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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0年度第7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100年度第7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101年1月2日101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確認紀錄
時間:100年12月13日(星期二)中午12時1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側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李貴豐、邱繼智、廖文豪、李昭慶、張梅芬、李麒麟、王美慧、李志偉、魏榮貴、朱永瑞、陳素緞、陳津美
列席人員:企管系主任閻瑞彥、會計室汪怡萍
請假人員:羅時萬、歐俊男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壹、宣讀100年度第6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一、總務處提:辦理「本校運動場全區美化及五育樓外牆整修工程」 修正第一次變更設計調增減預算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同意追加150萬元。
附帶決議:
(一)責請總務處會後總核算所有數字,以確定其正確性。
(二)另有關計算錯誤之處,請併入原追加減預算之10%計算,並按合約相關規定之罰則處理。
執行情形:本案上週已完成議價程序,並已簽請校長核定後辦理完畢。

二、研究發展處提:有關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100年度第2次申請案,提請確認。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本實施要點右上方處法規通過次數及日期,請適度精簡修正。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

三、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修訂本校「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第三點、第六點相關規定,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案經簽請 校長核定後,於100年11月25日以本校北商技人字第1000014076號函送各單位施行,並張貼於本室網頁「相關法規」公告周知。

四、教務處提:修訂本校「專任教師創新教學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
(一)該案業經100年11月25日簽准在案,核定施行並公告週知。
(二)教學品質委員會委員,業已遴聘完竣,並核發聘函在案。

五、主任秘書提:有關五育樓女兒牆護欄粗糙改善工程事宜,請總務處建議廠商優先於假日及夜間時間施作。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會後已請廠商處理完畢。

貳、主席報告:(略)。
叁、工作報告:(無)。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會計室提:修正本校「年度預算分配原則」,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校97年11月28日訂定之本校「年度預算分配原則」,未顧及預算規模變動產生之影響,業經100年12月08日年度預算分配原則修正專案會議修訂。
(二)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3條之規定,送請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定。
辦 法: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自101會計年度起適用。
決 議:
(一)本校「年度預算分配原則」參、無形資產之分配第二項修正如下:
    二、各單位之需求分配額度及項目,由電算中心召開「資訊發展委員會議」議定執行。
(二)本原則內所有「議定執行」皆請修正為「議定」。
(三)餘照案通過。

提案二、企業管理系提:為配合教學需求及101年度教育部評鑑,本系擬將育507專業教室及育605電腦教室作部分裝修,所需經費擬將校方同意以校務基金支應。
說 明:
(一)本系於100年度未參與校園美化及建置各系專業教室案,且本系日前所建置之育507專業教室及育605電腦教室,皆多由校外計畫經費支應,並未使用校方補助款。
(二)而為配合教學需求及因應101年度教育部評鑑,本系擬於100學年度第1學期寒假期間(101年1月9日至101年2月17日),將育507專業教室作部分裝修(附件1)及育605電腦教室拆除原有講台並延伸鋪設高架地板(附件2)。
辦 法:
(一)兩間專業教室估計工程費用共計356,288元(含設計監造費),擬請同意以101年度學校統籌維護費項下支應。
(二)本案經會議通過後,擬請營繕組協助後續招標及發包事宜。
決 議:
(一)本案撤案。
(二)另為利本校因應評鑑所需,請總務處盡早召開總務會議以分配明年度維護費預算,本案需求請優先考量。

提案三、研究發展處提:有關本校「行政大樓六樓中型會議室暨研發處小會議室」設備預算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本校研發處辦公室已配合本校空間移轉計畫,搬遷至本校行政大樓六樓完竣,辦公室原址之會議室所使用資訊相關設施,則留由搬遷至研發處辦公室原址之會計財稅所使用。
(二)現行政大樓六樓規劃有中型會議室空間,由研發處與學務處共同使用。該中型會議室未來擬作為本校校務評鑑綜合校務組委員參閱相關資料場所,以及召開教師研究獎補(補)審議小組會議等相關中型會議使用。
(三)另研發處辦公室亦規畫有小型研討室空間,未來擬作為召開處務會議或其它相關小型研討會議之用。
(四)惟前開二會議室目前均缺相關設備,為免空間閒置,已由總務處統一規劃,概估相關設備預算為新台幣528,710元整,詳如附件。
(五)以上會議室設備經費來源,提請同意由校務基金支應,以利學校空間充份使用。
辦 法:本案如經審議通過,擬請總務處續辦採購事宜。
決 議:
(一)本案撤案。
(二)另為利本校因應評鑑所需,請總務處盡早召開總務會議以分配明年度維護費預算,本案需求請優先考量。

伍、臨時動議:(無)
散會:13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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