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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紀錄(初稿)

時間:107年10月25日(星期四)下午2:00

地點: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

出席人員:李麒麟、邱繼智、林純如、賴暄堯、盧智強、閻瑞彥(江志雄)、李興漢、林盈鈞、李昭慶、楊進雄、尹敏芳、華英俐、洪文平、楊東育、林維珩、林玟君、謝文盛、張旭華、郭俊賢、蘇建興、邱怡慧(楊承豪)、張世佳(古綺靚)、周旭華、簡士捷、夏德威(凌祥發)、葉清江、黃國珍、陳春富、陳恩航、陳潔瑩

應出席:33  (蕭副校長同時代理財經學院院長)

實到:32

請假:1位 蕭幸金

工作人員:黃楓菁、盧晴鈺、李明才、余春珠

主席:張校長瑞雄(劉副校長瀚宇)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107年度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人事室提:修正本校「組織規程」第三條條文,提請審議。

      決    議:

             (一)(四)學士後國際商展學士學位學程:二技進修學制」,請刪除。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二、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第26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三、教務處提:修正本校「教師超支鐘點費及代課鐘點費處理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四、研發處提:修正本校「創新育成中心進駐收費及回饋辦法」之附表一本校「進駐企業收費項目表」,提請審議。

         決    議:

  • 保證金沒收之相關規定,請於辦法中訂定清楚。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修正文字已放於表格內,註明沒收保證金相關規定於契約書中約定之。

 

 五、學務處提:有關本校桃園校區貨櫃屋園區設置案,提請審議。

     決    議:本案撤案。

        附帶決議:

           (一)請總務處盤點桃園校區各空間是否充分利用。

           (二)有關金雞湖地,請總務處研議將其出租。

     執行情形:

     (學務處回覆):本案貨櫃屋已取消設置。

     (總務處回覆):

      (一)10月19日蕭副校長率學務長、黃院長及三系主任至桃園校區盤點,空間大致妥善及共同使用,部分空間經檢討後仍可再多方利用,將其有空間需求之單位上簽調整分配空間,讓空間更充分利用。

      (二)有關金雞湖校地請總務處研議出租案,桃園校區金雞湖校地規劃,於整體規劃報告書修正第八版報部許可,當時用地許可屬體育園區。該校地取得係由國有財產署無償撥用,本處洽國內其他大學獲悉,若開發仍需以規劃報告書之使用目的為原則,若要變更仍需報部同意,較適當,避免以後若承租者有開發結果與前核定版本不符,衍生校地恐遭國財署收回。

    *教務處建議:

          (一)有關剛總務處提及金雞湖研議出租案,過程中本人有涉入校地取得無償撥用,提兩點請總務處注意,當時有列管那塊地,有民眾投訴至桃園市政府,有關環保相關議題,有白鷺鷥群聚在該處,函文請本校總務處列管,不要破壞環境又要開發之情況之下,總務處似有回應桃園縣政府,不知有無被列管。

          (二)有關無償撥用取得之問題,不知法規是否有變,當時我們很審慎看待此事,無償撥用若不開發會被收回。本校要做點事情,一直持續在規劃中,否則此不作為,若追究責任,應是北商要承擔。

    總務處回覆:因目前整理規劃報告書設定為體育園區,本處建議各相關處室,如:體育室或學務處,若有需用到該空間,可先提需求,本處先找建築師進行量體需求調查,逐步按新建工程模式進行。總務長也表示若規劃出量體及金額後,可朝BOT或全自籌方式新建,到時再做較細節之討論。

      *學務處:上週10月19日蕭副校長看實際場地後,有做一建議。有關學生社團空間,擬將圖書館B3全空出給社團使用,此地方有兩處可做為學生社團演練室,有一些研討室可做學生社團辦公室,有獨立門禁,後續本處會此採上簽方式給總務處及圖書館,並簽請校長核示。

     *圖書館:剛聽聞學務長報告,桃園分館地下室確實獨立出路,學生若要變更社團使用,本館也覺可以,只建請一事,學生仍需閱讀空間,在大門口有一小間蠻適合做學生自習室,目前似提供校友活動,是否可一併空間移轉至地下學生社團使用地方,這樣可保留一學生閱讀空間。

       *學務處:詳細程序本處再與總務處討論,按程序要召開空間規劃小組會議。有關一樓圖書館剛提及那部分現是校友會,開空間規劃會議時可統一提出討論。

      主席裁示:

         (一)金雞湖案,教務長剛給的建議,請總務處注意。

         (二)無償撥用若未開發,可能會有問題,請按程序向學校、校長報告。

           (三)提案五附帶決議之各案請按程序處理。如:召開空間規劃委員會。

     

   貳、行政會議列管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案    由:請管理學院及財經學院籌劃申請AACSB,請提出規劃書【列管案】。

      主席裁示: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

         (財經學院回覆)

                1.AACSB亞洲總代表於106年3月30 日 前來本校拜訪本院,與我們討論有關入會與申請認證等相關流程事宜。

                2.本院於106年7月11日赴新加坡拜訪AACSB總部,並與相關主管及人員舉行專案會議,深入討論以瞭解認證相關文件與認證標準。

                3.本院已完成本校公文流程,同意AACSB入費會預算支應。

                4.並已向AACSB提出加入會員之申請書,email 申請書於今(106)年10月加入成為AACSB會員。

                5.加入後, 持續規劃認證之相關行政事宜。

            (管理學院回覆)

 1.本院已向曾通過AACSB認證之學校,了解申請之程序、費用、標準、效益等相關事宜。

 2.AACSB議題擬提本院院務會議討論形成共識。       

      主席裁示:財經學院解除列管,管理學院繼續列管。

       

        二、案    由:107年度資本門預算100萬元以上【列管案】。

       主席裁示: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

     (一) (主計室回覆)

項目

9月份達成率

業務單位預估完成日

電腦軟體防護系統

100 %

6

無線網路系統

0 %

9

資安監控設備

0 %

9

桃園校區--資訊機房建置工程

100%

6

桃園校區風雨球場工程專項經費

0 %

10

活動中心低壓盤暨附屬設備汰換

0 %

9

台北校區--公共區域監視器系統設備

100%

7

台北校區--建置自動化停車管理系統工程

0 %

7

台北校區--活動中心增設無障礙電梯工程

0 %

8

桃園校區--建置自動化停車管理系統

0 %

7

桃園校區--大門口候車亭、校名牌工程費

0 %

(三次流標)

       (二) (總務處、資網中心回覆2.3.)

        2.無線網路系統(200萬元)、3.資安監控設備 (300萬元):本購案已於107年9月4日簽訂合約,目前履約中。

        5.桃園校區風雨球場工程專項經費(3300萬元):本案已於7月2日開工,8月施工作業假基礎工程施作(現場開挖)、鋼構材料備料、膜構材料備料,工期120日曆天,另因7月中旬颱風及天候影響免計工期3日,履約期限至107年11月2日。已完成基礎開挖,目前遭遇管線障礙,已請廠商提出改善方案;另廠商鋼構及膜構協力廠商遲至8月底始確認,已逾原預定期程約2個月,現已要求監造廠商督促施工廠商提出趕工計畫。

        6.活動中心低壓盤暨附屬設備汰換(250萬元):已委託顧問公司規劃,於107年7月25日開工,7月進行前置作業,期間8月17日、8月18日行政大樓及五育樓半夜停電施工(不影響日常作息),8月24日、8月25日活動中心全日停電。目前已完工,廠商已申請報竣,俟監造單位審查續辦理後續事宜。

        8.台北校區建置自動化停車管理系統工程(166萬2620元):6月29日辦理驗收,缺失改善期限為1個月,簽報後排定107年8月20日辦理複驗,針對新增缺失項目簽報預計9月26日再次複驗。

        9.台北校區活動中心增設無障礙電梯工程(288萬9710元):於6月11日復工,本案履約中,8月施工作業項目為昇降道組立(鋼筋綁紮、模板組立及灌漿)、地下室隔間牆水泥砂漿粉刷裝修,另因新增防火設施及區域等級施工過程中遭遇困難排除,辦理辦更設計,預定10月底完工。

       11.桃園校區--大門口候車亭、校名牌工程費:本案經三次招標結果均為廢標,已請建築師進行標案檢討。建築師持續建造執照審查,經桃園市政府委託建築師公會審查結果(107年7月20日),尚需補充相關資料。續依建築師意見,107年8月報部說明本案屬近程計畫及工程範圍,以取得認可增建本案之回函,作為法源依據,目前已收到教育部函復,並轉知建築師。本案持續辦理請照作業,預定完成取照後,續辦理發包採購。

主席裁示:繼續列管

 

  參、其它列管案:第11次學生與校長有約-第2案研發處,107年度主管共識營-第4案創新經營學院,以上解除列管。

 

  肆、主席報告:校長因外出開會,由本人代理主席。

 

  伍、各單位工作報告:(補充口頭報告)   

    一、教務處:有關109學年度所系科及學位學程增設、調整、取消及改名等申請案(企業管理系增設碩士在職學位學程、創新經營學院改名、商品創意經營系改名),本處預計11月22日將提案行政會議及校務發展委員會議、12月13日校務會議、12月下旬送教育部,請各院所系申請案經院所系務會議審議後於11月8日前備妥相關計畫書及附件送交教務處,以俾本處彙整及提案相關會議後報教育部審定。

 

    、企管系

          (一)目前教育部將附設學校學生名額,列入企管系夜二專,導致本系師生比嚴重不足,編制專任老師22名,目前是20名,現已再聘2名,預計12月6日通過系教評會,明年2月進來,人數皆聘滿,尚未能滿足。依教育部此算法,本系1600名學生,按規定師生比須有35名專任老師才符合門檻,是否請主管能同意?

          (二)另本系借調5名體育老師,教育部認定須有實質授課,依校長建議,本系成立運動與休閒管理學分學程,對體育老師來說是學科類,建議能另計最多兩學分,此對學校的支出,不會有影響,因學生修課學分就28學分,多修一個,就會少修其他課程。若造成兼任老師減少,還可少支出勞健保費用,請主計室能協助。

       *主計室:以上討論很多皆與教務有關,非本室能直接答覆,也非本會議能解決,是否請校方召開專案會議討論。另有關生師比,這跟統計是否有關?哪些算入?哪些不算?若教育部此算法,企管系大概永達不到合理師生比,此與很多處室相關,本室現沒法答覆。           

       *體育室:日前張主任及教務長已向我提過此案,本室全力支援,另有關課程模組,本室查詢全國大專院校,列出幾種可開設課程,目前向張主任報告,試著下學期先開一兩門課,但現本室有很多老師兼任行政,超支鐘點幾乎未有多餘時數,故此問題是否得再研究,待若需開課,本室會把課程計畫準備好,全力配合。

       *企管系:再補充一下,依教育部重新計算師生後,就已正式來文,企管系106-1學期不及格,連續幾個學期不及格,就會被扣減名額。106-2這學期剛好及格,未來須做好控管,至少要降到35,較安全,必須要有安全額度,不然被扣減名額。特別專進最近皆滿招,沒必要去扣名額,我盡可能用借調,對學校而言經濟效益最高。上次校長指示體育室及通識中心可多支援各系,額外聘一老師就要一百萬,兼任老師多幾個鐘點費,它會排擠其他兼任老師的課,兼任老師數自然會下降,多用這些超鐘,此對學校成本控管亦有幫助。

     *專科進校:補充一下,專進每年559位學生招生名額,過去專進無專任老師,皆由企管系及其他系老師支援,今年教育部來文,必須把專進學生算在企管系,一併計算,專進目前有559位,其中450位是企管科學生,109位是應外科學生。必須把450個學生放在企管系,如剛張主任所言,企管系師生比變嚴重不足,因450位造成企管系師資嚴重不足,剛主秘也告知我,本來今年有申請雙軌,教育部回文師生比不足。故若因我們師生比不足,以後在申請額外班級或課程,會有困難。

     *主任秘書:

          (一)剛提及雙軌,有兩原因,第一是生師比,第二是配合廠商,應是要培訓高階管理,故不是單一問題,有兩三個問題。建議教務長應將各科系狀況,統一思考,看是否有好策略協助企管系解決問題?請教務長就全校各系的狀況做一統一規劃及策略應用。

          (二)教務會議層級也似不太夠,此為全校整體思考,牽涉主計、預算、人事、教務處及各系科,可能要跟校長報告一下狀況,召開相當層級會議來解決。

       主席裁示:

          (一)此案蠻嚴重,106已被認定師生比嚴重不足,兩年內若未改善,招生名額會被扣減,會後是否請教務長召開教務會議討論,也請張主任向校長報告面臨問題,校長現已指示,請體育、通識中心老師支援,後面要趕快處理,名額怎麼處理,也要請人事室協助。

          (二)本案請陳報校長裁示後續該如何處理,因涉及本校經費、人事、名額,都會受影響,請企管系及教務長處理。

          (三)另剛教務長報告,若各系新設或更名,請於11月8日前送教務處,預計12月13日校務會議審核,12月底送教育部。

 

     總務處:

  (一)近日核銷發生多起未符採購程序請購案,導致後續核銷作業難以執行,為避免類此情形,重申幾點:1.若10萬元以下採購案、一般採購性質按目前作業程序進行。若有管制項目,如:圖書、家具、家電,涉及電力修繕,請簽會相關權責單位核定。2.超過10萬元以上屬同性質案件,請勿分批採購,否則違反規定。3.若需求單位採用詢價廠商之文件時,請勿照章全引用,此涉及綁標情形。若採購案件決標後,雙方簽訂採購契約,請各單位勿私下做任何承諾,若承諾到契約變更,但未完成變更程序,到時可能會衍生無法驗收。若超過10萬元以上,或案件較緊急,請採購單位瞭解,研究內容,並確認其適用方式。

  (二)昨日召開工程規劃設計簡報,蕭副校長針對圖書館七樓及承曦樓銜接與建築師討論,建築師認為工程本身不會有問題,但涉及消防、逃生及防火區塊問題,兩棟建築做連接,會變成連棟建築物的結果檢討,整體花費成本蠻高且不確定性高,最後建議在圖書館增做一部電梯,可直通七樓,也可與圖書館目前管制做區隔,此提案蕭副校長也認同,後續本處會按程序請建築師做較詳細法規之檢討。

     *主任秘書:總務處在業務上發現本校目前採購之相關問題。採購法違反是很嚴重,10萬元以下授權各單位主管決行,常是先買,後核銷發生狀況。建議總務處把此紙本公文給各行政(學術)主管親簽,免得發生什麼狀況,自己要去承擔責任。當然盡可能協助大家解決問題,不希望發生這些狀況。很多細節也請大家謹慎處理。

     *圖書館:

          (一)本人因昨日與校長拜訪校友,本館同仁雖有列席,但沒機會傳達本館對整個空間功能使用之建議,請容許我現補充說明。改大以後,圖書館一定要考慮樓地板面積限制,此為保障重視大學教育,圖書空間、功能及資訊使用,非常重要。

          (二)本人也向校長報告,本館樂觀其成設置多功能空間。學生製作專題報告時需要很多討論空間,本館也運用此次研發處智慧校園計畫,在一樓做一規劃。學生也一直期盼何時可啟用。本館空間使用已朝向如何能發揮最大綜效方面去思考。

          (三)本館開館時間自早上8點半至晚上9點半,除六日假日另一時間外,本館開館時間蠻長,在7樓辦理活動,本館反而可協助管制。學校空間問題,非無空間,實為管理問題。若為營利,包括:承曦樓十樓、承曦藝廊,這麼多空間,大部分時間皆閒置,其乃因無一專職從事為學校創造經濟效益。本人也聽聞建置一電梯初估成本600多萬元,此經濟效益何在?本館向來不會反對。電梯架設似以整個樓層辦公室來貫穿,圖書館同仁相當憂心,辦公位置擺放何處?難道與學生競爭使用有限之閱讀空間嗎?本館平時進出人次約1000人次以上,本館向來支持學校變革進步,但在變革時,是否考慮本館在學校扮演之角色功能。若要動用這麼多預算,建議考慮其經濟綜效。     

     *主任秘書:本案尚未完整成熟,建議蕭副校長在適當會議,並邀集相關處室主管共同討論。      

       *學務處:有關圖書館規劃案,有專進學生建議,圖書館可從二樓開始,把一樓空出。圖書館是否要一樓門面?從二樓開始樓梯及電梯可獨立出。一樓要做辦公室或其它用途都可,樓層直接往上,不須打空橋,以上可回歸會議討論。

      主席裁示:

          (一)本校有些單位採購過程中,未按採購法進行,造成困擾,故剛總務處報告請各單位主管能瞭解。也請總務處將公文直接給各單位主管。10萬元以下依現有程序辦理採購。管制項目由相關權責單位處理。同性質的千萬勿分割,分割會違反採購法。不可以與廠商私下承諾,避免綁標現象。10萬元以上,採購單位最好先與總務處瞭解。

          (二)另有關圖書館案,因該案非預算年度案,請蕭副校長召集總務處、學務處、圖書館等單位共同處理。

 

   學務處報告事項:(不列入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

          (一)請各系注意,各系學生1月1日至10月底已考上證照之名單請提供學務處,學務處篩選後,弱勢助學金、原住民及身心障礙,會發放補助。

          (二)另有關深耕計劃,請教發中心李主任將進度管制好,各單位比例是否已達預期,此部分也請蕭副校長在列管會議中討論。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研究發展處提:修正本校「辦理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要點業經107年10月18日107年度第2次本校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獎助審查小組會議審議通過。

          (二)修訂本要點第八點、第九點及申請表相關規定。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本校「辦理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第八點第(一)款修正如下:

                八、預期成效:

        …

                (一)於國內外SCI、SSCI、TSSCI(第一級及第二級)及THCI核心期刊(第一級及第二級)學術期刊發表(包含已接受發表)一篇論文以上。

              (二)餘照案通過。

         *資研所所長建議:另有關教育部彈性薪資建議比照參考本案之表格設計。

       *研發處回覆:有關彈性薪資,本處仍會修法。在修法會議上,盡力將老師方便計算之表格列入。

 

提案二、秘書室提:修正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學生事務處、總務處及研發處等單位分層負責明細表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各單位分層負責明細表修正意見辦理。

          (二)教務處修訂綜合業務第1項;教務行政組-學籍管理第13項、課程編排第2項、第6項及其他課務註冊有關業務第5項。

          (三)教學發展中心修訂綜合業務第2項及第5項;教學資源組-推動數位學習第1項、訂定教師教學及評量相關辦法第7項、推動與辦理學生學習活動及獎勵業務第3項、第4項及推動基礎學科會考及語言學習組-辦理多益英語測驗校園考第1項。

          (四)另「北區教學資源中心計畫」及「教育部補助技職校院建立策略聯盟」結束、暫時停辦多益英語(TOEIC)測驗獎勵及行政會議通過暫停辦理全校英語大會考,相關工作項目刪除,並新增「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及「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產業學院計畫」及「教學研究實踐計畫」。

          (五)學務處修訂生活輔導組-學生請假第2項;服務學習組-志願服務第5項;進修學制之綜合業務第3項、第6項及第7項、操行、請假及獎勵第4項、第7項及第10項、獎助學金及學雜費減免第2項。

          (六)總務處修訂綜合性業務第1項及第2項;出納組-現金票據有價證劵之收支保管第1項、員工薪餉及有關表冊之編製第1項及第2項、學生學雜費事項第2項、零用金支付及核銷;事務組-車輛管理第2項、其他第1項;營繕組-新建、增建、及改建工程第14項;文書組檔案管理第1項至第3項;另新增環安組含綜合性業務等7大項工作及增修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採購作業等6大項工作。

          (七) 研究發展處修訂綜合業務第3項及第5項、學術活動第2項、與研究發展有關機構之配合事項第3項;實習就業輔導組第2項、第6項及第9項;創新育成中心第1項、第2項及第4項;創新育成中心業務職掌得授權桃園校區代為決行事項第1項。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總務處提:修正本校「空間規劃委員會設置及運作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改大後本校空間管理相關法規需配合修正,以利後續空間整體及分配使用。

          (二)本要點修正內容業於107年10月4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空間規畫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本案暫緩,延至下次會議討論。

 

提案四、總務處提:修正本校「空間分配及使用管理原則」,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改大後本校空間管理相關法規需配合修正,以利後續空間整體及分配使用。

          (二)本原則修正內容業於107年10月4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空間規畫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本案暫緩,延至下次會議討論。

 

提案五、總務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室規劃、分配暨使用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改大後本校空間管理相關法規需配合修正,以利後續空間整體及分配使用。

          (二)本要點修正內容業於107年10月4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空間規畫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辦    法:本案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本案暫緩,延至下次會議討論。

 

 

 

   丙、臨時動議: (無)  

 

    散會:1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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