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8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98年5月15日98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確認
時間:98年4月16日(星期四)9時3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側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李燕芬、顏怡音、羅時萬、歐俊男、蕭幸金、林淑媛、李昭慶、廖文豪、李麒麟、王美慧、夏德威、張梅芬
應出席人員:15位
實到:13位
請假:2位 劉瀚宇、黃其彥
應列席人員:3位
李主任秘書貴豐、謝學務長文盛、林研發長純如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張淑媛
壹、確認97年度第5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會議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一、會計室提:本校98年度預算分配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
(一)教學單位專案性經費:授權教務處另行協調研發處邀集相關單位辦理分配。
(二)本校年度預算分配原則予以確認,並請會計室公告於網頁上。
執行情形:
(一)已照案執行中。
(二)有關教學單位專案性經費部分將於本 (4/16) 日下午進行第2次分配會議。
二、學務處提:擬修訂本校學行優良、清寒優秀、合作社、中正、王克秋教授清寒優秀、吳春明校友及張國英女士等7項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 審議。
決 議:考量修法內容之週延性,本案先予撒案。
執行情形:依修法程序賡續處理。
三、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導師制實施辦法」,提請 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相關財源是否充足,請學務處與會計室逐年加以檢視。
執行情形:本案另有修正事項,提請本次會議討論(如提案二)。
四、人事室提:擬修訂本校「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第4點內容,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業已公告施行。
五、研發處提:有關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97年度第2次申請案,提請 確認。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照案執行。
叁、主席報告:(略)
肆、工作報告:參閱經費調度小組書面報告。
伍、提案討論:
提案一、會計室提:擬編「本校校務基金99年度概算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第4點第1項第3款之規定辦理。
(二)依教育部會計處98年3月23日通報,各校應依規定函送預算相關書表至教育部、行政院主計處及財政部等單位(如附件3)。
(三)另依教育部技職司98年4月13日通知,本校99年度預算教育部補助款奉核定為5億7,051萬6千元(含基本需求5億2,306萬5千元、績效型補助731萬1千元、短期促進就業14萬元及四維樓營建工程4,000萬元),扣除四維樓營建工程及短期促進就業屬專案補助款外,其餘補助款額度為5億3,037萬6千元較98年度5億2,721萬8千元(含基本需求5億2,056萬5千元及績效型補助665萬3千元),增加315萬8千元(如附件4)。
(四)有關本校99年度資本支出及無形資產額度匡列數,業於98年3月25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本校99年度資本支出及無形資產編列概算額度會議討論並獲致結論,匡列明細如下:
1.一般設備費共計匡列4,088萬元,其中屬補助款部分擬編列3,303萬8千元、自籌款部分編列784萬2千元,總額度較98年度預算數(3,900萬元)增加188萬元。
2.工程經費:依總務處所提需求編列,分述如下:
(1)四維樓改建部分:總務處原提需求2億4,500萬元,後經該處與教育部技職司協調結果修正為2億7,000萬元(教育部補助款9,000萬元,自籌款1億8,000萬元,另依教育部98年4月13日通知補助款修正為4,000萬元,其餘為自籌款)。惟經總務處復與建築師、廠商及營建署共同評估結果再次修正編列額度為3億3,300萬元(教育部補助款4,000萬元,其餘為自籌款)。
(2)平鎮校區部分:編列3億8,632萬元(均係本校自籌款)。
3.無形資產參考電算中心提報之概算金額編列750萬元,其中屬補助款部分擬編列600萬元及自籌款150萬元。
(五)再依教育部編列原則規定,99年度賸餘數以較98年度預算數及97年度決算數提高為原則(查本校98年度編列720萬元),惟考量99年度學雜費收入預計較上年度減少、本校四維樓改建工程已進入開工階段,99年度應為付款之高峰期,故賸餘數擬編列720萬1千元,較98年度酌增1千元。
(六)檢附本校99年度預算資本支出及無形資產編列明細表(如附件1)及收支估計表乙份(如附件2),提請審議。
辦 法:本校99年度概算如經本委員會審議通過,將於期限內依規定陳報教育部等相關單位。
決 議:照案通過。
*會計室補充說明:
99年度預算數較之98年度有較大幅度減少之雜項業務收入、雜項業務費用及業務外收入、業務外費用,其主要收支項目說明如下:
(一)雜項業務收入與雜項業務費用係屬本校各學制自辦招生之收入與費用。
(二)業務外收入與業務外費用係為本校學生申請成績單、學生證等各項工本費及出售呆廢料等較為零星之各項收入及費用。
提案二、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導師制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97.11.03企管系簽辦理,增修本實施辦法第十一條之相關規定。
(二)為完備導師請假與請假期間扣除導師費等相關規定,及訂定短期代理導師業務之教師身分與代理期限等說明。
(三)依97年12月25日97學年度第1 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決議辦理,本案已於98年1月13日提送9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議審議通過。
(四)本案業經98年2月19日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
辦 法:倘經本會議通過,擬提送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同意依學務處所請撤案,俟釐清相關疑義後再重行提案討論;另第九條有關班級活動費部分併案修訂。
提案三、研發處提: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國際化獎勵金獎勵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案獎勵要點已於97年開始執行,並於97/11/20辦理頒獎典禮,獎勵96學年度取得外語檢定或國際專業證照之冠軍團體及獲獎師生。
(二)本案擬增加一次申請期限,並修訂頒獎日期及方式,俾利本獎勵要點更趨周全及順利執行。
(三)本要點已於98/3/5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需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辦 法: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並報教育部備查後實施。
決 議:
(一)第四點第(一)、(二)款修正為:「(一)第一期:每年5月1日至5月15日(逢例假日順延1日)」、「(二)第二期:每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逢例假日順延1日)」。
(二)修正後通過。
提案四、研發處提:有關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98年度第1次申請案,提請確認。
說 明:
(一)98年度推動科技發展經費項下獎勵費用共808,000元,第1次申請案預算為404,000元,出席學術研討會論文發表佔預算40%計161,600元,發表原創性學術期刊論文佔預算60%計242,400元,餘額可互相流用。
(二)98.4.13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98年度第1次會議審議通過出席學術研討會論文發表5件,獎補助金額49,732元,餘額依「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第三點規定流用至發表原創性學術期刊論文;發表原創性學術期刊論文34篇,最高獎補助金額為510,332元,因超過預算故依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規定補助金額按原最高獎(補)助金額等比例減少,實際補助金額354,268元。
(三)本次審議通過補助金額404,000元。
辦 法:本案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確認後移請會計室辦理付款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
陸、臨時動議:無。
散會:10時30分。
98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98年5月15日98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確認
時間:98年4月16日(星期四)9時3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側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李燕芬、顏怡音、羅時萬、歐俊男、蕭幸金、林淑媛、李昭慶、廖文豪、李麒麟、王美慧、夏德威、張梅芬
應出席人員:15位
實到:13位
請假:2位 劉瀚宇、黃其彥
應列席人員:3位
李主任秘書貴豐、謝學務長文盛、林研發長純如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張淑媛
壹、確認97年度第5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會議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一、會計室提:本校98年度預算分配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
(一)教學單位專案性經費:授權教務處另行協調研發處邀集相關單位辦理分配。
(二)本校年度預算分配原則予以確認,並請會計室公告於網頁上。
執行情形:
(一)已照案執行中。
(二)有關教學單位專案性經費部分將於本 (4/16) 日下午進行第2次分配會議。
二、學務處提:擬修訂本校學行優良、清寒優秀、合作社、中正、王克秋教授清寒優秀、吳春明校友及張國英女士等7項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 審議。
決 議:考量修法內容之週延性,本案先予撒案。
執行情形:依修法程序賡續處理。
三、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導師制實施辦法」,提請 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相關財源是否充足,請學務處與會計室逐年加以檢視。
執行情形:本案另有修正事項,提請本次會議討論(如提案二)。
四、人事室提:擬修訂本校「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第4點內容,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業已公告施行。
五、研發處提:有關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97年度第2次申請案,提請 確認。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照案執行。
叁、主席報告:(略)
肆、工作報告:參閱經費調度小組書面報告。
伍、提案討論:
提案一、會計室提:擬編「本校校務基金99年度概算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第4點第1項第3款之規定辦理。
(二)依教育部會計處98年3月23日通報,各校應依規定函送預算相關書表至教育部、行政院主計處及財政部等單位(如附件3)。
(三)另依教育部技職司98年4月13日通知,本校99年度預算教育部補助款奉核定為5億7,051萬6千元(含基本需求5億2,306萬5千元、績效型補助731萬1千元、短期促進就業14萬元及四維樓營建工程4,000萬元),扣除四維樓營建工程及短期促進就業屬專案補助款外,其餘補助款額度為5億3,037萬6千元較98年度5億2,721萬8千元(含基本需求5億2,056萬5千元及績效型補助665萬3千元),增加315萬8千元(如附件4)。
(四)有關本校99年度資本支出及無形資產額度匡列數,業於98年3月25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本校99年度資本支出及無形資產編列概算額度會議討論並獲致結論,匡列明細如下:
1.一般設備費共計匡列4,088萬元,其中屬補助款部分擬編列3,303萬8千元、自籌款部分編列784萬2千元,總額度較98年度預算數(3,900萬元)增加188萬元。
2.工程經費:依總務處所提需求編列,分述如下:
(1)四維樓改建部分:總務處原提需求2億4,500萬元,後經該處與教育部技職司協調結果修正為2億7,000萬元(教育部補助款9,000萬元,自籌款1億8,000萬元,另依教育部98年4月13日通知補助款修正為4,000萬元,其餘為自籌款)。惟經總務處復與建築師、廠商及營建署共同評估結果再次修正編列額度為3億3,300萬元(教育部補助款4,000萬元,其餘為自籌款)。
(2)平鎮校區部分:編列3億8,632萬元(均係本校自籌款)。
3.無形資產參考電算中心提報之概算金額編列750萬元,其中屬補助款部分擬編列600萬元及自籌款150萬元。
(五)再依教育部編列原則規定,99年度賸餘數以較98年度預算數及97年度決算數提高為原則(查本校98年度編列720萬元),惟考量99年度學雜費收入預計較上年度減少、本校四維樓改建工程已進入開工階段,99年度應為付款之高峰期,故賸餘數擬編列720萬1千元,較98年度酌增1千元。
(六)檢附本校99年度預算資本支出及無形資產編列明細表(如附件1)及收支估計表乙份(如附件2),提請審議。
辦 法:本校99年度概算如經本委員會審議通過,將於期限內依規定陳報教育部等相關單位。
決 議:照案通過。
*會計室補充說明:
99年度預算數較之98年度有較大幅度減少之雜項業務收入、雜項業務費用及業務外收入、業務外費用,其主要收支項目說明如下:
(一)雜項業務收入與雜項業務費用係屬本校各學制自辦招生之收入與費用。
(二)業務外收入與業務外費用係為本校學生申請成績單、學生證等各項工本費及出售呆廢料等較為零星之各項收入及費用。
提案二、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導師制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97.11.03企管系簽辦理,增修本實施辦法第十一條之相關規定。
(二)為完備導師請假與請假期間扣除導師費等相關規定,及訂定短期代理導師業務之教師身分與代理期限等說明。
(三)依97年12月25日97學年度第1 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決議辦理,本案已於98年1月13日提送9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議審議通過。
(四)本案業經98年2月19日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
辦 法:倘經本會議通過,擬提送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同意依學務處所請撤案,俟釐清相關疑義後再重行提案討論;另第九條有關班級活動費部分併案修訂。
提案三、研發處提: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國際化獎勵金獎勵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案獎勵要點已於97年開始執行,並於97/11/20辦理頒獎典禮,獎勵96學年度取得外語檢定或國際專業證照之冠軍團體及獲獎師生。
(二)本案擬增加一次申請期限,並修訂頒獎日期及方式,俾利本獎勵要點更趨周全及順利執行。
(三)本要點已於98/3/5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需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辦 法: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並報教育部備查後實施。
決 議:
(一)第四點第(一)、(二)款修正為:「(一)第一期:每年5月1日至5月15日(逢例假日順延1日)」、「(二)第二期:每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逢例假日順延1日)」。
(二)修正後通過。
提案四、研發處提:有關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98年度第1次申請案,提請確認。
說 明:
(一)98年度推動科技發展經費項下獎勵費用共808,000元,第1次申請案預算為404,000元,出席學術研討會論文發表佔預算40%計161,600元,發表原創性學術期刊論文佔預算60%計242,400元,餘額可互相流用。
(二)98.4.13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98年度第1次會議審議通過出席學術研討會論文發表5件,獎補助金額49,732元,餘額依「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第三點規定流用至發表原創性學術期刊論文;發表原創性學術期刊論文34篇,最高獎補助金額為510,332元,因超過預算故依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規定補助金額按原最高獎(補)助金額等比例減少,實際補助金額354,268元。
(三)本次審議通過補助金額404,000元。
辦 法:本案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確認後移請會計室辦理付款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
陸、臨時動議:無。
散會:10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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