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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96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6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96年4月19日96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確認
時間:96年3月7日(星期三)中午12時5分正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側廳
出席人員:許勝雄、羅能清、陶建國、陳津美、邱繼智、李麒麟
賴振昌、賴明政、陳勝源、李燕芬、陳素緞、陳麗宇
楊敏修
應出席人員:15位
實到:13位
未到:2位 黃其彥、何志峰(請假)
應列席人員:2位
經費稽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謝銘仁
體育室 鍾主任淑芬

主席:許校長勝雄 記錄:王耘政

壹、確認95年度第5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一、秘書室提:有關「本校五項自籌收入」之收支管理規定新、修訂條文案,提請 討論。
決 議:
一、為爭取時效,原「進修推廣部推廣教育施行通則」應先予修正名稱俾與母法「本校推廣教育收支管理要點」內之規定相呼應,再由原審定小組(推廣教育審查小組)以追認方式通過名稱之修正。
二、「本校因公派員出國旅費支應要點」第五點第二、三款及第六點第一款修正為:「…或其授權人核定,」。
三、「本校新興工程預算支用要點」第六點修正為:「…自籌收入,亦依本要點…」。
四、餘新、修訂條文照案通過(如附件1-8)。

執行情形:本案五項收支新訂定及修訂之各項規定均已報部備查,其中除「本校重大新興工程預算支用要點」及「本校公務車輛購置及租賃要點」教育部函覆時有建議修正意見外,其餘均已同意備查在案。上開待修正之二項規定,請總務處邀集相關單位配合研議修正,並循相關程序提下次會議審議。
附帶決議:本校場地設備收費標準須定期檢討,請業務單位研議是否須作調整。

叁、主席報告:(略)

肆、工作報告:
(一)會計室(詳書面資料)。
(二)本校96學年度大學部暨專科部招生委員會(詳書面資料)。

伍、提案討論:
提案一、會計室提:本校96年度預算分配案,提請 審議。
決 議: 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
(一)本(96)年度空中進修學院各輔導處業務費分配
額度共計10,350千元,授權行政單位在額度內,
決定分配方式及計算公式。
(二)有關空中進修學院成本分析,請會計室於二年內
提出,屆時輔導處經費之分配方式及計算公式,
將再另議。
(三)本次預算分配案係先行暫依行政院審議通過之支
出總額度辦理分配,未來立法院若有刪減預算
時,原則上不減列各單位之分配額度,將由本校歷
年賸餘款吸收。

提案二、體育室提:本校運動代表隊組訓實施要點修正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第九點修正為「本實施要點經體育室室務會議
擬訂,經行政會議討論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
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據此重提此修正案。

陸、臨時動議:無


散會:13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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