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第4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6年度第4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96年12月24日96年度第5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確認
時間:96年8月24日(星期五)上午11時15分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側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劉瀚宇、黃其彥、李燕芬、陳素緞、顏怡音
邱繼智、李昭慶、林純如、李貴豐、楊敏修
應出席人員:15位
實到:11位
請假:1位 巫立宇
未到:3位 陳勝源 陳津美 閻瑞彥
應列席人員:4位 (1位未到)
經費稽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謝銘仁 (未到)
謝學務長文盛
總務處營繕組顏組長寶龍、蕭中維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張淑媛
壹、確認96年度第3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一、教務處提:有關本校96學年度學雜費調整方案,提請 審議。
*補充說明:除本校各項財務指標均未符合教育部「96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整方案」規範條件、獲准調整機會不大外,另考量若學雜費上調3%,收入約僅增加500餘萬元,扣除200-300萬學生獎助學金,則只增加約300萬元可供校務運作,實質挹注甚小。
決 議:同意96學年度學雜費不予調整,請依規定期限報部,並提96.6.14.校務會議追認。
附帶決議:有關各附設學校學雜費調整案,請各附校於行政會議提出報告。
執行情形:
(一)96學年度學雜費不予調整,業已依限報部並提請校務會議追認。
(二)經各附校於96.6.28.95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報告:高商進校依主管機關規定不予調整,專進表示不調整。會後詢及空院亦表示不作調整。
二、招生委員會提:為辦理本校「96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作業」有關支援經費提撥事宜,提請 備查。
決 議:
(一)請補提案單(已由提案單位補列提案單如附件一)。
(二)本案同意備查。
執行情形:業已照案執行
三、研發處提:有關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96年度第1 次申請案,提請 複審。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業已照案執行
叁、主席報告:(略)
肆、工作報告:(略)
伍、提案討論:
提案一、總務處提:有關本校「四維樓重建工程」第一次變更設計追加預算案,提請 審核。
決 議:
(一)地下結構物拆除及營建混合物處理追加費用,共計912萬2,055元,同意由本校校務基金歷年結餘款支應。
(二)地質改良費用192萬0,090元原則同意由本校校務基金歷年結餘款支應,惟應以營建署正式來文之金額為核定金額。
提案二、秘書室提:「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公務車輛購置及租賃要點」(草案)修訂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並請秘書室併五項自籌收入之收支管理相關規定報請教育部核備。
提案三、學務處提:檢陳本校「優良導師遴選與獎勵辦法」乙份,提請 備查。
決 議:同意備查;並請秘書室併五項自籌收入之收支管理相關規定報請教育部核備。
散會:12時15分
96年度第4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96年12月24日96年度第5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確認
時間:96年8月24日(星期五)上午11時15分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側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劉瀚宇、黃其彥、李燕芬、陳素緞、顏怡音
邱繼智、李昭慶、林純如、李貴豐、楊敏修
應出席人員:15位
實到:11位
請假:1位 巫立宇
未到:3位 陳勝源 陳津美 閻瑞彥
應列席人員:4位 (1位未到)
經費稽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謝銘仁 (未到)
謝學務長文盛
總務處營繕組顏組長寶龍、蕭中維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張淑媛
壹、確認96年度第3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一、教務處提:有關本校96學年度學雜費調整方案,提請 審議。
*補充說明:除本校各項財務指標均未符合教育部「96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整方案」規範條件、獲准調整機會不大外,另考量若學雜費上調3%,收入約僅增加500餘萬元,扣除200-300萬學生獎助學金,則只增加約300萬元可供校務運作,實質挹注甚小。
決 議:同意96學年度學雜費不予調整,請依規定期限報部,並提96.6.14.校務會議追認。
附帶決議:有關各附設學校學雜費調整案,請各附校於行政會議提出報告。
執行情形:
(一)96學年度學雜費不予調整,業已依限報部並提請校務會議追認。
(二)經各附校於96.6.28.95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報告:高商進校依主管機關規定不予調整,專進表示不調整。會後詢及空院亦表示不作調整。
二、招生委員會提:為辦理本校「96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作業」有關支援經費提撥事宜,提請 備查。
決 議:
(一)請補提案單(已由提案單位補列提案單如附件一)。
(二)本案同意備查。
執行情形:業已照案執行
三、研發處提:有關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96年度第1 次申請案,提請 複審。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業已照案執行
叁、主席報告:(略)
肆、工作報告:(略)
伍、提案討論:
提案一、總務處提:有關本校「四維樓重建工程」第一次變更設計追加預算案,提請 審核。
決 議:
(一)地下結構物拆除及營建混合物處理追加費用,共計912萬2,055元,同意由本校校務基金歷年結餘款支應。
(二)地質改良費用192萬0,090元原則同意由本校校務基金歷年結餘款支應,惟應以營建署正式來文之金額為核定金額。
提案二、秘書室提:「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公務車輛購置及租賃要點」(草案)修訂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並請秘書室併五項自籌收入之收支管理相關規定報請教育部核備。
提案三、學務處提:檢陳本校「優良導師遴選與獎勵辦法」乙份,提請 備查。
決 議:同意備查;並請秘書室併五項自籌收入之收支管理相關規定報請教育部核備。
散會:12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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