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1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1次行政會議紀錄
106年7月20日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2次行政會議確認通過
時間:106年6月29日(星期四)下午2時0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
出席人員:劉瀚宇、王有禮、邱繼智、林純如(黃仲楷代)、周旭華、盧智強、閻瑞彥、王亦凡、林盈鈞、李昭慶、楊進雄、尹敏芳、華英俐、洪文平、楊東育、林維珩、張旭華、蕭幸金、張世佳(古綺靚代)、黃國珍、陳春富、陳恩航、陳潔瑩、簡士捷、李麒麟、黃其彥、葉清江(張婕代) 、夏德威
應出席:33位
實到:29位
請假:4位 莊家彰、林玟君、黃士洲、應外系主任
工作人員:黃楓菁、李明才
主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105年度2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人事室提:本校105學年度暑假期間調整行政人員暨助教上班時間,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已簽奉校長核定,並轉各單位。
二、研發處提:修正本校「辦理科技部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支給規定」,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研發處提供書面執行情況)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三、研發處提:訂定本校「教師及研究人員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草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體育室提:有關人體實驗的研究倫理,是否也計算在內?研發處表示:會後本處會加以界定。)
執行情況:(研發處提供書面執行情況)
(一) 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二) 本校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研習時數,採計人體實驗研究倫理研習時數。除修習人體實驗研究倫理課程外,建議修習其他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相關課程。
四、研發處提:修正本校「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學務處表示:TA似乎未投保,會後本處再與教發中心確認。)
執行情況:(研發處提供書面執行情況)已陳請鈞長核定,並影送各單位及公告周知。
(學務處提供書面執行情況)經與教發中心確認後表示,106年6月份已為TA學生投保,投保資料將於彙整後送本處。
貳、行政會議列管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案 由:請管理學院及財經學院籌劃申請AACSB,請提出規劃書【列管案】。
主席裁示: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
(財經學院回覆)
1.本院已搜集及瞭解 AACSB 認證之程序,認證費用,認證標準,及認證效益等相關書面資訊,並且已提供給各系所主管,如附件一。
2.已於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院主管會議(105年2月25日) 提案討論,各系所於系務會議先行讓老師們瞭解,充分溝通以凝聚共識
3.待各系所形成共識後,請主計室專案編列預算,以能啓動認證程序。
4.拜訪及借鏡目前已通過AACSB認證之商管學院,以深入瞭解及學習。
(管理學院回覆)
1.本院已向曾通過AACSB認證之學校,了解申請之程序、費用、標準、效益等相關事宜。
2.AACSB議題擬提本院院務會議討論形成共識。
主席裁示:繼續列管。
二、案 由:研議行政服務品質【列管案】。
主席裁示: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秘書室回覆)學生會預計於105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全校行政單位辦理行政服務滿意度調查,採紙本及電子方式併同辦理,本案俟學生會調查完成後再檢討辦理。
主席裁示:繼續列管。
参、主席報告:
(一)暑假已開始,很多學生暑期從事打工及旅遊,請各主管向學生宣導注意安全。
(二)有關有同學及家長反映老師教學問題之輔導機制,系主任非僅以電郵或書面告知老師改善,應面談並留下紀錄,讓老師確實知悉同學或家長反映其教學問題,且若連續發生,課程安排及調整也請配合。聽聞尚有老師監考不認真之情事。
(三)有關外籍生國文課,請通識教育中心開設一至二班給外國學生初學者,若外國同學認為其國文程度不錯就隨班附讀,不需能力分級,先簡單地這樣做。
(四)因應主管建議,未來行政會議一個月召開兩次,寒暑假一個月召開一次,以減輕大家負擔。
(五)公教人員退休制度已大幅修改,請人事室說明現今新制度。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補充口頭報告)
一、教務處:教育部6月20日辦理105學年度技專校院實習課程績效評量實施計劃學校說明會,依據「專科以上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第三條:「教育部應就學校辦理實習課程,實施績效評量」。第四條:「學校應就實習課程辦理情形,依前條所定評量項目進行績效自評,並於本辦法施行後一年內,檢附績效自評報告書,送本部備查」。教育部針對103及104學年度績效自評報告書審查意見已寄達學校,審查意見預計暑假時請各系回應改善措施。接下來教育部會進行第二年做法是訪視評鑑,教育部規劃106、107學年度進行全國技專校院共87所實地訪評作業,實地訪評學校將進行一日訪評,資料採計年度自105年8月1日至106年7月31日為原則。缺點也要做改善,實地訪評要提供現況資料一併列為參考,會公布訪評結果,分成通過、有條件通過、未通過,規模如同評鑑。當天3-5位委員進行訪評。本校為第二梯次受訪學校,訪視時間為107年3月19日至6月8日,有較充裕時間準備。暑假時回應過去缺點,成立訪視自評籌備會,完成校外實習自評報告書,再請各系填報資料庫,以上預計9月份啟動、10月份完成報告。12月底要完成相關的書面資料。訪評委員訪評時,上午時段先到各校外實習機關實地訪評。明年1月希望進行校外實習訪視模擬。
主席指示:請各系檢討實習相關制度、法規及學生輔導…等,以上是否健全。
二、總務處:
(一)7月11日-18日本處配合資網中心進行全校教室及設備巡檢。各系科可事先自行檢查。
(二)7月16日週日進行校園變壓器汰換,會造成全校停電。停電時間自上午8點至晚上8點。記得中華電信曾有無預警停電,當時造成資網中心及資管系出現問題。本次也請相關單位特別準備。
(三)學校摩托車停車場改至行政大樓地下室,7月底完工,預計下學期開始,也會發通知。
(四)校門口大王椰子樹因腐蝕狀況嚴重,林務局推薦專人檢查,判斷四棵需移除,為安全起見,會找適當時間移除,因風大或意外碰撞可能導致樹會倒。
(五)2月份晶華酒店樓梯跌倒案,本處也因此全面檢視校園,建築師檢視本校舊樓梯超過三米者,包括:穿堂對外對內以及體育館前面的樓梯。也請體育室及相關單位也注意,他校有學生因操作運動器材不愼而受傷,學校負連帶賠償責任。本處將對兩校區做安全巡檢,相關安全問題也請各單位注意。
主席指示:
(一)大王椰子樹因病需移除,有些老師同學不瞭解,可能會提出質疑。此請各主管幫忙說明大王椰子樹因生病,若不移除,恐造成危險。
(二)樓梯請符合安全規定。(總務長表示:樓梯超過三米需有欄杆)
三、人事室:
(一)今年主管共識營於9月7-8日假溪頭自然教育園區辦理,請各主管預留時間。
(二)有關年金改革事宜,待全部條文公布後,再辦理簡單的說明會。
四、主計室:
(一)報告本校資本門狀況,在此特別說明教育部制度與法規,教育部及其他公家部門撥來的資本門經費皆全部納入本校資本門預算執行率,本室收到各單位案件,此類核定案件約2500萬,約佔本校23.6%。本校歷年來資本門執行率已不甚理想,納入後會有一些變化,故請各單位執行計劃案時,務必將資本門經費用完,若動輒保留經費延至明年,對本校影響很大。此制度是全國通用,請大家正視,也請大家很快執行完畢。
(二)總務處的部分,目前大項案件約3500萬,佔總資本門金額33%,大型案件若今年無法付款,起碼有績效,若立法院及教育部問起時,我們是否已到發包階段,能有個交代,大家應通力合作來面對。
(三)本室著急的是本校預算是否會被刪減,主計人員苦口婆心,希望大家把這方面做好,也請大家體諒本室的建言。請大家這段時間加把勁,能盡快做好。
主席指示:各單位分配的資本門,請於暑假期間採購完成,計劃裡有資本門也盡快執行。
五、秘書室:
(一)(詳見書面補充資料)各委員桌上有105學年度第2學期及106學年度第1學期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開會日期修正,也提醒下次開會日期為7月20日。
(二)暑假過完後,百年校慶典禮就快到,前不久辦理班級連絡人活動,已聚集一些人氣。9月23日將與臺北校友會合辦敬師節活動,並結合20、30、40年校友回娘家的活動,請各同仁一起努力來辦好。9月23日請各主管預留時間。
主席指示:9月23日敬師活動,請各主管預留時間。
六、圖書館:(詳見書面補充資料-百年校史最終章-學校的定位、願景與使命)請大家協助檢視以上資料是否正確,或是會後提供意見。
主席指示:有關各學院及通識中心部份,就請各學院及通識中心協助檢視。有關定位、願景與使命請研發處及秘書室協助,第2頁的圖不甚完整。桃園航空城請改成亞洲矽谷。請各單位好好檢視,並於一週內提供資料給圖書館。
主秘建議:也請通識中心比照三學院訂出核心價值相關圖表,並提供給圖書館。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空中學院提:修正本校「附設空中進修學院獎學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要點(草案)業經空中進修學院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二)為有效管理本院各項獎學金,擬成立本校「附設空中進修學院獎學金管理委員會」,故訂定本校「附設空中進修學院獎學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學務處提:修正本校「校內電子公布欄使用刊登管理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為便利校內各單位提出申請使用本校所屬單位公共區域之電子公布欄刊登相關訊息,以學務處生輔組為統一申請窗口,修正本要點及申請表格式,並訂申請作業流程(SOP),以提高行政服務效率,善用本校訊息公告機制。
辦 法: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數媒系陳恩航主任提:桃園校區是否也適用該要點?學務長表示:會後再與院長研議)
提案三、秘書室提:修正本校「傑出校友選拔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本辦法經105年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建議修正部分條文:其一,提案修正條文第三條及第四條國內外各校友會之文字敘述,蓋括國內校友會及國外校友會,並依各方校友會反應,校友代表由校長敦聘優秀校友為遴聘委員為宜,爰以刪除中華民國校友會理事長為當然委員;其二,因高商進修學校已停招,提案修正辦法條文第四條選拔方式,爰以高商進修學校主任之文字刪除;其三,提案新增辦法條文第五條,為配合遴選機制,設立傑出校友之當選人數限制不超過十名為上限;遇特殊狀況,得由遴選委員會同意斟酌特殊狀況增減或從缺之;其四,未獲選之候選人不再頒發服務奉獻獎,故爰以刪除提案修正辦法第七條部分條文。
(二) 檢附傑出校友選拔辦法修正草案對照表暨修正草案各乙份。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 本校「傑出校友選拔辦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五條修正如下:
四、 選拔方式
(一)由本校組成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副校長、主任秘書、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國際長、研發長、各學院院長、教學發展中心主任、空中進修學院主任、專科進修學校主任為當然委員,並由校長敦聘各縣市校友會、系友會會長及社會公正人士合計5人為遴聘委員。校友服務組組長為本會執行秘書。被推薦之校友應予迴避擔任評選委員。
…
五、當選名額限制:每年傑出校友當選人數以不超過十名為上限原則;遇特殊狀況,得由遴選委員會同意斟酌特殊狀況增減或從缺之。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四、秘書室提:修正本校「內部控制專案小組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本要點業經6月27日106年度第1次內部控制專案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二) 本校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7條設置隸屬校長之稽核人員,辦理稽核工作。本校已於106年3月聘任專任稽核人員,為統一事權至該稽核人員,刪除本要點相關稽核事項。
(三) 本案經參考交通大學、北科大、中科大、高雄大學相關法規,修正部分文字。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體育室提:修正本校「運動場館管理辦法」、修正本校「運動場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修正本校「運動場館管理辦法」暨修正本校「運動場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內容。
(二)本要點業經105學年度第2學期體育室第3次室務會議通過在案。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 本校「運動場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條第二款第(三)目之內容文字,請體育室再研議。
(二) 本校「運動場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六)目、第七條修正如下:
第四條 本校室外運動場地使用須知:
…
(六)未為顧及安全,使用本場地時一律嚴禁燃放鞭炮及施放煙火,違者立即終止借用約定,如造成意外傷害,借用單位應負刑責並賠償之。
第七條 收費標準請參考本校總務處訂定本校各場地使用清潔水電運動場館收費標準表。
(三) 餘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是否擇要公布部分條文張貼於運動場館,如:場地使用優先順序等,請總務處及體育室兼顧美觀及實用原則下評估。
(數媒系陳恩航主任提:桃園校區兩三間場地是否列入?體育室主任表示:桃園校區空間也有借用辦法。)
(總務處建議:請體育室就此辦法重要條文擇要公告,讓警衛處理時有所依據。)
提案六、學務處提:為因應本校新修正「學生操行成績考查辦法」,協助各單位統一修訂所屬法規名列「學生操行成績」,包括修正本校「學生申請交換生作業要點」、修正本校「劉毅多益英語(TOEIC)測驗獎勵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校新修訂「學生操行成績考查辦法」業經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並簽奉校長核定於106學年度起實施。
(二)為協助各單位統一修訂所屬法規明列"學生操行成績"列計方式之條文,俾利本處統一採包裏方式提會審議,業於106年4月13日發文通知各一級單位提供相關資料。
(三)經本組彙整各單位之法規資料,計有國際事務處及教發中心等兩單位提供,最後審議層級需提送行政會議者計有「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申請交換生作業要點」及「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劉毅多益英語(TOEIC)測驗獎勵金實施要點」兩法規。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 操行成績皆修正為A以上(含A)。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七、研發處提:修正本校「實施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作業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本要點業經106年6月22日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 新增「涉及違反學術研究倫理情事經查屬實者。」之規定。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
一、空中學院提:剛總務處提及將移除部分生病的大王椰子樹,但日本校友曾提及其對學校唯一記憶就是大王椰子樹。本校今年創校一百年,是否可在校園醒目處設立「本校建校一百週年」的永久牌子,讓來往的人都可見本校悠久歷史。
主秘建議:校友有捐贈石頭,可在上面刻字「本校建校一百週年」,放置本校校門口。
圖書館建議:
(一)大王椰子樹超過一百年,價值超過一百萬。若需移除,請攝影或拍照紀念,或請學生為其寫詩歌。本館盤點校史時,發現本校較缺乏記憶點。全校性共同活動是校歌比賽及啦啦隊,但四技生不知本校校歌。學校缺乏共同活動及記憶點,較難有凝聚點,對校園認同會越來越少。各校都有其景觀或節慶的共同點和記憶點,比方:臺大傅鐘、淡大簡單生活節等。
(二)校史館數位典藏空間已建置,盤點時發生很多資料都未保存,若校歌比賽錄音錄影或任何節慶等,都可送至本校。
總務處:大王椰子樹淺根且落葉嚴重,目前已無機構等單位種植。若需保留其中一段等事宜,本處會後研議。
學務處:校歌比賽五專生有,但四技生因無音樂課,故無比賽,四技生部份會再研議教唱。新生有啦啦隊比賽。
主席指示:
(一)請先在本校圍牆拉上紅布條「本校建校一百週年」,此請秘書室處理。另有關空院及專科招生布條,也請各相關單位更新。
(二)請總務處專業判斷大王椰子樹移除或保留,若移除也請攝影留念,椰子樹處理後也請留一部份,放置校史館。
(三)可規定四技和五專新生班都需參加校歌比賽,校歌放置網頁上,讓同學自行學唱。
(四)請圖書館發文給全校教職員工生,若與學校有關照片及影片,都可送至校史館評估審查是否典藏,並請設立窗口辦理。
散會: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