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
創新經營學院院課程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105年11月14日(星期一) 中午12時10分
地點:桃園校區 弘毅樓 A317會議室
主席:黃教授國珍
出席人員:陳主任潔瑩、陳主任恩航、陳主任春富(請假)、伍副教授小玲(請假)、陳助理教授明熙、魏助理教授君純
校外委員:章琦玫委員(請假)、林委員英明(請假)、梁委員桂嘉(請假)
學生代表:邱同學鈞評
列席人員:鄭如齡助理
壹、 主席報告
貳、 討論事項
提案一數媒系提:數位多媒體設計系「系核心能力指標對應表」修正案,提請討論。
說 明:數位多媒體設計系擬修正「系核心能力指標對應表」,本案業經本系105學年第1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討論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院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數媒系提:有關數位多媒體設計系修訂修訂104、105學年二年制課程科目表,提請審議。
說 明:1.本系因教學需求及培育具有數位遊戲設計、數位動畫設計之專才為目標,擬修訂本系104、105學年二年制課程科目表之專業必修及專業選修課程。
2.本案業經本系105學年第1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及105學年第1學期第9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修訂之專業必修課程續提校課程委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數媒系提:有關數位多媒體設計系修訂修訂103、104、105學年四年制課程科目表,提請審議。
說 明:1.本系因教學需求及培育具有數位遊戲設計、數位動畫設計之專才為目標,擬修訂本系103、104、105學年四年制課程科目表之專業必修及專業選修課程。
2.本案業經本系105學年第1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及105學年第1學期第9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修訂之專業必修課程續提校課程委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數媒系提:數位多媒體設計系修正本系學生跨系/跨學制學分數採計限制,提請討論。
說 明:1.本系以培養數位遊戲設計、數位動畫設計之專才為目標,為加強學生專業技能與實務能力,擬自105學年第2學期起,修正本系學生跨系/跨學制學分數採計限制由無上限修正為8學分,適用本系日二技、日四技生。
2. 本系學生如於105學年第1學期前,跨系/跨學制已超過8學分,取得之學分數仍列計,惟105學年第2學期起跨系/跨學制學分數不予列計。
3. 自105學年第2學期起,本系學生跨系/跨學制學分數(含之前學期所修之學分數),採計上限為8學分。
4. 本案業經本系105學年第1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會議及105學年第1學期第9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5.本案業經本系105學年第1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及105學年第1學期第9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課程委會會議審議及教務會議備查,通過後公告本系學生周知。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商設系提:修訂商業設計管理系104、105學年度日間部二技課程科目表,提請審議。
說 明:1.修訂本系二技日間部104學年度課程科目表。(選修科目)
本案經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課委(105/8/17)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105/10/5)通過。
2. 修訂本系二技日間部105學年度課程科目表。(選修科目)
本案經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課委(105/9/21)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105/10/5)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校課程委員會會議審議,並於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商設系提:修訂商業設計管理系103、104、105學年度日間部四技課程科目表,提請 審議。
說 明:1.修訂本系四技日間部103學年度課程科目表。(必修科目)
本案經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課委(105/10/26)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105/11/2)通過。
2.修訂本系四技日間部104學年度課程科目表。(必修及選修科目)
本案經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課委(105/9/21)、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課委(105/10/26)以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105/10/5)、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105/11/2)通過。
3.修訂本系四技日間部105學年度課程科目表。(必修及選修科目)
本案經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課委(105/9/21)、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課委(105/10/26)以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105/10/5)、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105/11/2)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校課程委員會會議審議,並於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商設系提:商業設計管理系核心能力修正,提請 審議。
說 明:1.修訂本系核心能力。
2.本案經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課委(105/9/21)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105/10/5)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院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八商創系提:有關本系李俊儀老師補提105學年度第一學期全外語授課課程,提請 審議。
說 明:1.本系李俊儀老師授課之二技一甲故事行銷與表達課程,擬以全程使用外語授課。
2.本案業經105年11月04日105學年度第一學期第2次系課程委員會議決議通過,依程序提院課程委員會議審議。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審議。
決 議:
提案九商創系提:有關二技、四技103制課程科目表必修課程因應課程調整消失之課程所研擬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商品創意經營系學分抵免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1.二技、四技103制課程科目表必修課程因應課程調整消失之課程所製訂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商品創意經營系學分抵免實施要點業經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2.本案業經105學年度第一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商創系提: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五條之規定,修定本系四技、二技學生跨校、跨學制、跨系、跨所修習課程上限學分限制,提請審議。
說 明:1.針對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五條之規定,學生應於系所主管同意下始可跨校、跨學制、跨系、跨所修習課程,但須由該系所擬訂在畢業學分選修科目中保留一定之學分數供學生自行選修他校、系所、學制課程,經系所課程委員會、系所務會議及院課程委員會通過,並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備查始可,並認定為系所之畢業選修之學分。本系決議為無上限 (必修除外,學生應於系所主管同意下始可跨校、跨學制、跨系、跨所修習課程,依本系抵免實施要點程序下完成審查採認。本系不採認博雅選修及通識選修作為專業選修,本系不採認五專學制課程作為專業必修與選修) 。
2.本案業經105年11月04日105學年度第一學期第2次系課程委員會議決議通過,依程序提院課程委員會議審議。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一商創系提:商品創意經營系「系核心能力指標對應表」修正案,提請討論。
說 明:商品創意經營系擬修正「系核心能力指標對應表」,本案業經本系104學年第2學期第2次系課程委員會討論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院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參、 臨時動議
無
肆、 散會(12時40分)
創新經營學院院課程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105年11月14日(星期一) 中午12時10分
地點:桃園校區 弘毅樓 A317會議室
主席:黃教授國珍
出席人員:陳主任潔瑩、陳主任恩航、陳主任春富(請假)、伍副教授小玲(請假)、陳助理教授明熙、魏助理教授君純
校外委員:章琦玫委員(請假)、林委員英明(請假)、梁委員桂嘉(請假)
學生代表:邱同學鈞評
列席人員:鄭如齡助理
壹、 主席報告
貳、 討論事項
提案一數媒系提:數位多媒體設計系「系核心能力指標對應表」修正案,提請討論。
說 明:數位多媒體設計系擬修正「系核心能力指標對應表」,本案業經本系105學年第1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討論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院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數媒系提:有關數位多媒體設計系修訂修訂104、105學年二年制課程科目表,提請審議。
說 明:1.本系因教學需求及培育具有數位遊戲設計、數位動畫設計之專才為目標,擬修訂本系104、105學年二年制課程科目表之專業必修及專業選修課程。
2.本案業經本系105學年第1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及105學年第1學期第9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修訂之專業必修課程續提校課程委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數媒系提:有關數位多媒體設計系修訂修訂103、104、105學年四年制課程科目表,提請審議。
說 明:1.本系因教學需求及培育具有數位遊戲設計、數位動畫設計之專才為目標,擬修訂本系103、104、105學年四年制課程科目表之專業必修及專業選修課程。
2.本案業經本系105學年第1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及105學年第1學期第9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修訂之專業必修課程續提校課程委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數媒系提:數位多媒體設計系修正本系學生跨系/跨學制學分數採計限制,提請討論。
說 明:1.本系以培養數位遊戲設計、數位動畫設計之專才為目標,為加強學生專業技能與實務能力,擬自105學年第2學期起,修正本系學生跨系/跨學制學分數採計限制由無上限修正為8學分,適用本系日二技、日四技生。
2. 本系學生如於105學年第1學期前,跨系/跨學制已超過8學分,取得之學分數仍列計,惟105學年第2學期起跨系/跨學制學分數不予列計。
3. 自105學年第2學期起,本系學生跨系/跨學制學分數(含之前學期所修之學分數),採計上限為8學分。
4. 本案業經本系105學年第1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會議及105學年第1學期第9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5.本案業經本系105學年第1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及105學年第1學期第9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課程委會會議審議及教務會議備查,通過後公告本系學生周知。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商設系提:修訂商業設計管理系104、105學年度日間部二技課程科目表,提請審議。
說 明:1.修訂本系二技日間部104學年度課程科目表。(選修科目)
本案經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課委(105/8/17)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105/10/5)通過。
2. 修訂本系二技日間部105學年度課程科目表。(選修科目)
本案經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課委(105/9/21)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105/10/5)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校課程委員會會議審議,並於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商設系提:修訂商業設計管理系103、104、105學年度日間部四技課程科目表,提請 審議。
說 明:1.修訂本系四技日間部103學年度課程科目表。(必修科目)
本案經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課委(105/10/26)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105/11/2)通過。
2.修訂本系四技日間部104學年度課程科目表。(必修及選修科目)
本案經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課委(105/9/21)、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課委(105/10/26)以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105/10/5)、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105/11/2)通過。
3.修訂本系四技日間部105學年度課程科目表。(必修及選修科目)
本案經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課委(105/9/21)、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課委(105/10/26)以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105/10/5)、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105/11/2)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校課程委員會會議審議,並於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商設系提:商業設計管理系核心能力修正,提請 審議。
說 明:1.修訂本系核心能力。
2.本案經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課委(105/9/21)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105/10/5)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院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八商創系提:有關本系李俊儀老師補提105學年度第一學期全外語授課課程,提請 審議。
說 明:1.本系李俊儀老師授課之二技一甲故事行銷與表達課程,擬以全程使用外語授課。
2.本案業經105年11月04日105學年度第一學期第2次系課程委員會議決議通過,依程序提院課程委員會議審議。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審議。
決 議:
提案九商創系提:有關二技、四技103制課程科目表必修課程因應課程調整消失之課程所研擬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商品創意經營系學分抵免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1.二技、四技103制課程科目表必修課程因應課程調整消失之課程所製訂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商品創意經營系學分抵免實施要點業經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2.本案業經105學年度第一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商創系提: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五條之規定,修定本系四技、二技學生跨校、跨學制、跨系、跨所修習課程上限學分限制,提請審議。
說 明:1.針對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五條之規定,學生應於系所主管同意下始可跨校、跨學制、跨系、跨所修習課程,但須由該系所擬訂在畢業學分選修科目中保留一定之學分數供學生自行選修他校、系所、學制課程,經系所課程委員會、系所務會議及院課程委員會通過,並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備查始可,並認定為系所之畢業選修之學分。本系決議為無上限 (必修除外,學生應於系所主管同意下始可跨校、跨學制、跨系、跨所修習課程,依本系抵免實施要點程序下完成審查採認。本系不採認博雅選修及通識選修作為專業選修,本系不採認五專學制課程作為專業必修與選修) 。
2.本案業經105年11月04日105學年度第一學期第2次系課程委員會議決議通過,依程序提院課程委員會議審議。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一商創系提:商品創意經營系「系核心能力指標對應表」修正案,提請討論。
說 明:商品創意經營系擬修正「系核心能力指標對應表」,本案業經本系104學年第2學期第2次系課程委員會討論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院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參、 臨時動議
無
肆、 散會(12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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