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紀錄
時間:105年12月6日(二)中午12時整
地點:本校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
應出席人數:45人
出席人員:
當然委員- 邱繼智、盧智強、周旭華(孫蜀晴代)、閻瑞彥、王亦凡(陳閔翔代)、簡士捷、李昭慶(方竹君代)、林盈鈞、楊進雄(黃史舜代)、尹敏芳、黃國珍、張旭華、莊家彰、林岳祥、楊東育(吳映儀代)、
葉明貴、林維珩、陳潔盈、陳恩航、陳春富、伍錦香、
江季娘
教師代表- 邢姍姍、史育英、王弘倫、陳素緞、楊雲明、陳閔翔、鄭豐譯、
陳明熙、魏君純
請假:
當然委員-林純如、蕭幸金、張世佳、黃士洲、王雅娟、史穎君
教師代表-莫積懿、羅時萬、賴暄堯、溫明輝
缺席:
學生代表-魏廷仲、薛玉佳、謝承志
主席:邱教務長繼智 記錄:蔡佩樺
壹、 主席致詞
此次評鑑作業感謝各主管的鼎力協助,此次專業類評鑑順利完成,接下來就等候教育部函知本校各評鑑相關建議(預計106年4月),屆時再請各單位提供相關資料補充說明。
一、 改大後評鑑
(一) 校務評鑑委員有提出本位課程、學分學程、學習預警、教學評量、教師評鑑等問題,本處皆提供相關執行情形及績效等資料予委員參考,惟各委員之見解各異,且標準及觀感亦無法預知,故俟評鑑建議事項函知本校後再行補充說明或進行改善。
(二) 另校務評鑑委員提出有關本校課程大綱審查問題,故本處建議未來兼任教師於應聘工作時,除提出申請系所及所教科目外,應檢附教學大綱提供教評會審查,另專任教師新增課程,亦應提出新開課程申請及其教學大綱提供系(科)所課程委員會審查,以作為開課依據,未來系(科)將進行自我評鑑,其課程審查制度應儘速建立並落實。
二、 改大後訪視
本校改大相關程序尚未完成,依教育部規定,改大後評鑑滿2年後需再辦理訪視,預計第2次訪視期程為107年11月。
三、 自辦外部自我評鑑
依據教育部核定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計畫辦理,預計108年進行相關準備作業,自我評鑑為認可制,評鑑方式與以往相異,教務處會進行相關準備作業並協助各單位完成評鑑工作。
貳、 確認上次(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紀錄(附件):確認通過。
參、 提案討論
提案一
教務行政組提:為104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學制成績更正乙案,提請審議。
說明:
1. 依本校教師繳交及更正成績辦法第八條辦理。
2. 104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師申請成績更正,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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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科 |
年級 |
學號 |
學生 姓名 |
課程名稱 (課號) |
學期成績更正 前 |
學期成績更正 後 |
任課 教師 |
更正原因 |
|
四技 商務系 |
1 |
10444027 |
黃于璇 |
西班牙語二 40413990 |
76 |
91 |
張乃翠 |
加總錯誤
|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進行成績更正。
決議:
1. 依據本校教師評鑑受評項目評分標準規定:「評鑑年限內,每學期更改成績扣2分,未準時交者扣2分」,本案移交人事室錄案備查。
2. 照案通過。
提案二
教務行政組提:為辦理本校日間學制及進修學制10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因休學逾期未復學、逾期未註冊等依學則相關規定應處以退學處分案(名單詳如附件),提請確認。乙案,提請審議。
說明:
1. 本校10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因休學逾期未復學、逾期未註冊等依學則相關規定應處以退學處分者,計有日間學制李品蓁等44人及夜二技企業管理系陳昶瑋等32人(名冊如附件)。
2. 渠等經承辦人以電話連絡及掛號郵寄書面通知仍未在期限內到校辦理相關程序,依本校學則第46 條、第76 條及附設專科部學則第 28 條等相關規定,予以退學處分。
辦法:
俟本會議確認通過後
1. 即進行教務資訊系統學籍管理登錄作業。
2. 即進行通知退學生到校辦理離校程序作業。
3. 退學生名單送生輔組、各系科,以掌握學生動態用途。
4. 退學名單先行歸檔,以利與其他原因退學生名單整併後彙編各學年度退學生名冊並永久保存。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
教務行政組提:修訂本校「校際學生選課辦法」,提請審議。
說明:
依本校寒暑期重(補)修班授課辦法之外校學生至本校參加寒暑期重補修班規定,擬修訂校際學生選課辦法第9條。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簽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
教務行政組提:修訂本校「寒暑期重(補)修班授課辦法」,提請審議。
說明:
1. 寒暑期重(補)修班授課辦法第5條訂有開課科目需經系科課程委員會議通過後,由教務處教務行政組彙整公布選課。惟學期末成績確認後應屆畢業生申請重補修時,各系科恐出現無法即時召開課程委員會,致影響學生重補修權益,擬修正為授權由各系科主管決定重補修課程是否開設。
2. 又該條同意應屆畢業生如遇寒暑期重補修未開欠缺課程時,可不受16人開班限制,於規定日期以前,填妥申請書向教務處教務行政組申請,申請人數8人以上得於學校年度預算內酌予開班,惟對於應屆畢業生為申請人,開課人數8人是否均為應屆畢業生?或申請人因故無法上課時,是否得以繼續開班?擬修訂於第五條內規定。
3. 寒假期間約為1個月,扣除除夕春節及例假日後,每日上課相當於一週授課,配合部分科目正課加實習課最多為7節之情形,擬放寬每科目上課時間及教師授課時數。
4. 另對於本校寒暑期重(補)修班開課之外校生至本校修課及本校應屆畢業生至外校修課等條文,酌增修訂文字。
5. 綜上,修改本校寒暑期重(補)修班授課辦法第3、4、5、6、7、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簽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
教務行政組提:修訂本校「學生校外實習辦法」,提請審議。
說明:
1. 修訂該辦法第14條之規定:教育部相關補助請依「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實務課程發展及師生實務增能實施要點」、「專科以上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2. 依據105年8月9日教學發展中心簽文辦理,教育部就本校申請「105學年度師生實務增能計畫」審查意見,建議修正校外實習辦法第14條。學校學生校外實習課程依據為「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作業要點」已於105年3月23日臺教技(三)字第1050029777B號令廢止,宜修正改依「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實務課程發展及師生實務增能實施要點」及「專科以上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3. 本案業經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會議(105.11.29)審議通過在案。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
推廣教育組提:修訂本校「隨班附讀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說明:
依據中華民國103年10月17日教育部臺教高(一)字第1030145167B號修正發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原名稱: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六條、第八條及第十五條規定,修正本校「隨班附讀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五條及第六條第一項之規定,修正對照表如附件。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簽請 校長核定後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
教務處提:修訂本校「學則」及「附設專科部學則」,提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本校學生提前畢業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本校學生提前畢業處理辦法業經本校104年12月22日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及報教育部105年1月11日臺教技(四)字第1050001623號核定備查在案,該辦法規定「大學部學生修業期間,合於下列標準,經系科主任同意及教務長核定者,各系學生得申請提前一學年或提前一學期畢業。」是以,修訂本校學則第54條規定「…大學部各系學生得申請提前一學年或提前一學期畢業」。
2. 為使本校學生能於規定日期辦理繳費註冊手續,遂參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則第11條及國立政治大學學則第13條之規定,修訂本校學則第12條及附設專科部學則第9條有關註冊手續未完成之規定。
(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應於上課開始日(含當日)前完成繳費註冊手續。如因故必須延緩,依規定請假,以兩星期為限。除於正式上課日前申請休學者外,新生取消入學資格,舊生應予退學。
(2)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應於每學期規定期限內繳納各種費用並完成註冊通知單規定之各項手續。延誤註冊逾二週仍未完成註冊繳費,當學年度入學新生即令註銷學籍,其他學生未逾第四十一條所定休學年限者即令休學;逾休學年限者,即令退學。但有特殊事由經書面向教務處專案申請核准者,不在此限。
3. 為俾使本校學雜費收費程序更加明確及順暢,綜合上述兩所大學之規定,修訂本校學則第12條及附設專科部學則第9條為「學生應於正式上課日(含當日)前完成繳費註冊手續。如因故無法繳納,應依規定申請,至多以三星期為限,其延誤繳交學雜費處理原則另訂之。符合註冊資格但未依規定繳納學雜費與學分費者,視同未註冊,除於正式上課日(含當日)前申請休學者外,新生取消入學資格,舊生應予退學。」。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行政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八
教務處提:為本校企業管理系及國際商務系授予學位中英文名稱增設/調整乙案,提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教育部大學校院各系(所)(組)授予學位中英文名稱規定辦理。
2. 本校自105學年度起增設國際商務系國際貿易學士學位跨境電商學程(105年3月10日臺教技一字第1050032779號函核定),是故,申請該系增設之中英文授予學位名稱。
3. 另企業管理系碩士班及EMBA在職專班維持原商學研究所中英文授予學位名稱「商學碩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M.B.A)」,並申請變更該系企業管理科副學士學位英文名稱簡稱 「Associate of Management Science, A.M.S」。
4. 上開申請案業經各系系務會議、院務會議審議通過在案,另財政稅務系碩士班於下次教務會議審議。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提報教育部審定。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九
教學發展中心提:本校105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數位學習課程共計6門,提請審議。
說明:
1. 本校105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數位學習課程共計6門,本次申課程如下:
(1) 資料庫管理(下)(企業管理系),申請編號:EC1052001
(2) 網路應用與管理(企業管理系),申請編號:EC1052002
(3) 成本會計(下)(企業管理系),申請編號:EC1052003
(4) 管理會計(企業管理系),申請編號:EC1052004
(5) 管理學(企業管理系),申請編號:EC1052005
(6) 策略管理(企業管理系),申請編號:EC1052006
2. 105年11月9日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委員決議:全部案件照案通過。
3. 本案業經105年11月9日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及105年11月29日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核備通過後,陳請 校長核定於105學年度第2學期授課。。
決議:
1. 照案通過。
2. 此次校務評鑑有委員提出本校數位學習管理系統(Blackboard)及學生生涯歷程檔案系統(e-portfolio)使用情形之問題,本校既已設置相關平台及系統,希望各教師能踴躍使用,且本次僅企業管理系提出申請,其他各系應鼓勵教師多加研發數位學習教材,本校仍保留數位學習課程教師鐘點費以1.5倍計算,以激勵教師提出申請。
提案十
教學發展中心提:有關本中心105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輔助學習生補助申請計畫乙案,提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本校教學輔助學習生制度實施要點辦理。
2. 依據本校教學輔助學習生制度實施要點第3點第6項及第8項之規定:
(1) 各系科應於每學期召開審查會議,並依「教學輔助學習生協助教學計畫」內容、前次執行之工作項目及紀錄,排定優先順序。
(2) 教學輔助學習生經費補助審查,由教務會議掌理之,並於每學期初召開審查會議,依當學期經費狀況訂定補助名額,並依據所提出之「教學輔助學習生協助教學計畫」審定受補助之課程及教師。
(3) 獲配教學輔助學習生之教師及教學輔助學習生應於每學期期末出席教學經驗成果分享座談會,並於會後2週內提交「教學輔助學習生補助計畫成果報告」上傳教材至本校數位教材平台,以作為次學期審核申請補助之重要參考。
3. 105學年度第1學期共計104位教師(114門課程)申請107位教學輔助學習生(詳如清冊),提請各委員審議。
辦法:俟本會議核備通過後,簽請 校長核定後於105學年度第1學期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一
管理學院提:修訂本院「院核心能力指標」乙案,提請核備。。
說明:
1. 本院「核心能力指標」修訂如頁1-1。
2. 經管理學院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核備通過後,於105學年度起施行。
決議:
1. 照案通過。
2. 依據研究發展處所繪製之「本校發展示意圖」,其中本校使命為「提供能激勵學習與創新的最佳商業與設計教育,培養產業發展所需人才,培養具專業能力與社會關懷的誠信人才」,惟管理學院所繪製之「管理學院培育目標、核心能力指標與發展特色圖」,其圖所述本校教育使命為「提供最佳商管教育」,此兩圖之本校使命敘述有所差異,請管理學院及研究發展處再行確認,「提供能激勵學習與創新的最佳商業與設計教育,培養產業發展所需人才,培養具專業能力與社會關懷的誠信人才」是否等同「提供最佳商管教育」,並請研究發展處斟酌本校使命之敘述是否冗長,若能有較簡短有力的標語更能突顯本校發展特色。
提案十二
管理學院提:修訂本院資訊管理系「系核心能力指標」乙案,提請核備。。
說明:
1. 依105年5月第1次自我評鑑訪評委員意見,本系核心能力指標「國際觀與競爭力」不夠明確,且難以設定衡量指標,建議檢討修正。
2. 經105年9月13日資管系1051第1次系務會議,將核心能力中「國際觀與競爭力」修正為「國際化學習」,著重於學習的國際化,也利於KPI衡量。
3. 本案經管理學院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於105學年度起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三
管理學院提:修訂本院應用外語系「系核心能力指標」乙案,提請核備。。
說明:
1. 應用外語系105學年度系核心能力指標,業經105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系課程委員會、管院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2. 應外系修正後系核心能力指標對應表,如附件。
辦法:俟本會議核備通過後,於105學年度起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四
管理學院提:修訂本院企業管理系「101-105學年度入學新生五專部課程科目表及102學年度入學新生日間學制四技部課程科目表備註列規定」,提請核備。
說明:
1. 本案經企管系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105.09.13)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105.09.13)、管院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2. 103-105學年度入學五專課程科目表,備註欄內註明校外實習課程本系認列學分數至多為6學分,擬增加認列學分數至9學分。
3. 101-105學年度入學五專課程科目表,擬刪除「一年級下學期『會計學』成績未達40分者,將擋修二年級之『中級會計學』」規定」。
4. 102學年度入學四技課程科目表,備註欄內註明校外實習課程本系認列學分數至多為3學分,擬增加認列學分數至9學分。
辦法:俟本會議核備通過後,依修正後課程科目表公告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五
管理學院提:修訂本院資訊管理系「103-105學年度入學新生日間學制四技部、104-150學年度進修學制四技部、101-105學年度入學新生日間學制五專部及105學年度入學新生進修學制二技部課程科目表」,提請核備。
說明:
1. 四技必修「資管講座」(104學年度入學)課程時間調整。
2. 四技必修「物件導向系統分析與設計」(103~105學年度入學)、「人力資源管理」(104、105學年度入學)開課時間調整。
3. 五專必修「資料結構」、「資訊管理個案研討」(104、105學年度入學)調整開課時間。
4. 四技選修「數位內容概論」、「計算機組織與結構」調整開課時間,「數位內容概論」列入行動數位服務模組。
5. 配合本系產業學院、就業學程計畫於日間部五專101學年入學、四技103年入學課程科目表新增選修課程。
6. 四技校外實習課程(103、104學年度入學)放寬修習時間,依實際情況開設。
7. 依本校選課辦法第5條規定,須在畢業學分選修科目中保留一定之學分數供學生自行選修他校、系所、學制課程。建議不設固定學分限制,於本系課程科目表(日夜四技104~105學年度入學;日夜二技105學年度入學;五專103~105學年度入學)載明:「修習本課程科目表所無之科目列入畢業選修學分,以不超過當學期選修學分之1/2為原則。」
8. 案經105年9月13日資管系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管院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核備通過後,依修正後課程科目表公告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六
管理學院提:修訂本院應用外語系「105學年度入學新生四年制(日間學制)課程科目表」,提請核備。
說明:
1. 本案業經應外系本(105)年5月25日10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五次系課程委員會、本(105)年6月24日10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四次系務會議、管院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2. 詳如附件(會議紀錄)之提案2。
3. 並於「105學年度四技新生入學課程科目表」通識科目備註欄增加文字說明:鼓勵本系學生修習本系外師潘大為副教授開設之「全球議題英文選讀」抵免「民主社會與當代公民」及「全球環境變遷與永續發展」。
辦法:俟本會議核備通過後,依修正後課程科目表公告施行。
決議:
1. 應用外語系新增課程「全球議題英文選讀」照案通過,其學分抵免依本校「學生抵免科目學分辦法」第13條第3項規定「抵免科目學分之審核,通識課程及共同科目由通識教育中心負責初核…」辦理之。
2. 該提案為變更課程科目表中通識教育課程,移請通識教育中心進行審議,於下次教務會議提案,並一併討論各領域是否形成群組,例如公民涵養領域6學分開12門課,調整入班必修之修課方式,及各系專任教師可開設選修課程抵通識課程之制度。
討論
1. 依據通識課程地圖(通識課程修習須知)說明「通識課程需依各系科之課程科目表修習,如遇特殊情形,經與系科協調後,可依開學前實際狀況調整」,是以,建議通識教育中心應主動了解各系科通識課程之開課需求並進行協調規劃,較能符合各系科學習需求。
2. 建議通識教育中心建立通識課程審查機制,制訂相關法規(例如審查申請流程、審查指標等),以俾各系據以開設通識教育相關課程(非開設在通識教育中心)及抵免通識教育學分,作為該系專業選修/必修學分及通識教育學分,協助各系發展該系特色課程,又如現行之「產學攜手專班」所規劃之通識教育學分(26學分),是否應符合通識教育中心的規劃,若該專班有其需求而規劃所屬之通識教育學分是否可行,通識教育中心須有相關規劃或配套。
3. 林惟珩主任說明:通識教育應有更開放之態度,開設更多通識課程提供學生選讀,而非以現行入班方式強制學生修習某些通識必修課程,各系若能開設通識相關課程並作為通識學分,發展系本位通識課程作為特色,應樂觀其成,故通識教育中心應建立通識教育課程開設審查機制,以俾各系據以開課並認列為通識畢業學分,應用外語系所開課程若列為該課程科目表之通識教育課程,應經通識教育中心審議,若應用外語系所開課程作為系選修課程,則此提案應無爭議。
4. 簡士捷主任說明:本中心通識教育課程規劃係參考各校作法,包含國文、英文、公民涵養領域及興趣選修領域(國際視野、社會融合、人文藝術、自然科學、科學應用),本中心建議各系開設通識教育課程應經該系科/院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送本中心課程委員會進行審查,本中心設有「新開課程計畫書」 (課程名稱及課程內容概述),他系亦有提出申請之案例,本中心可就該申請計畫進行審查並提供相關建議,以符合通識教育內涵,又如「全球議題英文選讀(上)」課程,經查該課程公告之課程大綱,其所用教科書為國際關係(偏向外交領域),課程內容重點在於第一、二次世界大戰、經濟大蕭條及冷戰,又課程內容應與課程名稱相符,該課程名稱建議可修正為「國際關係與全球議題」,以使學生於選課時能立即了解其課程之實質內容,若該師於開課前提出「新開課程計畫書」,本中心則可給予相關建議,以符通識教育內涵(公民涵養領域)。
5. 林盈鈞館長說明:通識教育之精神為專業能力外之軟實力,相信各位皆能認可此精神,通識教育中心目前有專任教師,非像其他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僅有兼任教師,通識教育中心有許多課由各系專任教師支援開課,本中心亦相當歡迎潘大為老師在通識教育中心開課,目前應用外語系之機制未有法源依據,希望能在有法源後再循程序申請,若各系比照應用外語系作法,通識教育中心則無法排課,相關領域教師將無課可上。
6. 陳閔翔組長說明:在校訂目標下,各位必須思考哪些科目為必修(6學分),是本校各院各系之共同核心課程。
提案十七
管理學院提:修訂本院企業管理系碩士班106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學生專業證照畢業門檻實施要點」,提請核備。
說明:
經企管系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105.10.05)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105.10.12) 、管院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議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簽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八
管理學院提:為本院資訊管理系設置「企業e化雲端應用學分學程」及「商業4.0 MIS人才養成學分學程」乙案,提請審議。
說明:
1. 配合教育部補助本校產業學院計畫,擬設置「企業e化雲端應用學分學程」(四技)學程設置計畫書。
2. 配合勞動部補助本校就業學程計畫,擬設置「商業4.0 MIS人才養成學程」(五專)學程設置計畫書。
3. 案經105年9月13日資訊管理系1051第1次系務會議、管理學院105年11月1日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於105學年度起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九
創新經營學院提:修訂本院數位多媒體設計系「系核心能力指標」乙案,提請核備。
說明:
1. 本院數位多媒體設計系擬修正「系核心能力指標對應表」。
2. 本案業經本院數位多媒體設計系105學年第1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本院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本院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院務會議及本校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核備通過後,於105學年度起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十
創新經營學院提:修訂本院商業設計管理系「系核心能力指標」乙案,提請核備。
說明:
1. 修訂本院商業設計管理系核心能力。
2. 本案經本院商業設計管理系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課委(105/9/21)、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105/10/5)、本院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會議、本院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及本校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核備通過後,於105學年度起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十一
創新經營學院提:修訂本院商品創意經營系「系核心能力指標」乙案,提請核備。
說明:
1. 本院商品創意經營系擬修正「系核心能力指標對應表」。
2. 本案業經本院商品創意經營系104學年第2學期第2次系課程委員會、本院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本院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院務會議及本校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核備通過後,於105學年度起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十二
創新經營學院提:修訂本院數位多媒體設計系「104、105學年度入學新生二年制(日間學制)課程科目表」,提請審議。
說明:
1. 本院數位多媒體設計系因教學需求及培育具有數位遊戲設計、數位動畫設計之專才為目標,擬修訂本系104、105學年二年制課程科目表之專業必修及專業選修課程。
2. 本案業經本院數位多媒體設計系105學年第1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105學年第1學期第9次系務會議、本院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會議及本校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依修正後課程科目表公告施行。
決議:
1. 照案通過。
2. 各系/院課程委員會應有學生代表並出席會議,課程科目表調整須與學生充分溝通,使學生了解並遵循規定。
提案二十三
創新經營學院提:修訂本院數位多媒體設計系「103、104、105學年度入學新生四技部課程科目表」,提請審議。
說明:
1. 本院數位多媒體設計系因教學需求及培育具有數位遊戲設計、數位動畫設計之專才為目標,擬修訂本系103、104、105學年四年制課程科目表之專業必修及專業選修課程。
2. 本案業經本院數位多媒體設計系105學年第1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105學年第1學期第9次系務會議、本院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會議及本校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核備通過後,依修正後課程科目表公告施行。
決議:
1. 照案通過。
2. 各系/院課程委員會應有學生代表,課程科目表調整須與學生充分溝通並週知學生課程調整內容及規定。
提案二十四
創新經營學院提:修訂本院數位多媒體設計系「學生跨系/跨學制學分數採計限制」,提請審議。
說明:
1. 本院數位多媒體設計系以培養數位遊戲設計、數位動畫設計之專才為目標,為加強學生專業技能與實務能力,擬自105學年第2學期起,修正學生跨系/跨學制學分數採計限制由無上限修正為8學分,適用本系日二技、日四技生。
2. 本院數位多媒體設計系學生如於105學年第1學期前,跨系/跨學制已超過8學分,取得之學分數仍列計,惟105學年第2學期起跨系/跨學制學分數不予列計。
3. 自105學年第2學期起,本院數位多媒體設計系學生跨系/跨學制學分數(含之前學期所修之學分數),採計上限為8學分。
4. 本案業經本院數位多媒體設計系105學年第1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105學年第1學期第9次系務會議、本院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會議及本校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核備通過後,公告周知。
決議:
1. 照案通過。
2. 各系/院課程委員會應有學生代表,課程科目表調整須與學生充分溝通並週知學生課程調整內容及規定。
提案二十五
創新經營學院提:修訂本院商業設計管理系「103、104、105學年度入學新生四年制(日間學制)課程科目表」,提請審議。
說明:
1. 修訂本院商業設計管理系四技日間部103學年度課程科目表(必修科目)。
2. 修訂本院商業設計管理系四技日間部104、105學年度課程科目表(必修及選修科目)。
3. 本案經本院商業設計管理系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課委(105/9/21)、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課委(105/10/26)、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105/10/5)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105/11/2) 、本院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會議及本校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核備通過後,依修正後課程科目表公告施行。
決議:
1. 照案通過。
2. 各系/院課程委員會應有學生代表,課程科目表調整須與學生充分溝通並週知學生課程調整內容及規定。
提案二十六
創新經營學院提:訂定本院商品創意經營系「學分抵免實施要點(草案)」,提請審議。
說明:
1. 本院商品創意經營系二技、四技103學年度課程科目表必修課程因應課程調整消失之課程所訂定本校商品創意經營系學分抵免實施要點。
2. 本案業經本院商品創意經營系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本院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會議及本校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簽請 校長核定後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十七
創新經營學院提:修訂本院商品創意經營系「學生跨系/跨學制學分數採計限制」,提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五條之規定,學生應於系所主管同意下始可跨校、跨學制、跨系、跨所修習課程,但須由該系所擬訂在畢業學分選修科目中保留一定之學分數供學生自行選修他校、系所、學制課程,經系所課程委員會、系所務會議及院課程委員會通過,並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備查始可,並認定為系所之畢業選修之學分。本院商品創意經營系決議為無上限 (必修除外,學生應於系所主管同意下始可跨校、跨學制、跨系、跨所修習課程,依本院商品創意經營系抵免實施要點程序下完成審查採認。本院商品創意經營系不採認博雅選修及通識選修作為專業選修,亦不採認五專學制課程作為專業必修與選修) 。
2. 本案業經本院商品創意經營系105年11月04日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課程委員會議、本院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會議及本校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依修正後課程科目表公告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十八
創新經營學院提:修訂本院商業設計管理系「104學年度入學新生二年制(日間學制)及103、104學年度入學新生四年制(日間學制)課程科目表」,提請審議。
說明:
1. 修訂本院商業設計管理系二技日間部104學年度課程科目表。
2. 修訂本院商業設計管理系四技日間部103及104學年度課程科目表。
3. 本案經本院商業設計管理系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課委(105/6/7)及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104/6/7) 、本院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課程委員會及本校105學年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核備通過後,依修正後課程科目表公告施行。
決議:
1. 照案通過。
2. 各系/院課程委員會應有學生代表,課程科目表調整須與學生充分溝通並週知學生課程調整內容及規定。
提案二十九
財經學院提:修訂本院「會計稅務學分學程」課程乙案,提請審議。
說明:
1. 本案業經本院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如附件一)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2. 依據本校「學程設置辦法」辦理。
3. 此學程課程修課流程圖及課程,如附件二。
4. 因應大數據趨勢,並提升學生實務能力,擬新增一門核心選修課程—「電腦審計」3學分,供學生俢習。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依修正後課程科目表公告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十
財經學院提:修訂本院「智慧商業服務學分學程」計畫乙案,提請審議。
說明:
1. 本案業經本院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如附件一)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2. 此學程業於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本校教務會議通過並於105學年度開始實施。
3. 根據校級自我評鑑校外委員意見辦理,考量學生可跨系所學制修習本校課程,擬修改此學程設置計畫書之第十一點第(一)項(計畫書如附件二),如下說明:
|
修正前 |
修正後 |
|
十一、申請注意事項: (一) 本校二技部、四技部二年級(含)以上學生與研究生皆可申請修讀本學分學程。(修習流程須知,詳見附件2) |
十一、申請注意事項: (一) 本校大學部一年級以上、五專部四年級(含)以上學生與研究生皆可申請修讀本學分學程。(修習流程須知,詳見附件) |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依修正後計畫公告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十一
財經學院提:修訂本院國際商務系「102-103學年度入學新生四年制(日間學制)及104-105學年度入學新生二年制(日間學制)課程科目表」,提請核備。
說明:
1. 因本系日間部四技(102、103學年度)與二技(104、105學年度)之國際商務講座課程,主要以品格教育為主,故更名為品格領導力講座。
2. 本案經本系105年9月5日系課程委員會議、105年10月6日系務會議、105年11月15日院課程委員會、本校105年11月29日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核備通過後,依修正後課程科目表公告施行。
決議:
1. 照案通過。
2. 各系/院課程委員會應有學生代表,課程科目表調整須與學生充分溝通並週知學生課程調整內容及規定。
提案三十二
通識教育中心提:修訂本中心「四技部通識課程之興趣選修課程科目表」,提請審議。
說明:
1. 四技部通識課程之興趣選修課程(國際視野英語相關課程)原制定於大二下起修習,為便於學生更加自由選修,故提請修正為大一起即可自由修習,但須於畢業前修習完畢。
2. 本案業經本中心105-1-1中心課程委員會議(詳如附件一)、105-1-2中心會議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議(105.11.29)決議通過決議通過(詳如附件二)。
3. 本案適用於104學年度起之入學新生。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依修正後課程科目表公告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十三
通識教育中心提:為本中心於105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部增設通識領域相關課程共計3門,提請審議。
說明:
1. 本中心擬於學院部增列多門通識相關領域課程,如表列:
|
開設學制 |
開設學群 |
領域別 |
科目名稱 |
學分 |
|
學院部 |
興趣選修 |
國際視野 |
新南向政策與亞太政經關係40021350 |
2 |
|
學院部 |
必修 |
公民涵養 |
低碳綠生活 40021330 |
2 |
|
學院部 |
必修 |
公民涵養 |
人類與自然災害 40021340 |
2 |
2. 續說明1開課計畫書,詳見附件一。
3. 本案業經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後,其課程可列入該領域之抵免學分。
4. 本案已經本中心105-1-2中心課程委員會議、105-1-3中心會議及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議(105.11.29)決議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核備通過後,依修正後課程科目表於105學年度第2學期進行開課事宜。
決議:照案通過。
肆、 臨時動議:無。
伍、 散會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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