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管理系1051第4次系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資訊管理系
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 紀錄
時間:106年01月17日(二) 中午12:10
地點:藝403教室
主席:葉明貴 主任 紀錄:林姿萱
出席委員:楊進雄、夏德威、黃其彥、林宏仁、蘇建興、許瑞娟、唐日新、丁慧瑩、陳杏棻、陳增娟、史育英、林明毅、陳秋良、朱佩慧。
請假委員:唐震、許晉龍、張隆君。
-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105/11/22 )
- :本系聘任教授級委員組成升等評審會案,提請審議。
說 明:
- 本系副教授葉明貴擬申請升等。
- 因本系本學年之教評會委員目前僅楊進雄老師為教授,依本校教評會設置辦法及本系教評會設置要點規定,副教授不得執行對教授資格之評審,如因而造成個案審查時委員未達人數,得由系主任就學術領域性質相近系、所、學位學程教授中推薦,並經本系務會議通過,送請院長轉請校長核聘。
- 擬聘任張世佳(本校管理學院院長)、張旭華(本校企業管理系教授兼系主任)、江梓安(本校企業管理系教授)、鄒慶士(本校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教授)、李家琪(本校會計資訊系教授)、唐震(本系教授)六位以補充教評會委員人數執行升等審查。
- 議:經利害關係人迴避審議後照案通過。
- :本系學生校外實習要點施行細則,提請審議。
- 議:經利害關係人迴避審議後照案通過。
說 明:
- 為讓學生自行尋找校外實習企業標準有所依循,於本系學生校外實習要點施行細則中訂定學生自行申請校外實習機構遴選原則。
- 本案經104.6.18校外實習委員會通過,但因人員職務交接時未留意法規修正需經系務會議,補提至系務會議審議。
- 本系學生校外實習要點施行細則如附件一。
- 議:修正後通過。
- :大學部專題教室整建,提請討論。
- 議:為有效率利用專題教室之空間,目前規劃專題教室規劃成3~4間小型研討室,除平時提供學生討論專題之用,假日空閒時亦能安排場地租借。
-
- :本系學生課堂公約訂定,提請討論。
- 議:
- 建議於後續會議中訂定課堂基本規範供全系教師參考。
- 敦請一年級任課老師加強宣導課堂公約,使學生確實遵守,以培養學生良好之學習態度。
- 主席報告
- 由於本人下學期會前往業界進行一學期的產業實務研習,請託黃其彥老師暫時代理下學期系主任一職,期望借重老師豐富的行政經驗,帶領系上事務之推行。
- 為使校外實習學生了解職場中自身權利之保護,許瑞娟老師邀請業師舉辦「法律諮詢」講座,與學生講解實習簽約相關注意事項及勞動關係等議題,安排於共同課程時間,時間為3/17(五)及3/24(五),希望專題老師可以鼓勵學生多多參與。
- 感謝企業贊助經費來改善商業智慧研究中心之場地,已於今日開始施工,本系申請「內政部建研所智慧校園實證計畫」,運用部分經費來改造教室空間,為不影響學生上課品質,預計今年暑假開始施作工程,屆時如有干擾再請老師反應。
- 期望藉由百年校慶之機會,聯絡畢業系科友,找回各屆班級聯絡人,屆時可能需要各位老師的協助,共同參與並認領歷屆的畢業生,老師對於系友活動有相關構想,也歡迎提案出來討論。
- 提案討論
- :因葉明貴主任於105學年第2學期赴業界產業實務研習,擬借重黃其彥老師豐富之行政經驗,暫時代理系主任職務一學期。
- 議:老師皆一致贊成。
- :本系105學年各項委員會因黃其彥老師代理系主任職務,而致部分委員代表出缺,關於委員遞補提請討論。
說 明:
- 各項委員會相關辦法訂定系主任為當然委員,原先由黃其彥老師擔任之委員會委員,需重新遞補委員。
- 本系105學年各項委員會名單如附件一,影響委員會計有:教學發展會議教師代表、系教師評審委員會、系學生事務委員會、系經費及設備規劃委員會。
- 議:依前次系務會議投票結果依序遞補委員。
- :本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修訂案,提請審議。
- 議:依前次系務會議投票結果依序遞補委員。
說 明:
- 依本校人事室北商大人事字第1050010200號函修訂本系教評會委員組成之性別比例以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
- 本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草案對照表及修正後要點如附件二。
- 案經本系105學年變第1學期第4次教評會審議通過。
- 議:依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7條規定「……於設置要點中明定……,並送院教評會及校教評會核備後實施。」,刪除陳請校長核定之程序。其餘照案通過。
- :本系組織要點修訂案,提請審議。
- 議:依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7條規定「……於設置要點中明定……,並送院教評會及校教評會核備後實施。」,刪除陳請校長核定之程序。其餘照案通過。
說 明:
- 為配合本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之修訂,本系組織要點修訂如附件三。
- 議:照案通過。
- :本系商業智慧研究中心設置要點修訂,提請討論。
說 明:
- 配合本校改制大學,變更法條文字如附件四。
- 議:照案通過。
- :本系105學年度課程評鑑,提請討論。
說 明:
- 本系105學年度課程評鑑邀請陳俊廷、蔡文隆二位專家協助審查,審查建議如附件五。
- 案經本系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通過。
- 議:照案通過,後續依程序提院、校課程委員會。
- :本系106學年度入學新生(日間部五專、二技、四技與進修推廣部二技、四技)課程科目表,提請審議。
說 明:
- 五專必修《程式設計(一)》載明以C#、C++為主、《程式設計(二)》載明以JAVA為主、刪除《程式設計(三)》、新增《網站應用程式設計》、《行動應用程式設計》。
- 五專刪除選修《電腦應用》、《動畫及視訊系統》;新增選修《互動設計》、《物聯網應用》。
- 五專選修《應用統計學》改成《大數據概論與應用》;《決策支援系統》改為《社會網絡分析》。
- 五專選修《成本及管理會計學》、《行動商務》、《國際證照》調整開課時間。
- 二技刪除選修《漢字文化與數位開發》、《電腦動畫》;新增選修《雲端機房管理實作》、《資訊管理研究與實務》、《商業智慧與大數據探勘》。
- 四技刪除選修《漢字文化與數位開發》;新增選修《網站應用程式設計》。
- 四技選修《統計資料分析》改成《商業智慧與大數據探勘》。
- 四技選修《行動應用開發》、《行動應用程式設計》、《網頁設計》調整時間。
- 大學部與五專相同之課程更名以為區別。
- 夜二技新增選修科目《商業智慧與大數據探勘》、《國際認證管理進階》。
- 夜四技選修《統計資料分析》改為《商業智慧與大數據探勘》。
- 案經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通過。
- 依課委會建議,五專選修《多媒體製作導論》教授Photoshop、Illustrator等工具為主、《多媒體整合製作》則以訓練學生具備完整製作多媒體作品與剪輯為目標;惟課委會後與任課教師確認,因Photoshop、Illustrator工具無法於一門課(3學分/3小時)完整教授,建議維持原規劃:《多媒體製作導論》教授Photoshop工具、《多媒體整合製作》教授Illustrator + 視訊剪輯為主。
- 106學年度入學新生(日間部五專、二技、四技與進修推廣部二技、四技)課程科目表如附件六。
- 議:
- 五專必修《程式設計(一)》於備註欄載明本課程以C#或C++為主。
- 變更四技(日、夜)選修《統計資料分析》課程名稱為《商業智慧與資料科學》。
- 五專選修《多媒體製作導論》及《多媒體整合製作》課程授課內容仍維持原規劃:《多媒體製作導論》教授Photoshop工具、《多媒體整合製作》教授Illustrator + 視訊剪輯為主。
- 後續依程序提院、校課程委員會。
- :本系各學制課程科目表修訂,提請審議。
說 明:
- 五專新增選修課程《互動設計》、《物聯網應用》(103~105學年入學課程科目),刪除《企業資料通訊》(一)(二)、《商用程式設計》(103學年入學課程科目)。
- 五專選修課程《決策支援系統》變更課程名稱為《社會網絡分析》(103~105學年入學)、《應用統計學》變更課程名稱為《大數據概論與應用》(104~105學年入學)。
- 四技《科技英文導讀》(104~105學年入學)調整課程時間。
- 四技《行動商務》變更課程名稱為《行動商務應用》;《知識管理》變更課程名稱為《知識管理系統》;《資料探勘》變更課程名稱為《資料探勘與大數據分析》;《統計資料分析》變更課程名稱為《商業智慧與大數據探勘》;《企業資源規劃》變更課程名稱為《企業資源規劃實務》;《顧客關係管理》變更課程名稱為《顧客關係管理系統》。
- 夜二技新增《國際認證管理進階》(105學年入學)、夜四技刪除國際認證管理(已有國際認證管理(一)、(二))、《數位內容概論》列為行動數位服務模組。
- 案經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通過。
- 修訂後課程科目表如附件七。
- 議:
- 變更四技選修《統計資料分析》課程名稱為《商業智慧與資料科學》。
- 其餘照案通過,後續依程序提院、校課程委員會。。
- :本系106年度高階專業證照獎勵金總額,提請討論。
說 明:
- 依本系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實施要點第4條規定「本系業務費可支應本獎勵之額度,應經每會計年度初之系務會議決議,並以不影響該年度系務運作為原則。」
- 105年度本系獎勵學生考取高階專業證照之總額為二萬元整。
- 議:照案通過。
- :本系資訊技能競賽籌備委員會,提請投票。
- 議:會後由丁慧瑩老師監票,投票結果依得票數高低取四位老師擔任本系資訊技能競賽籌備委員會委員。票數高低依序為:蘇建興、林宏仁、楊進雄、林明毅,並由蘇建興老師擔任委員會召集人。
- 臨時動議
- :學生以開發校務資訊系統為專題作品,後續維護系統之期間可否列入校外實習學分,提請討論。
- 議:
- 依據學生校外實習要點施行細則第18條:「實習機構條件應符合以下其一……(3)其他經本系校外實習委員會認可,且符合本校校外實習辦法目的之校內單位」。
- 於維護校務系統期間內,學生實際參與之工作項目、時數及相關實習資料之繳交若符合本系校外實習規範,可列入學生之校外實習學分。
- 散會 (14:00)
敬陳
系主任 葉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