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度第4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九十三年度第四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93年10月27日93年度第5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確認
時間:九十三年六月七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正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側廳
出席人員:許勝雄、張世佳、賴金文、林春龍、謝銘仁、謝承熹
賴振昌、李慶長、林文滄、賴明政、涂春金、李麒麟
羅時萬
列席人員:張海清、卓銀永、顏寶龍、章伯全
應出席人員:十五位
實到:十三位
請假:○位
未到:二位(朱澤民、高文魁)
應列席人員:四位
實到:四位
請假:○位
工作人員:三人(王耘政、宋利娟、李後盛)
主席:許校長勝雄 記錄:王耘政
壹、確認九十三年度第三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紀錄確認備查。
貳、主席報告:略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總務處提:有關本校四維樓重建工程預算調整案,提請審議確定。。
說 明:
一、本校四維樓重建工程於九十一年初時經教育部工程審議小組依當時市場行情核定預算總價為三億九千萬元,其中本校自籌九千萬元,教育部補助三億元,分配於九十二年至九十四年執行,但因都市計畫審議時間過久,長達一年半多,加以近半年來金屬原物料飆漲,致原有預算與市場行情差異甚多,許多學校因此面臨工程標不出去之情況。
二、經洽詢教育部主管機關得知,當其他學校面臨此一情形所採取之措施,多採減少樓地板面積或降低需求因應,惟本校經多年之努力使其通過都市計畫審議,如再修改建築規模,則必須再重新進行都市計畫審議,則勢必造成本工程延宕,故建請以增加自籌款方式增加工程預算,以利工程之後續執行。
三、有關本工程之綜合規劃成熟度百分之三十圖說於今年三月二十二日報教育部轉工程會進行預算審查,工程會於五月十四日來函,依「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指出本案建築單位造價過低明顯不合理,要求重新檢討預算編列之合理性(詳附件一)。
四、經洽詢工程其審議依據及當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手冊規定額度審核,本工程目前之預算數遠低於該標準(詳附件二)。
五、經卓銀永建築師事務所探詢目前市場行情初步估算(詳附件三),本工程預算需增加約新台幣八千萬元較能順利包。
辦 法:本校以增加自籌款方式增加工程預算新台幣八千萬元,以利工程發包作業執行。
業務單位補充說明:(李總務長慶長)
一、本案校長提到本項工程款預算是否一定需要調高?答案是確定的。因若不調高,工程會將不同意本工程案,教育部補助款亦將不會撥付下來。
二、至於需調高多少?建築師將會說明,並請委員討論。若不調高除非變更設計或減少樓地板面積,此將重新都審,兩相比較是否酌予提高為佳。
附帶確定事項:
一、工程會來文說明四所提各項問題,其中(二)至(六)項屬技術面問題應可解決,第(一)項本校已通過綠建築審議,將再與工程會溝通。
二、以上所提屬技術面問題之解決,將不會增加成本支出。
決 議:本案本校除原編列之新台幣九千萬元自籌款外,再增加七千萬元,合計本案本校自籌款共計新台幣一億六千萬元。
肆、臨時動議:略
伍、散會(十二時五十分)
九十三年度第四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93年10月27日93年度第5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確認
時間:九十三年六月七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正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側廳
出席人員:許勝雄、張世佳、賴金文、林春龍、謝銘仁、謝承熹
賴振昌、李慶長、林文滄、賴明政、涂春金、李麒麟
羅時萬
列席人員:張海清、卓銀永、顏寶龍、章伯全
應出席人員:十五位
實到:十三位
請假:○位
未到:二位(朱澤民、高文魁)
應列席人員:四位
實到:四位
請假:○位
工作人員:三人(王耘政、宋利娟、李後盛)
主席:許校長勝雄 記錄:王耘政
壹、確認九十三年度第三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紀錄確認備查。
貳、主席報告:略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總務處提:有關本校四維樓重建工程預算調整案,提請審議確定。。
說 明:
一、本校四維樓重建工程於九十一年初時經教育部工程審議小組依當時市場行情核定預算總價為三億九千萬元,其中本校自籌九千萬元,教育部補助三億元,分配於九十二年至九十四年執行,但因都市計畫審議時間過久,長達一年半多,加以近半年來金屬原物料飆漲,致原有預算與市場行情差異甚多,許多學校因此面臨工程標不出去之情況。
二、經洽詢教育部主管機關得知,當其他學校面臨此一情形所採取之措施,多採減少樓地板面積或降低需求因應,惟本校經多年之努力使其通過都市計畫審議,如再修改建築規模,則必須再重新進行都市計畫審議,則勢必造成本工程延宕,故建請以增加自籌款方式增加工程預算,以利工程之後續執行。
三、有關本工程之綜合規劃成熟度百分之三十圖說於今年三月二十二日報教育部轉工程會進行預算審查,工程會於五月十四日來函,依「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指出本案建築單位造價過低明顯不合理,要求重新檢討預算編列之合理性(詳附件一)。
四、經洽詢工程其審議依據及當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手冊規定額度審核,本工程目前之預算數遠低於該標準(詳附件二)。
五、經卓銀永建築師事務所探詢目前市場行情初步估算(詳附件三),本工程預算需增加約新台幣八千萬元較能順利包。
辦 法:本校以增加自籌款方式增加工程預算新台幣八千萬元,以利工程發包作業執行。
業務單位補充說明:(李總務長慶長)
一、本案校長提到本項工程款預算是否一定需要調高?答案是確定的。因若不調高,工程會將不同意本工程案,教育部補助款亦將不會撥付下來。
二、至於需調高多少?建築師將會說明,並請委員討論。若不調高除非變更設計或減少樓地板面積,此將重新都審,兩相比較是否酌予提高為佳。
附帶確定事項:
一、工程會來文說明四所提各項問題,其中(二)至(六)項屬技術面問題應可解決,第(一)項本校已通過綠建築審議,將再與工程會溝通。
二、以上所提屬技術面問題之解決,將不會增加成本支出。
決 議:本案本校除原編列之新台幣九千萬元自籌款外,再增加七千萬元,合計本案本校自籌款共計新台幣一億六千萬元。
肆、臨時動議:略
伍、散會(十二時五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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