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6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議記錄
時間:107年6月21日(星期四)下午4時
地點:行政大樓7樓會議室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主席:張瑞雄校長 記錄:中校教官陳鳳隆
壹、 主席致詞:略
貳、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提案一:修正本校106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並送各單位依計畫辦理。
執行情形:已依會議決議修訂完成後,並送各單位依計畫辦理。
提案二:戶外運動場雨天防救提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戶外球場雨天禁止使用,請體育室加強宣導,並放置警示標語。
執行情形:戶外球場於雨天已全面禁止使用,另體育組配合加
強相關宣導及放置警示標語。
臨時動議:桃園校區師生反映時常有蛇類出沒,且大多由校區周遭之石門大圳排水溝爬出,建議於排水溝上加裝紗網,以阻擋蛇類出沒,同時防止樹葉堵塞水溝。
決 議:請總務處營繕組聯繫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比照臺北
校區方式,於桃園校區周遭之排水溝加裝紗網,以防止蛇類出沒,並預防樹葉堆積阻塞。
執行情形:
一、 本案將請廠商於學生宿舍周邊及學生出入教學區動線上之水溝蓋加金屬紗綱,以阻擋蛇類出沒並防樹葉堵塞水溝,預計於今年度暑假(107 年7 月)施工。
二、 已請植栽維護廠商,加強除草及修剪樹叢,防止蛇類躲藏在內。
參、工作報告
一、 依據本校「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每學年召開委員會一次,規劃執行校園平日之災害預防工作並修正本校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本學年度業以簡便行文表先期請各單位提供本會議提案及該計畫增(修)訂意見。
二、 七至九月為颱風季節,如有颱風來襲時請總務處完成各項防災整備措施,並請各單位確依「本校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附錄四之附表一「颱風」減災計畫表完成防颱(汛)工作,並保持高度警覺,以避免造成校園災損。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修正本校107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提請討論。(提案單位:軍訓室)
說 明:
一、 依本校「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二、 軍訓室(校安中心)業於107年4月17日以簡便行文表函請校內各一級單位針對107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提供增(修)訂等意見,經各單位回覆後綜整如附件(增修部分均以紅字呈現)。
三、 經彙整各單位意見,計畫內文原「健保組」單位名稱修正為「保健組」。
決 議:照案通過,並送各單位依計畫辦理。
提案二:承曦樓各樓層廁所隔間門板隔隙太大,建議比照五育樓廁所縮小隔隙,提請討論。(提案單位:軍訓室)
說 明:
一、 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性平會議提案「承曦樓女生廁所間之木板門隔隙太大,建請總務處能將木板門木隔加長,縮小隔隙」案,決議:經委員一致同意,有其必要性,建請總務處研議辦理。
二、 建議承曦樓廁所隔間門板比照五育樓廁所縮小隔隙,以避免危安(性平)情事發生。
決 議:照案通過,請總務處研議辦理。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
時間:107年6月21日(星期四)下午4時
地點:行政大樓7樓會議室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主席:張瑞雄校長 記錄:中校教官陳鳳隆
壹、 主席致詞:略
貳、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提案一:修正本校106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並送各單位依計畫辦理。
執行情形:已依會議決議修訂完成後,並送各單位依計畫辦理。
提案二:戶外運動場雨天防救提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戶外球場雨天禁止使用,請體育室加強宣導,並放置警示標語。
執行情形:戶外球場於雨天已全面禁止使用,另體育組配合加
強相關宣導及放置警示標語。
臨時動議:桃園校區師生反映時常有蛇類出沒,且大多由校區周遭之石門大圳排水溝爬出,建議於排水溝上加裝紗網,以阻擋蛇類出沒,同時防止樹葉堵塞水溝。
決 議:請總務處營繕組聯繫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比照臺北
校區方式,於桃園校區周遭之排水溝加裝紗網,以防止蛇類出沒,並預防樹葉堆積阻塞。
執行情形:
一、 本案將請廠商於學生宿舍周邊及學生出入教學區動線上之水溝蓋加金屬紗綱,以阻擋蛇類出沒並防樹葉堵塞水溝,預計於今年度暑假(107 年7 月)施工。
二、 已請植栽維護廠商,加強除草及修剪樹叢,防止蛇類躲藏在內。
參、工作報告
一、 依據本校「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每學年召開委員會一次,規劃執行校園平日之災害預防工作並修正本校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本學年度業以簡便行文表先期請各單位提供本會議提案及該計畫增(修)訂意見。
二、 七至九月為颱風季節,如有颱風來襲時請總務處完成各項防災整備措施,並請各單位確依「本校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附錄四之附表一「颱風」減災計畫表完成防颱(汛)工作,並保持高度警覺,以避免造成校園災損。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修正本校107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提請討論。(提案單位:軍訓室)
說 明:
一、 依本校「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二、 軍訓室(校安中心)業於107年4月17日以簡便行文表函請校內各一級單位針對107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提供增(修)訂等意見,經各單位回覆後綜整如附件(增修部分均以紅字呈現)。
三、 經彙整各單位意見,計畫內文原「健保組」單位名稱修正為「保健組」。
決 議:照案通過,並送各單位依計畫辦理。
提案二:承曦樓各樓層廁所隔間門板隔隙太大,建議比照五育樓廁所縮小隔隙,提請討論。(提案單位:軍訓室)
說 明:
一、 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性平會議提案「承曦樓女生廁所間之木板門隔隙太大,建請總務處能將木板門木隔加長,縮小隔隙」案,決議:經委員一致同意,有其必要性,建請總務處研議辦理。
二、 建議承曦樓廁所隔間門板比照五育樓廁所縮小隔隙,以避免危安(性平)情事發生。
決 議:照案通過,請總務處研議辦理。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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