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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9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議決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9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記錄:鄧璦純
壹、主席致詞:略
貳、宣讀9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請參閱附件-9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議資料)
提案六:擬訂本校遺失物處理要點案,提請討論。(提案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說明:本組於上次(98學年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會議後查證,大專院校非自治機關,且查詢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等數間學校有關「遺失物之相關法規」,本組擬比照他校,依據民法第803條、804條規定修定其處理方式為:自公告日起招領期間逾六個月無人認領,則將拾獲物品交與管區派出所依法處理。
決議:照案通過。修訂後之本校「遺失物處理要點」詳如附件一。

叁、提案討論
提案一:本學期日間部操行成績不及格及曠課達23節以上學生(計有5名,詳如附表)處分建議案,提請審議。(提案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決議:照案通過,詳如審查彙整表(附件二)。
提案二:本校五專會三○學生葉○○原留校察看後續處分建議案,提請審議。(提案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決議:照案通過,詳如審查彙整表(附件三)。
提案三:本學期日(夜)間部學生陳○○等7位記大過處分案,提請審議。(提案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決議:照案通過,詳如審查彙整表(附件四)。
提案四:本系會計辯論隊同學代表臺灣至中國西南財經大學參加「2009
九洲盃海峽兩岸大學會計辯論賽」榮獲亞軍殊榮,擬請各記大
功乙次,提請審議。(提案單位:會計資訊系)
決議:照案通過,會計辯論隊名冊(附件五)。
提案五:擬修訂本校「學生校園整潔競賽實施辦法」,提請審議。(提案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決議:
一、部份文字修正後通過。刪除每月成績最高之獎狀乙面,改以公告 成績於穿堂。增列全學期總成績前二名之頒發禮券。(詳如附件六-新舊條文對照表、附件七-修正後辦法)。
二、本辦法試行一學期,如不適用再提案討論修改。
提案六:為辦理97學年度傑出導師遴選,擬請委員評定「具體優良事蹟」,提請 評分。(提案單位:學務處學輔中心)
決議:經21位委員進行評分(評分表詳如附件八),17位教師之優良事蹟分數為下:邱○○老師8.53分;李○○老師6.95分;段○○老師7.09分;林○○老師8.56分;蔡○○老師8.15分;王○○老師7.79分;陳○○老師8.42分;羅○○老師8.04分;林○○老師8.45分;王○○老師8.61分;許○○老師7.54分;楊○○老師8.29分;吳○○老師8.18分;唐○○老師7.28分;許○○老師8.18分;邱○○老師8.02分;鄭○○老師7.33分。
提案七:擬修定本校學生團體保險要點案,提請審議。(提案單位:進修推廣部學務組)
決議:照案通過,新舊條文對照表(附件九),修正後要點(附件十)。
肆、臨時動議:
提案一:請學校撥部份經費更換全校所有監視器系統。(提案人:學生會代表徐佳安同學)
決議:會議記錄敬會總務處,再協商處理。
提案二:請學校成立由成績好的同學輔導成績較差同學之機制(尤其對僑生之輔導),並給與協助的同學獎勵。(提案人:鄭美滿委員)
決議:本提議可與本處正在籌劃之「服務學習」結合,將再與各系詳議。
伍、散會(中午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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