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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通識中心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中心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10646(星期四)中午1210

地點:通識教育中心會議室

主席:林委員怡安(代理)                               紀錄:陳怡璇

出席人員:簡主任士捷(請公假)李委員貴豐、蔡委員美惠、張委員谷良、賴委員淑麗、陳委員閔翔、林委員怡安

一、主席報告:


二、討論與決議:

提案一:配合教務處發文,提請討論本校「學生選課辦法修正草案」。

  明:

1.檢附本校「學生選課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一。

2.本案經公民涵養小組會議討論建議:

(1)興趣必選修之課程建議開放四技制及二技制互選。

(2)依本校「學生選課辦法修正草案」中第八條第六款建議修正為:通識必修科目,學生應於本班修習,如有下列特殊之情事(延修生、復學生、轉學生、交換生等可提出具體證明者),經任課教師及中心主管核准外,不得在其他班級修課。

3.經中心課程委員會議討論決議後,送交教務處彙整修正。

4.因近年皆有境外僑生課程修課之問題,故未來如於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通過僑生補救教學課程班級之開設,則對於該生修課辦法即須設限。

  議:經委員討論一致決議第八條第六款應修正為:學生修習非本班課程者,應經系、所主管同意。但同學制不同系之通識必修科目修習,除下列特殊之情事(延修生、復學生、轉學生、交換生等可提出具體事證者,並依校規定辦理)經通識教育中心核准外,不得在其他班級修課。

 

提案二:本中心擬於106學年度第一學期擬於學院部開設新課程,提請討論。

  明:

1.本中心擬於學院部增列多門必選修課程,如表列:

開設學制

開設學群

領域別

科目名稱

學分

學院部

核心必修

公民涵養

表演藝術賞析

2

學院部

核心必修

公民涵養

環境科學概論

2

學院部

核心必修

公民涵養

環境教育

2

學院部

核心必修

公民涵養

立法院強強滾? 國會制度運作之探討

2

學院部

核心必修

公民涵養

歐洲政情分析

2

學院部

興趣選修

國際視野

英文進階字彙與閱讀

2

2.說明1之開課計劃書,詳見附件二。

3.本案業經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後,其課程可列入該領域之抵免學分。

4.經本中心課程委員會討論決議後,送交最近一期中心會議審議。

  議:經委員討論,建議修正「立法院強強滾? 國會制度運作之探討」之科目名稱後,續提中心會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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