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議決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學生事務會議決議事項
時間:101 年 7 月 4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 30 分
參、提案討論
一、學務處課指組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自治會組織 規程」(修訂草案),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學生自治會組織規程」名稱請修正為本校「學生自治
會組織規程」。 二、餘修正通過,修正條文草案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一。
二、學務處課指組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活動場 地管理辦法」(修訂草案),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學生社團活動場地管理辦法」第三條請增列「需向
課外活動組申請」文字。 二、餘照案通過,修正條文草案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二。
三、學務處生輔組提:修訂本校「學生校園環境整潔競賽實施辦法」,提 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四、學務處課指組提:成立學生社團「如來實證社」,提請審議。
決 議:經會議討論決定採用無記名、多數決投票方式表決,爰清點 現場委員人數為 21 人,投票結果,經統計贊成 10 票、不贊 成 9 票、棄權 2 票,贊成者超過不贊成者,通過學生社團成 立「如來實證社」。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中午 12:30)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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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01 年 7 月 4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 30 分
參、提案討論
一、學務處課指組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自治會組織 規程」(修訂草案),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學生自治會組織規程」名稱請修正為本校「學生自治
會組織規程」。 二、餘修正通過,修正條文草案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一。
二、學務處課指組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活動場 地管理辦法」(修訂草案),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學生社團活動場地管理辦法」第三條請增列「需向
課外活動組申請」文字。 二、餘照案通過,修正條文草案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二。
三、學務處生輔組提:修訂本校「學生校園環境整潔競賽實施辦法」,提 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四、學務處課指組提:成立學生社團「如來實證社」,提請審議。
決 議:經會議討論決定採用無記名、多數決投票方式表決,爰清點 現場委員人數為 21 人,投票結果,經統計贊成 10 票、不贊 成 9 票、棄權 2 票,贊成者超過不贊成者,通過學生社團成 立「如來實證社」。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中午 12:30)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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