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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獎懲委員會議決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獎懲委員會議決議事項
時間:107年05月07日(星期一)上午11時整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生活輔導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獎懲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 照案通過。
提案二、體育室提:本校動代表隊參加106學年度籃球運動聯賽,公開甲二級女子籃球冠軍,比賽成績優異,擬予記大功獎勵案,提請 審議。
決 議: 照案通過。
提案三、國國際商務系提:本系學生四技商務O乙彭O帝(10544***),106學年度第二學期曠課超過23節,應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十條第五款「曠課達23節者,應予退學,不得主動辦理休學」規定,擬請 討論。
決 議: 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中午12時30分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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