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1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紀錄
106學年度第1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記錄
時間:106年10月12日(星期四)12:00
地點: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主席:劉副校長瀚宇 紀錄: 何營養師麗玲
出席人員:
行政人員:教務處邱繼智教務長、總務處閻瑞彥總務長、體育室李昭慶主任、主計室洪文平主任、軍訓室尹敏芳主任、總務處經管組沈慧敏代理組長、學務處生輔組廖慧芳組長、學務處保健組陳黛娜組長、綜合服務組王川銘組長、校安服務組朱清義組長、何麗玲營養師。(共11員)。
教師代表:財金學院劉惠玲老師、管理學院黃其彥老師、創新學院江振維老師、
通識中心段致成老師(共4員)。
學生代表:財金學院陳昱琇同學、管理學院莊天文同學、創新學院吳諍同學、 學生會李昀城同學(共4員)。
未出席人員:學務處盧智強學務長、研究發展處林純如研發長、附設空中進修學院夏德
威主任、附設專科進修學校葉清江主任、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梁景威同
學(共5員)。
壹、 主席致詞:
感謝各委員參與106學年度第1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議,提案討論請各位委員踴躍提出意見討論。
貳、 確認上次會議執行情形
*提案討論:
提案一: 擬修訂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設置要點部分條文,提請討論。
說明:依據102年12月19日102學年度第1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決議:委
外廠商有意願續約時則成立評鑑小組,擬將該小組納入本會設置要點。
辦法:本會議通過後,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保健組):已續提106年10月05日行政會議,因行政會議決議:另擬訂要
點並重新提案。
*臨時動議:
一、劉副校長瀚宇: 餐廳評鑑2次複評結果仍不合格,依規定本校得通知廠商辦理解
約,是否由本會議決議?
盧智強學務長:目前廠商供餐狀況正常,2次複評結果不合格其原因為設施維護情
形及違法及違約情形分數偏低所致,若辦理解約重新招標可能影響
下學期學生供餐,須請總務處專案處理。
閻瑞彥總務長:廠商有履約保證金及水電費缺繳情形,是否辦理解約總務處將做後
續處理。
決議:請總務處後續處理。
執行情形(經管組):有關「本校學生餐廳繼續履約或終止契約」,因茲事體大,依程
序先提總務處處務會議討論,續提餐飲區緊急小組會議(邀請學
務處、學生會長、律師出席),會議決議「暫緩處理」。
二、王川銘組長:桃園餐廳反應常不知同學有大型活動或校外參訪,導致食材準備過剩,
是否可請學院提供相關訊息給綜合服務組以利餐廳備餐。
陳金足老師:會轉知院長會議決議。
決議:請桃園校區創新學院協助處理。
執行情形(創新學院): 轉請各系辦理。
叁、工作報告
總務處經管組:學生餐廳本學期計有10家攤商,包括四海遊龍鍋貼專賣店進駐,形
成良性競爭,帶動用餐人潮,店家生意較上學期好,總務處也配合
製作網頁宣傳,歡迎師生多多捧場支持,如有相關意見或建議,可
向經管組反應。另外自助餐(三發食堂)週六週日亦有營業販售餐
盒,歡迎各單位訂購會議(或活動)便當。
學務處保健組:參閱附件一(P.3〜P.15)
主席指示:
保健組工作報告資料顯示多次稽查缺失項目:為每年應至少接受健康檢查一
次,因人員未固定尚未交齊,攸關全校師生用餐安全是否可請經管組依合約規
定給予罰則及後續處理。
肆、討論事項:
提案一、擬修訂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設置要點部分條文,提請討論。(附件一P.16
〜 P.18)。
說明:本案業經106年06月21日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提案通過(擬將該小組設
置要點納入本會設置要點) ,經106年10月05日行政會議決議擬另訂定該
小組設置要點,故於本會議重新提案。
辦法:本會議通過後,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提案二、擬訂定評鑑小組設置要點乙案,提請討論(附件一P.19〜P.20)。
說明: 1.依據102年12月19日102學年度第1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決議:
委外廠商有意願續約時則成立評鑑小組。
2.本案業經106年06月21日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提案通過(擬將該小組
設置要點納入本會設置要點),經106年10月05日行政會議決議擬另訂定
該小組設置要點,故於本會議重新提案。
辦法:本會議通過後,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決議:有關要點第四點請學務長協調,餘照案通過,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學務長會後表示:
一、 台北校區設置學務長及總務長為當然委員,桃園校區設置學務長及綜合服務組組長為當然委員,桃園校區教師代表由現任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教師委員為1位代表,並由創新學院推選1位代表。
二、 本小組主席由學務長擔任,不克出席時,由委員推選之。
提案三、106學年度評鑑小組教師代表選舉乙案,提請討論(附件一P.21)。
說明:1.委外廠商有意願續約時則成立評鑑小組,本提案為選出教師代表。
2.評鑑小組成員為2位教師代表、3位學生代表及2位職員代表等7人擔任,教
師代表由現任委員選出,3位學生代表包含1位學生會會長,學生代表則由學
生會自行選舉產生,職員代表則由全校職員選出。
辦法:本次選舉採無記名投票法,每張選票教師代表限各圈選2人,得票數最高之2
人為評鑑小組老師代表,備取1名。(得票數相同時,則以主席抽籤決定之。)
決議:開票結果統計如下:
正取2人:1、黃其彥老師-12票;2、劉惠玲老師-8票江振維老師-8票(因二位老師
得票數相同,由劉副校長抽籤決定之結果為江振維老師)。
2、備取1人:劉惠玲老師。
伍、臨時動議:
一、王川銘組長:「桃園校區校園飲料自動販賣機場地租賃案」,依契約規定辦理後
續擴充,提請授權組成評鑑小組及辦理後續相關事宜,提請討論。
說明:
(一) 本案係桃園校區校園飲料自動販買機場地租賃案之承攬廠商松佳飲料
有限公司來函提出續約意願乙案。
(二) 依據旨案契約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合約期限自103年12月01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場地租期為3年。後續擴充2次,1次2年。」
(三) 另依據契約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略以:「合約期限內每2年對廠商辦理評鑑1次,合格者方得繼續營業2年,不合格者應於1個月內改善完畢,複評合格者始得繼續營業2年。」
(四) 本次續約期限為106年12月1日至108月11月30日止。
辦法:有鑑於合約期限即將屆滿,故擬請同意授權本組於桃園校區組成評鑑小
組成員擬建議由桃園校區之各相關行政單位代表及學生代表合計5員組
成並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決議:照案通過,評鑑小組成員為桃園校區現任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2位當然
委員(綜合服務組組長、校安服務組組長)、1位教師代表、1位學生代
表及學生會副會長合計5員組成。
陸、散會:13:10
時間:106年10月12日(星期四)12:00
地點: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主席:劉副校長瀚宇 紀錄: 何營養師麗玲
出席人員:
行政人員:教務處邱繼智教務長、總務處閻瑞彥總務長、體育室李昭慶主任、主計室洪文平主任、軍訓室尹敏芳主任、總務處經管組沈慧敏代理組長、學務處生輔組廖慧芳組長、學務處保健組陳黛娜組長、綜合服務組王川銘組長、校安服務組朱清義組長、何麗玲營養師。(共11員)。
教師代表:財金學院劉惠玲老師、管理學院黃其彥老師、創新學院江振維老師、
通識中心段致成老師(共4員)。
學生代表:財金學院陳昱琇同學、管理學院莊天文同學、創新學院吳諍同學、 學生會李昀城同學(共4員)。
未出席人員:學務處盧智強學務長、研究發展處林純如研發長、附設空中進修學院夏德
威主任、附設專科進修學校葉清江主任、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梁景威同
學(共5員)。
壹、 主席致詞:
感謝各委員參與106學年度第1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議,提案討論請各位委員踴躍提出意見討論。
貳、 確認上次會議執行情形
*提案討論:
提案一: 擬修訂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設置要點部分條文,提請討論。
說明:依據102年12月19日102學年度第1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決議:委
外廠商有意願續約時則成立評鑑小組,擬將該小組納入本會設置要點。
辦法:本會議通過後,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保健組):已續提106年10月05日行政會議,因行政會議決議:另擬訂要
點並重新提案。
*臨時動議:
一、劉副校長瀚宇: 餐廳評鑑2次複評結果仍不合格,依規定本校得通知廠商辦理解
約,是否由本會議決議?
盧智強學務長:目前廠商供餐狀況正常,2次複評結果不合格其原因為設施維護情
形及違法及違約情形分數偏低所致,若辦理解約重新招標可能影響
下學期學生供餐,須請總務處專案處理。
閻瑞彥總務長:廠商有履約保證金及水電費缺繳情形,是否辦理解約總務處將做後
續處理。
決議:請總務處後續處理。
執行情形(經管組):有關「本校學生餐廳繼續履約或終止契約」,因茲事體大,依程
序先提總務處處務會議討論,續提餐飲區緊急小組會議(邀請學
務處、學生會長、律師出席),會議決議「暫緩處理」。
二、王川銘組長:桃園餐廳反應常不知同學有大型活動或校外參訪,導致食材準備過剩,
是否可請學院提供相關訊息給綜合服務組以利餐廳備餐。
陳金足老師:會轉知院長會議決議。
決議:請桃園校區創新學院協助處理。
執行情形(創新學院): 轉請各系辦理。
叁、工作報告
總務處經管組:學生餐廳本學期計有10家攤商,包括四海遊龍鍋貼專賣店進駐,形
成良性競爭,帶動用餐人潮,店家生意較上學期好,總務處也配合
製作網頁宣傳,歡迎師生多多捧場支持,如有相關意見或建議,可
向經管組反應。另外自助餐(三發食堂)週六週日亦有營業販售餐
盒,歡迎各單位訂購會議(或活動)便當。
學務處保健組:參閱附件一(P.3〜P.15)
主席指示:
保健組工作報告資料顯示多次稽查缺失項目:為每年應至少接受健康檢查一
次,因人員未固定尚未交齊,攸關全校師生用餐安全是否可請經管組依合約規
定給予罰則及後續處理。
肆、討論事項:
提案一、擬修訂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設置要點部分條文,提請討論。(附件一P.16
〜 P.18)。
說明:本案業經106年06月21日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提案通過(擬將該小組設
置要點納入本會設置要點) ,經106年10月05日行政會議決議擬另訂定該
小組設置要點,故於本會議重新提案。
辦法:本會議通過後,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提案二、擬訂定評鑑小組設置要點乙案,提請討論(附件一P.19〜P.20)。
說明: 1.依據102年12月19日102學年度第1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決議:
委外廠商有意願續約時則成立評鑑小組。
2.本案業經106年06月21日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提案通過(擬將該小組
設置要點納入本會設置要點),經106年10月05日行政會議決議擬另訂定
該小組設置要點,故於本會議重新提案。
辦法:本會議通過後,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決議:有關要點第四點請學務長協調,餘照案通過,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學務長會後表示:
一、 台北校區設置學務長及總務長為當然委員,桃園校區設置學務長及綜合服務組組長為當然委員,桃園校區教師代表由現任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教師委員為1位代表,並由創新學院推選1位代表。
二、 本小組主席由學務長擔任,不克出席時,由委員推選之。
提案三、106學年度評鑑小組教師代表選舉乙案,提請討論(附件一P.21)。
說明:1.委外廠商有意願續約時則成立評鑑小組,本提案為選出教師代表。
2.評鑑小組成員為2位教師代表、3位學生代表及2位職員代表等7人擔任,教
師代表由現任委員選出,3位學生代表包含1位學生會會長,學生代表則由學
生會自行選舉產生,職員代表則由全校職員選出。
辦法:本次選舉採無記名投票法,每張選票教師代表限各圈選2人,得票數最高之2
人為評鑑小組老師代表,備取1名。(得票數相同時,則以主席抽籤決定之。)
決議:開票結果統計如下:
正取2人:1、黃其彥老師-12票;2、劉惠玲老師-8票江振維老師-8票(因二位老師
得票數相同,由劉副校長抽籤決定之結果為江振維老師)。
2、備取1人:劉惠玲老師。
伍、臨時動議:
一、王川銘組長:「桃園校區校園飲料自動販賣機場地租賃案」,依契約規定辦理後
續擴充,提請授權組成評鑑小組及辦理後續相關事宜,提請討論。
說明:
(一) 本案係桃園校區校園飲料自動販買機場地租賃案之承攬廠商松佳飲料
有限公司來函提出續約意願乙案。
(二) 依據旨案契約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合約期限自103年12月01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場地租期為3年。後續擴充2次,1次2年。」
(三) 另依據契約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略以:「合約期限內每2年對廠商辦理評鑑1次,合格者方得繼續營業2年,不合格者應於1個月內改善完畢,複評合格者始得繼續營業2年。」
(四) 本次續約期限為106年12月1日至108月11月30日止。
辦法:有鑑於合約期限即將屆滿,故擬請同意授權本組於桃園校區組成評鑑小
組成員擬建議由桃園校區之各相關行政單位代表及學生代表合計5員組
成並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決議:照案通過,評鑑小組成員為桃園校區現任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2位當然
委員(綜合服務組組長、校安服務組組長)、1位教師代表、1位學生代
表及學生會副會長合計5員組成。
陸、散會: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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