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第2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學年度第2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紀錄
壹、時間: 105年05月19日(星期四)中午12:10至12:45分
貳、地點: 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叁、主席: 劉副校長瀚宇 紀錄: 何營養師麗玲
肆、出席人員:
行政人員:盧智強學務長、邱教務長繼智、閻瑞彥總務長、張世佳院長、黃國珍代理院
長、體育室曹主任立妍、主計室張主任梅芬、軍訓室尹主任敏芳、附設空中
進修學院校務夏主任德威(徐昭容代)、附設專科進修學校葉清江主任(呂
靜嫻代)、附設高級商業職業進修學校校務王主任美慧、總務處事務組劉組
長碧芬、生輔組胡組長紹華、健康保健組陳組長黛娜、健康保健組何營養師
麗玲(共15員)。
職工代表:陳佑瑄組員、吳世忠技工(共2員)。
教師代表:崔靜菱老師、劉惠玲老師、鄭美滿老師、邱秀惠老師、陳玫真老師、李家
生老師(史育英代)、王弘倫老師、李慶長老師(共8員)。
學生代表:林佳儀同學、葛巧琳同學、汪羿禎同學、薛惠馨同學、廖健堯同學、王士庭
同學(共6員)。
未出席人員:研究發展處林純如研發長、蕭幸金院長、陶建國老師、凌祥發老師、
洪心逸同學、卓志勳同學(共6員)。
列席人員:孫秀蘭組長、沈慧敏組員。
伍、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一、提案討論:
提案一: 桃園校區第一學生宿舍餐廳場地外租案,擬辦理評鑑及續約事宜,提
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移請桃園校區總務處綜合服務組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執行情形(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已於104年11月05日(星期四)假公能樓325會議室舉行評鑑小組會議,並辦理評鑑及續約事宜。
提案二: 評鑑小組教師代表選舉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 評鑑小組成員教師代表為鄭美滿老師、凌祥發老師,備取1人:陶建國老
師。
執行情形(保健組):教師代表已於104年9月24日完成選舉,並於104年10月
21日簽核,請相關代表於105年5月27日召開評鑑小組會議。
提案三:評鑑小組評分項目配分調整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保健組):依會議決議調整評分項目配分:設施維護情形10分、顧客滿意度65
分、安全衛生15分、違法與違約情形10分,總分100分。
二、臨時動議:
鄭美滿老師:桃園校區的餐廳及福利社有大片的玻璃,時有耳聞因為玻璃擦得太乾淨而撞
到受傷,是否可請相關單位預防處理。
決議:請桃園校區總務處綜合服務組協助處理。
執行情形(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福利社及餐廳大片玻璃現有開放讓同學貼活動海報或創
作塗鴉,可避免同學撞到受傷。
陸、主席致詞:
感謝各委員參與104學年度第2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議,今天有總務處提案討論
請各位委員踴躍提出意見討論。
柒、工作報告:
經營管理組:本校「圖書館戶外行動咖啡吧」場地出租合約將行屆滿,擬辦理重新標租
及規劃評鑑相關方案,請各位委員踴躍提出意見討論。
保健組:(如附件一P.3-16)
捌、提案討論:
提案:有關本校「圖書館戶外行動咖啡吧」場地出租合約將行屆滿,擬辦理重新標租及規劃評鑑相關方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旨揭部門之租賃合約將於本(105)年7月31日到期,擬依往例依國有財產法
第28條但書辦理公開標租,以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進行評審後,擇最高分者取得營運管理權。
二、本校委外經營餐廳、便利商店及咖啡吧等部門,依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決議,
於合約存續期間每年對廠商辦理評鑑1次,合格者方得繼續營業一年。
三、鑒於委外經營廠商本校不提供任何設備,歷年來係簽訂多年期合約,並於合
約存續期間,本校每年對廠商辦理評鑑以作為下一年度是否繼續營業依據,
惟不合格解約時將產生合約履約期間爭議產生。
四、經蒐集其他學校委外經營餐廳、便利商店及咖啡吧有關合約期間及評鑑相關
作法彙整如下:
1.簽訂多年期合約但評鑑未納入合約中:如台師大及北科大係簽訂2-5年多年
期合約,續約一次2-3年,但未將評鑑納入合約中。
2.簽訂多年期合約最後一年評鑑作為續約門檻:如清大合約期滿時舉辦綜合評
鑑,若乙方通過70%以上滿意度之評鑑門檻,則繼續履行合約,反之,若評
鑑結果未符合甲方需求時,將給予改善期,改善期結束後甲方再舉辦第二次
綜合評鑑,如評鑑結果未達理想,本合約即視為終止不同意續約。
3.簽訂多年期合約每年辦理評鑑作為續約參考:如台科大每年辦理評鑑總分達
80分以上的餐廳即列優等,由學校發給獎狀及獎牌,評鑑結果作為是否同
意續約之參考。
辦法:
一、 為免產生多年期合約如發生評鑑不合格需解約爭議問題,依本校及參考其他學校作法研擬以下方案:
方案一:維持原案,由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成立評鑑小組,每年評鑑一次,評鑑
分數達70分者,方可繼續下一年度營業。
方案二:簽訂多年期合約,合約期滿前3個月由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成立評鑑小
組辦理評鑑作業,評鑑結果(評鑑分數達70分)將作為續約門檻。合約存
續期間對於要求改善而未獲改善部分於契約書中增訂「違約之處理」條
款,以臻完善。
二、本案擬提會討論後,續提本校委外經營管理委員會,由總務處辦理後續標租相
關事宜。
決議:經現場委員討論選出方案二:簽訂多年期合約,合約期滿前3個月由膳食衛生協
調委員會成立評鑑小組辦理評鑑作業,評鑑結果(評鑑分數達70分)將作為續約門檻。合約存續期間對於要求改善而未獲改善部分於契約書中增訂「違約之處理」條款。
玖、臨時動議:
鄭美滿老師:咖啡吧營業場所有積水情形學校請協助處理,另訂定新合約時以平等雙贏的
立場。
閻瑞彥總務長:已上簽處理校內所有積水問題,包含咖啡吧、餐廳、網球場等,會於暑假
期間陸續處裡,未來訂定新合約會多方考量以求平等雙贏。
決議:請總務處協助處理。
拾、散會:12:45分
104學年度第2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紀錄
壹、時間: 105年05月19日(星期四)中午12:10至12:45分
貳、地點: 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叁、主席: 劉副校長瀚宇 紀錄: 何營養師麗玲
肆、出席人員:
行政人員:盧智強學務長、邱教務長繼智、閻瑞彥總務長、張世佳院長、黃國珍代理院
長、體育室曹主任立妍、主計室張主任梅芬、軍訓室尹主任敏芳、附設空中
進修學院校務夏主任德威(徐昭容代)、附設專科進修學校葉清江主任(呂
靜嫻代)、附設高級商業職業進修學校校務王主任美慧、總務處事務組劉組
長碧芬、生輔組胡組長紹華、健康保健組陳組長黛娜、健康保健組何營養師
麗玲(共15員)。
職工代表:陳佑瑄組員、吳世忠技工(共2員)。
教師代表:崔靜菱老師、劉惠玲老師、鄭美滿老師、邱秀惠老師、陳玫真老師、李家
生老師(史育英代)、王弘倫老師、李慶長老師(共8員)。
學生代表:林佳儀同學、葛巧琳同學、汪羿禎同學、薛惠馨同學、廖健堯同學、王士庭
同學(共6員)。
未出席人員:研究發展處林純如研發長、蕭幸金院長、陶建國老師、凌祥發老師、
洪心逸同學、卓志勳同學(共6員)。
列席人員:孫秀蘭組長、沈慧敏組員。
伍、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一、提案討論:
提案一: 桃園校區第一學生宿舍餐廳場地外租案,擬辦理評鑑及續約事宜,提
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移請桃園校區總務處綜合服務組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執行情形(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已於104年11月05日(星期四)假公能樓325會議室舉行評鑑小組會議,並辦理評鑑及續約事宜。
提案二: 評鑑小組教師代表選舉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 評鑑小組成員教師代表為鄭美滿老師、凌祥發老師,備取1人:陶建國老
師。
執行情形(保健組):教師代表已於104年9月24日完成選舉,並於104年10月
21日簽核,請相關代表於105年5月27日召開評鑑小組會議。
提案三:評鑑小組評分項目配分調整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保健組):依會議決議調整評分項目配分:設施維護情形10分、顧客滿意度65
分、安全衛生15分、違法與違約情形10分,總分100分。
二、臨時動議:
鄭美滿老師:桃園校區的餐廳及福利社有大片的玻璃,時有耳聞因為玻璃擦得太乾淨而撞
到受傷,是否可請相關單位預防處理。
決議:請桃園校區總務處綜合服務組協助處理。
執行情形(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福利社及餐廳大片玻璃現有開放讓同學貼活動海報或創
作塗鴉,可避免同學撞到受傷。
陸、主席致詞:
感謝各委員參與104學年度第2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議,今天有總務處提案討論
請各位委員踴躍提出意見討論。
柒、工作報告:
經營管理組:本校「圖書館戶外行動咖啡吧」場地出租合約將行屆滿,擬辦理重新標租
及規劃評鑑相關方案,請各位委員踴躍提出意見討論。
保健組:(如附件一P.3-16)
捌、提案討論:
提案:有關本校「圖書館戶外行動咖啡吧」場地出租合約將行屆滿,擬辦理重新標租及規劃評鑑相關方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旨揭部門之租賃合約將於本(105)年7月31日到期,擬依往例依國有財產法
第28條但書辦理公開標租,以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進行評審後,擇最高分者取得營運管理權。
二、本校委外經營餐廳、便利商店及咖啡吧等部門,依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決議,
於合約存續期間每年對廠商辦理評鑑1次,合格者方得繼續營業一年。
三、鑒於委外經營廠商本校不提供任何設備,歷年來係簽訂多年期合約,並於合
約存續期間,本校每年對廠商辦理評鑑以作為下一年度是否繼續營業依據,
惟不合格解約時將產生合約履約期間爭議產生。
四、經蒐集其他學校委外經營餐廳、便利商店及咖啡吧有關合約期間及評鑑相關
作法彙整如下:
1.簽訂多年期合約但評鑑未納入合約中:如台師大及北科大係簽訂2-5年多年
期合約,續約一次2-3年,但未將評鑑納入合約中。
2.簽訂多年期合約最後一年評鑑作為續約門檻:如清大合約期滿時舉辦綜合評
鑑,若乙方通過70%以上滿意度之評鑑門檻,則繼續履行合約,反之,若評
鑑結果未符合甲方需求時,將給予改善期,改善期結束後甲方再舉辦第二次
綜合評鑑,如評鑑結果未達理想,本合約即視為終止不同意續約。
3.簽訂多年期合約每年辦理評鑑作為續約參考:如台科大每年辦理評鑑總分達
80分以上的餐廳即列優等,由學校發給獎狀及獎牌,評鑑結果作為是否同
意續約之參考。
辦法:
一、 為免產生多年期合約如發生評鑑不合格需解約爭議問題,依本校及參考其他學校作法研擬以下方案:
方案一:維持原案,由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成立評鑑小組,每年評鑑一次,評鑑
分數達70分者,方可繼續下一年度營業。
方案二:簽訂多年期合約,合約期滿前3個月由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成立評鑑小
組辦理評鑑作業,評鑑結果(評鑑分數達70分)將作為續約門檻。合約存
續期間對於要求改善而未獲改善部分於契約書中增訂「違約之處理」條
款,以臻完善。
二、本案擬提會討論後,續提本校委外經營管理委員會,由總務處辦理後續標租相
關事宜。
決議:經現場委員討論選出方案二:簽訂多年期合約,合約期滿前3個月由膳食衛生協
調委員會成立評鑑小組辦理評鑑作業,評鑑結果(評鑑分數達70分)將作為續約門檻。合約存續期間對於要求改善而未獲改善部分於契約書中增訂「違約之處理」條款。
玖、臨時動議:
鄭美滿老師:咖啡吧營業場所有積水情形學校請協助處理,另訂定新合約時以平等雙贏的
立場。
閻瑞彥總務長:已上簽處理校內所有積水問題,包含咖啡吧、餐廳、網球場等,會於暑假
期間陸續處裡,未來訂定新合約會多方考量以求平等雙贏。
決議:請總務處協助處理。
拾、散會:12: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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