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時間:106年06月29日(星期四)中午12時整
地點: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出席人員:盧委員智強、邱委員繼智、王委員亦凡(陳怡蓁代)、林委員純如(簡慧紋代)、周委員旭華(孫蜀晴代)、閻委員瑞彥、尹委員敏芳、林委員盈鈞、李委員昭慶(方竹君代)、楊委員進雄、蕭委員幸金(洪偉玲代)、張委員世佳(古綺靚代)、楊委員東育、簡士捷委員、林委員維珩(鄒復証代)、林委員玟君(梁平和代)、黃委員士洲(謝玉玫代)、莊委員家彰(涂裕盈代)、張委員旭華(李佩書代)、張委員世佳(陳彥瑋代)、邴委員守誠、胡委員小娟、陳委員黛娜、石委員雅惠、劉委員雅文、胡委員紹華、鄒委員慶士、蔡委員錦堂、謝委員玉玫、林委員宜霓(吳靜瑜代)、唐委員小嵐、陳委員杏棻、陸委員靜容、蔡委員美惠、李委員玉立(劉祖毓代)、黃委員國珍、陳委員春富(陳皇志代)、陳委員潔瑩、陳委員恩航、伍委員小玲(陳怡芳代)、江委員振維、李委員昀城、吳委員家慶、鄭委員嘉心、邱委員鈞評
應出席:50 位
實到:45位
請假:1位(黃委員琦婷)
未到:4位(黃委員其彥、陳委員昱儒、林委員于芳、胡委員秀玲)
主席:盧學務長智強 記錄:史曜瑋
壹、主席致詞:略
貳、確認上次(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一、學生事務處桃園校區提:擬成立學生社團「桃園校區攝影社」,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二、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自治團體設置及輔導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提送校務會議核備通過,俟簽奉校長同意後報部核定
三、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擬修訂本校「各項會議學生代表選舉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四、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社團活動實施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五、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社團指導老師聘任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六、學務處服務學習組提:有關本校「畢業生美育獎遴選要點」,擬修訂部分條文規定,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社團活動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修正第二條之單位名稱。
(二) 修正第十一條第二項文字。
辦 法:本案通過後,擬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會組織章程」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依據大學法第33條規定:「..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修正「學生自治會」為「學生會」。
(二) 為學生會符合現況需求及正常運作,增修部分條文。
(三) 為符合學生自治精神,刪除第35條「本章程經學生事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之規定。
辦 法:本案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請學生會檢討修正本章程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內容後,再提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審議。
提案三、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擬修正本校「愛心宿舍管理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本愛心宿舍原提供6名女性同學免費居住,因該單位空間運用所需,現僅能提供4名女性同學免費居住,擬修正部份條文,以符合現況。
(二) 住宿期間原為每年9月1日至隔年6月30日止,因學生實際簽約時間係至8月底,擬修正條文至8月31日止,以符合現況。
(三) 本案業經105-2學期第3次學務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請假規則」,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本校新修訂「學生操行成績考查辦法」業經105-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並簽奉校長核定於106學年度起實施
(二) 本規則第三條第六項學生〝產假〞部份配合前項辦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及「勞動基準法」等規範修正條文部份內容。
(三) 本案業經105-2學期第3次學務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案經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請生輔組重新檢視修正本規則第二條第六款及第四條條文內容後,再提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審議。
提案五、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擬廢除本校「學生服裝規定」,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教育部公告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其中針對服裝儀容部分,增列「且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辦法」業於104年3月26日103-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提案通過刪除服裝儀容不整之相關處分。現教官同仁對五專一〜三年級不願穿著制服之學生均採取口頭規勸方式輔導。
(二) 審酌本校現已升格大學,且校園無類似高中職校之門禁管制,需要求學生穿著制服之場合亦甚少,考量執行現況及樽節五專新生入學經費支出,建議廢除本校「學生服裝規定」,還給五專一〜三年級學生衣著自由權及身體自主權。
辦 法:本案經本會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公布廢除。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成立學生社團「微電影創作社」,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本團成立宗旨為通過微電影演示出態度、理念、思想、文化,用微電影傳播我們的精神以及給予大眾無限的正能量。利用系統的分工,學習部門間的互動,一部好的微電影的工程十分繁瑣,過程缺一不可,讓每一個成員都可以感受到自己的重要性,貢獻自己的心血,一起解決問題分享快樂,一起在合作中成長。
(二) 本社團召集人為李潤紘同學,共有31個同好發起人,指導老師為蕭培元,蕭老師為台灣電影文創產業協會共同創辦人、中華民國微電影協會召集人,學經歷堪稱豐富。
(三) 社團成立後預計透過活動宣傳、影展、社遊、大成讓更多同學認是為電影創作社,並且學習相關事項,同時進行各項社課。
(四) 本案業經106年6月16日學生社團籌組委員會審核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學務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桃園校區學生事務處提:成立學生社團「MILASI音樂社」,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本社團成立宗旨為提倡大學教育之均衡發展,培養學生音樂修養和提供正當娛樂,並帶動學校之音樂風氣,及培養團隊精神讓社員養成主動且積極之精神。MILASI在SOLRESOL語言裡代表愛,亦即愛音樂的社團,讓所有喜愛音樂的社員都能樂在其中
(二) 本社團召集人為吳盈瑩同學,共有30個同好發起人,指導老師為吳佳臻,吳老師畢業於臺灣師範大學英語學系,自小學起即加入管樂團接受音樂薰陶,專長為長短笛,曾於2016年6月台北愛樂梅哲廳舉辦「Ad astra. 吳佳臻x蔡宗祐 聯合音樂會」,並參與過土城國小管樂團、重慶國中管樂團、板橋高中管樂團、板橋高中校友管樂團、師大管樂隊、板城管樂團…等經歷豐富。
(三) 社團成立後預計除定期於期初、期末辦理社員大會外,也會安排課餘時間進行分組與個人練習,以促進互相交流成長,並預計規劃學餐快閃、桃園教養院社區服務、以及社團博覽會招生等活動。
(四) 本案籌組資料業經106年6月20日學生社團籌組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學務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學務處補充報告:
一、 有關臺北校區宿舍租用案,本校已與北科大聯繫並將共同研擬契約內容及管理規範,並預劃於招標文件送達總務處前,先邀集北科大、華夏科大及台科大等校於暑假期間商議相關租賃事宜。
二、 本處現正洽談於景美地區另一宿舍租用案,地點位於木柵興隆路二段鄰近景美捷運站(需搭2〜3站公車),另有公車可直達學校。現已將圓通禪寺宿舍租金規劃送該公司參考,希望其能依此租金價格收費,再討論後續相關事宜。本處同仁將於7月5日(星期三)至現場勘查,該建案預計於今年7月可取得使用執照,如洽談順利,可望將此訊息發布給今年入學新生知悉。本案尚處於未定階段,如有進展再向各位委員報告。
伍、散會:13時10分。
時間:106年06月29日(星期四)中午12時整
地點: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出席人員:盧委員智強、邱委員繼智、王委員亦凡(陳怡蓁代)、林委員純如(簡慧紋代)、周委員旭華(孫蜀晴代)、閻委員瑞彥、尹委員敏芳、林委員盈鈞、李委員昭慶(方竹君代)、楊委員進雄、蕭委員幸金(洪偉玲代)、張委員世佳(古綺靚代)、楊委員東育、簡士捷委員、林委員維珩(鄒復証代)、林委員玟君(梁平和代)、黃委員士洲(謝玉玫代)、莊委員家彰(涂裕盈代)、張委員旭華(李佩書代)、張委員世佳(陳彥瑋代)、邴委員守誠、胡委員小娟、陳委員黛娜、石委員雅惠、劉委員雅文、胡委員紹華、鄒委員慶士、蔡委員錦堂、謝委員玉玫、林委員宜霓(吳靜瑜代)、唐委員小嵐、陳委員杏棻、陸委員靜容、蔡委員美惠、李委員玉立(劉祖毓代)、黃委員國珍、陳委員春富(陳皇志代)、陳委員潔瑩、陳委員恩航、伍委員小玲(陳怡芳代)、江委員振維、李委員昀城、吳委員家慶、鄭委員嘉心、邱委員鈞評
應出席:50 位
實到:45位
請假:1位(黃委員琦婷)
未到:4位(黃委員其彥、陳委員昱儒、林委員于芳、胡委員秀玲)
主席:盧學務長智強 記錄:史曜瑋
壹、主席致詞:略
貳、確認上次(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一、學生事務處桃園校區提:擬成立學生社團「桃園校區攝影社」,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二、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自治團體設置及輔導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提送校務會議核備通過,俟簽奉校長同意後報部核定
三、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擬修訂本校「各項會議學生代表選舉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四、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社團活動實施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五、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社團指導老師聘任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六、學務處服務學習組提:有關本校「畢業生美育獎遴選要點」,擬修訂部分條文規定,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社團活動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修正第二條之單位名稱。
(二) 修正第十一條第二項文字。
辦 法:本案通過後,擬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會組織章程」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依據大學法第33條規定:「..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修正「學生自治會」為「學生會」。
(二) 為學生會符合現況需求及正常運作,增修部分條文。
(三) 為符合學生自治精神,刪除第35條「本章程經學生事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之規定。
辦 法:本案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請學生會檢討修正本章程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內容後,再提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審議。
提案三、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擬修正本校「愛心宿舍管理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本愛心宿舍原提供6名女性同學免費居住,因該單位空間運用所需,現僅能提供4名女性同學免費居住,擬修正部份條文,以符合現況。
(二) 住宿期間原為每年9月1日至隔年6月30日止,因學生實際簽約時間係至8月底,擬修正條文至8月31日止,以符合現況。
(三) 本案業經105-2學期第3次學務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請假規則」,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本校新修訂「學生操行成績考查辦法」業經105-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並簽奉校長核定於106學年度起實施
(二) 本規則第三條第六項學生〝產假〞部份配合前項辦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及「勞動基準法」等規範修正條文部份內容。
(三) 本案業經105-2學期第3次學務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案經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請生輔組重新檢視修正本規則第二條第六款及第四條條文內容後,再提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審議。
提案五、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擬廢除本校「學生服裝規定」,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教育部公告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其中針對服裝儀容部分,增列「且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辦法」業於104年3月26日103-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提案通過刪除服裝儀容不整之相關處分。現教官同仁對五專一〜三年級不願穿著制服之學生均採取口頭規勸方式輔導。
(二) 審酌本校現已升格大學,且校園無類似高中職校之門禁管制,需要求學生穿著制服之場合亦甚少,考量執行現況及樽節五專新生入學經費支出,建議廢除本校「學生服裝規定」,還給五專一〜三年級學生衣著自由權及身體自主權。
辦 法:本案經本會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公布廢除。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成立學生社團「微電影創作社」,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本團成立宗旨為通過微電影演示出態度、理念、思想、文化,用微電影傳播我們的精神以及給予大眾無限的正能量。利用系統的分工,學習部門間的互動,一部好的微電影的工程十分繁瑣,過程缺一不可,讓每一個成員都可以感受到自己的重要性,貢獻自己的心血,一起解決問題分享快樂,一起在合作中成長。
(二) 本社團召集人為李潤紘同學,共有31個同好發起人,指導老師為蕭培元,蕭老師為台灣電影文創產業協會共同創辦人、中華民國微電影協會召集人,學經歷堪稱豐富。
(三) 社團成立後預計透過活動宣傳、影展、社遊、大成讓更多同學認是為電影創作社,並且學習相關事項,同時進行各項社課。
(四) 本案業經106年6月16日學生社團籌組委員會審核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學務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桃園校區學生事務處提:成立學生社團「MILASI音樂社」,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本社團成立宗旨為提倡大學教育之均衡發展,培養學生音樂修養和提供正當娛樂,並帶動學校之音樂風氣,及培養團隊精神讓社員養成主動且積極之精神。MILASI在SOLRESOL語言裡代表愛,亦即愛音樂的社團,讓所有喜愛音樂的社員都能樂在其中
(二) 本社團召集人為吳盈瑩同學,共有30個同好發起人,指導老師為吳佳臻,吳老師畢業於臺灣師範大學英語學系,自小學起即加入管樂團接受音樂薰陶,專長為長短笛,曾於2016年6月台北愛樂梅哲廳舉辦「Ad astra. 吳佳臻x蔡宗祐 聯合音樂會」,並參與過土城國小管樂團、重慶國中管樂團、板橋高中管樂團、板橋高中校友管樂團、師大管樂隊、板城管樂團…等經歷豐富。
(三) 社團成立後預計除定期於期初、期末辦理社員大會外,也會安排課餘時間進行分組與個人練習,以促進互相交流成長,並預計規劃學餐快閃、桃園教養院社區服務、以及社團博覽會招生等活動。
(四) 本案籌組資料業經106年6月20日學生社團籌組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學務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學務處補充報告:
一、 有關臺北校區宿舍租用案,本校已與北科大聯繫並將共同研擬契約內容及管理規範,並預劃於招標文件送達總務處前,先邀集北科大、華夏科大及台科大等校於暑假期間商議相關租賃事宜。
二、 本處現正洽談於景美地區另一宿舍租用案,地點位於木柵興隆路二段鄰近景美捷運站(需搭2〜3站公車),另有公車可直達學校。現已將圓通禪寺宿舍租金規劃送該公司參考,希望其能依此租金價格收費,再討論後續相關事宜。本處同仁將於7月5日(星期三)至現場勘查,該建案預計於今年7月可取得使用執照,如洽談順利,可望將此訊息發布給今年入學新生知悉。本案尚處於未定階段,如有進展再向各位委員報告。
伍、散會:13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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