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總務處處務會議
臺北商業大學總務處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06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時0分
地點:總務長室
主席:閻總務長瑞彥 記錄:陳信宇
出席:劉組長碧芬、江組長志雄、陳組長莉玲、
張專員碗屏(代)、沈代理組長慧敏、孫組長秀蘭、
王組長川銘(視訊)
壹、確認第106-1-3次處務會議紀錄
裁 示:洽悉備查。
貳、主席指示事項
1.環境安全:各組主動巡檢工作務必要落實,電梯意外事件
後更要檢視現有SOP是否足夠,維修機制(double check)
是否完善,以避免類似案件再度發生。
2.校園綠化:全校澆水系統建置後是否充分使用並有好好
維護?請營繕組作檢討,製作出全校澆水管線圖,並研
擬改進措施。
3.提升團隊效率:Jandi系統,請邀請組內同仁加入,並請
建立基本資料,以便利各專案掌控。請在下週能建置完
成,並責同仁作為每天工作日誌,現以綜服組作的較
佳。
4.資本門預算:營繕組務必建立追踪管考機制,特別是幾個
重大案子,年底可執行多少?自己就要監督預作準備,明
年的工程更要提早準備。
5.有關環境安全,各項計劃持續擬訂中,請各組務必作為依
據,並能確實執行。
6.百年校慶各項活動,謝謝大家辛苦的準備,如有問題需要
協調的,請事先反應。
參、工作報告
(一)事務組:
1.桃園校區商創系CNC機械手臂請購案,簽呈已奉核准,
本組已上網公告,預計11月28日開標。
2.主計室核撥106年資本門預算500萬元予資網中心進行
網路設備更新案,資網中心已送簽呈,本組同仁已盡力
趕辦,近日內可完成共同供應契約下訂或公告上網。
裁示: 洽悉備查。
(二)營繕組:
1.桃園校區電腦資訊機房建置工程案:發包預算
3,371,105元,已上網招標公告,訂於106.11.20開標。
2.本校臺北校區公共區域監視系統更新工程:發包預算
7,851,124元,目前進行招標公告,訂於106年11月15日
評選。
3.臺北校區活動中心增設無障礙電梯工程:發包預算
3,458,771元,目前進行招標公告,訂於106年11月16日
開標。
4.臺北校區校史室前廳環境改善工程:發包預算265,620
元,已於106年11月9日開標,並定於106年11月13日開
工。
5.臺北校區圖書館廁所整修及屋頂防水工程:案已於106年
11月1日辦理驗收,已列驗收缺失請廠商改善。
6.臺北校區普通教室冷氣設備汰換工程:決標金額
6,822,147元,履約期限至106年11月24日。
7. 106年度智慧校園建置案:決標金額5,534,577元,履約
期限至106年12月6日。
8.臺北校區六藝樓屋頂網球場地坪防水整修工程:決標金
額1,560,000元,履約期限至106年11月23日。
9.臺北校區校門口旁增設電視牆工程:決標金額455,000
元,履約期限至106年11月16日。
10.臺北校區六藝樓外牆浮雕整修工程:決標金額750,000
元,履約期限至106年11月28日。
11.臺北校區行政大樓1樓及五育樓1樓梯廳整修工程:決標
金額713,300元,履約106年11月15日。
裁示: 各案件請依限儘速辦理完成,餘洽悉備查。
(三)出納組:
1.最近因應百年校慶活動,各單位舉辦多場演講,故借支
演講鐘點費增多,本組零用金不敷運作,已建請主計室
將零用金35萬提升至50萬以資因應。
2.有關郵局轉帳,因重新申請需繳交1000元年費及1050元
晶片費,而據統計105年轉帳筆數只13件,106年只5件,
每筆只少10元匯費,不符成本效益,另外使用此系統又
非常不順,業經本組與主計室討論後,停止此系統。
3.本組學習金至年底少2萬元,請問各組學習金可以支援此
差額。
4.根據學務處課外活動組簽請,有關楊月華老師品格優良
清寒獎學金1百萬元要做定期存款,以孳息支付獎學金,
因本校獎學金都存放於台灣銀行,但臺灣銀行不希望本
校定期存款繼續存放於該行,目前已存於台灣銀行中。
5.第1至7周專兼任教師鐘點費已於11月10日入帳。
裁示:洽悉備查。
(四)文書組:
1.為使本校新進同仁易於瞭解如何使用電子公文系統,本
組將於106年12月14日請電子公文系統維護廠商-傑印
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派講師至本校舉辦兩場電子公文系
統教育訓練,該日上午10-12時在桃園校區;下午2-4時
在台北校區舉辦。
2.本組負責百年校慶所獲贈花盆、花籃…等簽收彙整事
宜。
裁示: 洽悉備查。
(五)經營管理組:
1.空間使用:(1)承曦樓B1原機車位擬作為學生活動使用或
其他用途案,經與事務組討論如不涉及變更使用,學校
可以決定其用途,開放學生活動,本案已告知學務處(秘
書)。(2)五育樓B1女廁旁儲藏室己配給進推部學生作為
儲藏使用,管理單位為學務處進修學制。
2.學餐訴訟案訂於11/23下午3:00開庭,配合律師準備相關
資料。
3.百周年紀念郵摺案經分工,經管組負責銷售部分,已擬具
「銷售作業規劃」,規劃團購(台北市校友會協助,利潤
50元)、現場零售(本校五育樓B1便利商店,扣除代售手
續費後撥入校務基金,本校繳交營業稅,利潤50-12-5=33
元),訂於11/16上午9時開賣,持續辦理請購及前置作業。 4.百周年校園紀念品案,廠商陸續推出特惠活動,相關訊息
已協助刊登網頁、e-mail周知,並分送型錄供各單位選購
參考(各校友會部分將於11/16感恩餐會籌備會議發
送)。
5.持續辦理財產及非消耗品登錄事宜。
6.智慧校園-校園空間預約系統案,10月份已進行第1次需求
訪談,下次將邀請綜服組加入訪談作業。
裁示: 洽悉備查。
(六)環安組:
1.因教室音箱砸落學生受傷案,本組業奉簽准訂定教室自
我巡檢表並以簡便行文表請各教室管理單位配合實施。
2.有關老師因電梯停電被關案,營繕組已請外包專業廠商
全面檢修通話系統及加裝緊急照明設備。
3.本組於11/2-3日參加全國大專院校環安衛主管聯席會
議,本次會議著重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及化學品管理,
擬參考北科大環安衛中心所訂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修訂
本校相關規定。
4.桃園獅子會捐贈本校62棵台灣欒樹為愛地球盡一分心
力,有關植樹區規劃、紀念石落款由本組負責,行政作
業、公文往返及後續執行則由綜服組負責。
5.為辦理11/23校友捐贈紀念石碑案,本組已完成濟南路旁
步道綠化,並將於11/20日辦理草坪花草植栽作業。
6.為辦理12/16百周年校慶活動,擬增加五育樓兩旁花台美
化、承曦樓基石前綠化及營繕組澆灌系統,所需經費擬
從百周年校慶經費勻支。
裁示:洽悉備查。
(七)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
1.106.11.15配合獅子會植樹活動,已email邀請一級主管
並統計與會人次當日派車兩校區接送,活動當日為上課
時段為維護師生安全,空間動線將維持人車分道於11月
14日1700後保持U型廣場淨空至活動結束。另桃園校區弘
毅樓地下一樓室內停車場停車數量有限,且活動當日亦
為上課時段,已請獅子會財務長提供貴賓名單之車號引導
停放於室內停車場,其餘來賓則引導至環校道路停放。
2.「桃園校區心型水池景觀欄杆等工程」已於106年10月2日
開標並決標在案(採購金額91萬4,237元,決標金額80萬
元),履約期限為30工作天,預計完工日期為106年11月22
日。
3. 106.10.16因應桃園校區學生生活便利安全及前次會勘初
步結論,已簽准函請中華郵政及陳俊宏建築師事務所,配
合本校桃園校區候車亭及校名柱工程設置自動櫃員存提
款機(ATM)。
4.「桃園校區圖資行政大樓(公能樓)捐款芳名錄牆面工程」
已於106年10月19日開標並決標在案(採購金額61萬6,975
元決標金額58萬元),履約期限為30日曆天,預計完工日
期為106年12月3日。
5.「桃園校區監視及門禁系統增設設備採購案」,考量校區
之安全必要性,擬於預算標餘款額度內變更增加監視設
備辦理第一次契約變更,預計履約期限增加12工作天,
預計完工日期為106年12月5日。
6. 「桃園校區建置自動化停車管理系統」之設計及監造案已
委託由「106、107年全校中小型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技
術服務案」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已將細部設計審查意見於
106年10月31日回復承攬陳俊宏建築師事務所進行細部設
計修正檢討作業。
7. 106.11.03校長、教務長及院長陪同立法委員進行本校桃
園校區參訪,經校長指示辦理簡報及配合教務處進行校區
(含金雞湖校地)參訪解說。
8.內政部補助辦理「桃園校區圖資行政大樓用電監測管理系
統」已於106年7月27日開工,工期為45日曆天,已逾履約
期限,請營繕組協助辦理依照契約加速進度。
9. 106.11.15配合國際獅子會300G2區辦理2017-2018年度
「保護環境 珍愛地球」植樹活動,已將活動內容、本組
配合活動協助及場地、停車管制、石頭大小及落款全銜署
名簽請 鈞長核示並敬邀長官與會以進行派車事宜。
裁示:洽悉備查。
肆、討論事項
一、案 由: 「為學生餐廳廠商場租費遲延給付乙案」,提請討
論。(提案單位:經管組)(詳附件:提案一)
決 議: 為維護師生用餐權益,請經管組現行階段持續
公文催告來來公司繳款。
伍、臨時動議
無
陸、散會 15時30分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總務處處務會議提案單
案 由 為學生餐廳廠商場租費遲延給付乙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學生餐廳廠商來來公司106年8~9月場租費前經106/9/6雙方協商會議,廠商允諾10/10前支付,截至目前(11/10)仍未繳納。基於維護學校權益,場租費遲延給付部分,依契約(逾30日仍未繳納)及民法440條(逾2個月)規定得提解約,經法律顧問確定可依公證書約定聲請強制執行(10/31已簽准),惟提醒本校如確定與來來公司解約,可先解約再聲請強制執行(避免日後解約時缺少租金逾繳之重大明確違約事由)。
二、 本案場租費逾繳已依規定完成欠款催告程序(10天寬限期,應於106/10/27繳納),來來公司逾限仍未回應,是否先提解約再聲請強制執行,提請討論。
辦 法 經本次處務會議討論後,續提餐飲區緊急小組會議。
決 議 為維護師生用餐權益,請經管組現行階段持續公文催告來來公司繳款。
提案單位:總務處經管組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