責任發展委員會」之規劃,爰修正本要點名稱與條文內容。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經行政會議審議後,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修訂本校「數位學習課程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辦法業經107412106學年度第2學期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會議臨時動議通過。

二、為提高本校教師投入數位學習之意願,修訂第十條。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擬訂「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參與英文能力檢定獎勵辦法」草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為提高本校學生英文能力,鼓勵學生考取英文證照檢定,特訂立本辦法。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經行政會議審議後,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

    議:本案緩議,下次會議再行討論。

    論:

一、會計資訊系林維珩主任發言:

建議本辦法調高獎勵成績標準,一檢視本校各系科多益考試成績狀況,二可參考台大英文畢業門檻。

二、財政稅務系謝文盛主任發言:

           建議身心障礙學生納入獎勵對象,且請再思考應用外語系科學生獎勵人數。

 

 

參、臨時動議

 

肆、散會(12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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