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6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96年5月7日96年度第3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確認
時間:96年4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時5分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側廳
出席人員:許勝雄、羅能清、陳勝源、陶建國、邱繼智、李麒麟、
賴明政、何志峰、陳麗宇、楊敏修
應出席人員:15位
實到:10位
請假:4位 陳津美、黃其彥、陳素緞、賴振昌
未到:1位 李燕芬
應列席人員:2位
經費稽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謝銘仁
總務處營繕組顏組長寶龍
主席:許校長勝雄 記錄:張淑媛
壹、確認96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一、會計室提:本校96年度預算分配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
(一)本(96)年度空中進修學院各輔導處業務費分配
額度共計10,350千元,授權行政單位在額度內,
決定分配方式及計算公式。
(二)有關空中進修學院成本分析,請會計室於二年內
提出,屆時輔導處經費之分配方式及計算公式,
將再另議。
(三)本次預算分配案係先行暫依行政院審議通過之支出總額度辦理分配,未來立法院若有刪減預算時,原則上不減列各單位之分配額度,將由本校歷年賸餘款吸收。
執行情形:
(一)照案執行。
(二) 空中進修學院與輔導處之合約簽訂請儘速定案。
二、體育室提:本校運動代表隊組訓實施要點修正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第九點修正為「本實施要點經體育室室務會議擬訂,經行政會議討論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據此重提此修正案。
執行情形: 照案執行。
叁、主席報告:(略)
肆、工作報告:
經費調度小組(詳書面資料)。
伍、提案討論:
提案一、會計室提:擬編「本校校務基金97年度概算案」,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原則依會計室所提概算照案通過,相關內容及細項部分授權會計室依預算法有關規定,於期限內籌編97年度概算陳報教育部等相關單位。
(二)有關四維樓工程經費部分,同意總務處所提意見,考量配合工程進度將原預計匡列數由4,000萬元調整增加為1億元,此部分請總務處會後補提書面報告及提案資料(如附件1),列為提案二。
(三)關於專科進修學校教室之調整規劃及視聽中心設備汰換等,請相關單位應依實際需求訂定分年汰換計畫,並列出優先順序。
提案二、總務處提:有關本校「四維樓重建工程」九十七年度擬編工程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 議:97年度四維樓工程款依總務處估列所需資金約1億5300萬元,惟考量實際分配情形,97年度概算案四維樓重建工程款匡列數調整為1億元。
(參閱會計室及總務處說明如附件2)
附帶決議:四維樓重建工程96年度預定執行之工程款7千7百零7萬元,同意撥付予營建署。
陸、臨時動議:
邱委員繼智:教育部對學校教學計畫及發展特色的補助案,係以三年為一期,將來須由學校自籌。建議由校務基金的累積財源,提撥一至二千萬做為競爭型經費,要求各單位應比照向教育部申請方式,提出具體計畫,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再做合理分配。
楊委員敏修:邱委員所提之經費來源,原則上可由本校五項自籌收入財源中提撥支應,除可達到鼓勵本校同仁積極提送計畫外,亦可作為爭取教育部相對補助,為本校創造財源的良好機制。
* 主席指示:提行政會議討論。
散會:10時45分
96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96年5月7日96年度第3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確認
時間:96年4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時5分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側廳
出席人員:許勝雄、羅能清、陳勝源、陶建國、邱繼智、李麒麟、
賴明政、何志峰、陳麗宇、楊敏修
應出席人員:15位
實到:10位
請假:4位 陳津美、黃其彥、陳素緞、賴振昌
未到:1位 李燕芬
應列席人員:2位
經費稽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謝銘仁
總務處營繕組顏組長寶龍
主席:許校長勝雄 記錄:張淑媛
壹、確認96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一、會計室提:本校96年度預算分配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
(一)本(96)年度空中進修學院各輔導處業務費分配
額度共計10,350千元,授權行政單位在額度內,
決定分配方式及計算公式。
(二)有關空中進修學院成本分析,請會計室於二年內
提出,屆時輔導處經費之分配方式及計算公式,
將再另議。
(三)本次預算分配案係先行暫依行政院審議通過之支出總額度辦理分配,未來立法院若有刪減預算時,原則上不減列各單位之分配額度,將由本校歷年賸餘款吸收。
執行情形:
(一)照案執行。
(二) 空中進修學院與輔導處之合約簽訂請儘速定案。
二、體育室提:本校運動代表隊組訓實施要點修正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第九點修正為「本實施要點經體育室室務會議擬訂,經行政會議討論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據此重提此修正案。
執行情形: 照案執行。
叁、主席報告:(略)
肆、工作報告:
經費調度小組(詳書面資料)。
伍、提案討論:
提案一、會計室提:擬編「本校校務基金97年度概算案」,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原則依會計室所提概算照案通過,相關內容及細項部分授權會計室依預算法有關規定,於期限內籌編97年度概算陳報教育部等相關單位。
(二)有關四維樓工程經費部分,同意總務處所提意見,考量配合工程進度將原預計匡列數由4,000萬元調整增加為1億元,此部分請總務處會後補提書面報告及提案資料(如附件1),列為提案二。
(三)關於專科進修學校教室之調整規劃及視聽中心設備汰換等,請相關單位應依實際需求訂定分年汰換計畫,並列出優先順序。
提案二、總務處提:有關本校「四維樓重建工程」九十七年度擬編工程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 議:97年度四維樓工程款依總務處估列所需資金約1億5300萬元,惟考量實際分配情形,97年度概算案四維樓重建工程款匡列數調整為1億元。
(參閱會計室及總務處說明如附件2)
附帶決議:四維樓重建工程96年度預定執行之工程款7千7百零7萬元,同意撥付予營建署。
陸、臨時動議:
邱委員繼智:教育部對學校教學計畫及發展特色的補助案,係以三年為一期,將來須由學校自籌。建議由校務基金的累積財源,提撥一至二千萬做為競爭型經費,要求各單位應比照向教育部申請方式,提出具體計畫,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再做合理分配。
楊委員敏修:邱委員所提之經費來源,原則上可由本校五項自籌收入財源中提撥支應,除可達到鼓勵本校同仁積極提送計畫外,亦可作為爭取教育部相對補助,為本校創造財源的良好機制。
* 主席指示:提行政會議討論。
散會:10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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