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第2學期校長有約座談會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5學年度第2學期校長有約座談會紀錄
時間:民國106年05月01日(星期一)下午4時2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
主席:張校長瑞雄 紀錄:葉雅華
出席人員: 如簽到表
壹、 主席致詞:
我們先看同學的提案問題,等提案問題可以之後再看上次的決議事項及辦理情形。
貳、 確認上次(105學年度第1學期)座談會決議事項及辦理情形
詳秘書室提供之辦理情形表(如附件一)。
司儀:上次座談會決議事項及辦理情形,詳秘書室提供之辦理情形表。
提案十、性別友善廁所
決議要點:列入追蹤
承辦單位:總務處
處室回覆情形:性別友善廁所會於今年暑假圖書館廁所翻修時併案設置,暫定設置於圖書館一樓,目前已交由建築師設計中,預定於9月份可完成。
提案情況:繼續列管
提案二十五、建議桃園校區門口盡快建置大公車亭
決議要點:列入追蹤
承辦單位:總務處
處室回覆情形:已於106年度編列400萬元校名站牌及候車亭經費執行。目前正簽請廠商規劃設計中,俾辦理後續發包作業。
提案情況:繼續列管
參、 提案討論:
提案一、系上教室使用問題
校長:目前現場同學還有甚麼問題,同學都要愛護這個環境,有些人會來破壞,只要同學填寫借用教室,都會借出。
提案二、本校雙學籍管理辦法除維持公平性外也應顧及學生
校長:看看教務處的回覆還有甚麼問題?
學生:我個人只是想要多讀一點書,雙學籍辦法跟跨校產生了衝突,依照大學法第28條、第32條教育部也有一些規定確保學生權益,依照跨校選區辦法,回來卻卡到選修辦法,學校並不把我們修的課列為畢業學分,一個學分當成兩個學校的畢業學分是不公平的,但是這個選課辦法沒有彈性,學校一開始同意我雙學籍也同意我跨校選課,後來才不同意學分,違背信賴保護原則,學生權益受到很大的損失,學校在考量對學校公平性可不可以更完備也可以考慮到學生的權益。
校長:這邊有學生建議辦法修正前、修正後,教務處對這個學生的建議有沒有甚麼問題?
教務長:原先雙重學籍一魚兩吃這個部分是不可以互為抵免,第二學期畢業學分數72大學部128,不在72跟128之內的,我們辦法裡面並沒有明訂說不可申請抵免,事後兩個學校也有一些共識,我們雙方學校已經明定,只要不在72跟128學分之內的都可以修,我們會再循程序去修,修的方向再看教務處的說明。
提案三、檢討選修課預選模式(敬請各開課單位回覆)
校長:教務處說明。一開始選課的時候有些課要達18人才開課,如果只開放同一系就會開不成,開放其他系就可以達到開課標準。
教務長:預選的時候,系剛好17、18人,助教就把這門課刪掉,也沒有那麼嚴肅。以上規定,第一階段選課自己科系裡的都可以修。第二階段全校的人都可以修,我們都會跟系科宣導,預選只是一個民意調查,可以看學務處的說明。
校長:這個課預選的時候雖然人數不夠,但是在該階段不應該就把它刪掉,只是當成一個規定SOP的作業流程要跟系上說清楚。
學生:關於紙本選課,我原本是資管系要去應外系修課,卻要應外系主任核可才能修這個課,這個核可程序是為了要鑑定學生的能力還是有什麼考量?
教務長:跨系需不需要對方來同意?在網路上選課就是開放的,在網路上選課的同學不必跑單根本不需要系主任同意,除非超過50人以上才要加簽,這個權限老師不應該拒絕,系主任也不可以拒絕的。他校要來國際商務系修課會管制,而各系科選修是大家都可以,但有些系的專業是必修故這類選修只開放一半。
校長:除非教室太小或容量不足才需要特別加簽,必修課原則上必須要在自己系科來修。
提案四、修正學生選課辦法必須之規定
校長:教務處說明
教務長:以必修為原則、以本班修為原則,但有原則就是有例外,系的核心課程必修課要在本系裡修不應該到其他系去修。但某些情況是有管制的,同學如果是有特殊原因,因為衝堂或重修可以到夜間部或是其他系去修,如程度相當是可以抵免的。
校長:學生選課辦法第二條,必修課得在本班修為原則。
學生:因應少子化的關係,教育部已經整合各大學的教學資源,北一區、北二區整個資源聯合起來,其他學校也都推薦學生去別的學校修,如果必修課去別的學校修,就違反學校的選課原則,這就違反教育部原本的美意。我遇到的問題是在通識中心,很堅持今天自己開的課就是不能去別的學校修,跟教育部的計畫相違背,希望學校能配合教育部的政策可以有一些調整。
校長:學校的原則必修課盡量在系上跟校內修,除非有特殊狀況就可以同意去別的校修,原則上選修都是開放的,請教務長再去跟通識中心溝通。
學生:教育部現在有辦夏日學院針對同學在暑假可以先去別的學校上課,可是通識中心說這不符合最後畢業前的學分,那這樣不就完全無法參加了嗎?請問學務長可不可以把彈性再放寬一點。
教務長:課程抵免辦法,入學前後都可以參與學校自己辦的課程來申請抵免,但是需要經過專案審查。
提案五、大四最低學分限制
校長:教務處說明
教務長:必修課都安排在第一至大三,大四有很多人都安排事情,不應該受學分上的限制,各系科是可以把所有的課都安排做為選修課,或是校外實習的選修課,同學就可以有六個月的時間去進行實習。學校已經在推動一門課必修的話,系科協調好大家都排必修課或是把必修課調到夜間部去修,我們期待學校未來這兩三年內,可以朝向這個方向進行。
校長:最後一學期盡量實習學分就可以滿足最低學分限制,教務處再跟各系溝通還沒有排實習課的趕快排出來。
校長:教務處書面上有說明。
教務長:必修課往前調整,課只是提前上。
主秘:大四下或是四上留有3至6學分的必修,如果海外實習就沒有辦法將日間必修課挪到夜間來上,近期召開校外實習與各個部門討論,建議教務處往此方向修訂的更趨完善,要讓有意到海外半年實習的學生有這個機會,不然有這個機會也沒有辦法參與。
校長:最後一個學期盡量不要排必修課,讓同學可以彈性安排時間。
提案六、第二階段選課
教務長:原來的資訊公司開發,上學期有請他們做出這個軟體了,會請他們做出修正當時沒有考慮到通識的部分,也會請他們修正。
校長:請廠商盡快修正好軟體。
提案七、飲水機缺水
總務處:這是個案所以應該跟水壓無關,若是確切知道地點跟位置就更容易可以掌握,重新煮沸會暫停供水,有這個現象我們會立刻來處理。
校長:有缺水就及時通知總務處。
學生:在承曦5樓,後面飲水機已經缺水一陣子大概半學期了,或是顯示水量太少。
總務處:會後確認,請營繕組再做檢查。
提案八、學校地下停車場
總務處:有同學反應希望可以騎機車到學校可以有停車位,但是車道是5.5公尺,如果要配合汽機車共同行駛是不符合法規的,原有建物為舊建物,舊建物要符合法規更加困難,有同學反應教職員有停放機車,新學期教職員也不能停放機車,之後我們會安排停放靠近濟南路警衛室旁。
學生:之後承曦樓地下1樓原有機車停車部分會有什麼規劃?
總務處:與建築師聯絡及營繕組討論可不可以給社團使用這個空間,但如果要改建一定要符合相關的建築法規。
提案九、教室環境髒亂
總務處:四技同學為跑班教室,教室部分由總務處委外廠商來負責清掃,包含公共區域、教室內部。廠商在夜間部上完課後清潔人員會進去清掃。若是在上午、晚上髒亂為同學造成,故呼籲同學要保持教室清潔,若是在班級交接有問題可以即時反應給生輔組,生輔組可以通知前一個班級,班上幹部要特別留意。早上來發現還有垃圾可以跟總務處事務組反應,訂有罰責會用罰款的方式處理。
校長:環境也要靠大家維護,總務處再考量一下每個教室掛個牌子這清潔單位負責的是誰?電話如何聯絡?
提案十、學餐油煙味重
總務處:油煙問題一直都在處理,要抓確切的位置才能排除油煙味的問題,油煙已經處理1.自助餐2.美食部,因為攤位比較多所以增加抽風,這個問題一個就是油煙味、一個是聲音大小問題,若是還有發現油煙味可隨時跟總務處來反應。
校長:隨時監控及改善。
提案十一、宿舍校車
學務長:上個禮拜已經召開宿舍說明會,報告中有特別說明校車部分,建設公司已有接駁車,學生數若是夠,跟北科、華夏就一起申請專車,評估交通專車可能是跟公車去談。上班、上課時間在永和地區因為街道小,開專車一定很容易塞車,宿舍接駁車到南勢角捷運站5分鐘就到了,轉捷運也20分鐘就到了,同學可以考量看看我們後續都會做接洽。
提案十二、校慶活動
學務長:五專一的同學反應想要擺攤,以往辦校慶都會先調查系學會跟社團有沒有要擺攤的需求,再開放班級擺攤。這幾年因為都沒有甚麼人要來擺攤,所以都委外邀請外面廠商來擺攤,因為學校不是以營利為主,所以他們都會回饋學校一定的比例,後續班級有想要擺攤都可以提出來申請。
校長以前沒有鼓勵學生擺攤,若整個學校中庭擺起來也可以擺很多攤位。
肆、 臨時動議
學生:之前僑生要求可不可以開國文課程,已經開設輔導的課程,但是我們希望有個必修課列入學分的課程,僑生對於國文課覺得難度有點高,有沒有可能開課列入列管內?
教務長:國文課必修是通識中心的業務,僑生輔導辦法如果通過的話可以做為畢業學分,國文課可不可以單獨開課專班?目前境外生150~200人可以不要跟一般生在一起上課,獨自開班?或是與會考成績結合,若是經過會考大家程度很好就可以跟一般生一起上課,之後繼續追蹤、列管。
校長:通識教育中心下個學年度,就開設僑外生的國文專班可根據自己的程度看要不要參加,或是自願也可以。
學生:是有列入學分的課程嗎?
教務長:按照一般必修課程程序。
學生:我是籃球社的,請問桃園校區的風雨球場進度?
總務處:上一次建築師徵選已經選出來了,希望未來2~3年可以完成。建築師團隊,對校區提出概念跟經費,現場也已經勘查過初步會議評估之後,這禮拜會提校園規劃委員會。風雨球場已經開始做設計規劃,但是屬於整個學校的中長程計劃以及桃園已經升格為桃園市,所以必須要送到桃園市政府都審,今年已經來不及。明年桃園市政府通過後,會盡快的建設。預計明年上半年動工,今年發包。讓同學上體育課或是戶外活動,可以有遮避風雨的場地。
校長:請加快進度,朝明年暑假7、8月就可以完工為目標。
學生:台北校區社團已經有60幾個而且還在持續成長,活動中心社團可以運用的空間已經不足,其他可以利用的地方是否可以提供出來?
校長:請學務長規劃一下,機車停車場看可不可以變成社團用地。
學生:我是熱舞社學生,活動中心一樓鏡子那邊的問題,平常是以社團活動或是系科會活動為主,但是假日會有外校跟其他團體來長期佔位,可不可以提出一個辦法以學校社團跟系科為優先,我們已經跟對方確認過,對方的態度不是很佳。
校長:校外學生使用要先借或是收費。
總務處:前兩個禮拜跟體育室李主任討論過,學校場地是開放空間,排球場、籃球場,使用狀況更嚴重,其他學校連校隊、教練都帶來,體育室本來就訂有一個場地使用辦法,規範校內及校外的團體,感覺都沒有落實。外校要使用很歡迎但是要事先登記,或是需要付費,但是這個辦法一直都沒有落實,體育室是管理單位至少把使用辦法公布出來,讓警衛好遵照辦法去做事,我們也希望以學校學生為優先使用。
校長:公布的地點,總務處就跟體育室找好地點弄上去,體育館室內空間假日是否可以有門禁。
秘書室:我們每一年花很多經費在維護球場跟PU跑道,建議把每個球場跟同學所說練舞的場地,做一個表格讓同學們優先來使用,預計甚麼使用要用,先登記。若是有空檔就租給校外,來貼補我們的維護費。
校長:總務處跟保全交代一下,外校使用時,本校同學要用的話,我們有權利可以趕人,若是趕不走就發函到學校去。
學生:去年新生訓練有身心障礙同學要上我們體育館時,因為沒有無障礙空間,請問總務長這邊對於電梯辦理情況如何?
總務處:目前六藝樓及體育館還沒有電梯,計畫已經報到教育部了,教育部會補助。從體育館地下室一直到上面做室內電梯。六藝樓做外掛式電梯利用左邊花台靠近樓梯間的那一塊做電梯,從地下室一直到五樓。但是外掛式必須要通盤檢討所以可能會有延遲,體育館會優先做。
學生:個人星期六晚上英文課後要從教室到校門口一路上沒有電燈,可不可以裝一個感應式電燈?還有從六藝樓往承曦樓也是沒有電燈,希望可以有照明設備以保障學生的行走安全。
總務處:應該是有電燈但是沒有開,樓梯間是用感應式、走廊是用開關。照理說10點半前燈都是開的,若是沒有開的話要不要做感應式電燈,還要跟營繕組做研究。
學生:六藝樓一樓往大門,對行人而言根本不知道開關在何處,對學生的安全其實是蠻危險的。
校長:看看問題出在哪裡,保全要加強督促跟訓練,定時要去巡視校園哪裡比較暗就把燈打開。
學生:我是進修部應外一甲同學,上禮拜校方有臨時公告,學校要把教室借給學生學測考試,進修部就無法上課。為什麼因為學測我們的權益就要受損,經過同學跟教務處詢問,教務處的答覆是說,就用承曦樓503教室上課。可是因為學測這事先已經知道的事情,為什麼不能事先協調好,要我們去反應才能提供教室?教職員來跟老師說那天學生要來或是不來都可以,這樣要叫老師跟學生如何判定缺不缺席?端午連假都占用到星期六的課程。6/3補日間部的課程,因為沒有教室所以進修部停課一天。整個學期日程表早就出來的東西,可以早一點協調吧!還要學生自己跟老師做協調要不要上課。
教務長:五育樓及六藝樓都是提供學測的考場,所以這兩棟大樓都不能使用。歷年來都是停課,但是考慮到受教權都會跟老師說自行調整授課進度。過去老師都會跟學生溝通另外找時間來加課,或是班上自行說好另外找地方上課。在資訊傳達上或許會有老師說沒有收到訊息,其實很多老師是知道訊息的。但是因為有既定的行程所以無法授課,若是有班級進度受到影響,我們會規劃可以借用承曦樓的教室,可以上課的老師也會很樂意來上課。另外點名問題,若是加課老師無法在系統做點名。點名問題會再跟學務處溝通看看,同學上課的需求我們會盡早通知,有必要時行政單位會幫忙找教室及早因應。
校長:學校行事曆課程要寫清楚,為了舉辦考試或是連續假日,必要時延後放假,請教務處跟各個單位協調,按照行事曆照表操課。除了公布外還可以用email來通知大家。
教務處:6/3要補班補課,通常我們不會要求日間部的學生星期六來上課。6/10畢業典禮同學是正常上課的。
校長:將通知給所有老師及進修部的同學知道。
學生:我是學生會秘書部長,請問福利社的招標情況?
總務處:福利社招標情況請孫組長說明一下準備過程。
孫組長:之前已經辦了三次都流標,目前傾向簽准用優惠的方案,已經給法律顧問看過準備上網招標,雖然我們有優惠措施但目前還是沒有廠商有意願,希望可以招標成功。
校長:學校裡面廠商在商言商,在學校經營若是學生不光顧的話,廠商也做不下去。還是盡量找到廠商來經營,學生會比較方便一點。
學生:針對前面提到選課辦法以及必修這個規定,必修必須要在原班修為原則。很多學校國文課都已經不是隨班上了,但是在北商還是維持一定要上大學國文選一、大學國文選二,英文課也是。如果我們在一個屬於大學要學術自由的情況下,為什麼學生不能自行選擇?為什麼北商不能有進步?很多學校會把體育課隨班修。如果今天有自己的人生規劃,我想延後修國文必修,人工跑單的理由還要很正式的理由,為什麼一定要限制?我們一定要在那個年度那個學期修這個必修?台大不會把必修編入選課,北商還需要跑紙本跟任課老師、開課助教審核才能把必修撤掉。就算延後我的能力還是不會受到質疑的,為什麼一定要在這個時間點修呢?在本系修的問題,跟其他學校不同的是我們很多課程都是類似的,會計系可能會有比較難的要求,改成大學的時候院必修的制度,可不可在學院裡互相選課?我是高職生畢業來念北商,計算機概論跟經濟學都比高職學的淺,為什麼大學還要學這個東西?若是在教學評量的回饋上,以標準3.5以上來看的話,我就不會有這樣的疑慮,今天很多大學都有在實施必修給一個範圍去選擇,可以去修更進階的課程,為什麼一定要用這個去限制學生學習的一個機會,以及修更難課程的一個需求。
校長:北商傳統的確是比較封閉,請同學一起把這些課程列出來,在開會時討論如何開放這些課程。
教務長:通識體育的部分,建議他們公開說明,英文也打破用程度分班,各系科的課程程度不一樣,學校要再有共識。必修為原則就是要原班修,這已經在做改革,必修不能退是系主任的問題這就變成個案。
學生:為什麼要在選課辦法硬性規定,是不是可以給大家一個比較大的空間?必修好像沒有任何時間可以修的一個彈性,在北商的學生也都沒有這樣的一個概念,政大的課程就是一門課2、3、4年級都可以修。
校長:同學把這些認為需要改進的修課辦法要怎麼改,可以書面提出送行政會議討論。
學生:剛才那同學說的是我很深刻的一個感覺,台灣大學作為主辦學校開了一些通識課程,對學生有很大的幫助,每個大學都有其特色,但是因為選課辦法卡死所以讓承辦人員無法作業。
校長:選課的規定麻煩學生會統一整理一下,朝著開放的目標,只要學分滿就可以畢業,盡量朝開放處理但是希望還是可以在系上修課。
伍、 主席結論
今天的會議就到這裡,謝謝大家!
陸、 散會 :下午5時57分
時間:民國106年05月01日(星期一)下午4時2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
主席:張校長瑞雄 紀錄:葉雅華
出席人員: 如簽到表
壹、 主席致詞:
我們先看同學的提案問題,等提案問題可以之後再看上次的決議事項及辦理情形。
貳、 確認上次(105學年度第1學期)座談會決議事項及辦理情形
詳秘書室提供之辦理情形表(如附件一)。
司儀:上次座談會決議事項及辦理情形,詳秘書室提供之辦理情形表。
提案十、性別友善廁所
決議要點:列入追蹤
承辦單位:總務處
處室回覆情形:性別友善廁所會於今年暑假圖書館廁所翻修時併案設置,暫定設置於圖書館一樓,目前已交由建築師設計中,預定於9月份可完成。
提案情況:繼續列管
提案二十五、建議桃園校區門口盡快建置大公車亭
決議要點:列入追蹤
承辦單位:總務處
處室回覆情形:已於106年度編列400萬元校名站牌及候車亭經費執行。目前正簽請廠商規劃設計中,俾辦理後續發包作業。
提案情況:繼續列管
參、 提案討論:
提案一、系上教室使用問題
校長:目前現場同學還有甚麼問題,同學都要愛護這個環境,有些人會來破壞,只要同學填寫借用教室,都會借出。
提案二、本校雙學籍管理辦法除維持公平性外也應顧及學生
校長:看看教務處的回覆還有甚麼問題?
學生:我個人只是想要多讀一點書,雙學籍辦法跟跨校產生了衝突,依照大學法第28條、第32條教育部也有一些規定確保學生權益,依照跨校選區辦法,回來卻卡到選修辦法,學校並不把我們修的課列為畢業學分,一個學分當成兩個學校的畢業學分是不公平的,但是這個選課辦法沒有彈性,學校一開始同意我雙學籍也同意我跨校選課,後來才不同意學分,違背信賴保護原則,學生權益受到很大的損失,學校在考量對學校公平性可不可以更完備也可以考慮到學生的權益。
校長:這邊有學生建議辦法修正前、修正後,教務處對這個學生的建議有沒有甚麼問題?
教務長:原先雙重學籍一魚兩吃這個部分是不可以互為抵免,第二學期畢業學分數72大學部128,不在72跟128之內的,我們辦法裡面並沒有明訂說不可申請抵免,事後兩個學校也有一些共識,我們雙方學校已經明定,只要不在72跟128學分之內的都可以修,我們會再循程序去修,修的方向再看教務處的說明。
提案三、檢討選修課預選模式(敬請各開課單位回覆)
校長:教務處說明。一開始選課的時候有些課要達18人才開課,如果只開放同一系就會開不成,開放其他系就可以達到開課標準。
教務長:預選的時候,系剛好17、18人,助教就把這門課刪掉,也沒有那麼嚴肅。以上規定,第一階段選課自己科系裡的都可以修。第二階段全校的人都可以修,我們都會跟系科宣導,預選只是一個民意調查,可以看學務處的說明。
校長:這個課預選的時候雖然人數不夠,但是在該階段不應該就把它刪掉,只是當成一個規定SOP的作業流程要跟系上說清楚。
學生:關於紙本選課,我原本是資管系要去應外系修課,卻要應外系主任核可才能修這個課,這個核可程序是為了要鑑定學生的能力還是有什麼考量?
教務長:跨系需不需要對方來同意?在網路上選課就是開放的,在網路上選課的同學不必跑單根本不需要系主任同意,除非超過50人以上才要加簽,這個權限老師不應該拒絕,系主任也不可以拒絕的。他校要來國際商務系修課會管制,而各系科選修是大家都可以,但有些系的專業是必修故這類選修只開放一半。
校長:除非教室太小或容量不足才需要特別加簽,必修課原則上必須要在自己系科來修。
提案四、修正學生選課辦法必須之規定
校長:教務處說明
教務長:以必修為原則、以本班修為原則,但有原則就是有例外,系的核心課程必修課要在本系裡修不應該到其他系去修。但某些情況是有管制的,同學如果是有特殊原因,因為衝堂或重修可以到夜間部或是其他系去修,如程度相當是可以抵免的。
校長:學生選課辦法第二條,必修課得在本班修為原則。
學生:因應少子化的關係,教育部已經整合各大學的教學資源,北一區、北二區整個資源聯合起來,其他學校也都推薦學生去別的學校修,如果必修課去別的學校修,就違反學校的選課原則,這就違反教育部原本的美意。我遇到的問題是在通識中心,很堅持今天自己開的課就是不能去別的學校修,跟教育部的計畫相違背,希望學校能配合教育部的政策可以有一些調整。
校長:學校的原則必修課盡量在系上跟校內修,除非有特殊狀況就可以同意去別的校修,原則上選修都是開放的,請教務長再去跟通識中心溝通。
學生:教育部現在有辦夏日學院針對同學在暑假可以先去別的學校上課,可是通識中心說這不符合最後畢業前的學分,那這樣不就完全無法參加了嗎?請問學務長可不可以把彈性再放寬一點。
教務長:課程抵免辦法,入學前後都可以參與學校自己辦的課程來申請抵免,但是需要經過專案審查。
提案五、大四最低學分限制
校長:教務處說明
教務長:必修課都安排在第一至大三,大四有很多人都安排事情,不應該受學分上的限制,各系科是可以把所有的課都安排做為選修課,或是校外實習的選修課,同學就可以有六個月的時間去進行實習。學校已經在推動一門課必修的話,系科協調好大家都排必修課或是把必修課調到夜間部去修,我們期待學校未來這兩三年內,可以朝向這個方向進行。
校長:最後一學期盡量實習學分就可以滿足最低學分限制,教務處再跟各系溝通還沒有排實習課的趕快排出來。
校長:教務處書面上有說明。
教務長:必修課往前調整,課只是提前上。
主秘:大四下或是四上留有3至6學分的必修,如果海外實習就沒有辦法將日間必修課挪到夜間來上,近期召開校外實習與各個部門討論,建議教務處往此方向修訂的更趨完善,要讓有意到海外半年實習的學生有這個機會,不然有這個機會也沒有辦法參與。
校長:最後一個學期盡量不要排必修課,讓同學可以彈性安排時間。
提案六、第二階段選課
教務長:原來的資訊公司開發,上學期有請他們做出這個軟體了,會請他們做出修正當時沒有考慮到通識的部分,也會請他們修正。
校長:請廠商盡快修正好軟體。
提案七、飲水機缺水
總務處:這是個案所以應該跟水壓無關,若是確切知道地點跟位置就更容易可以掌握,重新煮沸會暫停供水,有這個現象我們會立刻來處理。
校長:有缺水就及時通知總務處。
學生:在承曦5樓,後面飲水機已經缺水一陣子大概半學期了,或是顯示水量太少。
總務處:會後確認,請營繕組再做檢查。
提案八、學校地下停車場
總務處:有同學反應希望可以騎機車到學校可以有停車位,但是車道是5.5公尺,如果要配合汽機車共同行駛是不符合法規的,原有建物為舊建物,舊建物要符合法規更加困難,有同學反應教職員有停放機車,新學期教職員也不能停放機車,之後我們會安排停放靠近濟南路警衛室旁。
學生:之後承曦樓地下1樓原有機車停車部分會有什麼規劃?
總務處:與建築師聯絡及營繕組討論可不可以給社團使用這個空間,但如果要改建一定要符合相關的建築法規。
提案九、教室環境髒亂
總務處:四技同學為跑班教室,教室部分由總務處委外廠商來負責清掃,包含公共區域、教室內部。廠商在夜間部上完課後清潔人員會進去清掃。若是在上午、晚上髒亂為同學造成,故呼籲同學要保持教室清潔,若是在班級交接有問題可以即時反應給生輔組,生輔組可以通知前一個班級,班上幹部要特別留意。早上來發現還有垃圾可以跟總務處事務組反應,訂有罰責會用罰款的方式處理。
校長:環境也要靠大家維護,總務處再考量一下每個教室掛個牌子這清潔單位負責的是誰?電話如何聯絡?
提案十、學餐油煙味重
總務處:油煙問題一直都在處理,要抓確切的位置才能排除油煙味的問題,油煙已經處理1.自助餐2.美食部,因為攤位比較多所以增加抽風,這個問題一個就是油煙味、一個是聲音大小問題,若是還有發現油煙味可隨時跟總務處來反應。
校長:隨時監控及改善。
提案十一、宿舍校車
學務長:上個禮拜已經召開宿舍說明會,報告中有特別說明校車部分,建設公司已有接駁車,學生數若是夠,跟北科、華夏就一起申請專車,評估交通專車可能是跟公車去談。上班、上課時間在永和地區因為街道小,開專車一定很容易塞車,宿舍接駁車到南勢角捷運站5分鐘就到了,轉捷運也20分鐘就到了,同學可以考量看看我們後續都會做接洽。
提案十二、校慶活動
學務長:五專一的同學反應想要擺攤,以往辦校慶都會先調查系學會跟社團有沒有要擺攤的需求,再開放班級擺攤。這幾年因為都沒有甚麼人要來擺攤,所以都委外邀請外面廠商來擺攤,因為學校不是以營利為主,所以他們都會回饋學校一定的比例,後續班級有想要擺攤都可以提出來申請。
校長以前沒有鼓勵學生擺攤,若整個學校中庭擺起來也可以擺很多攤位。
肆、 臨時動議
學生:之前僑生要求可不可以開國文課程,已經開設輔導的課程,但是我們希望有個必修課列入學分的課程,僑生對於國文課覺得難度有點高,有沒有可能開課列入列管內?
教務長:國文課必修是通識中心的業務,僑生輔導辦法如果通過的話可以做為畢業學分,國文課可不可以單獨開課專班?目前境外生150~200人可以不要跟一般生在一起上課,獨自開班?或是與會考成績結合,若是經過會考大家程度很好就可以跟一般生一起上課,之後繼續追蹤、列管。
校長:通識教育中心下個學年度,就開設僑外生的國文專班可根據自己的程度看要不要參加,或是自願也可以。
學生:是有列入學分的課程嗎?
教務長:按照一般必修課程程序。
學生:我是籃球社的,請問桃園校區的風雨球場進度?
總務處:上一次建築師徵選已經選出來了,希望未來2~3年可以完成。建築師團隊,對校區提出概念跟經費,現場也已經勘查過初步會議評估之後,這禮拜會提校園規劃委員會。風雨球場已經開始做設計規劃,但是屬於整個學校的中長程計劃以及桃園已經升格為桃園市,所以必須要送到桃園市政府都審,今年已經來不及。明年桃園市政府通過後,會盡快的建設。預計明年上半年動工,今年發包。讓同學上體育課或是戶外活動,可以有遮避風雨的場地。
校長:請加快進度,朝明年暑假7、8月就可以完工為目標。
學生:台北校區社團已經有60幾個而且還在持續成長,活動中心社團可以運用的空間已經不足,其他可以利用的地方是否可以提供出來?
校長:請學務長規劃一下,機車停車場看可不可以變成社團用地。
學生:我是熱舞社學生,活動中心一樓鏡子那邊的問題,平常是以社團活動或是系科會活動為主,但是假日會有外校跟其他團體來長期佔位,可不可以提出一個辦法以學校社團跟系科為優先,我們已經跟對方確認過,對方的態度不是很佳。
校長:校外學生使用要先借或是收費。
總務處:前兩個禮拜跟體育室李主任討論過,學校場地是開放空間,排球場、籃球場,使用狀況更嚴重,其他學校連校隊、教練都帶來,體育室本來就訂有一個場地使用辦法,規範校內及校外的團體,感覺都沒有落實。外校要使用很歡迎但是要事先登記,或是需要付費,但是這個辦法一直都沒有落實,體育室是管理單位至少把使用辦法公布出來,讓警衛好遵照辦法去做事,我們也希望以學校學生為優先使用。
校長:公布的地點,總務處就跟體育室找好地點弄上去,體育館室內空間假日是否可以有門禁。
秘書室:我們每一年花很多經費在維護球場跟PU跑道,建議把每個球場跟同學所說練舞的場地,做一個表格讓同學們優先來使用,預計甚麼使用要用,先登記。若是有空檔就租給校外,來貼補我們的維護費。
校長:總務處跟保全交代一下,外校使用時,本校同學要用的話,我們有權利可以趕人,若是趕不走就發函到學校去。
學生:去年新生訓練有身心障礙同學要上我們體育館時,因為沒有無障礙空間,請問總務長這邊對於電梯辦理情況如何?
總務處:目前六藝樓及體育館還沒有電梯,計畫已經報到教育部了,教育部會補助。從體育館地下室一直到上面做室內電梯。六藝樓做外掛式電梯利用左邊花台靠近樓梯間的那一塊做電梯,從地下室一直到五樓。但是外掛式必須要通盤檢討所以可能會有延遲,體育館會優先做。
學生:個人星期六晚上英文課後要從教室到校門口一路上沒有電燈,可不可以裝一個感應式電燈?還有從六藝樓往承曦樓也是沒有電燈,希望可以有照明設備以保障學生的行走安全。
總務處:應該是有電燈但是沒有開,樓梯間是用感應式、走廊是用開關。照理說10點半前燈都是開的,若是沒有開的話要不要做感應式電燈,還要跟營繕組做研究。
學生:六藝樓一樓往大門,對行人而言根本不知道開關在何處,對學生的安全其實是蠻危險的。
校長:看看問題出在哪裡,保全要加強督促跟訓練,定時要去巡視校園哪裡比較暗就把燈打開。
學生:我是進修部應外一甲同學,上禮拜校方有臨時公告,學校要把教室借給學生學測考試,進修部就無法上課。為什麼因為學測我們的權益就要受損,經過同學跟教務處詢問,教務處的答覆是說,就用承曦樓503教室上課。可是因為學測這事先已經知道的事情,為什麼不能事先協調好,要我們去反應才能提供教室?教職員來跟老師說那天學生要來或是不來都可以,這樣要叫老師跟學生如何判定缺不缺席?端午連假都占用到星期六的課程。6/3補日間部的課程,因為沒有教室所以進修部停課一天。整個學期日程表早就出來的東西,可以早一點協調吧!還要學生自己跟老師做協調要不要上課。
教務長:五育樓及六藝樓都是提供學測的考場,所以這兩棟大樓都不能使用。歷年來都是停課,但是考慮到受教權都會跟老師說自行調整授課進度。過去老師都會跟學生溝通另外找時間來加課,或是班上自行說好另外找地方上課。在資訊傳達上或許會有老師說沒有收到訊息,其實很多老師是知道訊息的。但是因為有既定的行程所以無法授課,若是有班級進度受到影響,我們會規劃可以借用承曦樓的教室,可以上課的老師也會很樂意來上課。另外點名問題,若是加課老師無法在系統做點名。點名問題會再跟學務處溝通看看,同學上課的需求我們會盡早通知,有必要時行政單位會幫忙找教室及早因應。
校長:學校行事曆課程要寫清楚,為了舉辦考試或是連續假日,必要時延後放假,請教務處跟各個單位協調,按照行事曆照表操課。除了公布外還可以用email來通知大家。
教務處:6/3要補班補課,通常我們不會要求日間部的學生星期六來上課。6/10畢業典禮同學是正常上課的。
校長:將通知給所有老師及進修部的同學知道。
學生:我是學生會秘書部長,請問福利社的招標情況?
總務處:福利社招標情況請孫組長說明一下準備過程。
孫組長:之前已經辦了三次都流標,目前傾向簽准用優惠的方案,已經給法律顧問看過準備上網招標,雖然我們有優惠措施但目前還是沒有廠商有意願,希望可以招標成功。
校長:學校裡面廠商在商言商,在學校經營若是學生不光顧的話,廠商也做不下去。還是盡量找到廠商來經營,學生會比較方便一點。
學生:針對前面提到選課辦法以及必修這個規定,必修必須要在原班修為原則。很多學校國文課都已經不是隨班上了,但是在北商還是維持一定要上大學國文選一、大學國文選二,英文課也是。如果我們在一個屬於大學要學術自由的情況下,為什麼學生不能自行選擇?為什麼北商不能有進步?很多學校會把體育課隨班修。如果今天有自己的人生規劃,我想延後修國文必修,人工跑單的理由還要很正式的理由,為什麼一定要限制?我們一定要在那個年度那個學期修這個必修?台大不會把必修編入選課,北商還需要跑紙本跟任課老師、開課助教審核才能把必修撤掉。就算延後我的能力還是不會受到質疑的,為什麼一定要在這個時間點修呢?在本系修的問題,跟其他學校不同的是我們很多課程都是類似的,會計系可能會有比較難的要求,改成大學的時候院必修的制度,可不可在學院裡互相選課?我是高職生畢業來念北商,計算機概論跟經濟學都比高職學的淺,為什麼大學還要學這個東西?若是在教學評量的回饋上,以標準3.5以上來看的話,我就不會有這樣的疑慮,今天很多大學都有在實施必修給一個範圍去選擇,可以去修更進階的課程,為什麼一定要用這個去限制學生學習的一個機會,以及修更難課程的一個需求。
校長:北商傳統的確是比較封閉,請同學一起把這些課程列出來,在開會時討論如何開放這些課程。
教務長:通識體育的部分,建議他們公開說明,英文也打破用程度分班,各系科的課程程度不一樣,學校要再有共識。必修為原則就是要原班修,這已經在做改革,必修不能退是系主任的問題這就變成個案。
學生:為什麼要在選課辦法硬性規定,是不是可以給大家一個比較大的空間?必修好像沒有任何時間可以修的一個彈性,在北商的學生也都沒有這樣的一個概念,政大的課程就是一門課2、3、4年級都可以修。
校長:同學把這些認為需要改進的修課辦法要怎麼改,可以書面提出送行政會議討論。
學生:剛才那同學說的是我很深刻的一個感覺,台灣大學作為主辦學校開了一些通識課程,對學生有很大的幫助,每個大學都有其特色,但是因為選課辦法卡死所以讓承辦人員無法作業。
校長:選課的規定麻煩學生會統一整理一下,朝著開放的目標,只要學分滿就可以畢業,盡量朝開放處理但是希望還是可以在系上修課。
伍、 主席結論
今天的會議就到這裡,謝謝大家!
陸、 散會 :下午5時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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