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進修學院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
時間:中華民國106年2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
地點:六藝樓2樓205教室
主持人:夏主任德威 記錄:陳憶均
出席者:鄭組長美滿、孫組長彩卿、林組長怡安、張組長隆君、劉組長碧芬
文念湘先生、劉麗珍小姐、蔡美金小姐、徐育招小姐、楊彩金小姐
徐昭容小姐、李永春先生(留守辦公室)
一、主席致詞:略
二、各組工作報告:略
三、討論事項:
提案一:建立空中學院教師教學評量制度建議案,提請討論。(課務組)
說 明:
一、依據校本部105學年度第1 學期第2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要求附設學校建立教師教學評量制度案辦理。
二、空中學院教師分為電視教學主講老師、返校面授老師二類,各類教師分別依其遴選規定完成資格審查,說明如下:
1. 電視教學主講老師:依新編科目需要,由二校協調推薦,再送請電視教學主講教師遴選會議中審查,遴選委員由二校校長、校務主任、課務組組長、及其他組長組成,審查除教學專長是否符合需求外,尚有言詞音調、表達能力、講解內容、儀態表情等項目。經遴選通過後入選為電視主講教授,並即通知編撰教材與錄製電視教學節目。
電視教學節目一學期錄製成18講次,分別在18週播出,教學節目播出後即上傳空中進修學院影音區供學生在其他時間上網收視。週刊補助教材則3週出刊一期,並出刊6期。
2. 電視教學節目播出後,另擇期召開教學節目評鑑會議,每學期2次,由二校校長、校務主任、課務組組長、其他組長、具該科目教學經驗與教學專長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等組成,分別審看教學節目影片及評鑑。
3. 返校面授老師之新聘與續聘,由課務組提請系科教師評審委員會議通過後,再提校本部教師評審委員會議通過後始能安排授課與核發聘書。
4. 返校面授老師之授課,係以學生在收視教學節目後如仍有疑惑時,重點式給予解惑、提供尋找答案方法等為主。授課之節次依據課程標準規定,全學期因科目之難易度,分設有4、8、12、16鐘點。
辦 法:
一、電視教學主講老師之教學評量制度建議仍維持由二校共同評量,同學在收視教學節目影片時,若有疑慮,經向學校反映後轉送教學節目評鑑會議統一處理。
二、返校面授老師之教學評量制度,因能解惑的鐘點數差異甚大,且同學是否確實在返校前已收視各週電視教學節目,會影響面授老師疑惑範圍,建議維持若有同學提出教師不適任爭議時,由校務主任、課務組長視同學提出問題內容製訂教學評量項目,再請同學評量後評估該師爾後是否提續聘申請。
決 議:
面授老師之教學評量,維持目前施行方式(如辦法二)。
提案二:空院辦理學生平安保險規劃案,詳如說明,請討論。(學務組)
說 明:
一、本校105學年度學生平安保險得標廠商為南山人壽板橋分公司,標價每人一學年368元;每位學生學校補助100元,學生繳268元。特殊身份別學生免繳,保費由學校全額負擔。
二、本院學制係屬插入投保,保險續約年度承保公司會作全校理賠承擔風險狀況評估,而本院學生多屬在職社青,意外風險高於一般生,預計保費會提高,或承保公司無續保意願。(因事關各學制學生分擔風險保費權益,空院是否納入,擬請總務處評估後,提行政會議討論)。
三、本院學生平安保險制度一旦實施,無論學生投保人數多寡,105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身份別學生191位(含輔導處)皆須為其投保,保費由本院全額負擔。
四、擬於本學期以班為單位進行問卷調查(一般生),詳述保險費及保障期限(第一學期為106/08/1~107/01/31、第二學期為107/02/01~107/07/31),依回收件數統計有意參與保險人數百分比,再於學生座談會時宣達,並研擬繳費單產生方式。
決 議:
106學年度以自由參加方式試辦,無需於校務行政系統另開發程式,繳費期限及辦理須知,請學務組詳於本院網站公告,保費由保險公司至校收取(實際之保障細則與金額,總務處將會於該年度承保契約中,與一般學制區隔);退費申請單格式請註冊組配合修改。
提案三:有關106年度招生組別及主辦幹事分配與規劃,提請討論。(校務主任室)
說 明:
一、本院招生工作共分6組,多年來分組情形一直維持如下:
綜合業務組(課務組)、報名組(註冊組)、宣傳組(學務組)、總務組(總務組)、會計組(主計室)、資訊組(媒體教學組)。
二、依本校自辦招生規定,主辦幹事係業務職掌人,故不得支領招生各項工作費;本院自102年度起,校本部7位同仁,每年由一人擔任各分組之主辦幹事(105年度2位),其所主辦之招生各項工作及經常工作費,則與實際支領工作費者均分。
三、106年度招生工作,除會計組仍由主計室負責外,其餘各組是否援例或變更?主辦幹事應如何產生(各組自行遴選一人擔任、輪流或指派)?
決 議:
1.招生分組仍維持不變。
2.主辦幹事人選,授權各組組長指派,並於3/10前送綜合業務組彙辦。
四、臨時動議:
鄭組長美滿:本院招生宣傳應以多管道(媒體、網路、企業、鄰里長…等)進行,以開拓生源。
決 議:
請業務承辦單位儘早擬訂宣傳策略。
地點:六藝樓2樓205教室
主持人:夏主任德威 記錄:陳憶均
出席者:鄭組長美滿、孫組長彩卿、林組長怡安、張組長隆君、劉組長碧芬
文念湘先生、劉麗珍小姐、蔡美金小姐、徐育招小姐、楊彩金小姐
徐昭容小姐、李永春先生(留守辦公室)
一、主席致詞:略
二、各組工作報告:略
三、討論事項:
提案一:建立空中學院教師教學評量制度建議案,提請討論。(課務組)
說 明:
一、依據校本部105學年度第1 學期第2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要求附設學校建立教師教學評量制度案辦理。
二、空中學院教師分為電視教學主講老師、返校面授老師二類,各類教師分別依其遴選規定完成資格審查,說明如下:
1. 電視教學主講老師:依新編科目需要,由二校協調推薦,再送請電視教學主講教師遴選會議中審查,遴選委員由二校校長、校務主任、課務組組長、及其他組長組成,審查除教學專長是否符合需求外,尚有言詞音調、表達能力、講解內容、儀態表情等項目。經遴選通過後入選為電視主講教授,並即通知編撰教材與錄製電視教學節目。
電視教學節目一學期錄製成18講次,分別在18週播出,教學節目播出後即上傳空中進修學院影音區供學生在其他時間上網收視。週刊補助教材則3週出刊一期,並出刊6期。
2. 電視教學節目播出後,另擇期召開教學節目評鑑會議,每學期2次,由二校校長、校務主任、課務組組長、其他組長、具該科目教學經驗與教學專長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等組成,分別審看教學節目影片及評鑑。
3. 返校面授老師之新聘與續聘,由課務組提請系科教師評審委員會議通過後,再提校本部教師評審委員會議通過後始能安排授課與核發聘書。
4. 返校面授老師之授課,係以學生在收視教學節目後如仍有疑惑時,重點式給予解惑、提供尋找答案方法等為主。授課之節次依據課程標準規定,全學期因科目之難易度,分設有4、8、12、16鐘點。
辦 法:
一、電視教學主講老師之教學評量制度建議仍維持由二校共同評量,同學在收視教學節目影片時,若有疑慮,經向學校反映後轉送教學節目評鑑會議統一處理。
二、返校面授老師之教學評量制度,因能解惑的鐘點數差異甚大,且同學是否確實在返校前已收視各週電視教學節目,會影響面授老師疑惑範圍,建議維持若有同學提出教師不適任爭議時,由校務主任、課務組長視同學提出問題內容製訂教學評量項目,再請同學評量後評估該師爾後是否提續聘申請。
決 議:
面授老師之教學評量,維持目前施行方式(如辦法二)。
提案二:空院辦理學生平安保險規劃案,詳如說明,請討論。(學務組)
說 明:
一、本校105學年度學生平安保險得標廠商為南山人壽板橋分公司,標價每人一學年368元;每位學生學校補助100元,學生繳268元。特殊身份別學生免繳,保費由學校全額負擔。
二、本院學制係屬插入投保,保險續約年度承保公司會作全校理賠承擔風險狀況評估,而本院學生多屬在職社青,意外風險高於一般生,預計保費會提高,或承保公司無續保意願。(因事關各學制學生分擔風險保費權益,空院是否納入,擬請總務處評估後,提行政會議討論)。
三、本院學生平安保險制度一旦實施,無論學生投保人數多寡,105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身份別學生191位(含輔導處)皆須為其投保,保費由本院全額負擔。
四、擬於本學期以班為單位進行問卷調查(一般生),詳述保險費及保障期限(第一學期為106/08/1~107/01/31、第二學期為107/02/01~107/07/31),依回收件數統計有意參與保險人數百分比,再於學生座談會時宣達,並研擬繳費單產生方式。
決 議:
106學年度以自由參加方式試辦,無需於校務行政系統另開發程式,繳費期限及辦理須知,請學務組詳於本院網站公告,保費由保險公司至校收取(實際之保障細則與金額,總務處將會於該年度承保契約中,與一般學制區隔);退費申請單格式請註冊組配合修改。
提案三:有關106年度招生組別及主辦幹事分配與規劃,提請討論。(校務主任室)
說 明:
一、本院招生工作共分6組,多年來分組情形一直維持如下:
綜合業務組(課務組)、報名組(註冊組)、宣傳組(學務組)、總務組(總務組)、會計組(主計室)、資訊組(媒體教學組)。
二、依本校自辦招生規定,主辦幹事係業務職掌人,故不得支領招生各項工作費;本院自102年度起,校本部7位同仁,每年由一人擔任各分組之主辦幹事(105年度2位),其所主辦之招生各項工作及經常工作費,則與實際支領工作費者均分。
三、106年度招生工作,除會計組仍由主計室負責外,其餘各組是否援例或變更?主辦幹事應如何產生(各組自行遴選一人擔任、輪流或指派)?
決 議:
1.招生分組仍維持不變。
2.主辦幹事人選,授權各組組長指派,並於3/10前送綜合業務組彙辦。
四、臨時動議:
鄭組長美滿:本院招生宣傳應以多管道(媒體、網路、企業、鄰里長…等)進行,以開拓生源。
決 議:
請業務承辦單位儘早擬訂宣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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