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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0年度第6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100年度第6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100年12月13日100年度第7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確認紀錄
時間:100年11月10日(星期四)中午12時1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側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李貴豐、邱繼智、廖文豪、李昭慶、王美慧、李志偉、羅時萬、陳素緞、陳津美、魏榮貴
列席人員:林純如、華英俐、陳素真、李欣欣、顏寶龍
請假人員:李麒麟、張梅芬、朱永瑞、歐俊男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壹、宣讀100年度第5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一、總務處提:辦理「本校運動場全區美化及五育樓外牆整修工程」第一次變更設計追加預算案,提請審議。
決 議:
(一)同意通過追加金額240萬元整,由校務基金歷年累計剩餘款支應。
(二)各表件之表達方式,會後請總務處再與會計室取得共識。
(三)有關本案金額之法規面,請總務處按行政程序簽會會計室後陳核。
附帶決議:有關監造施工過程中,為確保本校施工安全,責請總務處向監造單位建築師提出改善各所列之缺失項目或以扣款方式處理。
執行情形:
(一)目前五育樓外牆整修工程業已完工,至於運動場全區美化部分,包含建築師數量計算誤差、上次提案之變更設計加總數量金額亦略有差異,於本次會議另提修正變更案,將再做說明。
(二)上次有關監造施工過程之建議,已請營造廠及監造單位就缺失部份進行改善,扣款部份包含工期延宕部分等,皆將一併計算在內。
(三)上次決議有關本案應依按行政程序簽會會計室後陳核,但因建築師提報本處時間較晚,故本程序本處僅以口頭及書面方式向會計室報告,昨日已當面向會計主任報告,原則上無問題。

二、教務處提:為本處100年度評鑑經費項目改列移用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有關校務處整修尚持續進行中。

三、教務處提:為修訂本校「自辦招生考試工作酬勞支給基準」,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貳、主席報告:感謝各委員利用中午時間與會,並感謝大家對學校支持。學校裝修過程中陸續會發生許多需修正之狀況,這是正常的,雖總務處有些預算需增加,例如防水等,有些相關品質及安全該注意者,寧可於施作時,追加預算及工期,勝過日後補救,因其成本及代價將更大。
叁、工作報告:(無)。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總務處提:辦理「本校運動場全區美化及五育樓外牆整修工程」 修正第一次變更設計調增減預算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新興工程預算支用要點」 第4條辦理。
(二)旨揭工程提案原核定總經費調整新台幣2,939萬7,724元整,並於100年7月20日發包執行,決標契約總價金額為新台幣2,344萬5,500元整。
(三)本案變更設計內容說明:
1.有關本案於100年9月16日第5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中業已通作第一次變更追加預算經費新台幣240萬,共計為新台幣3,179萬7,724元整。
2.惟因下述原因該數字必須重新修正:
(1)運動場全區美化工程中,為考量師生行走動線實務需求及藍、排球場運用範圍區劃,故變更增加植草磚步道、HDPE排水管溝、藍球場出入口及部分花台整修等,另因司令台兩側花台考量五育樓結構物滲水因素,增設防水修繕工項,以求妥善。
(2)經總務處核算發現黃聖吉建築師事務所提交本校於9月16日日會議中討論之第一次變更追加減預算書,漏列加總計算補強工程「梁、柱面塗漆」工項約新台幣74萬4,215元,擬於本次追加減中一併補列計算。
(四)前述變更設計修正後工程項目追加金額約為計新台幣937萬3,130元整,追減金額約為計新台幣123萬5,535元整,預算書詳如附件1。
(五)變更設計追加減預算金額共計813萬7,595元整(擬由已核定之預算經費新台幣3,179萬7,724元整,扣除原工程款2,344萬5,500元整、原委託規劃設計監造費用新台幣95萬元整、五育樓南向(操場側)外牆追加委託規劃設計監造費用新台幣23萬9,800元及空污費6萬2,521元整,共計新台幣2,469萬7,821元整,餘709萬9903元整支應,詳如附件2),不足部分計約新台幣110萬元整,擬請同意提報辦理追加,另為避免因現場不可預期之情況,請准同意額外提列新台幣40萬元預備金,合計新台幣150萬元整。
辦 法:請討論旨揭提案是否可行。如經決議通過本案預算額度,總務處將據以辦理後續採購。
決 議:照案通過,同意追加150萬元。
附帶決議:
(一)責請總務處會後總核算所有數字,以確定其正確性。
(二)另有關計算錯誤之處,請併入原追加減預算之10%計算,並按合約相關規定之罰則處理。

提案二、研究發展處提:有關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100年度第2次申請案,提請確認。
說 明:
(一)本項獎勵經費由100年度推動科技發展經費項下支應, 本次預算計373,995元,出席學術研討會論文發表佔預算40%,發表原創性學術期刊論文佔預算60%,餘額可互相流用。
(二)依100年度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第4次暨第5次會議審議,通過出席學術研討會論文發表14件,最高獎補助金額為210,201元,因超過預算,依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規定補助金額按原最高獎(補)助金額等比例減少,實際補助金額149,600元。發表原創性學術期刊論文35篇,最高獎補助金額為804,831元,因超過預算,依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規定補助金額按原最高獎(補)助金額等比例減少,實際補助金額224,395元。
(三)本次審議通過補助金額373,995元。
辦 法:本案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確認後移請會計室辦理付款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本實施要點右上方處法規通過次數及日期,請適度精簡修正。

提案三、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修訂本校「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第三點、第六點相關規定,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本校「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部分規定修正案,業經循程序提會審議通過,並簽請 核定後於100年6月27日以本校北商技人字第1000007389號函送各單位;又以行政院核定調增100年度下半年軍公教員工待遇,並自100年7月1日生效,爰配合修正本校「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之附件三:本校「約用行政助理報酬標準薪級表」及附件四:「約用工程助理報酬標準薪級表」,亦經循程序辦理完竣後,於100年9月9日以本校北商技人字第1000010139號函送各單位施行在案。
(二)茲為因應本校發展及業務實際需要,並依校務政策,本校各所、系(科、室)聘任之助教員額如出缺擬辦理甄補時,一律改為進用約用工作人員;爰配合修正第3點相關文字。
(三)又為求周全,並增列職員員額出缺改進用約用工作人員之甄選作業程序;另基於教學單位實務需要,有關該單位辦理行政助理之進用,除應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及遵守迴避進用規定辦理外,並增列教學單位自行辦理甄選之相關作業程序;爰配合修正第6點,增列遴選(初審及複審)之相關程序。
(四)本案經提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名稱修正為本校「約用工作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另第6點第1項第(一)款酌作文字修正)。
辦 法:擬奉審議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教務處提:修訂本校「專任教師創新教學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增訂該辦法申請表、推薦表、同意書、評分表及教學資料參考、第二條、第五條、第六條及第十條之規定,修訂申請條件、教學品質委員會委員遴聘方式及獎勵申請表件。
1.第二條:修訂獎勵範圍及條件。
2.第五條:修訂教學品質委員會委員遴聘方式以完善遴聘機制及委員會之客觀性。
3.第六條:修定校外委員得用通訊方式評選。
4.第十條:增訂申請獎勵者所需檢附之申請表件,申請教師須通過服務單位推薦及填寫同意書以完善遴選程序。
(二)該案業經本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及第5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於100學年度第1學期施行。
決 議: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
主任秘書提:有關五育樓女兒牆護欄粗糙改善工程事宜,請總務處建議廠商優先於假日及夜間時間施作。
決 議:照案通過。

散會:13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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