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生獎懲委員會議決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生獎懲委員會議決議事項
時間:107年07月05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體育室提:本校運動代表隊參加107年大運會及全國性比賽,比賽成績優異,擬予記大功獎勵案,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 說明一學生鄭皓文依學生獎懲辦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給予記大功乙次獎勵。
(二) 依出席委員投票決定,同意說明二、三之學生給予記大功乙次獎勵(出席委員共12名,共有11位委員同意說明二學生記大功獎勵,共有7位委員同意說明三學生記大功獎勵,投票人數均超過開會人數二分之一)。
提案二、國際商務系提:國際商務系四技O甲學生陳O蓁(學號:10544***)考試作弊懲處案,提請 審議。
決 議: 照案通過。
提案三、財務金融系提:106學年度第2學期財務金融系日間部二技O甲萬O菱(10632***)曠課31節案,提請 審議。
決 議: 萬生於107年6月12日至教務處提出休學申請並於107年7月5日遞交休學申請書,本案擬撤案處理。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上午11時10分
附件:(略)
時間:107年07月05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體育室提:本校運動代表隊參加107年大運會及全國性比賽,比賽成績優異,擬予記大功獎勵案,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 說明一學生鄭皓文依學生獎懲辦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給予記大功乙次獎勵。
(二) 依出席委員投票決定,同意說明二、三之學生給予記大功乙次獎勵(出席委員共12名,共有11位委員同意說明二學生記大功獎勵,共有7位委員同意說明三學生記大功獎勵,投票人數均超過開會人數二分之一)。
提案二、國際商務系提:國際商務系四技O甲學生陳O蓁(學號:10544***)考試作弊懲處案,提請 審議。
決 議: 照案通過。
提案三、財務金融系提:106學年度第2學期財務金融系日間部二技O甲萬O菱(10632***)曠課31節案,提請 審議。
決 議: 萬生於107年6月12日至教務處提出休學申請並於107年7月5日遞交休學申請書,本案擬撤案處理。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上午11時10分
附件:(略)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