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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5學年度第2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紀錄

105學年度第2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紀錄

壹、時間: 106年06月21日(星期三)中午12:10至13:05分
貳、地點: 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叁、主席: 劉副校長瀚宇 紀錄: 何營養師麗玲
肆、出席人員:
 行政人員:盧智強學務長、閻瑞彥總務長、邱教務長繼智、體育室李主任昭慶、主計室洪主任文平、軍訓室尹主任敏芳、附設專科進修學校葉清江主任(張婕代)、總務處經管組代理組長沈慧敏、綜合服務組王川銘組長、生輔組邴組長守誠、健康保健組陳組長黛娜、健康保健組何營養師麗玲(共12員)。
 教師代表:王慶熙老師、陳金足老師(共2員)。
 學生代表:吳家慶同學、李昀城同學、林書帆同學(共3員)。
 未出席人員:研究發展處林純如研發長、附設空中進修學院校務夏主
任德威主任、校安服務組朱清義組長、林文晟老師、許
瑋真同學、林昀儒同學(共6員)。
伍、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提案討論:
提案一:擬修訂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設置要點部分條文,提請 討論。
說明:
一、 配合總務處事務組場地出租業務調整至經營管理組,及高商學制結束,修訂當然委員組成。
二、 為求本會議人員完備性,參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灣大學、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國立中央大學等各校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設置要點,本次擬修訂委員組成,當然委員刪除各院院長及選任委員,增設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組長、校安服務組組長為當然委員,各所系(科)教師及各系(科)學生代表改為各學院代表,並增加學生會及學生議會代表。
辦法:本會議通過後,續提行政會議審議,擬於105學年度第2學期
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保健組):105年12月01日行政會議第6次修訂通過。
提案二: 評鑑小組教師代表選舉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委外廠商有意願續約時則成立評鑑小組,本提案為選出教師代
表。
二、評鑑小組成員為2位職員代表、2位教師代表及3位學生代表
等7人擔任,3位學生代表包含1位學生會會長,教師代表由現
任委員選出,學生代表則由學生會自行 選舉產生,職員代表則
由全校職員選出。
辦法:本次選舉採無記名投票法,每張選票教師代表限各圈選2人,得票
數最高之2人為評鑑小組老師代表,備取1名。(得票數相同時,
則以主席抽籤決定之。)
決議:開票結果統計如下:
正取2人:1、鄭美滿老師-8票;2、楊東育老師-7票
備取1人:史育英老師。
執行情形(保健組):105年度評鑑小組成員如下:
教師代表:鄭美滿老師、楊東育老師
職員代表:吳忠熹組長、任筱清秘書
學生代表:李昀城同學、高誌鴻同學、張德容同學
*、臨時動議:
一、夏主任德威:臺北餐廳的自助餐計價方式很複雜,秤重後還要加
價,希望學校的餐廳可以提供師生平價安全吃的飽的
用餐環境,請相關單位說明。
孫組長:主菜因成本及原物料較高,在秤重後會因菜色再加5~15
元不等,晚餐主菜也有優惠,白飯內用1碗10元且可以
續碗不加價,由於本校附近商家眾,自助餐經營困難目前
已經更換第四家,加上設備的投資金額龐大,廠商也需有
成本考 量會請自助餐加強改進明確計價方式。
決議:請總務處經營管理組協助處理。
執行情形(經管組):已請廠商就主菜部分加強計價標示,及結帳時
口頭說明。
二、黃國珍院長:桃園校區地處偏遠,學生人數不多,餐廳更難經營,
是否可以免收租金讓廠商可以永續經營。
孫組長:已依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最低收費,學校也需有基本
營收,無法提供廠商免收租金。
決議:如總務處經營管理組發言決議。
執行情形(綜合服務組):105年12月已完成宿舍6、7樓走廊加設
窗戶之生活設施改善工程(桃園校區北商
學舍及弘毅樓整修工程),依據校安服務
組規劃106年度學生宿舍7樓住滿,預計
增加住宿學生人數,請學生善加運用餐廳
用餐,使餐廳永續經營。
陸、主席致詞:
感謝各委員參與105學年度第2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議,今天有學務處提案討論請各位委員踴躍提出意見討論。

柒、工作報告:
經營管理組:
臺北校區學生餐廳評鑑依契約規定履約期間每年辦理1次,前於106.5.3評鑑結果不合格(71.98分,未達合格分數80分),經公文通知廠商限期改善,復於106.6.15辦理複評結果仍不合格(72.39分),依規定本校得通知廠商辦理解約,考量學生餐廳涉及師生用餐權益,有關廠商經營問題及學校處理立場,總務處將簽辦續提相關會議。
保健組:(如附件一P.4-20)
捌、提案討論:
提案一:擬修訂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設置要點部分條文,提請 討論(如附
件一 P.21)。
說明:依據102年12月19日102學年度第1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
議決議:委外廠商有意願續約時則成立評鑑小組,擬將該小組納入本會設置要點。
辦法: 本會議通過後,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玖、臨時動議:
一、劉副校長瀚宇: 餐廳評鑑2次複評結果仍不合格,依規定本校得通
知廠商辦理解約,是否由本會議決議?
盧智強學務長:目前廠商供餐狀況正常,2次複評結果不合格其原因
為設施維護情形及違法及違約情形分數偏低所致,
若辦理解約重新招標可能影響下學期學生供餐,須
請總務處專案處理。
閻瑞彥總務長:廠商有履約保證金及水電費缺繳情形,是否辦理解
約 總務處將做後續處理。
決議:請總務處後續處理。
二、王川銘組長:桃園餐廳反應常不知同學有大型活動或校外參訪,導致
食材準備過剩,是否可請學院提供相關訊息給綜合服務
組以利餐廳備餐。
陳金足老師:會轉知院長會議決議。
決議:請桃園校區創新學院協助處理。
拾、散會:13: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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