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總務處處務會議
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總務處處務會議紀錄
時 間:106年5月31日下午3時
地 點:總務長室
主 席:閻總務長瑞彥
出席人員:顏組長寶龍、陳組長莉玲、劉組長碧芬、孫組長秀蘭、王組長有康、沈代理組長慧敏、王組長川銘(視訊)、陳秘書信宇
記錄:張碗屏
一、 主席指示:
(一) 請各組參考別校的分層負責明細表及SOP,檢視在內控安全管理上有無缺失及疏漏,並請再增加監管,於106年6月10日交初稿給秘書,要增(修)訂那些。
(二) 資本預算執行率偏低,未執行部份請能於106年6月底前簽辦出來。
二、 工作報告:
(一)綜合服務組:
1.106.5.18桃園校區圖書館傢俱設備採購案開於14:30辦理開標後決標。
2.106.5.22桃園校區「北商學舍福利社委外經營」案,應租金費率計算基準及租金減收調整應屬招標文件內容重大改變,經檢討後擬再上網公開標租一次,並已於106年5月22日公告,預計6月16日開標,若該次仍流標則擬將採行逕予出租方式。
3.106.5.26為配合桃園校區校園開放,停管系統已請兩家廠商評估,經費預計約為270餘萬元,將請營繕組同意移撥風雨球場工程專項經費支應後,於電子採購網公開徵求施工細項。
4.桃園校區106.5.16業務協調會,創新經營學院提案為成立研究所將移撥教學大樓2F公共空間,有鑑於空間移用涉及經營管理單位管理權責,故爾後若有關討論空間撥用等議題,建請經營管理組派同仁與會提供意見。
(二)營繕組:
1.活動中心電梯、圖書館廁所,建築師於106年6月1日做細部設計簡報,如經通過無太大改變,將可於6月辦理招標。
2.資網中心擬將桃園校區機房案採最有利標,正報函教育部核可,預定7月份可完成招標。
3.圖書館燈具汰換預定於106年6月招標,預定7月施工。
4.行政大樓變壓器工程將於106年7月中旬動工,預定8月完工。
5.五育樓及六藝樓一般教室冷氣汰換標案細部設計中,6月份可辦理公開招標。
(三)經管組:
1.校本部餐飲區評鑑複評會議訂於106.6.15召開,評鑑項目為設施維護情形、顧客滿意度、安全衛生、違法與違約情形等4項,本次複評如不合格,依契約規定本校得通知辦理解約。有關解約相關注意事項及利弊得失等議題已與本校法顧陳怡文律師約定6/9討論。
2.來來公司認為水電費不合理查錶乙案,經會同營繕組查錶,其中P1,P2二個電錶有待查明。
3.學餐案來來公司提告損害賠償案已於5/22出庭,下次出庭時間為7/3下午4:30,有關證人部分已依宋律師所提排訂6/21下午2:00到事務所先行演練。
4. 6/10畢業典禮學位服租借案,本(106)年起學生學位服改由畢聯會自行洽廠商租借,師長學位服仍由總務處經管組負責租借。今年經參考外校作法已採購乙批博士服提供一級主管及系科主任使用(3800*26),其他原已登記博士服的師長部分,已簡便行文通知系所不另提供(如仍有需要本組可代為購買)。
5.本校百年校慶紀念品案5/25已將決選結果之LOGO、吉祥物提供廠商酷樂網公司發想、設計。另目前正與成妍工作室洽談簽約事宜(非專屬授權、權利金回饋比例10%)。
(四)事務組:
1.106年度上半年全校電腦集中採購執行完畢。
2.為因應畢業典禮活動需求,已責成清潔廠商落實打掃作業,尤其是體育館內及其周邊環境清潔。
3.凱盟案台北地院訂於106年6月12日上午10時一審宣判。
4.事務組106年度獲配場地管理收入約餘4萬多元,擬支援環安組進行全校草木修剪作業。
(五)出納組:本組補辦事員職缺已發商調函,若確定再發派令。
(六)環安組:
1.為慶祝本校100周年校慶,校友總會及台北市校友會與本校辦理「十年樹木、百年樹人」花圃植樹捐贈活動,目前已完成司令台對面羅漢送種植,司令台左右邊台灣欒樹種植,及三個花圃紀念牌的設立。
2.有關桃園校區植栽部分已完成棗樹種植,畸零地上茄苳樹移植,綜合服務組已請廠商規劃預計於年底時辦理。
3.為配合教育部「太陽光電2年期推動計畫」,台北校區部分已簽請本校委託建築師評估本校五育樓屋頂可提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租,目前已有遠傳電信及大同公司兩家實地勘查,規模約60-150峰瓩(kWp)。經參考北部其他單位辦理現況本校擬以價格標方式辦理公開標租,相關細節擬簽核後辦理後續事宜。
4.為因應世大運在即及夏季登革熱高峰期,中正區健康管理中心將於6/6日辦理第二次登革熱檢查,已行文各單位配合辦理。
5.本組已於5/31辦理台北校區五月份校園環境檢查,桃園校區部分擬與綜合服務組王組長及校安服務組朱組長協調時間,辦理桃園校區檢查事宜。
(七)文書組:
1.本校電子公文系統擬請維護廠商由99.DTD升版至104.DTD。
2. 本校附設高級商業職業進修學校機關印信與首長職章是否適用「印信製發啟用管理換發及廢舊印信繳銷辦法」規定辦理繳銷已行文國教署。
三、提案討論:
提案:訂定本校「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桃園校區校園對外開放須知」,提請討論。(提案單位:綜服組)
說明:如附件提案單說明。
辦法:本要點經本會議通過後實施。
決議:再修正。
四、散會(下午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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