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會議資料

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獎懲委員會議決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獎懲委員會議決議事項
時間:104年1月23日(星期五)上午9時整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1031208號案」行為人OOO大過壹次懲處案,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財政稅務系提:財政稅務系103學年度第1學期五專○甲陳○婷曠課累計已達23節以上,依規定應予退學處分,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企業管理系提:企業管理系103學年度第1學期雙軌四技企管○甲學生宋○晴等14位學生曠課已達23節以上,應予退學處分建議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企業管理系提:企業管理系雙軌二專企管○甲(臺北校區)學生黃○凱、五專企○甲學生李○、陳○元等3人操行成績不及格,應予「留校察看」處分建議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資訊管理系提:資管系五專五甲吳珮瑗等7位學生於103學年度第1學期對外參加比賽榮獲全國性冠軍,擬予以記大功獎勵,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體育室提:企業管理系四技二甲李洋及四技一甲江聿偉等2位學生於103學年度第1學期參加2014年馬來西亞國際羽球挑戰賽成績優異,榮獲男子雙打季軍,擬予以記大功獎勵,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應用外語系提:有關103學年度第1學期應用外語系學生代表學校參加對外比賽成績優異,擬予記大功獎勵,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八、國際商務系提:國際商務系103學年度第1學期二技夜國際○乙蔡○壎曠課累計已達23節以上,依規定應予退學處分,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九、國際商務系提:國際商務系四技四甲葉芮君等8位學生於103學年度第1學期參加2014兩岸大學生「國際貿易與商務」專題競賽獲獎,擬予記大功獎勵,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生活輔導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獎懲辦法」部分條文,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 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六條第十二款及第七條第十一款修正如下: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申誡:

十二、上課期間未經核准而使用行動電話或其它電子產品,致影響上課秩序,經任課師長糾正,仍不改進者。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十一、上課期間未經核准而使用行動電話或其它電子產品,致影響上課秩序,經任課師長糾正,仍不改進,累犯或屢勸未改善者。
二、餘照案通過,提案附件(詳第9至15頁)。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上午10 時。

附件:(略)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