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第1學期「校長有約座談會」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3學年度第1學期
「校長有約座談會」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04年1月7日(星期三)中午12:00-15:00
地點:承曦樓10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師長:秘書室李主任秘書麒麟、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學生事務處盧學務長智強、總務處閻總務長瑞彥、資訊與網路中心黃主任其彥、通識教育中心賴主任栗葦、體育室曹主任立妍、桃園校區創新經營學院林院長豪鏘、總務處事務組孫組長秀蘭、總務處營繕組顏組長寶龍、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樂組長皓然、桃園校區校安服務組陳組長谷銘、圖書館林館長盈鈞(如簽到單)。
出席學生:如簽到單
主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盧欣怡
壹、主席致詞
一、 本活動將採例行性舉辦,由學務處主辦,每學期召開二次,召開時間為開學後一個月、學期末前。
二、 請各單位回答勿以「將改善」或「改善當中」,而是要提出「何時可改善完成」,改善中碰到什麼問題應實話實說。
三、 對於同學所提的問題,請秘書室向各單位列入追蹤管制。有些問題是學校目前無法達成的,例如建宿舍乙事,因為臺北地區無校地難以達成,但是幫助同學找到住宿的地方,這是我們可努力之處。
貳、提案討論:
一、桃園校區
提案一:請求學校設置桃園校區宿舍與教學大樓間的遮雨廊道(提案單P18)。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說明:
(一)教學大樓至圖資行政大樓間空中走廊,編列明(105)年預算施工。
(二)圖資行政大樓與宿舍間之運動場,為2棟研究大樓預定地,第二期開發興建時即會設置連棟風雨走廊。
主席指示:設置教學大樓至圖資行政大樓間空中走廊,預計105年施工完成;請再與主計室討論,若今年度有預算的話,則今年度建置。
提案二:桃園校區熱水供應不穩定、學校球場風太大(增設室內球場)、洗衣機太少、校區沒餐廳(提案單P19)。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說明:
(一)熱水系統經檢修後,已穩定供應熱水,並持續觀察中。
(二)目前的球場,在第二期開發時,即會移至金雞湖校地興建室內體育館。
(三)自助洗衣部男、女生各設有5台洗衣機和4台烘衣機。
(四)宿舍餐廳已完成招標,預計下學期起供餐。
主席指示:
(一)請安排人力定時查詢熱水供應情形,建立監控機制。
(二)建議依男女學生比例,來配置洗衣機跟烘衣機。
提案三:桃園校區增設9001線客運站牌、施工工人自由進出宿舍,有安全疑慮、學校晚上太暗、宿舍冰箱太少、蟲子太多(提案單P20)。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說明:
(一)已函請中壢客運於9001線(中壢-台北)增設金陵路站,該公司將邀集相關單位現場會勘。
(二)已告知營造廠及監造,施工人員進入宿舍前須先向管理員報備。
(三)晚間校園路燈全開,常通行路段增設LED燈。
(四)宿舍今(104)年度將增購冰箱。
(五)開學前會全校消毒除蟲,每年定期除草。
李主任秘書麒麟:建議同學應自行訂立冰箱管理機制。
同學回應:已經有制訂。但學校紅火蟻很多,請學校處理。
主席指示:下學期開學前,請總務處針對處理紅火蟻乙節,進行全面檢查。
提案四:桃園校區12/20上午10點半,教學大樓全棟男女廁馬桶完全沒辦法沖水(提案單P21)。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說明:當天係營造廠改善驗收缺失時將抽水馬達關閉,施工後忘記開啟,已告知應改進勿再發生。
主席指示:這應是廠商缺失,未來若有類似情形,請同學及時發現及時反應。
提案五:桃園校區網路發達的時代,學校應設置WIFI給學生使用,避免學生臨時需要查資料時可使用用手機上網查詢 (提案單P22)。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說明:
(一)教學大樓1〜3F、圖資行政大樓1〜3F及宿舍B1〜1F已設置WIFI上網。
(二)宿舍2〜4F的WIFI環境正規劃建置中。
資訊與網路中心黃主任其彥:現在宿舍都可以自己建AP,我們都容許,因為桃園校區現在的無線是走ADSL,而宿舍的頻寬有兩條線,是ADSL雙向100M,頻寬量是非常地大,應足夠使用。若同學使用上有問題,請找駐點資訊人員處理。
提案六:加強照明,增加學生在夜間行走的安全性(提案單P24)。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說明:
(一)除晚間校園路燈全開,常通行路段將增設LED燈。
(二)警衛每2小時巡邏校園1次。
主席指示:LED燈預計1月底前裝設完成。
提案七:籃球場與排球場無法充分運用,例如夜晚時 (提案單P23)。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說明:籃、排球場夜間照明設備已招標完成,預計下學期開學時即可使用(投幣式)。
提案八:希望可以在桃園校區校園內建置提款機、希望可以和宅配公司合作、希望宿舍警報器不要經常響,響鈴響起頻率過高(臨時動議一;提案單位:桃園校區學生)。
學生說明:
(一)因為每次提款都要到7-11,過馬路很危險。
(二)在放寒暑假之前,都會有許多東西要寄回家裡,但是如果人數不足,寄件數不夠,不容易叫到宅配公司,因此,希望學校能夠跟宅配公司簽約合作,來學校收件。
(三)宿舍的警鈴太常響,可能一天內響2-3次。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說明:
(一)有關設置提款機乙節,已洽詢多家銀行及郵局,但都無法來設置,因為對方評估設置及維護成本過高、提款人次可能過低,且對象僅限本校師生等因素。未來再跟銀行討論,考慮設置在大門口警衛庭附近,併同候車庭設置,以便校外人士也能夠提款。但是大門口有公共藝術的規劃,因此需再提委員會議討論。
(二)與宅配公司合作乙節,我們會去找,但是無法確定對方是否願意來。
(三)關於消防系統警報器的問題,因為這套系統很先進,警鈴響的敏感度很高,我們會再處理。
主席指示:
(一)有關設置提款機乙節,還要併同設置公共藝術的考量,需一段時間。請秘書室協助,請合作金庫副總(校友)給當地經理指示。
(二)順便宣傳本校與合作金庫簽訂認同卡,如同學有需要信用卡可申辦。
(三)請學生會可以直接聯絡宅配公司,不需透過學校,除非有遇到困難。
(四)請廠商來看警報器,或是洽詢外面的顧問公司來看是何問題。
提案九:宿舍的熄燈時間是在晚間12點,但是我們常有許多報告要熬夜,希望能夠延長到凌晨1點,還有交誼廳只有二間不夠使用(臨時動議二;提案單位:桃園校區學生)。
軍訓室尹主任敏芳:
(一)熄大燈的時間設定在晚間12點,是為了維護住宿生的安寧,同時也要兼顧到早睡同學的睡眠品質,「12點」這時間點是參考許多其他大學作法,有些大學甚至設有「健康寢室」,於11點鐘即熄燈。因此,這個時間對大多數同學而言是比較恰當的。其他同學有晚睡需求的話,可以開桌燈。關於是否要延後到凌晨1點,等明年住宿學生增多,屆時可以再討論。但是還是需兼顧其他同學的睡眠需求,以及考量節能減碳。
(二) 有關交誼廳不夠使用的問題,可以再跟宿舍管理員討論、報備其他合適的地點,而且男女生不宜單獨會客。除了交誼廳外,也可以經過報備後,在其他地方會客。
提案十:宿舍是否能夠一直有舍監在呢?(臨時動議三;提案單位:桃園校區學生)。
軍訓室尹主任敏芳:原則上白天有事也找得到管理員,自下學期開始,會新增一宿舍管理員。以後會請管理員去巡邏或離開辦公室時,在門上留下其聯繫手機,以利學生聯繫。
主席指示:請管理員離開辦公室時,在門口留訊息。
提案十一:宿舍外面可否有遮風避雨的戶外停車格?而且停車格數量很少,且畫得很大一格(臨時動議四;提案單位:桃園校區學生)。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說明:
(一)停車格的數量及規格是依法設計的,依法有規定多大的面積可以設置多少個汽車、機車停車格,目前汽車停車格是在教學大樓底下設有52個,宿舍底下設有14個;而機車停車格是設置在教學大樓將近有200多個停車格。原本宿舍底下是均設置汽車停車位,但因同學多騎機車,故改設成機車停車位有36個。雖然同學覺得是過大,但這是有依照法律規定。於寒假時,我們可能會採取以貼不同顏色膠布的方式,來縮小停車格面積並增加停車格數量。現在大家可能覺得停車格數量不足,但是一旦縮小停車格,也許到時候又會覺得停車格間太擠,造成停車不便。現在也在宿舍旁的垃圾場,設置66個室外停車格,都可以使用。學校今年也有規劃,要把那裡建置成兩層樓,所以在二樓不會曬到太陽,在一樓會變成室內,屆時會多了幾十個停車位。環校道路那邊也將劃室外停車位,未來2-3年完成後會再訂定收費規則。
(二) 環校道路那邊蓋遮雨棚,可能會有問題,因為若大型車輛要進出,例如救災等,遮雨棚將會影響車輛進出。
主席指示:所提到建置二層樓的停車格,請一併考慮建置二樓的遮雨棚。
提案十二:我要講課程的問題,我們班設計群比較少,所以商科的課聽不懂,原本以為是因為自己是設計群,所以聽不懂商科的課,可是其實連商科學生他們自己也不懂,然後也沒有連慣性,商的不懂得設計的基礎,設計的不懂得商的基礎,然後完全都沒有連貫性;我們商科的課有三門,三門都是同一個老師,然後老師都覺得我們應該要會,因為我自己是設計群的,我們就覺得說是自己的問題還是老師的問題?然後也不知道這個學院到底是著重於商,還是著重於設計?因為如果是商的學生們願意來選設計學院的話,那代表他們熱愛設計,也沒有很喜歡商,那就會兩邊都學不到東西,原本是以為只有我們商設是這樣,但剛才跟其他系討論,他們也覺得自己也不懂,就完全沒有目標,然後也跟下學期的課沒有連貫(臨時動議五;提案單位:桃園校區學生)。
桃園校區創新經營學院林院長豪鏘:我們最近在院發展會議有討論到這些事,第一個從招生來源要去考量,設計群學生的來源,跟商業商管群學生來源;第二個在課程設計也要考量,把課程模組化,一個是設計學程的模組,一個是商業學程的模組,這樣做是避免設計學群學生去修商的課程而不懂,或者是設計學群學生被迫去重新學習設計的課程,讓他覺得好像是從美勞課開始學,然後商業類群的學生又要從頭去學商業的課程,他又覺得二次去學重複的東西,這些情形都是我們要避免的。
主席指示:
(一)學術方面,請院長可能重新檢討整個學院的課程,或是招生的來源。
(二)這個問題跟待會其他同學所建議課程的提案有關係。每一個課程委員會,依據教育部的規定,都要有學生代表,請各學院、各系從下個學期開始,所有的課程規劃委員會都要有學生代表。
(三)有關創新學院的問題,請院長可以考慮,我們不分系,學生的來源就分成二個,一個是設計的學生,一個是商的學生,因此,我們就採兩套program,設計的學生進來之後就採這套program,商的學生進來之後就採另一套program。
提案十三:數位多媒體設計系他們有APPLE電腦,那商業設計管理系也是需要電腦,可是為什麼感覺我們所擁有的器材都很少?我們也不可能去跟數媒系借用蘋果電腦的教室,因為感覺是他們的;而且網路很慢(臨時動議六;提案單位:桃園校區學生)。
主席指示:
(一)所有的資源都是學校的,都是可以借的。
(二)請同學這些問題,可以即時跟系主任反應。
(三)有關課程、學術、設備的問題,平時就可以即時地跟系主任、院長反應,而不是要等到這個時候才反應。
桃園校區創新經營學院林院長豪鏘:基本上三系資源是可以互相支援的。因為全校資源有限,而三個系都在桃園校區,更需同舟共濟。因此,同學們若有需要,可以向數媒系登記申請借用,這是沒問題的。
提案十四:健身房開放的時間,是否可以不要只固定一個時段?因為並非每個學生均住宿,可否改採感應卡式的機制?(臨時動議七;提案單位:桃園校區學生)。
體育室曹主任立妍:目前在桃園校區有一個大健身房,是中午跟晚上開放,另外在宿舍的健身房,開放時間是從早上9點到晚上10點,所以如果同學要使用,這個健身房就可提供同學盡情使用。
學生說明:外宿的同學無法配合使用這間,因為健身器材只有兩台跑步機。
體育室曹主任立妍:外宿的同學們要考量到主健身房的機器是比較昂貴的,如果全天候開放,若有東西遺失或器材毀損,對學校的損失就很大,因為使用者的素質參差不齊,學校必須考量到大方面的方向,因為這是跟經費支出有關係的。目前主健身房開放時段為中午1.5小時,晚上2小時,應是足夠供應同學們使用的。
提案十五:行政人員不夠積極,而且互相推來推去的,在桃園校區已經有很多事情不知道了,他們還是在那邊推來推去,愛理不理的(臨時動議八;提案單位:桃園校區學生)。
主席指示:
(一)我們在場主管都已經聽到了,反正以後有發現那個職員如此,就直接跟主管反應。
(二)請各處室模仿旅館、觀光業的制度,找幾個同學當成神秘客,去測試一下職員問題,像是評鑑幾顆星的制度,要求所有的行政單位要建立這種制度。
秘書室李主任秘書麒麟:
(一)我們已經有請各處室做FAQ 跟常見問題與回應,請同學們可以先上各單位網頁去查詢,如果沒有找到你要的答案,請你再向該單位提出來,以利該單位可以持續更新。
(二)建議可以設置常見問題的資料庫,這樣全校同學都可以查詢,建議可以設置一個「問題建議單」,在網路上可以隨時下載填寫。
提案十六:社團剛成立,沒有經費,沒辦法辦理活動(臨時動議九;提案單位:桃園校區學生)。
學生事務處盧學務長智強:桃園校區成立社團是在103年度,而103年度的經費編列是在102年就編列好的,所以103年度確實是無經費。但是自新的年度起(104年),就開始有編列預算。
主席指示:學校會盡力支持。
二、校務發展及課程
提案十七:(一)反對奴性教育 (提案單P1-2)
教務處課務組說明:
(一)有關通識、系上選修課程多樣化:
本學年度起,四技二年級即可自由選修通識課程,未來將增開更多元豐富的通識課程以供學生選修。
建議各系所課程委員會遴聘學生代表擔任委員,以校級課程委員會為例,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即規定遴聘學生代表擔任委員,並於每次開會發送通知學生開會,以共同討論課程開設及規劃事宜。
(二)有關扣考機制:
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本校業經103年10月19日校務會議決議,刪除本校學則第38條「曠課一節作三節計算」之規定,爰本校扣考門檻已大幅降低。
(三)共同討論必修課程:
建議各系所課程委員會遴聘學生代表擔任委員,以校級課程委員會為例,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即規定遴聘學生代表擔任委員,並於每次開會發送通知學生開會,共同討論課程開設及規劃事宜。
(四)提高可修跨系之學分:
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5條規定:「學生應於系科主管同意下始可跨校、跨部、跨制、跨科修習,視為等同年級全學期以不超過當學期修習學分數二分之一為原則,並認定為畢業選修之學分。」該規定已大幅提高本校跨系(科)選修之上限,並認定為畢業選修之學分。
(五)暢通跨系申請之管道:
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5條規定:「學生應於系科主管同意下始可跨校、跨部、跨制、跨科修習,視為等同年級全學期以不超過當學期修習學分數二分之一為原則,並認定為畢業選修之學分。」因該選修須認定為畢業選修之學分,其選課程序實屬必要,以避免畢業時學分認定之糾紛。
通識教育中心說明:
(一)為擴大通識課程之選修空間及培養本校學生於畢業後能具備良好之通識素養,經審慎規劃後,通識教育中心已將本校四技學制之興趣選修劃分為社會融合、自然科學及人文藝術三大領域,每一領域所開設課程以多元化通識課程為根本定位,並借助本校各系專任教師之專長及聘請四方兼任專業師資開設學趣選修科目,學生於畢業前需修畢4學分,並已適用102學年度入學新生。
(二)以103-1學期為例,已於週二5.6節共同時段開設課程有古典藝術鑑賞、台灣族群文學與文化、法文、法治與人權、神話與傳說、國際經濟地理、創意故事學、電腦輔助英語學習及電影配樂賞析,共計9門興趣選修,選課方式皆由學生自行上網選課,另外,本中心也擬於最近一期中心課程委員提案新開設更多元化通識興趣選修課程,以利增加學生興趣選修課程之選擇性,未來,中心也將積極爭取更多共同時段,讓學生能有更多修課時間及學分數之選擇性。
(三)通識教育中心以當前産業對文化創意的現實需求為出發點,每學年至少開設5門文化創意主題的專選修課程(屬跨學制之學分學程),以提供本校學生之多元選修機會。本課程開設師資包括中心專任教師、系所專業教師及業界教師,且從美學經濟的觀點來陶冶學生審美及文化的敏感度,以及將商業與文化創業結合的思考力。提升學生充實文化及藝術涵養的動機,並培養將文化元素融入自身專業的創意。
(四)改善措施:
依據校務發展計畫,本中心未來會持續推動興趣選修課程及文化創意學程之多元化,也致力於宣導各教學單位多加鼓勵本校學生跨選修通識興趣選修課程及文化創意學程,以增進其人文及藝術涵養。
主席指示:
(一)這個案由實在太嚴重了,我們絕對不是所謂的奴性教育,我們是希望培養出學生的多元思考。我們會檢討課程,這裡提到很多意見是通識的部分,所以請通識中心開立課程要多樣化。
(二)各系所的課程委員會一定要遴聘學生代表,請教務處檢討,在系課程委員會、院課程委員會,假如還沒有學生代表的話,一定要增加學生代表。
(三)扣考機制的話,是北商過去以來的傳統,請教務處在相關會議討論,在大學部(二技、四技)取消扣考制度,在專科部方面,專一到專三算是高中部分,可能還需要為維持。畢竟大學生要為自己的學習負責。
(四)有關每個系的必修課程部分,當然假如課程委員會裡面,有學生擔任代表的話,學生可以充分地表達,我這個系學習的重點到底在什麼地方,必修的課程包括哪些東西。
(五)提高跨系的學分部分,現在其實1/2對同學來講應該是蠻足夠的,只是要經過系科主管同意,麻煩同學申請的時候要經過系主任同意,我想大部分的系主任除非有特殊理由,應該不會不同意。
(六)同樣地,跨系申請的管道,只要系主任同意的話,我們盡量開放全校所有的課程,來讓同學們選修。
提案十八:您剛才有提到提高跨系的學分,這個辦法是何時開始實施?課程委員會是有包含通識課程嗎?(臨時動議十;提案單位:臺北校區學生)。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跨系學分的這個辦法,已經通過了。
主席指示:
(一)我們應該有一個通識教育中心的課程委員會,我們會要求通識教育中心的課程委員會也要有學生代表。
(二)建議三個學院,每個學院都要有一個學生代表。
提案十九:建議跨系選課,是否可以不必再跑單?是否可在選課系統直接點選即可?只要被核准即可(臨時動議十一;提案單位:臺北校區學生)。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有關流程部分,我們已經進行檢討。跑單的目的,主要是看系主任是否同意;以桃園校區三個系為例,這三個系的一致性是共同承認,選修課的部分不一定要在自己的系內修,百分之百跨系選修的課程是可以被承認的。那即使在台大,也是有的系是管制的、有的系是完全開放的;一個128學分的系,必修課是80學分的話,只要學生修滿這80學分,其他的課程是完全地開放,直接在網路上點選;但是有的系,比如說法律系、會計系,他的培育目標不同,他會管制學生不要亂修,所以這個部分還要再經過討論。
秘書室李主任秘書麒麟:有某系的學生是沒有跟教務處反應,卻反映到秘書室來,既然已經開放1/2的原則了,他又不允許,這是什麼樣原因呢?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有關1/2的這規定,同學應該這樣看,假設同學是日間部的學生,你修了24個學分,其中有12個學分,你可以到校外去修或是到別系去修,這是上個學期,這很多了。而剛才你提的問題是,四技大約是30個學分選修,像企管系、資管系,還有平鎮那三個系,這30個學分是不一定要修企管系的選修課,有的系則是認為,我只同意你修15個學分,那這15個學分是一定要在我的系裡去修,我們是內部還要在討論這個部分,也就是說極少數幾個系,是不開放的。
主席指示:請各系在課程規定裡面,明白地註明我這個系到底開放多少個學分,讓學生到外系、外校去選修。定義好之後,就不需要再經過系主任的同意,以後就不需要再簽准了。
提案二十:因為大四應屆畢業生都有每學期最低總學分下限的限制,但因為很多學生可能要準備研究所考試,或是實習,如果他已經把畢業門檻的學分都修滿了,是否可以參考他校作法,簽署相關切結書之後,可以不受最低總學分的限制?(臨時動議十二;提案單位:臺北校區學生)。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我們現在好像是有規定,現在減少一門課。而所謂的簽切結書,我們還要再研究一下,因為目前臺灣是採學期學分制,是拿了學生證,一定要交錢,就綁在學校,四技一定是八個學期,符合提早畢業的同學,可能就是七個學期這樣。至於說,同學如果想要報考研究所的這種需求,我們幾乎已經道德勸說所有的系,最後一學期不排必修課,包括通識課,最後一學期只有必修課,沒有選修課,而且很多系都有經開放校外實習的這種就業課程,如果貴系沒有這種9學分的課程,你也可以爭取到其他系去修校外實習的課程,就不必在學校再綁著上課。這是全國統一律訂的,每個學期至少要修9學分,日間部學生都有每個學期最低要修幾個學分,這個叫做學期學分制。
學生發問:可是以大四學生而言,選修學分都已經夠了,他想將時間做其他的安排。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所以可申請提早畢業就好。
學生發問:但是因為大四的上學期、下學期,還是有系有排到必修課。所以希望除了必修課以外,他是否可以不受這9學分的限制?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對,我們會再修法。
主席指示:請教務長檢視一下規定。
提案二十一:延續提案十七之(二)建立教師監督機制 (提案單P1-2)
教務處課務組說明:
(一)共同討論課程內容:
建議各系所課程委員會遴聘學生代表擔任委員,以校級課程委員會為例,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即規定遴聘學生代表擔任委員,並於每次開會發送通知學生開會,以共同討論課程開設及規劃事宜。
(二)老師遲到懲處機制:
未來將修訂教學評量表,學生可於教學評量反映教師出席情形(遲到早退),以俾教務處清查教師授課情形,並通報各系所主管,作為教師評鑑之參考依據。
(三)四技、五專分離制:
每學期所開課程係根據系(科)教育目標、核心能力指標及教師專長進行規劃,並於授課前公告教學大綱,是故,教師對於本身所授課程內容應已有審慎考量,未來將加強宣導教學應依學生學習背景加以區隔做更明確的規劃。
教務處註冊組說明:
成績透明化:
任課教師評打學生學業成績之計算與配分可參考校訂標準(請參考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若任課教師有特殊需更改計分方式及比例,由任課教師自訂之比率評定之,並至遲於開學之初(建議開學一週內)告知同學,同學亦可自行利用本校課程資訊系統上網查詢。同學若對任課教師學期評分有所疑異,本校亦訂有成績複查及申訴機制。
有關學生資訊系統可查詢學期總成績配分及計算方式之提議,將儘速會同各教學單位及資網中心進行研議改善事宜。
備註查各大專校院作法,多數學校學生資訊系統可查詢學期總成績配分及計算方式,約與本校現行教師成績輸入系統「設定成績計算百分比繳交方式」相同,至於教師是否逐項輸入則無強制規範。(如台師大、政大、高雄應大)
教務處教發中心說明:
教師評鑑:
本校設有線上教學評量填報平台,提供同學線上填寫教學評量,同學對於教師授課的意見皆可藉由該平台表達相關建設性建議 ,並給予評量分數。該平台採絕對匿名方式,而分數則採平均分數計。教學評量分數若低於3.5分,且經系教評會審議後,則該名授課教師須受相關輔導與檢討,且教師評鑑之成績亦採納教學評量結果,本中心亦會定期檢視評量分數之標準是否需要修正,以因應實際需求。因此,同學倘若有相關意見需建議授課教師,請多加利用教學評量機制表達建議。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
校長有陸續收到學生投書,這些轉到系上還有我這邊,有進行處理,逐一請授課老師做說明。包括教學評量、老師遲到早退、專任老師上四技課程、授課不是很恰當的問題。在制度方面,教學評量方面,如果是兼任老師之平均分數低於3.5的話,這絕對是不續聘的。如果是專任老師之平均分數低於3.5的話,就不再排這門課,這也立法通過。有關遲到早退的話,這是屬於教師倫理守則,過於嚴重的話,也會依照法規處理。有關成績透明化部分,我們學校是落實地很徹底,百分之百老師在上課時,必須把核分的標準,原則上是30%、30%、40%來打,期末考佔40%,這是原則。但是在全國也規定,尊重老老師可以調整,30%、20%、50%,或是各佔50%,或是只打一個成績100%。我們學校資訊系統,本來同學就可以看到期中考成績,這是公開的。同學在最後,可以看到學期結束時單一的成績。北商自成立以來,同學們如果對自己的成績有不滿意的話,只要遞個單子,我們立刻會通知老師,說有學生投訴這個問題,老師就要講得出你的分數是怎麼打出來的。去年跟今年各有一個學生投書之後,成績因此而翻盤。現在同學是想要看到30%、30%、40%這透明的部分,這目前在資訊系統沒有公開,我們會再研究是否公開。其他大學目前都是尊重老師最後給的成績,並沒有公開。至於公不公開各有優缺點,時間有限,不在此多作討論。
主席指示:
(一)每學期都有做教學評量,請同學給評量時,真的依照老師的優缺點仔細地寫,寫越多越好。而且我們保證匿名,不會顯示學生名字。
(二)請教務處要求老師,在上課之前,他的課程大綱,一定要敘明他的評分標準是如何?期中考佔幾%?期末考佔幾%?假如他在教學大綱裡,有訂出這些標準的話,他在打成績時,就應該分項來打,這些資訊最後應該要透明化。
學生提問:教學評量的結果,最後老師收到時是否有按照學生座號順序呈現呢?所以老師還是會知道是那個學生給的評分。可不可以讓老師在收到教學評量時,不會知道是那個學生打的分數?
主席指示:請教務處在網站上,公布老師所收到的教學評量結果的樣本。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老師所收到的結果,只能看到各項的平均、加總的成績,無法看到是哪個學生給他幾分,這是看不到的。
學生提問:在教學評量的追蹤輔導機制,該學期教學評量總平均低於3.5分者,教師須在次學期開始前,提出改進方法,並確實執行。另外,該學期教學評量總平均低於3.5分者,該教學單位主管應與該科目之班級代表進行會談,談話內容應確實保密。請在開系教評會時,應該要有學生代表。
主席指示:系教評會是涉及老師個人的升等,處理老師的事情,跟學生比較無關,所以全國各大學的系教評會或是任何教評會,是不可能有學生代表。
學生提問:教學評量的結果,是否可以在系辦公室公布,讓學生查詢?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我們會再研究。
提案二十二:學院形同虛設,學院整合與院際交流 (提案單P3)
教務處課務組說明:
規劃各院特色課程
本校各院皆發展其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指標,其課程亦依據該院之發展特色而規劃之,各院皆規劃共同必修課程,及跨領域學程,惟各院成立初期,尚有未完善之處,各院已積極調整,並遴聘業界代表,不斷開會討論、請益及修正,未來各院將廣納業界代表、學者代表、校內教師代表及學生代表之建議,逐步完善課程及教學規劃。
建議各系所課程委員會遴聘學生代表擔任委員,以校級課程委員會為例,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即規定遴聘學生代表擔任委員,並於每次開會發送通知學生開會,以共同討論課程開設及規劃事宜。
主席指示:因為去年8月1日才改大,請各位給院一些時間,讓其好好規劃未來的發展方向及特色、院之間的交流等。
提案二十三:有關策略聯盟規劃 (提案單P4)
教務處綜合業務說明:
(一)本校為充分利用雙方師資、設備、圖書以提高教育水準,進行資源整合與共享,積極以策略聯盟方式進行交流合作,建立教育夥伴關係,目前合作範圍暫以雙方課程之互選、圖書期刊之通用、儀器設備之互用、區域留學交換生、專題研究之合作為限,相關規則亦以遵守雙方原有規定為原則(如跨校選課辦法、學分抵免辦法等)。
(二)為使全校師生進一步了解學校策略聯盟規劃、伙伴學校簡介及交流項目,本處將於寒假期間進行「策略聯盟」網頁專區建置,以提昇與策略聯盟學校合作交流之效益。
教務處課務組說明:
有關跨校選課:
本校為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夥伴學校之一,北區38所(含宜花東)公私立科技校院進行策略聯盟,開放部分課程提供學生跨校選課或區域留學(一學期至一學年) ,相互承認學分、免收學分費之跨校選課機制,另本校與臺北市立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元智大學及中原大學等一般綜合型大學進行策略聯盟,開放所有課程跨校選課或區域留學(一學期至一學年),每學期開學初本處教學發展中心皆辦理選課說明會,及公告於本校網頁,宣導跨校選課及解答選課程序,學生可多注意本校網頁訊息及公佈欄海報,以隨時掌握選課資訊。
教務處教發中心說明:
與鄰近學校互結聯盟:
本校為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夥伴學校之一,北區33所(含宜花東)公私立科技校院進行策略聯盟,開放部分課程提供學生跨校選課或區域留學(一學期) ,相互承認學分、免收學分費之跨校選課機制,另本校與臺北市立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元智大學及中原大學等一般綜合型大學進行策略聯盟,開放所有課程跨校選課或區域留學(一學期),每學期開學初本處教學發展中心皆辦理選課說明會,及公告於本校網頁,宣導跨校選課及解答選課程序,學生可多注意本校網頁訊息及公佈欄海報,以隨時掌握選課資訊。
主席指示:所謂的區域留學,譬如同學要到東華大學去做交換學生,相關的辦法及選拔規定,請教務處盡快制訂,讓學生下個學期即可前往。
提案二十四:校地較小、教室不足,及應發揮雙校區功效 (提案單P17)
教務處課務組說明:
兩校區教學關連
兩校區學生可跨區選課,進行學習交流,且教師亦兩校區開課及授課,師資亦有教流互動,未來兩校區將發展跨領域學程,兩校區開課,學生可相互選課,進行更多的學習交流與互動。
教務處綜合業務說明:
精簡學制或各學制減班
本校自98學年度停招二專日間部、103學年度停招高商學制、104學年度停招二專夜間部,經精簡調整後,現有學制完整(涵蓋研究所、大學部及專科部)俾助鼓勵在學生升讀下一銜接學制。此外,因應桃園校區新院系自103學年度起營運,由臺北校區縮減招生名額,將該等名額相關學制、班級調撥至桃園校區辦理招生,104學年度起臺北校區各學制原則上僅保留1班。
總務處說明:
學生所提意見,本處將與教務處共同檢討可行方案,以有效紓解臺北校區教室不足問題。
三、學生活動
提案二十五:學生活動空間不敷使用,希望開放活動中心地下室舞蹈教室 (提案單P8)
學務處課外組說明:
(一)有關課外組前走廊鏡子常有校外生使用:
課外組前走廊為公共走道空間,現為開放式使用,本組將重新製作公告,說明該場地使用之優先順序為:社團社課、本校學生活動、校外人士。
(二)有關地下室方形教室使用:
本校各社團活動空間均為多功能使用,社團舞蹈教室除供練舞、排練表演、樂團團練外,亦提供文藝性社團社課、系科學會活動彩排時使用。目前該場地名稱為社團舞蹈教室,日後將調整為「社團多功能教室」,避免同學混淆。
體育室說明:
體育室目前只有二間舞蹈教室(另一間是學務處社團教室),一間有開放借用,另一間為專給啦啦舞校隊使用及上興趣選項課班級上課用。如社團使用可尋正常管道商借使用,唯兩間教室之音響不外借,以免有所毀損,影響上課使用。二間教室不能無限期性的開放,需有社團或是系辦出面商借(在不影響上課及校隊使用外),且需有負責人。
主席指示:原則上教室除了上課之外,均會開放予同學借用,誠如體育室所說,社團借用要由社團負責人出面借用。
提案二十六:舞蹈性社團越來越多,練習及社課需求大,希望能夠增設鏡子,地點是在活動中心一進來之處、體育室外面的空牆、承曦樓B1地下室(臨時動議十三;提案單位:臺北校區學生)
主席指示:請學務長派人勘查這幾處,假如適當的話,就可以增設。
提案二十七:音樂性社團練習場地需求 (提案單P5)
總務處說明:本校場地有限,未來配合105年高商進校結束後,收回之辦公處所將重新規劃運用。
主席指示:本校場地有限,所有空間均有用途,等有些學制退場之後,整個場地會重新規劃,以配合同學使用。
四、賃居需求及安全
提案二十八:臺北校區租賃房屋需求及安全 (提案單P6)
學務處生輔組說明:
(一)本處已積極建置賃居資訊系統開發,並分享鄰近租屋資訊。
(二)本校刻正戮力與他校研商宿舍合作事宜,以力求減輕學生經濟壓力,促使其安心就學,另已積極協調鄰近學校宿舍空間可行性。
學生事務處盧學務長智強:
(一)早在去年8月份,學校就有主動關切這問題,並非由學生發起此議題,我們才關注,到目前為止發展過程如下,有關隔壁台大法學院搬遷之後,空出來的校地我們不可能去爭取到,有傳聞說隔壁很早以前是屬於我們學校,不過,這個已經有歷史不可考,要再拿回來,也有相當難度。不過,8月份我們曾經拜訪台大學務長,也提出我們的需求,等他們搬走以後,土地是否可租給我們,甚至包括這裡的宿舍,但是對方直接回應不可能,因為他們的宿舍都不夠住了。8月份時也同時委託主任教官詢問國防部,因為臺北市、新北市有一些軍舍遷走,遷走的軍舍裡面,有些是具有特殊指定用途的,是會有所有權歸屬的問題,比較難用作其他用途,而沒有特殊指定用途的軍舍,則是會被標售給財團建設。因此,我目前構想是否透過民意代表去反應這個問題,這是後續要進展的。另外,也訪問過已遷移到三峽的臺北大學,在合江校區、民生校區的校舍是分租給三個學校,北科大、德霖、東吳,這三個學校是採續約制的,臨時要變更有點難。幾星期前,我也去拜訪過北大主秘,也有聯繫東吳,東吳有放出訊息,今年7月31日後可能不續租,但是經過我們確認以後,他們又要再續租一年。我已經有跟北大主秘談過,如果這些學校都不續租的話,請他們把第一個承租的優先權讓給我們學校。另外,也詢問東吳的主秘跟銘傳,東吳在新店地區跟建設公司、租屋業者有合作,這個我已經跟他們約好,要去瞭解怎麼跟廠商合作、如何承租整棟建築事宜,東吳跟銘傳可能都採這種模式,在新北市或其他偏遠地區承租。
(二)生輔組已經開始建立租屋資訊系統,協助建構捷運、公車可到地區的資訊,以及封閉性的社群,讓學生們可討論在學校附近租屋經驗、不良房東、價格較便宜但優質的租屋地點..等,均可反應在這系統,幫助同學可以找到好地方。另外,教育部每年都會發文,結合警察、消防人員、教官,協同去探訪租屋的學生,但因為此非強制性,有些房東採取拒絕,可能是違建或消防設施不完善,故此問題要解決的話,在法規上有窒礙難行之處,因此,透過建立資訊系統,把資訊反映在平台,讓同學知道,以同學的需求去約束房東,而非變成都是以房東賣方為主。藉此,解決安全性的問題。
主席指示:
(一) 上次事件已經引起教育部跟行政院重視,我們也在想辦法解決。
(二) 教育部現於臉書上,有「青年居住論壇」,各位同學可加入粉絲,去發表意見。除了本校以外,其他臺北市的學校有都也同樣的問題。
學生提問:
(一)每年大約有400位新生,包括他們暫時住在親戚家,沒有表達出住宿意願,他們租屋的需求其實是很急迫,因為初到臺北,對環境很陌生,從小到大沒住過外面,所以不知道租屋的注意事項,學校已經有建立網站,這網站是由虎尾科技大學所寫的,我的建議是採用這個網站,然後訂立一個房東註冊辦法,由學生選出優良房東,優良房東才可以在這網站進行註冊,可以在此公布出租屋訊息,由學校指派專人進行網站管理。每月定期抽查其中五間房間,如果不合格者就撤除其帳號,合格者才保留帳號。
(二)教育部99年3月29日有發函,要求每個學校之班導師、教官、輔導員至校外進行賃居訪視,公布優良房東,並且不定期舉辦賃居生的座談會等。請學校訂定優良房東選拔辦法,並將優良房東之租屋資訊放在網站上,甚至可以有一些資金來補助優良房東,讓他做更完善的消防設備等,並請其優先可出租給本校學生。並定期公布訪視結果。
(三)而校外租屋的話,第一個是公共安全的問題,經詢問過五位同學其租屋處,只有一位有被提供滅火器,其餘都是一整層樓才有滅火器,或是根本沒有;而衛生環境的問題,就是老鼠肆虐、潮濕悶熱,這並不是第一次看屋時,就能夠發現,而是要住進以後才知道。而租屋花費的問題,含租金、生活費及學費,每個月預計要花2萬5千元,這對於小康家庭來說是一個負擔,具體建議是,能否每個月補助3000元至戶籍地址為外縣市地區,補助直到學校可以提供宿舍。或開放桃園校區宿舍讓同學使用,每日加派交通車,由早上7點到晚上8點半期間發車,對於經濟弱勢的同學應該有居住意願。可否編列校務基金預算,進行BOT案招標?由學校提供土地,建商出資興建宿舍?
主席指示:
(一)優良房東選拔以及網站建置,請學務處處理。
(二)桃園校區再過1-2年,宿舍可能也會不夠用。雖然床位有600床,但總學生人數將超過1000名以上。
(三)最大困難是學校沒土地,若要在近郊找,也幾乎是不可能,因為寸土寸金。
(四)根據戶籍來補助,這不可行,因為學生可以遷戶籍;每年校務基金預算就這麼多,如果拿來補助學生租屋費,其他的經費就會相對減少,例如補助社團的經費、維修設備的經費..。
(五)如果同學真的有問題,請來找我們,學校一定會想辦法幫你解決。
學生提問:
(一)根據校方102學年度公佈的財務報表,每年的流用款有10億,但是公開的資訊似乎不夠透明。以收入扣除支出,是有剩餘10億元。但是可能有負債部分,所以會導致資產負債比,最後只剩0.79?
(二)以成大宿舍BOT案舉例,整棟宿舍成本是9.5億,如果在臺北的話,或許成本會更高,但是看其校方出資的比例,其實是非常地低,因為其合作廠商太子建設,每年營收高達2-3億,不到10年即可回本,因此請校方找建商洽談BOT案可行性。
主席回應:
(一)你剛才所提的校務基金,指的是可能是從創校以來,累計到現在為10億,但是這10億,不是指放在那裡可隨意用,而是必須透過立法院的審查預算,編列預算以後,還需經過審查。預算編列還可分為資本門、經常門,資本門是買設備,這可編列沒問題,另外經常門的部分,是不能夠隨意編列,因為教育部有規定,每年的總預算裡,資本門要佔百分之多少、經常門要佔百分之多少。若想由經常門中拿出校務基金的多少,還要看你今年學校的收入是多少,五項自籌收入,例如說租借場地、其他零零總總等,經常門所編列的錢不能夠超出你去年收入的錢,基本上,是有許多限制的。這10億是受到國家的預算、財政等,總總的限制,不是可以隨意能夠編列使用的。
(二)其他學校能夠進行BOT是因為他們有校地,很重要是學校提供土地給建商,他們來蓋房子。重點是學校沒有土地,現在即便能夠找到地,也是在偏遠地區,例如臺北科技大學在三芝或萬里地區有找到,但是他們也沒有錢去建設,因此,就要放棄那塊地。
學生事務處盧學務長智強回應:我下星期會洽東吳大學瞭解,其與建商合作已經蓋好房子,後續交給租屋公司管理等事項,歡迎有興趣同學可以來找我,一起前往瞭解,歡迎同學可以一起參與討論這過程,共同找到解決方法。
五、硬體設備及電腦、網路
提案二十九:校園WIFI網路、實體網路無法順暢 (提案單P7)
資訊與網路中心說明
(一)近期改善方案
1.1 調整台北校區對外網路介接,採網路分流方式:由介接一路TANet 1Gbps改為介接一路TANet 800Mbps及新增介接HiNet二路,分別為300M/100M及100M/100M各一路。其中新增介接HiNet之線路暫定無線網路及資管系網路使用,其餘單位網路使用者使用原線路。
1.2 本方案已於103年12月5日簽出,12月18日校長核准後,向中華電信提出申請調整線路連接TANet頻寬及新增二路線路。中華電信於104年1月5日下午派員勘查新大樓地形,以便未來施工線路。
1.3 預計104年2月可完成此方案。
(二)長期改善方案
2.1 今(104)年7月本中心機房由行政大樓5樓遷移到承曦樓6樓(此新建機房已發包近期施工)。
2.2 汰舊換新網路設備,含骨幹網路交換器、資安設備、無線網路AP、無線網路AP控制器等,加強對網路流量的控管及異常使用者的管制,以保持校園網路的順暢。
2.3 為配合WiFi網路使用者增加,本案同時新增無線網路AP數量,並調整AP位置及登入之機制。
2.4 此方案預計104年2月前向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及配合機房搬遷預估今年暑假後可完成。
上述近長期改善方案,未來視網路使用品質做最適合調整。
主席指示:
(一)以後網路的問題,請直接找資網中心黃主任討論處理。校務基金全力支援汰換全校網路設備。
(二)請學生們可以組成網路社團,甚至可以幫助管理整個學校的網路。
(提案三十至提案三十三合併討論)
提案三十:系科學會無系辦、電腦自動關機、課桌椅及網路、電腦硬體太差 (提案單P9)
總務處說明:
(一)系科學會沒有社辦
因本校空間有限,所有系科學會辦公室集中於承曦樓地下一樓,未來配合105年高商進校結束後,收回之辦公處所將重新規劃運用。
(二)常在上課中途自動關機
國三甲教室為國際商務系所管理,有關教室內設備需要維修之處,請同學向系辦反應,派員檢修。
(三)班上同學反映教室課桌椅太差
全校課桌椅皆以統一規格訂製,新製課桌椅未設抽屜的原因,係減少雜物堆置,故比照其他大學採統一規格。
(四)網路太差(請資網中心回覆)、改進電腦硬體設施(請商務系回應)
預計於今年寒假與商務系研商電腦硬體設施汰舊換新事宜。
提案三十一:上課環境差(教室雜亂,設備老舊,電子講桌、投影機、板擦機使用有問題 (提案單P10)
總務處說明:
本間教室係屬跑班教室,上課之學制多,本校清潔班人員僅能利用晚間10點學生放學後,才能進行教室清潔工作,以避免影響學生用餐及休息時間。未來本處將與學務處加強宣導學生品格教育,並參考學生意見,請服務學習學生進行環境檢查工作。有關教室資訊講桌中電腦設備之部分,本處將於寒假進行設備總評估,對於效能較差之設備以專案報請審計部准予汰換。本處與資網中心及教務處正建置報修平台作業中。
主席指示:
提案三十二:教室門、窗、櫃、網路及DVD問題 (提案單P11-12)
總務處說明:
本間教室為商務系管理之教室,本處已於104年1月6日派員進行簡易維修。
提案三十三:一般教室設備(數位講桌、投影機、電腦軟硬體設備)更新 (提案單P14)
總務處說明:預計於今年寒假與資網中心共同評估設置汰舊換新事宜。
資訊與網路中心黃主任其彥:最近會把該汰換的設備,提案到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其實同學會感到網路很慢,是跟電腦教室管理不好有關,不是資網中心的電腦教室,而是各系的電腦,幾乎是乏人管理。很多系的專業教室幾乎是沒人管理。我們接收過很多次學生反應,在某間教室電腦反應很慢,所以各系專業教室的電腦,是一個嚴重的問題。
學生反應:在五育樓有很多專業教室跟資訊講桌,資訊講桌的耐用年限是8年,而六藝樓資訊講桌的耐用年限是5年,五育樓的資訊講桌其實已經是不堪使用,電腦設備在當時採購時已經偏中階或低階,還要撐8年。關於全校非資訊學系的相關電腦設備,可以參考師大作法,在總務處之下有資訊維修人員或是撥付資訊工讀金,統一負責全校資訊維護。要叫商務系的助教或學生去修全系的電腦,本來就是很困難,而且並非每個系都有能力處理電腦問題。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2-3個月前教務處已經調查全校教室的設備,一間教室大約有18-20種設備,教務處跟資網中心有討論,我們構想不只是教室,希望任何一個空間都能夠有通報系統,在發現某設備(例如投影機)不能夠使用的當下,師生就可立即登錄。登錄完以後,該系的設備管理人跟教務處這邊就會立即收到通知,該系的設備管理人何時進行維修,維修完成就立刻需要通報。每個月會做出案件的統計報表。這18-20個設備有區分,例如:網路及電腦是通報電算中心、課桌椅是通報保管組、冷氣是通報營繕組..等,所以通報之後,我們會有分工。那,教室如果是出租給外單位,例如企管系教室出租的話,企管系是會有收入的。
主席指示:教室設備的維護,請教務處統籌辦理。所有一般教室的設備,寒假時請教務處、總務處、資網中心全面地進行巡邏一遍,更新設備。
提案三十四:關於設備維護的負責單位,到底是屬於中央還是系辦的問題?軟體的購買,到底是屬於中央或是系辦公室?就去年12月10日那天,全校預算被大砍,這樣的結果,連請老師教書的錢都沒有,那又怎麼可能更新系上的設備?是否可以將更新或維護的權限,交由中央統一負責?或是軟體購買的問題,可否專款專用?若以系上業務費來支出,連工讀費都快付不出來了,怎麼可能有錢來買設備?(臨時動議十四;提案單位:臺北校區學生)。
主席指示:
(一)這要請系上老師認真一點,到外面去接計畫、爭取資源,不要只是待在系上。
(二)你剛才所講的問題,其實是指資源是放在學校還是系上,那學校的預算就這麼多,有關整體的軟體或是期刊,預算當然是編列在資網中心或圖書館,有些軟體是只有某系需要用,這當然是由某系來買。
學生提問:有沒有可能由學校做統一購買?那同個軟體購買量大的話,可以殺價空間更大,如果什麼東西都叫系上自己買,會有價格不夠漂亮的地方,請學校做統籌規劃,要買什麼一樣的軟體,大家統一一起買?
主席回應:這當然有在做。我們都有注意到這些問題。
提案三十五:學生活動中心體育館假日外租合理性 (提案單P16)
總務處說明:本校校務基金需要五項自籌收入,其中場地使用收入為該收入重要來源之一,於不影響教學活動前題下,始提供校外公益團體租借使用。
主席指示:以後場地外借,請總務處協調空中學院、專進或進推部,注意有關同學上課使用的問題。不要隨意借給校外單位,以免影響同學使用權益。
提案三十六:學生活動中心加裝電梯 (提案單P13)
總務處說明:學生活動中心屋齡已逾四十多年,再過幾年可能有計畫重建,故設置電梯是否符合成本效益有待商榷。
提案三十七:學生活動中心的場地髒亂,是否外包廠商的清理次數不夠?上面的灰塵堆積非常厚,如果外租的話,外面的人會可能看到我們的場地非常地髒亂(臨時動議十五;提案單位:臺北校區學生)。
總務處事務組說明:我們會跟外包的清潔班交代要再加強打掃乾淨。因為經費有限,所以清潔班只有幾個人需打掃學校全部廁所,雖然他們人很少,我們還是會要求他們加強打掃乾淨。
主席指示:再檢討清潔外包人力是否足夠,如果有必要,請再增加人力。
提案三十八:學校硬體更新的話,軟體請也要一起更新,因為系上軟體的使用,老師有請外面的老師來演講,老師也有提到軟體設備非常地不足;另外就是學校e-Portfolio的專頁,我們在家中是可以登錄進去,但無法使用,只能在學校用;承曦樓跟五育樓中間有一個空的、沒有遮雨的地方,每次經過那邊一小段路,都需要撐傘,等經過以後再收傘,請問是否要增加遮雨棚?(臨時動議十六;提案單位:臺北校區學生)。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有關e-Portfolio,我們已經有注意到這問題,並且準備替代方案,準備花400萬,去買一個共用平台。
主席指示:
(一)軟體資源請跟系主任反應,因為系才清楚自己的需求。
(一)整套教學系統,包括學生系統在內,預計會更新。
(三)有關承曦樓跟五育樓中間,請總務處進行評估。
提案三十九:下次開會,能否邀請主計室、系主任出席?(臨時動議十七;提案單位:臺北校區學生)。
主席指示:主計主任可以,但系主任不宜。因為牽涉到許多行政議題,與系主任無關,不需要系主任耗費太多時間在這裡,希望學生想到有關教學、研究的問題,直接跟系主任提,由系主任定期跟學生有約,假設他沒做到的話,請同學再跟我反應。
叁、臨時動議(如前述,共17案)
肆、主席結論:
(一)請各處室的回復要放到網路,讓同學們都可以查詢得到。
(二)以後請同學有問題要及時反應,除非你一直反應卻得不到解答,你也可以隨時跟我聯絡。
伍、散會(下午15時)
「校長有約座談會」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04年1月7日(星期三)中午12:00-15:00
地點:承曦樓10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師長:秘書室李主任秘書麒麟、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學生事務處盧學務長智強、總務處閻總務長瑞彥、資訊與網路中心黃主任其彥、通識教育中心賴主任栗葦、體育室曹主任立妍、桃園校區創新經營學院林院長豪鏘、總務處事務組孫組長秀蘭、總務處營繕組顏組長寶龍、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樂組長皓然、桃園校區校安服務組陳組長谷銘、圖書館林館長盈鈞(如簽到單)。
出席學生:如簽到單
主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盧欣怡
壹、主席致詞
一、 本活動將採例行性舉辦,由學務處主辦,每學期召開二次,召開時間為開學後一個月、學期末前。
二、 請各單位回答勿以「將改善」或「改善當中」,而是要提出「何時可改善完成」,改善中碰到什麼問題應實話實說。
三、 對於同學所提的問題,請秘書室向各單位列入追蹤管制。有些問題是學校目前無法達成的,例如建宿舍乙事,因為臺北地區無校地難以達成,但是幫助同學找到住宿的地方,這是我們可努力之處。
貳、提案討論:
一、桃園校區
提案一:請求學校設置桃園校區宿舍與教學大樓間的遮雨廊道(提案單P18)。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說明:
(一)教學大樓至圖資行政大樓間空中走廊,編列明(105)年預算施工。
(二)圖資行政大樓與宿舍間之運動場,為2棟研究大樓預定地,第二期開發興建時即會設置連棟風雨走廊。
主席指示:設置教學大樓至圖資行政大樓間空中走廊,預計105年施工完成;請再與主計室討論,若今年度有預算的話,則今年度建置。
提案二:桃園校區熱水供應不穩定、學校球場風太大(增設室內球場)、洗衣機太少、校區沒餐廳(提案單P19)。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說明:
(一)熱水系統經檢修後,已穩定供應熱水,並持續觀察中。
(二)目前的球場,在第二期開發時,即會移至金雞湖校地興建室內體育館。
(三)自助洗衣部男、女生各設有5台洗衣機和4台烘衣機。
(四)宿舍餐廳已完成招標,預計下學期起供餐。
主席指示:
(一)請安排人力定時查詢熱水供應情形,建立監控機制。
(二)建議依男女學生比例,來配置洗衣機跟烘衣機。
提案三:桃園校區增設9001線客運站牌、施工工人自由進出宿舍,有安全疑慮、學校晚上太暗、宿舍冰箱太少、蟲子太多(提案單P20)。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說明:
(一)已函請中壢客運於9001線(中壢-台北)增設金陵路站,該公司將邀集相關單位現場會勘。
(二)已告知營造廠及監造,施工人員進入宿舍前須先向管理員報備。
(三)晚間校園路燈全開,常通行路段增設LED燈。
(四)宿舍今(104)年度將增購冰箱。
(五)開學前會全校消毒除蟲,每年定期除草。
李主任秘書麒麟:建議同學應自行訂立冰箱管理機制。
同學回應:已經有制訂。但學校紅火蟻很多,請學校處理。
主席指示:下學期開學前,請總務處針對處理紅火蟻乙節,進行全面檢查。
提案四:桃園校區12/20上午10點半,教學大樓全棟男女廁馬桶完全沒辦法沖水(提案單P21)。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說明:當天係營造廠改善驗收缺失時將抽水馬達關閉,施工後忘記開啟,已告知應改進勿再發生。
主席指示:這應是廠商缺失,未來若有類似情形,請同學及時發現及時反應。
提案五:桃園校區網路發達的時代,學校應設置WIFI給學生使用,避免學生臨時需要查資料時可使用用手機上網查詢 (提案單P22)。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說明:
(一)教學大樓1〜3F、圖資行政大樓1〜3F及宿舍B1〜1F已設置WIFI上網。
(二)宿舍2〜4F的WIFI環境正規劃建置中。
資訊與網路中心黃主任其彥:現在宿舍都可以自己建AP,我們都容許,因為桃園校區現在的無線是走ADSL,而宿舍的頻寬有兩條線,是ADSL雙向100M,頻寬量是非常地大,應足夠使用。若同學使用上有問題,請找駐點資訊人員處理。
提案六:加強照明,增加學生在夜間行走的安全性(提案單P24)。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說明:
(一)除晚間校園路燈全開,常通行路段將增設LED燈。
(二)警衛每2小時巡邏校園1次。
主席指示:LED燈預計1月底前裝設完成。
提案七:籃球場與排球場無法充分運用,例如夜晚時 (提案單P23)。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說明:籃、排球場夜間照明設備已招標完成,預計下學期開學時即可使用(投幣式)。
提案八:希望可以在桃園校區校園內建置提款機、希望可以和宅配公司合作、希望宿舍警報器不要經常響,響鈴響起頻率過高(臨時動議一;提案單位:桃園校區學生)。
學生說明:
(一)因為每次提款都要到7-11,過馬路很危險。
(二)在放寒暑假之前,都會有許多東西要寄回家裡,但是如果人數不足,寄件數不夠,不容易叫到宅配公司,因此,希望學校能夠跟宅配公司簽約合作,來學校收件。
(三)宿舍的警鈴太常響,可能一天內響2-3次。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說明:
(一)有關設置提款機乙節,已洽詢多家銀行及郵局,但都無法來設置,因為對方評估設置及維護成本過高、提款人次可能過低,且對象僅限本校師生等因素。未來再跟銀行討論,考慮設置在大門口警衛庭附近,併同候車庭設置,以便校外人士也能夠提款。但是大門口有公共藝術的規劃,因此需再提委員會議討論。
(二)與宅配公司合作乙節,我們會去找,但是無法確定對方是否願意來。
(三)關於消防系統警報器的問題,因為這套系統很先進,警鈴響的敏感度很高,我們會再處理。
主席指示:
(一)有關設置提款機乙節,還要併同設置公共藝術的考量,需一段時間。請秘書室協助,請合作金庫副總(校友)給當地經理指示。
(二)順便宣傳本校與合作金庫簽訂認同卡,如同學有需要信用卡可申辦。
(三)請學生會可以直接聯絡宅配公司,不需透過學校,除非有遇到困難。
(四)請廠商來看警報器,或是洽詢外面的顧問公司來看是何問題。
提案九:宿舍的熄燈時間是在晚間12點,但是我們常有許多報告要熬夜,希望能夠延長到凌晨1點,還有交誼廳只有二間不夠使用(臨時動議二;提案單位:桃園校區學生)。
軍訓室尹主任敏芳:
(一)熄大燈的時間設定在晚間12點,是為了維護住宿生的安寧,同時也要兼顧到早睡同學的睡眠品質,「12點」這時間點是參考許多其他大學作法,有些大學甚至設有「健康寢室」,於11點鐘即熄燈。因此,這個時間對大多數同學而言是比較恰當的。其他同學有晚睡需求的話,可以開桌燈。關於是否要延後到凌晨1點,等明年住宿學生增多,屆時可以再討論。但是還是需兼顧其他同學的睡眠需求,以及考量節能減碳。
(二) 有關交誼廳不夠使用的問題,可以再跟宿舍管理員討論、報備其他合適的地點,而且男女生不宜單獨會客。除了交誼廳外,也可以經過報備後,在其他地方會客。
提案十:宿舍是否能夠一直有舍監在呢?(臨時動議三;提案單位:桃園校區學生)。
軍訓室尹主任敏芳:原則上白天有事也找得到管理員,自下學期開始,會新增一宿舍管理員。以後會請管理員去巡邏或離開辦公室時,在門上留下其聯繫手機,以利學生聯繫。
主席指示:請管理員離開辦公室時,在門口留訊息。
提案十一:宿舍外面可否有遮風避雨的戶外停車格?而且停車格數量很少,且畫得很大一格(臨時動議四;提案單位:桃園校區學生)。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說明:
(一)停車格的數量及規格是依法設計的,依法有規定多大的面積可以設置多少個汽車、機車停車格,目前汽車停車格是在教學大樓底下設有52個,宿舍底下設有14個;而機車停車格是設置在教學大樓將近有200多個停車格。原本宿舍底下是均設置汽車停車位,但因同學多騎機車,故改設成機車停車位有36個。雖然同學覺得是過大,但這是有依照法律規定。於寒假時,我們可能會採取以貼不同顏色膠布的方式,來縮小停車格面積並增加停車格數量。現在大家可能覺得停車格數量不足,但是一旦縮小停車格,也許到時候又會覺得停車格間太擠,造成停車不便。現在也在宿舍旁的垃圾場,設置66個室外停車格,都可以使用。學校今年也有規劃,要把那裡建置成兩層樓,所以在二樓不會曬到太陽,在一樓會變成室內,屆時會多了幾十個停車位。環校道路那邊也將劃室外停車位,未來2-3年完成後會再訂定收費規則。
(二) 環校道路那邊蓋遮雨棚,可能會有問題,因為若大型車輛要進出,例如救災等,遮雨棚將會影響車輛進出。
主席指示:所提到建置二層樓的停車格,請一併考慮建置二樓的遮雨棚。
提案十二:我要講課程的問題,我們班設計群比較少,所以商科的課聽不懂,原本以為是因為自己是設計群,所以聽不懂商科的課,可是其實連商科學生他們自己也不懂,然後也沒有連慣性,商的不懂得設計的基礎,設計的不懂得商的基礎,然後完全都沒有連貫性;我們商科的課有三門,三門都是同一個老師,然後老師都覺得我們應該要會,因為我自己是設計群的,我們就覺得說是自己的問題還是老師的問題?然後也不知道這個學院到底是著重於商,還是著重於設計?因為如果是商的學生們願意來選設計學院的話,那代表他們熱愛設計,也沒有很喜歡商,那就會兩邊都學不到東西,原本是以為只有我們商設是這樣,但剛才跟其他系討論,他們也覺得自己也不懂,就完全沒有目標,然後也跟下學期的課沒有連貫(臨時動議五;提案單位:桃園校區學生)。
桃園校區創新經營學院林院長豪鏘:我們最近在院發展會議有討論到這些事,第一個從招生來源要去考量,設計群學生的來源,跟商業商管群學生來源;第二個在課程設計也要考量,把課程模組化,一個是設計學程的模組,一個是商業學程的模組,這樣做是避免設計學群學生去修商的課程而不懂,或者是設計學群學生被迫去重新學習設計的課程,讓他覺得好像是從美勞課開始學,然後商業類群的學生又要從頭去學商業的課程,他又覺得二次去學重複的東西,這些情形都是我們要避免的。
主席指示:
(一)學術方面,請院長可能重新檢討整個學院的課程,或是招生的來源。
(二)這個問題跟待會其他同學所建議課程的提案有關係。每一個課程委員會,依據教育部的規定,都要有學生代表,請各學院、各系從下個學期開始,所有的課程規劃委員會都要有學生代表。
(三)有關創新學院的問題,請院長可以考慮,我們不分系,學生的來源就分成二個,一個是設計的學生,一個是商的學生,因此,我們就採兩套program,設計的學生進來之後就採這套program,商的學生進來之後就採另一套program。
提案十三:數位多媒體設計系他們有APPLE電腦,那商業設計管理系也是需要電腦,可是為什麼感覺我們所擁有的器材都很少?我們也不可能去跟數媒系借用蘋果電腦的教室,因為感覺是他們的;而且網路很慢(臨時動議六;提案單位:桃園校區學生)。
主席指示:
(一)所有的資源都是學校的,都是可以借的。
(二)請同學這些問題,可以即時跟系主任反應。
(三)有關課程、學術、設備的問題,平時就可以即時地跟系主任、院長反應,而不是要等到這個時候才反應。
桃園校區創新經營學院林院長豪鏘:基本上三系資源是可以互相支援的。因為全校資源有限,而三個系都在桃園校區,更需同舟共濟。因此,同學們若有需要,可以向數媒系登記申請借用,這是沒問題的。
提案十四:健身房開放的時間,是否可以不要只固定一個時段?因為並非每個學生均住宿,可否改採感應卡式的機制?(臨時動議七;提案單位:桃園校區學生)。
體育室曹主任立妍:目前在桃園校區有一個大健身房,是中午跟晚上開放,另外在宿舍的健身房,開放時間是從早上9點到晚上10點,所以如果同學要使用,這個健身房就可提供同學盡情使用。
學生說明:外宿的同學無法配合使用這間,因為健身器材只有兩台跑步機。
體育室曹主任立妍:外宿的同學們要考量到主健身房的機器是比較昂貴的,如果全天候開放,若有東西遺失或器材毀損,對學校的損失就很大,因為使用者的素質參差不齊,學校必須考量到大方面的方向,因為這是跟經費支出有關係的。目前主健身房開放時段為中午1.5小時,晚上2小時,應是足夠供應同學們使用的。
提案十五:行政人員不夠積極,而且互相推來推去的,在桃園校區已經有很多事情不知道了,他們還是在那邊推來推去,愛理不理的(臨時動議八;提案單位:桃園校區學生)。
主席指示:
(一)我們在場主管都已經聽到了,反正以後有發現那個職員如此,就直接跟主管反應。
(二)請各處室模仿旅館、觀光業的制度,找幾個同學當成神秘客,去測試一下職員問題,像是評鑑幾顆星的制度,要求所有的行政單位要建立這種制度。
秘書室李主任秘書麒麟:
(一)我們已經有請各處室做FAQ 跟常見問題與回應,請同學們可以先上各單位網頁去查詢,如果沒有找到你要的答案,請你再向該單位提出來,以利該單位可以持續更新。
(二)建議可以設置常見問題的資料庫,這樣全校同學都可以查詢,建議可以設置一個「問題建議單」,在網路上可以隨時下載填寫。
提案十六:社團剛成立,沒有經費,沒辦法辦理活動(臨時動議九;提案單位:桃園校區學生)。
學生事務處盧學務長智強:桃園校區成立社團是在103年度,而103年度的經費編列是在102年就編列好的,所以103年度確實是無經費。但是自新的年度起(104年),就開始有編列預算。
主席指示:學校會盡力支持。
二、校務發展及課程
提案十七:(一)反對奴性教育 (提案單P1-2)
教務處課務組說明:
(一)有關通識、系上選修課程多樣化:
本學年度起,四技二年級即可自由選修通識課程,未來將增開更多元豐富的通識課程以供學生選修。
建議各系所課程委員會遴聘學生代表擔任委員,以校級課程委員會為例,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即規定遴聘學生代表擔任委員,並於每次開會發送通知學生開會,以共同討論課程開設及規劃事宜。
(二)有關扣考機制:
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本校業經103年10月19日校務會議決議,刪除本校學則第38條「曠課一節作三節計算」之規定,爰本校扣考門檻已大幅降低。
(三)共同討論必修課程:
建議各系所課程委員會遴聘學生代表擔任委員,以校級課程委員會為例,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即規定遴聘學生代表擔任委員,並於每次開會發送通知學生開會,共同討論課程開設及規劃事宜。
(四)提高可修跨系之學分:
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5條規定:「學生應於系科主管同意下始可跨校、跨部、跨制、跨科修習,視為等同年級全學期以不超過當學期修習學分數二分之一為原則,並認定為畢業選修之學分。」該規定已大幅提高本校跨系(科)選修之上限,並認定為畢業選修之學分。
(五)暢通跨系申請之管道:
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5條規定:「學生應於系科主管同意下始可跨校、跨部、跨制、跨科修習,視為等同年級全學期以不超過當學期修習學分數二分之一為原則,並認定為畢業選修之學分。」因該選修須認定為畢業選修之學分,其選課程序實屬必要,以避免畢業時學分認定之糾紛。
通識教育中心說明:
(一)為擴大通識課程之選修空間及培養本校學生於畢業後能具備良好之通識素養,經審慎規劃後,通識教育中心已將本校四技學制之興趣選修劃分為社會融合、自然科學及人文藝術三大領域,每一領域所開設課程以多元化通識課程為根本定位,並借助本校各系專任教師之專長及聘請四方兼任專業師資開設學趣選修科目,學生於畢業前需修畢4學分,並已適用102學年度入學新生。
(二)以103-1學期為例,已於週二5.6節共同時段開設課程有古典藝術鑑賞、台灣族群文學與文化、法文、法治與人權、神話與傳說、國際經濟地理、創意故事學、電腦輔助英語學習及電影配樂賞析,共計9門興趣選修,選課方式皆由學生自行上網選課,另外,本中心也擬於最近一期中心課程委員提案新開設更多元化通識興趣選修課程,以利增加學生興趣選修課程之選擇性,未來,中心也將積極爭取更多共同時段,讓學生能有更多修課時間及學分數之選擇性。
(三)通識教育中心以當前産業對文化創意的現實需求為出發點,每學年至少開設5門文化創意主題的專選修課程(屬跨學制之學分學程),以提供本校學生之多元選修機會。本課程開設師資包括中心專任教師、系所專業教師及業界教師,且從美學經濟的觀點來陶冶學生審美及文化的敏感度,以及將商業與文化創業結合的思考力。提升學生充實文化及藝術涵養的動機,並培養將文化元素融入自身專業的創意。
(四)改善措施:
依據校務發展計畫,本中心未來會持續推動興趣選修課程及文化創意學程之多元化,也致力於宣導各教學單位多加鼓勵本校學生跨選修通識興趣選修課程及文化創意學程,以增進其人文及藝術涵養。
主席指示:
(一)這個案由實在太嚴重了,我們絕對不是所謂的奴性教育,我們是希望培養出學生的多元思考。我們會檢討課程,這裡提到很多意見是通識的部分,所以請通識中心開立課程要多樣化。
(二)各系所的課程委員會一定要遴聘學生代表,請教務處檢討,在系課程委員會、院課程委員會,假如還沒有學生代表的話,一定要增加學生代表。
(三)扣考機制的話,是北商過去以來的傳統,請教務處在相關會議討論,在大學部(二技、四技)取消扣考制度,在專科部方面,專一到專三算是高中部分,可能還需要為維持。畢竟大學生要為自己的學習負責。
(四)有關每個系的必修課程部分,當然假如課程委員會裡面,有學生擔任代表的話,學生可以充分地表達,我這個系學習的重點到底在什麼地方,必修的課程包括哪些東西。
(五)提高跨系的學分部分,現在其實1/2對同學來講應該是蠻足夠的,只是要經過系科主管同意,麻煩同學申請的時候要經過系主任同意,我想大部分的系主任除非有特殊理由,應該不會不同意。
(六)同樣地,跨系申請的管道,只要系主任同意的話,我們盡量開放全校所有的課程,來讓同學們選修。
提案十八:您剛才有提到提高跨系的學分,這個辦法是何時開始實施?課程委員會是有包含通識課程嗎?(臨時動議十;提案單位:臺北校區學生)。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跨系學分的這個辦法,已經通過了。
主席指示:
(一)我們應該有一個通識教育中心的課程委員會,我們會要求通識教育中心的課程委員會也要有學生代表。
(二)建議三個學院,每個學院都要有一個學生代表。
提案十九:建議跨系選課,是否可以不必再跑單?是否可在選課系統直接點選即可?只要被核准即可(臨時動議十一;提案單位:臺北校區學生)。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有關流程部分,我們已經進行檢討。跑單的目的,主要是看系主任是否同意;以桃園校區三個系為例,這三個系的一致性是共同承認,選修課的部分不一定要在自己的系內修,百分之百跨系選修的課程是可以被承認的。那即使在台大,也是有的系是管制的、有的系是完全開放的;一個128學分的系,必修課是80學分的話,只要學生修滿這80學分,其他的課程是完全地開放,直接在網路上點選;但是有的系,比如說法律系、會計系,他的培育目標不同,他會管制學生不要亂修,所以這個部分還要再經過討論。
秘書室李主任秘書麒麟:有某系的學生是沒有跟教務處反應,卻反映到秘書室來,既然已經開放1/2的原則了,他又不允許,這是什麼樣原因呢?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有關1/2的這規定,同學應該這樣看,假設同學是日間部的學生,你修了24個學分,其中有12個學分,你可以到校外去修或是到別系去修,這是上個學期,這很多了。而剛才你提的問題是,四技大約是30個學分選修,像企管系、資管系,還有平鎮那三個系,這30個學分是不一定要修企管系的選修課,有的系則是認為,我只同意你修15個學分,那這15個學分是一定要在我的系裡去修,我們是內部還要在討論這個部分,也就是說極少數幾個系,是不開放的。
主席指示:請各系在課程規定裡面,明白地註明我這個系到底開放多少個學分,讓學生到外系、外校去選修。定義好之後,就不需要再經過系主任的同意,以後就不需要再簽准了。
提案二十:因為大四應屆畢業生都有每學期最低總學分下限的限制,但因為很多學生可能要準備研究所考試,或是實習,如果他已經把畢業門檻的學分都修滿了,是否可以參考他校作法,簽署相關切結書之後,可以不受最低總學分的限制?(臨時動議十二;提案單位:臺北校區學生)。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我們現在好像是有規定,現在減少一門課。而所謂的簽切結書,我們還要再研究一下,因為目前臺灣是採學期學分制,是拿了學生證,一定要交錢,就綁在學校,四技一定是八個學期,符合提早畢業的同學,可能就是七個學期這樣。至於說,同學如果想要報考研究所的這種需求,我們幾乎已經道德勸說所有的系,最後一學期不排必修課,包括通識課,最後一學期只有必修課,沒有選修課,而且很多系都有經開放校外實習的這種就業課程,如果貴系沒有這種9學分的課程,你也可以爭取到其他系去修校外實習的課程,就不必在學校再綁著上課。這是全國統一律訂的,每個學期至少要修9學分,日間部學生都有每個學期最低要修幾個學分,這個叫做學期學分制。
學生發問:可是以大四學生而言,選修學分都已經夠了,他想將時間做其他的安排。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所以可申請提早畢業就好。
學生發問:但是因為大四的上學期、下學期,還是有系有排到必修課。所以希望除了必修課以外,他是否可以不受這9學分的限制?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對,我們會再修法。
主席指示:請教務長檢視一下規定。
提案二十一:延續提案十七之(二)建立教師監督機制 (提案單P1-2)
教務處課務組說明:
(一)共同討論課程內容:
建議各系所課程委員會遴聘學生代表擔任委員,以校級課程委員會為例,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即規定遴聘學生代表擔任委員,並於每次開會發送通知學生開會,以共同討論課程開設及規劃事宜。
(二)老師遲到懲處機制:
未來將修訂教學評量表,學生可於教學評量反映教師出席情形(遲到早退),以俾教務處清查教師授課情形,並通報各系所主管,作為教師評鑑之參考依據。
(三)四技、五專分離制:
每學期所開課程係根據系(科)教育目標、核心能力指標及教師專長進行規劃,並於授課前公告教學大綱,是故,教師對於本身所授課程內容應已有審慎考量,未來將加強宣導教學應依學生學習背景加以區隔做更明確的規劃。
教務處註冊組說明:
成績透明化:
任課教師評打學生學業成績之計算與配分可參考校訂標準(請參考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若任課教師有特殊需更改計分方式及比例,由任課教師自訂之比率評定之,並至遲於開學之初(建議開學一週內)告知同學,同學亦可自行利用本校課程資訊系統上網查詢。同學若對任課教師學期評分有所疑異,本校亦訂有成績複查及申訴機制。
有關學生資訊系統可查詢學期總成績配分及計算方式之提議,將儘速會同各教學單位及資網中心進行研議改善事宜。
備註查各大專校院作法,多數學校學生資訊系統可查詢學期總成績配分及計算方式,約與本校現行教師成績輸入系統「設定成績計算百分比繳交方式」相同,至於教師是否逐項輸入則無強制規範。(如台師大、政大、高雄應大)
教務處教發中心說明:
教師評鑑:
本校設有線上教學評量填報平台,提供同學線上填寫教學評量,同學對於教師授課的意見皆可藉由該平台表達相關建設性建議 ,並給予評量分數。該平台採絕對匿名方式,而分數則採平均分數計。教學評量分數若低於3.5分,且經系教評會審議後,則該名授課教師須受相關輔導與檢討,且教師評鑑之成績亦採納教學評量結果,本中心亦會定期檢視評量分數之標準是否需要修正,以因應實際需求。因此,同學倘若有相關意見需建議授課教師,請多加利用教學評量機制表達建議。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
校長有陸續收到學生投書,這些轉到系上還有我這邊,有進行處理,逐一請授課老師做說明。包括教學評量、老師遲到早退、專任老師上四技課程、授課不是很恰當的問題。在制度方面,教學評量方面,如果是兼任老師之平均分數低於3.5的話,這絕對是不續聘的。如果是專任老師之平均分數低於3.5的話,就不再排這門課,這也立法通過。有關遲到早退的話,這是屬於教師倫理守則,過於嚴重的話,也會依照法規處理。有關成績透明化部分,我們學校是落實地很徹底,百分之百老師在上課時,必須把核分的標準,原則上是30%、30%、40%來打,期末考佔40%,這是原則。但是在全國也規定,尊重老老師可以調整,30%、20%、50%,或是各佔50%,或是只打一個成績100%。我們學校資訊系統,本來同學就可以看到期中考成績,這是公開的。同學在最後,可以看到學期結束時單一的成績。北商自成立以來,同學們如果對自己的成績有不滿意的話,只要遞個單子,我們立刻會通知老師,說有學生投訴這個問題,老師就要講得出你的分數是怎麼打出來的。去年跟今年各有一個學生投書之後,成績因此而翻盤。現在同學是想要看到30%、30%、40%這透明的部分,這目前在資訊系統沒有公開,我們會再研究是否公開。其他大學目前都是尊重老師最後給的成績,並沒有公開。至於公不公開各有優缺點,時間有限,不在此多作討論。
主席指示:
(一)每學期都有做教學評量,請同學給評量時,真的依照老師的優缺點仔細地寫,寫越多越好。而且我們保證匿名,不會顯示學生名字。
(二)請教務處要求老師,在上課之前,他的課程大綱,一定要敘明他的評分標準是如何?期中考佔幾%?期末考佔幾%?假如他在教學大綱裡,有訂出這些標準的話,他在打成績時,就應該分項來打,這些資訊最後應該要透明化。
學生提問:教學評量的結果,最後老師收到時是否有按照學生座號順序呈現呢?所以老師還是會知道是那個學生給的評分。可不可以讓老師在收到教學評量時,不會知道是那個學生打的分數?
主席指示:請教務處在網站上,公布老師所收到的教學評量結果的樣本。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老師所收到的結果,只能看到各項的平均、加總的成績,無法看到是哪個學生給他幾分,這是看不到的。
學生提問:在教學評量的追蹤輔導機制,該學期教學評量總平均低於3.5分者,教師須在次學期開始前,提出改進方法,並確實執行。另外,該學期教學評量總平均低於3.5分者,該教學單位主管應與該科目之班級代表進行會談,談話內容應確實保密。請在開系教評會時,應該要有學生代表。
主席指示:系教評會是涉及老師個人的升等,處理老師的事情,跟學生比較無關,所以全國各大學的系教評會或是任何教評會,是不可能有學生代表。
學生提問:教學評量的結果,是否可以在系辦公室公布,讓學生查詢?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我們會再研究。
提案二十二:學院形同虛設,學院整合與院際交流 (提案單P3)
教務處課務組說明:
規劃各院特色課程
本校各院皆發展其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指標,其課程亦依據該院之發展特色而規劃之,各院皆規劃共同必修課程,及跨領域學程,惟各院成立初期,尚有未完善之處,各院已積極調整,並遴聘業界代表,不斷開會討論、請益及修正,未來各院將廣納業界代表、學者代表、校內教師代表及學生代表之建議,逐步完善課程及教學規劃。
建議各系所課程委員會遴聘學生代表擔任委員,以校級課程委員會為例,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即規定遴聘學生代表擔任委員,並於每次開會發送通知學生開會,以共同討論課程開設及規劃事宜。
主席指示:因為去年8月1日才改大,請各位給院一些時間,讓其好好規劃未來的發展方向及特色、院之間的交流等。
提案二十三:有關策略聯盟規劃 (提案單P4)
教務處綜合業務說明:
(一)本校為充分利用雙方師資、設備、圖書以提高教育水準,進行資源整合與共享,積極以策略聯盟方式進行交流合作,建立教育夥伴關係,目前合作範圍暫以雙方課程之互選、圖書期刊之通用、儀器設備之互用、區域留學交換生、專題研究之合作為限,相關規則亦以遵守雙方原有規定為原則(如跨校選課辦法、學分抵免辦法等)。
(二)為使全校師生進一步了解學校策略聯盟規劃、伙伴學校簡介及交流項目,本處將於寒假期間進行「策略聯盟」網頁專區建置,以提昇與策略聯盟學校合作交流之效益。
教務處課務組說明:
有關跨校選課:
本校為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夥伴學校之一,北區38所(含宜花東)公私立科技校院進行策略聯盟,開放部分課程提供學生跨校選課或區域留學(一學期至一學年) ,相互承認學分、免收學分費之跨校選課機制,另本校與臺北市立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元智大學及中原大學等一般綜合型大學進行策略聯盟,開放所有課程跨校選課或區域留學(一學期至一學年),每學期開學初本處教學發展中心皆辦理選課說明會,及公告於本校網頁,宣導跨校選課及解答選課程序,學生可多注意本校網頁訊息及公佈欄海報,以隨時掌握選課資訊。
教務處教發中心說明:
與鄰近學校互結聯盟:
本校為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夥伴學校之一,北區33所(含宜花東)公私立科技校院進行策略聯盟,開放部分課程提供學生跨校選課或區域留學(一學期) ,相互承認學分、免收學分費之跨校選課機制,另本校與臺北市立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元智大學及中原大學等一般綜合型大學進行策略聯盟,開放所有課程跨校選課或區域留學(一學期),每學期開學初本處教學發展中心皆辦理選課說明會,及公告於本校網頁,宣導跨校選課及解答選課程序,學生可多注意本校網頁訊息及公佈欄海報,以隨時掌握選課資訊。
主席指示:所謂的區域留學,譬如同學要到東華大學去做交換學生,相關的辦法及選拔規定,請教務處盡快制訂,讓學生下個學期即可前往。
提案二十四:校地較小、教室不足,及應發揮雙校區功效 (提案單P17)
教務處課務組說明:
兩校區教學關連
兩校區學生可跨區選課,進行學習交流,且教師亦兩校區開課及授課,師資亦有教流互動,未來兩校區將發展跨領域學程,兩校區開課,學生可相互選課,進行更多的學習交流與互動。
教務處綜合業務說明:
精簡學制或各學制減班
本校自98學年度停招二專日間部、103學年度停招高商學制、104學年度停招二專夜間部,經精簡調整後,現有學制完整(涵蓋研究所、大學部及專科部)俾助鼓勵在學生升讀下一銜接學制。此外,因應桃園校區新院系自103學年度起營運,由臺北校區縮減招生名額,將該等名額相關學制、班級調撥至桃園校區辦理招生,104學年度起臺北校區各學制原則上僅保留1班。
總務處說明:
學生所提意見,本處將與教務處共同檢討可行方案,以有效紓解臺北校區教室不足問題。
三、學生活動
提案二十五:學生活動空間不敷使用,希望開放活動中心地下室舞蹈教室 (提案單P8)
學務處課外組說明:
(一)有關課外組前走廊鏡子常有校外生使用:
課外組前走廊為公共走道空間,現為開放式使用,本組將重新製作公告,說明該場地使用之優先順序為:社團社課、本校學生活動、校外人士。
(二)有關地下室方形教室使用:
本校各社團活動空間均為多功能使用,社團舞蹈教室除供練舞、排練表演、樂團團練外,亦提供文藝性社團社課、系科學會活動彩排時使用。目前該場地名稱為社團舞蹈教室,日後將調整為「社團多功能教室」,避免同學混淆。
體育室說明:
體育室目前只有二間舞蹈教室(另一間是學務處社團教室),一間有開放借用,另一間為專給啦啦舞校隊使用及上興趣選項課班級上課用。如社團使用可尋正常管道商借使用,唯兩間教室之音響不外借,以免有所毀損,影響上課使用。二間教室不能無限期性的開放,需有社團或是系辦出面商借(在不影響上課及校隊使用外),且需有負責人。
主席指示:原則上教室除了上課之外,均會開放予同學借用,誠如體育室所說,社團借用要由社團負責人出面借用。
提案二十六:舞蹈性社團越來越多,練習及社課需求大,希望能夠增設鏡子,地點是在活動中心一進來之處、體育室外面的空牆、承曦樓B1地下室(臨時動議十三;提案單位:臺北校區學生)
主席指示:請學務長派人勘查這幾處,假如適當的話,就可以增設。
提案二十七:音樂性社團練習場地需求 (提案單P5)
總務處說明:本校場地有限,未來配合105年高商進校結束後,收回之辦公處所將重新規劃運用。
主席指示:本校場地有限,所有空間均有用途,等有些學制退場之後,整個場地會重新規劃,以配合同學使用。
四、賃居需求及安全
提案二十八:臺北校區租賃房屋需求及安全 (提案單P6)
學務處生輔組說明:
(一)本處已積極建置賃居資訊系統開發,並分享鄰近租屋資訊。
(二)本校刻正戮力與他校研商宿舍合作事宜,以力求減輕學生經濟壓力,促使其安心就學,另已積極協調鄰近學校宿舍空間可行性。
學生事務處盧學務長智強:
(一)早在去年8月份,學校就有主動關切這問題,並非由學生發起此議題,我們才關注,到目前為止發展過程如下,有關隔壁台大法學院搬遷之後,空出來的校地我們不可能去爭取到,有傳聞說隔壁很早以前是屬於我們學校,不過,這個已經有歷史不可考,要再拿回來,也有相當難度。不過,8月份我們曾經拜訪台大學務長,也提出我們的需求,等他們搬走以後,土地是否可租給我們,甚至包括這裡的宿舍,但是對方直接回應不可能,因為他們的宿舍都不夠住了。8月份時也同時委託主任教官詢問國防部,因為臺北市、新北市有一些軍舍遷走,遷走的軍舍裡面,有些是具有特殊指定用途的,是會有所有權歸屬的問題,比較難用作其他用途,而沒有特殊指定用途的軍舍,則是會被標售給財團建設。因此,我目前構想是否透過民意代表去反應這個問題,這是後續要進展的。另外,也訪問過已遷移到三峽的臺北大學,在合江校區、民生校區的校舍是分租給三個學校,北科大、德霖、東吳,這三個學校是採續約制的,臨時要變更有點難。幾星期前,我也去拜訪過北大主秘,也有聯繫東吳,東吳有放出訊息,今年7月31日後可能不續租,但是經過我們確認以後,他們又要再續租一年。我已經有跟北大主秘談過,如果這些學校都不續租的話,請他們把第一個承租的優先權讓給我們學校。另外,也詢問東吳的主秘跟銘傳,東吳在新店地區跟建設公司、租屋業者有合作,這個我已經跟他們約好,要去瞭解怎麼跟廠商合作、如何承租整棟建築事宜,東吳跟銘傳可能都採這種模式,在新北市或其他偏遠地區承租。
(二)生輔組已經開始建立租屋資訊系統,協助建構捷運、公車可到地區的資訊,以及封閉性的社群,讓學生們可討論在學校附近租屋經驗、不良房東、價格較便宜但優質的租屋地點..等,均可反應在這系統,幫助同學可以找到好地方。另外,教育部每年都會發文,結合警察、消防人員、教官,協同去探訪租屋的學生,但因為此非強制性,有些房東採取拒絕,可能是違建或消防設施不完善,故此問題要解決的話,在法規上有窒礙難行之處,因此,透過建立資訊系統,把資訊反映在平台,讓同學知道,以同學的需求去約束房東,而非變成都是以房東賣方為主。藉此,解決安全性的問題。
主席指示:
(一) 上次事件已經引起教育部跟行政院重視,我們也在想辦法解決。
(二) 教育部現於臉書上,有「青年居住論壇」,各位同學可加入粉絲,去發表意見。除了本校以外,其他臺北市的學校有都也同樣的問題。
學生提問:
(一)每年大約有400位新生,包括他們暫時住在親戚家,沒有表達出住宿意願,他們租屋的需求其實是很急迫,因為初到臺北,對環境很陌生,從小到大沒住過外面,所以不知道租屋的注意事項,學校已經有建立網站,這網站是由虎尾科技大學所寫的,我的建議是採用這個網站,然後訂立一個房東註冊辦法,由學生選出優良房東,優良房東才可以在這網站進行註冊,可以在此公布出租屋訊息,由學校指派專人進行網站管理。每月定期抽查其中五間房間,如果不合格者就撤除其帳號,合格者才保留帳號。
(二)教育部99年3月29日有發函,要求每個學校之班導師、教官、輔導員至校外進行賃居訪視,公布優良房東,並且不定期舉辦賃居生的座談會等。請學校訂定優良房東選拔辦法,並將優良房東之租屋資訊放在網站上,甚至可以有一些資金來補助優良房東,讓他做更完善的消防設備等,並請其優先可出租給本校學生。並定期公布訪視結果。
(三)而校外租屋的話,第一個是公共安全的問題,經詢問過五位同學其租屋處,只有一位有被提供滅火器,其餘都是一整層樓才有滅火器,或是根本沒有;而衛生環境的問題,就是老鼠肆虐、潮濕悶熱,這並不是第一次看屋時,就能夠發現,而是要住進以後才知道。而租屋花費的問題,含租金、生活費及學費,每個月預計要花2萬5千元,這對於小康家庭來說是一個負擔,具體建議是,能否每個月補助3000元至戶籍地址為外縣市地區,補助直到學校可以提供宿舍。或開放桃園校區宿舍讓同學使用,每日加派交通車,由早上7點到晚上8點半期間發車,對於經濟弱勢的同學應該有居住意願。可否編列校務基金預算,進行BOT案招標?由學校提供土地,建商出資興建宿舍?
主席指示:
(一)優良房東選拔以及網站建置,請學務處處理。
(二)桃園校區再過1-2年,宿舍可能也會不夠用。雖然床位有600床,但總學生人數將超過1000名以上。
(三)最大困難是學校沒土地,若要在近郊找,也幾乎是不可能,因為寸土寸金。
(四)根據戶籍來補助,這不可行,因為學生可以遷戶籍;每年校務基金預算就這麼多,如果拿來補助學生租屋費,其他的經費就會相對減少,例如補助社團的經費、維修設備的經費..。
(五)如果同學真的有問題,請來找我們,學校一定會想辦法幫你解決。
學生提問:
(一)根據校方102學年度公佈的財務報表,每年的流用款有10億,但是公開的資訊似乎不夠透明。以收入扣除支出,是有剩餘10億元。但是可能有負債部分,所以會導致資產負債比,最後只剩0.79?
(二)以成大宿舍BOT案舉例,整棟宿舍成本是9.5億,如果在臺北的話,或許成本會更高,但是看其校方出資的比例,其實是非常地低,因為其合作廠商太子建設,每年營收高達2-3億,不到10年即可回本,因此請校方找建商洽談BOT案可行性。
主席回應:
(一)你剛才所提的校務基金,指的是可能是從創校以來,累計到現在為10億,但是這10億,不是指放在那裡可隨意用,而是必須透過立法院的審查預算,編列預算以後,還需經過審查。預算編列還可分為資本門、經常門,資本門是買設備,這可編列沒問題,另外經常門的部分,是不能夠隨意編列,因為教育部有規定,每年的總預算裡,資本門要佔百分之多少、經常門要佔百分之多少。若想由經常門中拿出校務基金的多少,還要看你今年學校的收入是多少,五項自籌收入,例如說租借場地、其他零零總總等,經常門所編列的錢不能夠超出你去年收入的錢,基本上,是有許多限制的。這10億是受到國家的預算、財政等,總總的限制,不是可以隨意能夠編列使用的。
(二)其他學校能夠進行BOT是因為他們有校地,很重要是學校提供土地給建商,他們來蓋房子。重點是學校沒有土地,現在即便能夠找到地,也是在偏遠地區,例如臺北科技大學在三芝或萬里地區有找到,但是他們也沒有錢去建設,因此,就要放棄那塊地。
學生事務處盧學務長智強回應:我下星期會洽東吳大學瞭解,其與建商合作已經蓋好房子,後續交給租屋公司管理等事項,歡迎有興趣同學可以來找我,一起前往瞭解,歡迎同學可以一起參與討論這過程,共同找到解決方法。
五、硬體設備及電腦、網路
提案二十九:校園WIFI網路、實體網路無法順暢 (提案單P7)
資訊與網路中心說明
(一)近期改善方案
1.1 調整台北校區對外網路介接,採網路分流方式:由介接一路TANet 1Gbps改為介接一路TANet 800Mbps及新增介接HiNet二路,分別為300M/100M及100M/100M各一路。其中新增介接HiNet之線路暫定無線網路及資管系網路使用,其餘單位網路使用者使用原線路。
1.2 本方案已於103年12月5日簽出,12月18日校長核准後,向中華電信提出申請調整線路連接TANet頻寬及新增二路線路。中華電信於104年1月5日下午派員勘查新大樓地形,以便未來施工線路。
1.3 預計104年2月可完成此方案。
(二)長期改善方案
2.1 今(104)年7月本中心機房由行政大樓5樓遷移到承曦樓6樓(此新建機房已發包近期施工)。
2.2 汰舊換新網路設備,含骨幹網路交換器、資安設備、無線網路AP、無線網路AP控制器等,加強對網路流量的控管及異常使用者的管制,以保持校園網路的順暢。
2.3 為配合WiFi網路使用者增加,本案同時新增無線網路AP數量,並調整AP位置及登入之機制。
2.4 此方案預計104年2月前向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及配合機房搬遷預估今年暑假後可完成。
上述近長期改善方案,未來視網路使用品質做最適合調整。
主席指示:
(一)以後網路的問題,請直接找資網中心黃主任討論處理。校務基金全力支援汰換全校網路設備。
(二)請學生們可以組成網路社團,甚至可以幫助管理整個學校的網路。
(提案三十至提案三十三合併討論)
提案三十:系科學會無系辦、電腦自動關機、課桌椅及網路、電腦硬體太差 (提案單P9)
總務處說明:
(一)系科學會沒有社辦
因本校空間有限,所有系科學會辦公室集中於承曦樓地下一樓,未來配合105年高商進校結束後,收回之辦公處所將重新規劃運用。
(二)常在上課中途自動關機
國三甲教室為國際商務系所管理,有關教室內設備需要維修之處,請同學向系辦反應,派員檢修。
(三)班上同學反映教室課桌椅太差
全校課桌椅皆以統一規格訂製,新製課桌椅未設抽屜的原因,係減少雜物堆置,故比照其他大學採統一規格。
(四)網路太差(請資網中心回覆)、改進電腦硬體設施(請商務系回應)
預計於今年寒假與商務系研商電腦硬體設施汰舊換新事宜。
提案三十一:上課環境差(教室雜亂,設備老舊,電子講桌、投影機、板擦機使用有問題 (提案單P10)
總務處說明:
本間教室係屬跑班教室,上課之學制多,本校清潔班人員僅能利用晚間10點學生放學後,才能進行教室清潔工作,以避免影響學生用餐及休息時間。未來本處將與學務處加強宣導學生品格教育,並參考學生意見,請服務學習學生進行環境檢查工作。有關教室資訊講桌中電腦設備之部分,本處將於寒假進行設備總評估,對於效能較差之設備以專案報請審計部准予汰換。本處與資網中心及教務處正建置報修平台作業中。
主席指示:
提案三十二:教室門、窗、櫃、網路及DVD問題 (提案單P11-12)
總務處說明:
本間教室為商務系管理之教室,本處已於104年1月6日派員進行簡易維修。
提案三十三:一般教室設備(數位講桌、投影機、電腦軟硬體設備)更新 (提案單P14)
總務處說明:預計於今年寒假與資網中心共同評估設置汰舊換新事宜。
資訊與網路中心黃主任其彥:最近會把該汰換的設備,提案到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其實同學會感到網路很慢,是跟電腦教室管理不好有關,不是資網中心的電腦教室,而是各系的電腦,幾乎是乏人管理。很多系的專業教室幾乎是沒人管理。我們接收過很多次學生反應,在某間教室電腦反應很慢,所以各系專業教室的電腦,是一個嚴重的問題。
學生反應:在五育樓有很多專業教室跟資訊講桌,資訊講桌的耐用年限是8年,而六藝樓資訊講桌的耐用年限是5年,五育樓的資訊講桌其實已經是不堪使用,電腦設備在當時採購時已經偏中階或低階,還要撐8年。關於全校非資訊學系的相關電腦設備,可以參考師大作法,在總務處之下有資訊維修人員或是撥付資訊工讀金,統一負責全校資訊維護。要叫商務系的助教或學生去修全系的電腦,本來就是很困難,而且並非每個系都有能力處理電腦問題。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2-3個月前教務處已經調查全校教室的設備,一間教室大約有18-20種設備,教務處跟資網中心有討論,我們構想不只是教室,希望任何一個空間都能夠有通報系統,在發現某設備(例如投影機)不能夠使用的當下,師生就可立即登錄。登錄完以後,該系的設備管理人跟教務處這邊就會立即收到通知,該系的設備管理人何時進行維修,維修完成就立刻需要通報。每個月會做出案件的統計報表。這18-20個設備有區分,例如:網路及電腦是通報電算中心、課桌椅是通報保管組、冷氣是通報營繕組..等,所以通報之後,我們會有分工。那,教室如果是出租給外單位,例如企管系教室出租的話,企管系是會有收入的。
主席指示:教室設備的維護,請教務處統籌辦理。所有一般教室的設備,寒假時請教務處、總務處、資網中心全面地進行巡邏一遍,更新設備。
提案三十四:關於設備維護的負責單位,到底是屬於中央還是系辦的問題?軟體的購買,到底是屬於中央或是系辦公室?就去年12月10日那天,全校預算被大砍,這樣的結果,連請老師教書的錢都沒有,那又怎麼可能更新系上的設備?是否可以將更新或維護的權限,交由中央統一負責?或是軟體購買的問題,可否專款專用?若以系上業務費來支出,連工讀費都快付不出來了,怎麼可能有錢來買設備?(臨時動議十四;提案單位:臺北校區學生)。
主席指示:
(一)這要請系上老師認真一點,到外面去接計畫、爭取資源,不要只是待在系上。
(二)你剛才所講的問題,其實是指資源是放在學校還是系上,那學校的預算就這麼多,有關整體的軟體或是期刊,預算當然是編列在資網中心或圖書館,有些軟體是只有某系需要用,這當然是由某系來買。
學生提問:有沒有可能由學校做統一購買?那同個軟體購買量大的話,可以殺價空間更大,如果什麼東西都叫系上自己買,會有價格不夠漂亮的地方,請學校做統籌規劃,要買什麼一樣的軟體,大家統一一起買?
主席回應:這當然有在做。我們都有注意到這些問題。
提案三十五:學生活動中心體育館假日外租合理性 (提案單P16)
總務處說明:本校校務基金需要五項自籌收入,其中場地使用收入為該收入重要來源之一,於不影響教學活動前題下,始提供校外公益團體租借使用。
主席指示:以後場地外借,請總務處協調空中學院、專進或進推部,注意有關同學上課使用的問題。不要隨意借給校外單位,以免影響同學使用權益。
提案三十六:學生活動中心加裝電梯 (提案單P13)
總務處說明:學生活動中心屋齡已逾四十多年,再過幾年可能有計畫重建,故設置電梯是否符合成本效益有待商榷。
提案三十七:學生活動中心的場地髒亂,是否外包廠商的清理次數不夠?上面的灰塵堆積非常厚,如果外租的話,外面的人會可能看到我們的場地非常地髒亂(臨時動議十五;提案單位:臺北校區學生)。
總務處事務組說明:我們會跟外包的清潔班交代要再加強打掃乾淨。因為經費有限,所以清潔班只有幾個人需打掃學校全部廁所,雖然他們人很少,我們還是會要求他們加強打掃乾淨。
主席指示:再檢討清潔外包人力是否足夠,如果有必要,請再增加人力。
提案三十八:學校硬體更新的話,軟體請也要一起更新,因為系上軟體的使用,老師有請外面的老師來演講,老師也有提到軟體設備非常地不足;另外就是學校e-Portfolio的專頁,我們在家中是可以登錄進去,但無法使用,只能在學校用;承曦樓跟五育樓中間有一個空的、沒有遮雨的地方,每次經過那邊一小段路,都需要撐傘,等經過以後再收傘,請問是否要增加遮雨棚?(臨時動議十六;提案單位:臺北校區學生)。
教務處邱教務長繼智:有關e-Portfolio,我們已經有注意到這問題,並且準備替代方案,準備花400萬,去買一個共用平台。
主席指示:
(一)軟體資源請跟系主任反應,因為系才清楚自己的需求。
(一)整套教學系統,包括學生系統在內,預計會更新。
(三)有關承曦樓跟五育樓中間,請總務處進行評估。
提案三十九:下次開會,能否邀請主計室、系主任出席?(臨時動議十七;提案單位:臺北校區學生)。
主席指示:主計主任可以,但系主任不宜。因為牽涉到許多行政議題,與系主任無關,不需要系主任耗費太多時間在這裡,希望學生想到有關教學、研究的問題,直接跟系主任提,由系主任定期跟學生有約,假設他沒做到的話,請同學再跟我反應。
叁、臨時動議(如前述,共17案)
肆、主席結論:
(一)請各處室的回復要放到網路,讓同學們都可以查詢得到。
(二)以後請同學有問題要及時反應,除非你一直反應卻得不到解答,你也可以隨時跟我聯絡。
伍、散會(下午15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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