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會議資料

106學年度第2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紀錄

106學年度第2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107年03月06日(星期四)12:00
地點: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側一廳
主席:劉副校長瀚宇 紀錄: 何營養師麗玲
出席人員:
 行政人員:學務處盧智強學務長、教務處邱繼智教務長、體育室李昭慶主任、主計室洪文平主任、軍訓室尹敏芳主任、附設專科進修學校葉清江主任(張婕代)、總務處經管組陳信宇組長、學務處生輔組廖慧芳組長、學務處保健組陳黛娜組長、綜合服務組王川銘組長(視訊)、校安服務組朱清義組長(視訊)、何麗玲營養師。(共11員)。
 教師代表:財金學院劉惠玲老師、管理學院黃其彥老師、創新學院江振維老師(視訊)(共3員)。
 學生代表:創新學院吳諍同學、 學生會李昀城同學、學生議會林書帆同學(共4員)。
未出席人員:
總務處閻瑞彥總務長、研究發展處林純如研發長、附設空中進修學院夏德威主任、通識中心段致成老師、財金學院陳昱琇同學、管理學院莊天文同學、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梁景威同學(共7員)。
壹、 主席致詞
感謝各委員參與106學年度第2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議,提案討論請各位委員踴躍提出意見討論。
貳、 確認上次會議執行情形:
*提案討論:
提案一、擬修訂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設置要點部分條文,提請討論。
說 明:
本案業經106年06月21日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提案通過(擬將該小組設置要點納入本會設置要點),經106年10月05日行政會議決議擬另訂定該小組設置要點,故於本會議重新提案。
辦 法:本會議通過後,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保健組):
已於106年11月16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簽請校長核定並實施。
提案二、擬訂定評鑑小組設置要點乙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依據102年12月19日102學年度第1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決議:委外廠商有意願續約時則成立評鑑小組。
(二)案業經106年06月21日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提案通過(擬將該小組設置要點納入本會設置要點),經106年10月05日行政會議決議擬另訂定該小組設置要點,故於本會議重新提案。
辦 法:本會議通過後,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決 議:有關要點第四點請學務長協調,餘照案通過,續提行政
會議審議。
學務長會後表示:
(一)台北校區設置學務長及總務長為當然委員,桃園校區設置學務長及綜合服務組組長為當然委員,桃園校區教師代表由現任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教師委員為1位代表,並由創新學院推選1位代表。
(二)本小組主席由學務長擔任,不克出席時,由委員推選之。
執行情形(保健組):已於106年11月16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提案三、106學年度評鑑小組教師代表選舉乙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委外廠商有意願續約時則成立評鑑小組,本提案為選出教師代表。
(二)評鑑小組成員為2位教師代表、3位學生代表及2位職員代表等7人擔任,教師代表由現任委員選出,3位學生代表包含1位學生會會長,學生代表則由學生會自行選舉產生,職員代表則由全校職員選出。
辦 法:本次選舉採無記名投票法,每張選票教師代表限各圈選2人,得票數最高之2人 為評鑑小組老師代表,備取1名。(得票數相同時,則以主席抽籤決定之。)
決 議:開票結果統計如下:
(一)正取2人:
1. 黃其彥老師-12票;
2. 劉惠玲老師-8票江振維老師-8票(因二位老師得票數相同,由劉副校長抽籤決定之結果為江振維老師)。
(二)備取1人:劉惠玲老師。
執行情形(保健組): 已請人事室辦理發聘事宜。
*、臨時動議:
王川銘組長:「桃園校區校園飲料自動販賣機場地租賃案」,依
契約規定辦理後續擴充,提請授權組成評鑑小組及辦理後續相關事宜,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本案係桃園校區校園飲料自動販買機場地租賃案之承攬廠商松佳飲料有限公司來函提出續約意願乙案。
(二)依據旨案契約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合約期限自103年12月01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場地租期為3年。後續擴充2次,1次2年。」
(三)另依據契約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略以:「合約期限內每2年對廠商辦理評鑑1次,合格者方得繼續營業2年,不合格者應於1個月內改善完畢,複評合格者始得繼續營業2年。」本次續約期限為106年12月1日至108月11月30日止。
辦 法:有鑑於合約期限即將屆滿,故擬請同意授權本組於桃園校區組成評鑑小組,成員擬建議由桃園校區之各相關行政單位代表及學生代表合計5員組成並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評鑑小組成員為桃園校區現任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2位當然委員(綜合服務組組長、校安服務組組長)、1位教師代表、1位學生代表及學生會副會長合計5員組成。
執行情形(綜合服務組):已完成續約。
參、 工作報告
(一) 總務處經管組:台北校區學生餐廳與來來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自107年2月7日起解除契約,該公司於解除契約後持續來校溝通,經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及場地委外經營部門管理委員會共同討論,一致認為應審慎考慮廠商的經營能力、履約誠信,以及繼續履約仍可能發生的問題。是以,本案維持前次會議決議對廠商來來公司解除契約。目前在無廠商的過渡時期,為方便師生同仁中午用餐,自107年3月6日起中午11:30~12:30,於承曦樓1樓(學校後門入口處)現場販售餐盒(為北科大學餐廠商)。
(二) 綜合服務組:桃園校區第一學生宿舍地下一樓餐廳場地出租將於107年12月31日屆滿,本案承攬廠商左岸複合式餐廳於107年2月5日書面來函申請續約,本組於107年2月22日簽准同意辦理,目前正進行續約評鑑小組之組成及後續相關事宜。

肆、 討論事項:
提 案:擬修訂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設置要點職掌,提請討論(附件二)。
說 明:為求本會議之合宜與完備性,參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國立臺北大學、輔英科技大學等各校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設置要點,本次擬修訂本會職掌。
辦 法:本會議通過後,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學務長:新舊條文對照表第四點本會職掌第四項請准予補充「評鑑
結果交由總務處經管組辦理後續相關事宜」等字樣。
決 議: 修正後(學務長所示)通過,請經管組陳組長轉知總務長,如有其他意見請提下次會議討論。
伍、 臨時動議:
一、 劉副校長瀚宇:目前過渡時期,為方便師生同仁中午用餐請北
科大學餐廠商於承曦樓1樓現場販售餐盒,因於校內販售,保健組卻又無權責至現場督察,如何確保用餐安全可請大家討論。
陳信宇組長回覆:會以有供應一般大專院校的廠商為考量,先做初步篩選,並請廠商配合留樣存查。
何營養師麗玲回覆:會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學校採盒餐供餐者,保留盒餐樣本。
決 議:請經管組慎選廠商,請保健組保留盒餐樣本。
二、 李昀城同學:
1. 學生會最近常接到餐盒廠商打電話詢問到校販售餐盒及學餐經營事宜,是否可告知過濾條件,讓學生會可以先篩選。
2. 針對來來廠商將依學校規定於107.03.15前撤場,許多攤商表示時間過於緊迫是否有彈性空間。
陳信宇組長回覆:學餐本學期將進行內部整修,如要招標會公告於網站,餐盒廠商須以目前有供應一般大專院校為優先,會注意來來撤場期程。
何營養師麗玲回覆:餐盒廠商應注意是否有食品業者登錄、明確地址、及產品保險等,以有HACCP及「OK」標章認證為佳。
決 議:請經管組、保健組提供學生會相關資訊。
陸、 散會:13:00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