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7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97年5月26日97年度第3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確認
時間:97年4月11日(星期五)12時1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側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劉瀚宇、顏怡音、黃其彥、朱永瑞、歐俊男
李昭慶、廖文豪、李麒麟、王美慧、夏德威、林淑媛
應出席人員:15位
實到:12位
請假:3位 李燕芬、羅時萬、劉正田
應列席人員:5位 (1位請假)
經費稽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黃耀輝 (請假)
李主任秘書貴豐、楊主任敏修、閻主任瑞彥、洪專員惠都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張淑媛
壹、確認97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會議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一、總務處提:調高「四維樓重建建築工程」總預算,並以本校校務基金支應差額案,提請 審核。
決 議:照案通過(預算書總表如附件1),續提校務會議討論後,函報教育部轉工程會及行政院審定。
執行情形:已提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報請教育部轉工程會及行院院審核中。
二、教務處提:草擬本校「創新教學獎勵辦法」,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續彙送報部備查。
執行情形:與相關法規彙送報部備查中。
三、教務處提:增訂本校「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辦法」,提請 備查。
決 議:
(一)依97.01.15部函指示於末條加註「…經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教育部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等文字,修正後通過如附件2。
(二)續彙送報部備查。
執行情形:與相關法規彙送報部備查中。
四、研發處提:草擬本校「傑出創作獎勵辦法」,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續彙送報部備查。
執行情形:與相關法規彙送報部備查中。
五、學務處提:檢陳本校「導師制實施辦法」,提請 備查。
決 議:
(一)依97.01.15部函指示於末條加註「…經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教育部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等文字,修正後通過如附件3。
(二)續彙送報部備查。
執行情形:與相關法規彙送報部備查中。
六、秘書室提:依部函修正「附設專科進修學校約僱臨時人員資格及報酬支給標準」第4條、「實施行政人力契僱化作業要點」第9條、「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第8條,「因公派員出國旅費支應要點」第11條、「新興工程預算支用要點」第7條、「公務車輛購置及租賃要點」第8條及「優良導師遴選與獎勵辦法」第10條,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確認後轉知各相關單位照案實施。
七、秘書室提:「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建教合作管理費分配實施要點」第六點第二款修訂案,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確認後轉知研發處照案實施。
叁、主席報告:(略)
肆、工作報告:請詳參經費調度小組書面工作報告。補充報告:
楊主任敏修:因應目前市場定存利率調整(台銀定存利率約為1.4%至1.6%,台灣郵政利率約為2.2%至2.6%),為增加校務基金收入,最近將原存於台銀之定期存款轉存至台灣郵政公司,預計97、98年度,本校校務基金每年利息所得將可望增加800萬至1,000萬元。
伍、提案討論:
提案一、企業管理系提:企業管理系(科)學生就學補助急難救助金作業要點,提送備查。
說 明:
(一) 依企業管理系97年3月6日簽辦理。
(二) 本要點經96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96.12.21)及9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97.03.04)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辦 法:本要點提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備查。
決 議:
(一)建議修正作業要點第三點,將「各委員均為無給職,任期一年」等文字刪除;另修正第八點第一款文字為「(一)本要點第四項之經費用盡後,本要點停止適用。」
(二)文字修正後同意備查。
提案二、會計室提:擬編「本校校務基金98年度概算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依據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第4點第1項第3款之規定,關於校務基金年度概算擬編必須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二) 依教育部會計處97年3月20日傳真通報,各校應依規定將98年度預算相關書表函送至教育部、行政院主計處及財政部等單位。
(三) 教育部補助款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接獲通知,茲考量如俟教育部核定年度補助經費額度後,再召開會議,恐時效將緩不濟急,故擬暫依上(97)年補助款額度編列,倘屆時98年度補助款有增減時,授權會計室依實際補助金額比率酌予調整。
(四) 有關本校98年度資本支出及無形資產額度匡列數,業於97年3月26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本校98年度資本支出編列概算額度會議討論並獲致結論,匡列明細如下:
1. 一般設備費共計匡列3,900萬元,其中屬補助款部分擬編列3,000萬元、自籌款部分編列900萬元,較97年度預算數(3,690萬元)增加210萬元。
2. 無形資產比照97年度匡列700萬元,其中屬補助款部分擬編列600萬元及自籌款100萬元。
(五) 再依教育部編列原則規定,98年度賸餘數以較97年度預算數提高為原則(查本校97年度編列21萬4千元),惟因考量98年度學雜費收入預計較上年度減少、本校四維樓改建工程執行率偏低且未達教育部規定,恐有遭教育部減少補助款之虞,及各項支出亦未相對減少等因素,故98年度賸餘數擬編列21萬5千元,較97年度增加1千元。
(六) 檢附本校98年度預算資本支出及無形資產編列明細表及收支估計表乙份,提請審議。
辦 法:本校98年度概算如經本委員會審議通過,將於期限內依規定陳報教育部等相關單位
決 議:
(一) 照案通過(概算案編列如附件1),細部事項授權會計室依規定編造,並陳報教育部。
(二) 屆時教育部98年度補助款如有增減時,亦授權會計室依實際補助金額比率酌予調整。
陸、臨時動議:無。
散會:13時6分
97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97年5月26日97年度第3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確認
時間:97年4月11日(星期五)12時1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側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劉瀚宇、顏怡音、黃其彥、朱永瑞、歐俊男
李昭慶、廖文豪、李麒麟、王美慧、夏德威、林淑媛
應出席人員:15位
實到:12位
請假:3位 李燕芬、羅時萬、劉正田
應列席人員:5位 (1位請假)
經費稽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黃耀輝 (請假)
李主任秘書貴豐、楊主任敏修、閻主任瑞彥、洪專員惠都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張淑媛
壹、確認97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會議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一、總務處提:調高「四維樓重建建築工程」總預算,並以本校校務基金支應差額案,提請 審核。
決 議:照案通過(預算書總表如附件1),續提校務會議討論後,函報教育部轉工程會及行政院審定。
執行情形:已提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報請教育部轉工程會及行院院審核中。
二、教務處提:草擬本校「創新教學獎勵辦法」,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續彙送報部備查。
執行情形:與相關法規彙送報部備查中。
三、教務處提:增訂本校「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辦法」,提請 備查。
決 議:
(一)依97.01.15部函指示於末條加註「…經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教育部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等文字,修正後通過如附件2。
(二)續彙送報部備查。
執行情形:與相關法規彙送報部備查中。
四、研發處提:草擬本校「傑出創作獎勵辦法」,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續彙送報部備查。
執行情形:與相關法規彙送報部備查中。
五、學務處提:檢陳本校「導師制實施辦法」,提請 備查。
決 議:
(一)依97.01.15部函指示於末條加註「…經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教育部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等文字,修正後通過如附件3。
(二)續彙送報部備查。
執行情形:與相關法規彙送報部備查中。
六、秘書室提:依部函修正「附設專科進修學校約僱臨時人員資格及報酬支給標準」第4條、「實施行政人力契僱化作業要點」第9條、「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第8條,「因公派員出國旅費支應要點」第11條、「新興工程預算支用要點」第7條、「公務車輛購置及租賃要點」第8條及「優良導師遴選與獎勵辦法」第10條,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確認後轉知各相關單位照案實施。
七、秘書室提:「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建教合作管理費分配實施要點」第六點第二款修訂案,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確認後轉知研發處照案實施。
叁、主席報告:(略)
肆、工作報告:請詳參經費調度小組書面工作報告。補充報告:
楊主任敏修:因應目前市場定存利率調整(台銀定存利率約為1.4%至1.6%,台灣郵政利率約為2.2%至2.6%),為增加校務基金收入,最近將原存於台銀之定期存款轉存至台灣郵政公司,預計97、98年度,本校校務基金每年利息所得將可望增加800萬至1,000萬元。
伍、提案討論:
提案一、企業管理系提:企業管理系(科)學生就學補助急難救助金作業要點,提送備查。
說 明:
(一) 依企業管理系97年3月6日簽辦理。
(二) 本要點經96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96.12.21)及9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97.03.04)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辦 法:本要點提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備查。
決 議:
(一)建議修正作業要點第三點,將「各委員均為無給職,任期一年」等文字刪除;另修正第八點第一款文字為「(一)本要點第四項之經費用盡後,本要點停止適用。」
(二)文字修正後同意備查。
提案二、會計室提:擬編「本校校務基金98年度概算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依據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第4點第1項第3款之規定,關於校務基金年度概算擬編必須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二) 依教育部會計處97年3月20日傳真通報,各校應依規定將98年度預算相關書表函送至教育部、行政院主計處及財政部等單位。
(三) 教育部補助款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接獲通知,茲考量如俟教育部核定年度補助經費額度後,再召開會議,恐時效將緩不濟急,故擬暫依上(97)年補助款額度編列,倘屆時98年度補助款有增減時,授權會計室依實際補助金額比率酌予調整。
(四) 有關本校98年度資本支出及無形資產額度匡列數,業於97年3月26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本校98年度資本支出編列概算額度會議討論並獲致結論,匡列明細如下:
1. 一般設備費共計匡列3,900萬元,其中屬補助款部分擬編列3,000萬元、自籌款部分編列900萬元,較97年度預算數(3,690萬元)增加210萬元。
2. 無形資產比照97年度匡列700萬元,其中屬補助款部分擬編列600萬元及自籌款100萬元。
(五) 再依教育部編列原則規定,98年度賸餘數以較97年度預算數提高為原則(查本校97年度編列21萬4千元),惟因考量98年度學雜費收入預計較上年度減少、本校四維樓改建工程執行率偏低且未達教育部規定,恐有遭教育部減少補助款之虞,及各項支出亦未相對減少等因素,故98年度賸餘數擬編列21萬5千元,較97年度增加1千元。
(六) 檢附本校98年度預算資本支出及無形資產編列明細表及收支估計表乙份,提請審議。
辦 法:本校98年度概算如經本委員會審議通過,將於期限內依規定陳報教育部等相關單位
決 議:
(一) 照案通過(概算案編列如附件1),細部事項授權會計室依規定編造,並陳報教育部。
(二) 屆時教育部98年度補助款如有增減時,亦授權會計室依實際補助金額比率酌予調整。
陸、臨時動議:無。
散會:13時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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