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第1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學年度第1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紀錄
壹、時間: 104年09月24日(星期四)中午12:10至12:50分
貳、地點: 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叁、主席: 劉副校長瀚宇 紀錄: 何營養師麗玲
肆、出席人員:
行政人員:邱教務長繼智、閻瑞彥總務長、張世佳院長(古琦靚代)、體育室曹主任立妍、
主計室張主任梅芬、軍訓室尹主任敏芳、附設空中進修學院校務夏主任德威、
附設專科進修學校葉清江主任、附設高級商業職業進修學校校務王主任美慧、
總務處事務組劉碧芬組組長、生輔組胡組長紹華、健康保健組陳組長黛娜、
健康保健組何營養師麗玲(共13員)。
教師代表:崔靜菱老師、劉惠玲老師、鄭美滿老師、邱秀惠老師、陳玫真老師、
陶建國老師、李慶長老師(共7員)。
學生代表:林佳儀同學、葛巧琳同學、洪心逸同學、汪羿禎同學、薛惠馨同學、卓志勳
同學、廖健堯同學、王士庭同學(共8員)。
未出席人員:盧智強學務長、研究發展處林純如研發長、蕭幸金院長、黃國珍代理院長、
凌祥發老師、李家生老師、王弘倫老師、陳佑瑄組員、吳世忠技工(共9
員)。
列席人員:樂浩然組長、孫秀蘭組長、學生會會陳遠任同學、童紀憲同學。
伍、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一、提案討論:
提案:有關廠商擬續約其評鑑小組學生代表選出方式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經現場委員投票選出為辦法乙案: 由學生會自行選舉產生2位評鑑小組
學生代表。
執行情形:已由學生會幹部會議遴選童紀憲、陳遠任為膳食委員會評鑑委員。
二、臨時動議:
林玉舷同學:剛到北商時記得曾經在班櫃收到餐廳的問卷調查,今年好像不曾收過,是否
可以每年做一次餐廳的滿意度調查。
決議:請執行祕書與評鑑小組學生代表研討問卷調查方式。
執行情形:擬於下週與評鑑小組學生代表研討問卷調查方式。
陸、主席致詞:
感謝各委員參與104學年度第1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議,今天共有3個提案討論請
各位委員踴躍提出意見討論。
柒、工作報告:
事務組:昨天下午協同環安衛同仁至五育樓地下餐廳進行環境視察,不合格項目會持續列
管,以確保全校教職員工生用餐安全
保健組:(如附件一P.3-15)
捌、提案討論:
提案一: 桃園校區第一學生宿舍餐廳場地外租案,擬辦理評鑑及續約事宜,提請 討論。
說明: 依本校桃園校區餐廳外租合約規定,合約期間(104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
日止),本校每年對廠商辦理評鑑1次,合格者(平均分數達70分者)方得繼續營
業1年。不合格者(平均分數未達70分者)應於1個月內改善完畢,複評合格者
始得繼續營業1年,倘複評不合格者本校得通知廠商辦理解約,並退還履約保證金。
辦法:
一、為提高行政效率,擬於桃園校區成立評鑑小組(教師代表2人、行政人員代表2
人、學生代表3人),並授權評鑑小組辦理餐廳續約評鑑。
二、 評鑑小組成員產生方式如下:
(一)教師代表:請創新經營學院就各系專任教師(含助教、助理)推派2名代
表。
(二)行政人員代表:桃園校區行政人員(含職員、教官、助理、護士…等)選
派2名代表。
(三)學生代表:桃園校區學生會推派3名代表。
三、評分表評鑑項目及配分如下:「設施維護情形10分、顧客滿意度70分、安全衛
生10分、違法與違約情形10分,總分100分」。其中顧客滿意度採問卷調查並以「問卷量尺平均分數」為計分依據。
四、評鑑結果移請總務處,依契約續辦相關事宜。
決議:照案通過,移請桃園校區總務處綜合服務組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提案二: 評鑑小組教師代表選舉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委外廠商有意願續約時則成立評鑑小組,本提案為選出教師代表。
二、評鑑小組成員為2位職員代表、2位教師代表及3位學生代表等7人擔任,3位學生代
表包含1位學生會會長,教師代表由現任委員選出,學生代表則由學生會自行選舉產生,
職員代表則由全校職員選出。
辦法:
本次選舉採無記名投票法,每張選票教師代表限各圈選2人,得票數最高之2人為評鑑小
組老師代表,備取1名。(得票數相同時,則以主席抽籤決定之。)
決議:開票結果統計如下(如附件二):
正取2人:1、鄭美滿老師-8票2、凌祥發老師--8票(因三位老師得票數相同,由劉副
校長抽籤決定之)。
備取1人:陶建國老師。
提案三:評鑑小組評分項目配分調整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 依據104.05.20評鑑小組會議學生代表提議:評分項目中的顧客滿意度為70分,比重似乎太高,是否可以調整。
二、 依照101.6.21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決議:設施維護情形5分、顧客滿意度70分、安全衛生15分、違法與違約情形10分,總分100分,平均分數達80分者,廠商方得續約。
辦法: 調整評分項目配分為設施維護情形10分、顧客滿意度65分、安全衛生15分、違法與
違約情形10分,總分100分。
決議:照案通過。
玖、臨時動議:
鄭美滿老師:桃園校區的餐廳及福利社有大片的玻璃,新聞時有耳聞因為玻璃擦得太乾淨而撞
到受傷,是否可請相關單位預防處理。
樂浩然組長:會請同仁設法處理。
決議:請桃園校區總務處綜合服務組協助處理。
拾、散會:12:50
104學年度第1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紀錄
壹、時間: 104年09月24日(星期四)中午12:10至12:50分
貳、地點: 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叁、主席: 劉副校長瀚宇 紀錄: 何營養師麗玲
肆、出席人員:
行政人員:邱教務長繼智、閻瑞彥總務長、張世佳院長(古琦靚代)、體育室曹主任立妍、
主計室張主任梅芬、軍訓室尹主任敏芳、附設空中進修學院校務夏主任德威、
附設專科進修學校葉清江主任、附設高級商業職業進修學校校務王主任美慧、
總務處事務組劉碧芬組組長、生輔組胡組長紹華、健康保健組陳組長黛娜、
健康保健組何營養師麗玲(共13員)。
教師代表:崔靜菱老師、劉惠玲老師、鄭美滿老師、邱秀惠老師、陳玫真老師、
陶建國老師、李慶長老師(共7員)。
學生代表:林佳儀同學、葛巧琳同學、洪心逸同學、汪羿禎同學、薛惠馨同學、卓志勳
同學、廖健堯同學、王士庭同學(共8員)。
未出席人員:盧智強學務長、研究發展處林純如研發長、蕭幸金院長、黃國珍代理院長、
凌祥發老師、李家生老師、王弘倫老師、陳佑瑄組員、吳世忠技工(共9
員)。
列席人員:樂浩然組長、孫秀蘭組長、學生會會陳遠任同學、童紀憲同學。
伍、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一、提案討論:
提案:有關廠商擬續約其評鑑小組學生代表選出方式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經現場委員投票選出為辦法乙案: 由學生會自行選舉產生2位評鑑小組
學生代表。
執行情形:已由學生會幹部會議遴選童紀憲、陳遠任為膳食委員會評鑑委員。
二、臨時動議:
林玉舷同學:剛到北商時記得曾經在班櫃收到餐廳的問卷調查,今年好像不曾收過,是否
可以每年做一次餐廳的滿意度調查。
決議:請執行祕書與評鑑小組學生代表研討問卷調查方式。
執行情形:擬於下週與評鑑小組學生代表研討問卷調查方式。
陸、主席致詞:
感謝各委員參與104學年度第1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議,今天共有3個提案討論請
各位委員踴躍提出意見討論。
柒、工作報告:
事務組:昨天下午協同環安衛同仁至五育樓地下餐廳進行環境視察,不合格項目會持續列
管,以確保全校教職員工生用餐安全
保健組:(如附件一P.3-15)
捌、提案討論:
提案一: 桃園校區第一學生宿舍餐廳場地外租案,擬辦理評鑑及續約事宜,提請 討論。
說明: 依本校桃園校區餐廳外租合約規定,合約期間(104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
日止),本校每年對廠商辦理評鑑1次,合格者(平均分數達70分者)方得繼續營
業1年。不合格者(平均分數未達70分者)應於1個月內改善完畢,複評合格者
始得繼續營業1年,倘複評不合格者本校得通知廠商辦理解約,並退還履約保證金。
辦法:
一、為提高行政效率,擬於桃園校區成立評鑑小組(教師代表2人、行政人員代表2
人、學生代表3人),並授權評鑑小組辦理餐廳續約評鑑。
二、 評鑑小組成員產生方式如下:
(一)教師代表:請創新經營學院就各系專任教師(含助教、助理)推派2名代
表。
(二)行政人員代表:桃園校區行政人員(含職員、教官、助理、護士…等)選
派2名代表。
(三)學生代表:桃園校區學生會推派3名代表。
三、評分表評鑑項目及配分如下:「設施維護情形10分、顧客滿意度70分、安全衛
生10分、違法與違約情形10分,總分100分」。其中顧客滿意度採問卷調查並以「問卷量尺平均分數」為計分依據。
四、評鑑結果移請總務處,依契約續辦相關事宜。
決議:照案通過,移請桃園校區總務處綜合服務組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提案二: 評鑑小組教師代表選舉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委外廠商有意願續約時則成立評鑑小組,本提案為選出教師代表。
二、評鑑小組成員為2位職員代表、2位教師代表及3位學生代表等7人擔任,3位學生代
表包含1位學生會會長,教師代表由現任委員選出,學生代表則由學生會自行選舉產生,
職員代表則由全校職員選出。
辦法:
本次選舉採無記名投票法,每張選票教師代表限各圈選2人,得票數最高之2人為評鑑小
組老師代表,備取1名。(得票數相同時,則以主席抽籤決定之。)
決議:開票結果統計如下(如附件二):
正取2人:1、鄭美滿老師-8票2、凌祥發老師--8票(因三位老師得票數相同,由劉副
校長抽籤決定之)。
備取1人:陶建國老師。
提案三:評鑑小組評分項目配分調整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 依據104.05.20評鑑小組會議學生代表提議:評分項目中的顧客滿意度為70分,比重似乎太高,是否可以調整。
二、 依照101.6.21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決議:設施維護情形5分、顧客滿意度70分、安全衛生15分、違法與違約情形10分,總分100分,平均分數達80分者,廠商方得續約。
辦法: 調整評分項目配分為設施維護情形10分、顧客滿意度65分、安全衛生15分、違法與
違約情形10分,總分100分。
決議:照案通過。
玖、臨時動議:
鄭美滿老師:桃園校區的餐廳及福利社有大片的玻璃,新聞時有耳聞因為玻璃擦得太乾淨而撞
到受傷,是否可請相關單位預防處理。
樂浩然組長:會請同仁設法處理。
決議:請桃園校區總務處綜合服務組協助處理。
拾、散會: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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