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第5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100年度第5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100年11月10日100年度第6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確認紀錄
時間:100年9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時1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側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李貴豐、李麒麟、邱繼智、廖文豪、李昭慶、張梅芬、王美慧、李志偉、朱永瑞、羅時萬、陳素緞、陳津美、歐俊男
列席人員:總務處顏寶龍、教務處江季娘、會計室吳悅琪
請假人員:魏榮貴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壹、宣讀100年度第4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一、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修訂本校「約用行政助理報酬標準薪級表」及「約用工程助理報酬標準薪級表」,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於100年9月9日以本校北商技人字第1000010139號函送各單位轉知所屬週知。
二、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修訂本校「附設專科進修學校約僱臨時人員資格及報酬支給標準」相關規定,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鑒於專進約僱臨時人員所支報酬已較本校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支給為高,本案是否調整或再增列碩士學歷敘薪,請人事室再與專進研究,如有需要,請專進循行政程序提出。
執行情形:
(一)人事室:本案業經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於100年9月14日以本校北商技人字第1000010284號函送各相關單位週知。
(二)專科進修學校:本校將再與人事室研議,若需增列碩士學歷敘薪,將依行政程序提出。
貳、主席報告:
(一)感謝各委員利用中午時間與會,並感謝大家對學校支持,學校各項經費及建設之改變,才能順利完成。今年起將漸可見學校改變之成果,待五育樓及四維樓之鷹架下架後,操場部分美化亦預計於一個月後完成,故預期十月份左右,校園初步面貌將有重大改變。另今年度校慶主軸將著重慶祝四維樓之完工,學校努力之成果將逐步得以呈現,感謝各委員共同推動學校建設。
(二)日前舉行本次四維樓重新命名投票活動,本次共3286人參與本投票,約計1570人支持「承曦樓」,年輕學生大幅度比例支持「承曦樓」名稱,該命名是由一學生投件,命名由來係該大樓面向東方,迎接第一道曙光,帶領本校新氣象,學生族群亦普遍接受年輕人之看法,我們亦樂觀其成,未來新大樓擬更名為「承曦樓」。
叁、工作報告:(無)。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總務處提:辦理「本校運動場全區美化及五育樓外牆整修工程」第一次變更設計追加預算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新興工程預算支用要點」第4條辦理。
(二)旨揭工程提案原核定總經費調整新臺幣2,939萬7,724元整,並於100年7月20日發包執行,決標契約總價金額為新臺幣2,344萬5,500元整。
(三)本案變更設計內容說明:
1.有關運動場全區美化工程中,土木工程、景觀排水及地坪鋪面部份(含土方廢棄物清運及鋪面基礎混凝土等)工程內容項目實際數量較原先規劃數量多,亦由工程承攬廠商(安慶營造)清查數量後,提報監造單位(黃聖吉建築師事務所)審查,確認黃聖吉建築師事務所於規劃設計時數量計算不足,實際數量及說明詳如附件2,該部分數量計算錯誤責任,將依契約規定,對黃聖吉建築師事務所提出扣款懲罰。
2.本案建築師於原設計五育樓外牆整修工程中非磁磚面之抿石子部份,於原先規劃中並未規劃施作,整修工程施作後,發現造成外牆整修完成後之新舊外觀相接過於突兀,為避免日後施工需編列高額鷹架搭設費用及五育樓外牆整體美觀工程,擬於本次一併施作。另該項目中,亦有部份數量為建築師規劃設計時少算,本校亦將一併向建築師究責。
3.另有關甲種圍籬、景觀排水及鄰近四維樓前水溝等,因配合現場狀況調整減少施作辦理減項。
(四)前述變更設計後,工程項目追加金額約為計新臺幣800萬886元整,追減金額約為計新臺幣97萬8,071元整,預算書詳如附件3。
(五)變更設計追加減預算金額共計733萬2,639元整(其費用包含工程變更設計追加減費用新臺幣702萬2,815元整、五育樓南向【操場側】外牆追加委託規劃設計監造費用新臺幣23萬9,800元整及空污費7萬24元整等)詳如附件4,擬由原工程標餘款(新臺幣595萬2,224元整)扣除原委託規劃設計監造費用新臺幣95萬元整後,計新臺幣500萬2,224元整支應,不足部分計約新臺幣240萬元整,擬請同意提報辦理追加。
辦 法:請討論旨揭提案是否可行,如經決議通過本案預算額度,總務處將據以辦理後續採購。
決 議:
(一)同意通過追加金額240萬元整,由校務基金歷年累計剩餘款支應。
(二)各表件之表達方式,會後請總務處再與會計室取得共識。
(三)有關本案金額之法規面,請總務處按行政程序簽會會計室後陳核。
附帶決議:有關監造施工過程中,為確保本校施工安全,責請總務處向監造單位建築師提出改善各所列之缺失項目或以扣款方式處理。
提案二、教務處提:為本處100年度評鑑經費項目改列移用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處99學年度兩次自評委員皆明確表示:教務處早年規劃之辦公室格局難以符合現代教務單一窗口服務潮流之規劃需求,且各校教務行政重點已導向教學發展中心,而本校教發中心受限空間格局並無專區可容納中心同仁,爰委員再三交待應儘速改善。
(二)本處空間重劃整修工程業已另案簽請納入「本校行政及教學單位空間轉移第一區工程」案辦理,所需經費擬以視聽中心(現為語言中心)原提列100年度評鑑經費項目改列移用。
(三)本處100年度評鑑經費獲分配金額計新台幣900,000元整,因計劃一「數位式語言學習設備與數位化教學設備建置」(原編列經費計新台幣647,000元)係屬無形資產項目暫停執行,擬改列支應本處重劃整修工程費用(所需經費計新台幣457,198元整)。
辦 法:擬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辦理後續經費改列移用相關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教務處提:為修訂本校「自辦招生考試工作酬勞支給基準」,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行政院98年3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0980061354號函核定之「教育部所屬各校務基金學校辦理招生試務工作酬勞支給要點」相關規定及參考其他學校作法,修訂本校「自辦招生考試工作酬勞支給基準」。
(二)本案業經本校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審議修正後通過。
辦 法: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續提本校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無)。
散會:13時30分。
100年度第5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100年11月10日100年度第6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確認紀錄
時間:100年9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時1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側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李貴豐、李麒麟、邱繼智、廖文豪、李昭慶、張梅芬、王美慧、李志偉、朱永瑞、羅時萬、陳素緞、陳津美、歐俊男
列席人員:總務處顏寶龍、教務處江季娘、會計室吳悅琪
請假人員:魏榮貴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壹、宣讀100年度第4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一、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修訂本校「約用行政助理報酬標準薪級表」及「約用工程助理報酬標準薪級表」,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於100年9月9日以本校北商技人字第1000010139號函送各單位轉知所屬週知。
二、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修訂本校「附設專科進修學校約僱臨時人員資格及報酬支給標準」相關規定,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鑒於專進約僱臨時人員所支報酬已較本校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支給為高,本案是否調整或再增列碩士學歷敘薪,請人事室再與專進研究,如有需要,請專進循行政程序提出。
執行情形:
(一)人事室:本案業經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於100年9月14日以本校北商技人字第1000010284號函送各相關單位週知。
(二)專科進修學校:本校將再與人事室研議,若需增列碩士學歷敘薪,將依行政程序提出。
貳、主席報告:
(一)感謝各委員利用中午時間與會,並感謝大家對學校支持,學校各項經費及建設之改變,才能順利完成。今年起將漸可見學校改變之成果,待五育樓及四維樓之鷹架下架後,操場部分美化亦預計於一個月後完成,故預期十月份左右,校園初步面貌將有重大改變。另今年度校慶主軸將著重慶祝四維樓之完工,學校努力之成果將逐步得以呈現,感謝各委員共同推動學校建設。
(二)日前舉行本次四維樓重新命名投票活動,本次共3286人參與本投票,約計1570人支持「承曦樓」,年輕學生大幅度比例支持「承曦樓」名稱,該命名是由一學生投件,命名由來係該大樓面向東方,迎接第一道曙光,帶領本校新氣象,學生族群亦普遍接受年輕人之看法,我們亦樂觀其成,未來新大樓擬更名為「承曦樓」。
叁、工作報告:(無)。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總務處提:辦理「本校運動場全區美化及五育樓外牆整修工程」第一次變更設計追加預算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新興工程預算支用要點」第4條辦理。
(二)旨揭工程提案原核定總經費調整新臺幣2,939萬7,724元整,並於100年7月20日發包執行,決標契約總價金額為新臺幣2,344萬5,500元整。
(三)本案變更設計內容說明:
1.有關運動場全區美化工程中,土木工程、景觀排水及地坪鋪面部份(含土方廢棄物清運及鋪面基礎混凝土等)工程內容項目實際數量較原先規劃數量多,亦由工程承攬廠商(安慶營造)清查數量後,提報監造單位(黃聖吉建築師事務所)審查,確認黃聖吉建築師事務所於規劃設計時數量計算不足,實際數量及說明詳如附件2,該部分數量計算錯誤責任,將依契約規定,對黃聖吉建築師事務所提出扣款懲罰。
2.本案建築師於原設計五育樓外牆整修工程中非磁磚面之抿石子部份,於原先規劃中並未規劃施作,整修工程施作後,發現造成外牆整修完成後之新舊外觀相接過於突兀,為避免日後施工需編列高額鷹架搭設費用及五育樓外牆整體美觀工程,擬於本次一併施作。另該項目中,亦有部份數量為建築師規劃設計時少算,本校亦將一併向建築師究責。
3.另有關甲種圍籬、景觀排水及鄰近四維樓前水溝等,因配合現場狀況調整減少施作辦理減項。
(四)前述變更設計後,工程項目追加金額約為計新臺幣800萬886元整,追減金額約為計新臺幣97萬8,071元整,預算書詳如附件3。
(五)變更設計追加減預算金額共計733萬2,639元整(其費用包含工程變更設計追加減費用新臺幣702萬2,815元整、五育樓南向【操場側】外牆追加委託規劃設計監造費用新臺幣23萬9,800元整及空污費7萬24元整等)詳如附件4,擬由原工程標餘款(新臺幣595萬2,224元整)扣除原委託規劃設計監造費用新臺幣95萬元整後,計新臺幣500萬2,224元整支應,不足部分計約新臺幣240萬元整,擬請同意提報辦理追加。
辦 法:請討論旨揭提案是否可行,如經決議通過本案預算額度,總務處將據以辦理後續採購。
決 議:
(一)同意通過追加金額240萬元整,由校務基金歷年累計剩餘款支應。
(二)各表件之表達方式,會後請總務處再與會計室取得共識。
(三)有關本案金額之法規面,請總務處按行政程序簽會會計室後陳核。
附帶決議:有關監造施工過程中,為確保本校施工安全,責請總務處向監造單位建築師提出改善各所列之缺失項目或以扣款方式處理。
提案二、教務處提:為本處100年度評鑑經費項目改列移用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處99學年度兩次自評委員皆明確表示:教務處早年規劃之辦公室格局難以符合現代教務單一窗口服務潮流之規劃需求,且各校教務行政重點已導向教學發展中心,而本校教發中心受限空間格局並無專區可容納中心同仁,爰委員再三交待應儘速改善。
(二)本處空間重劃整修工程業已另案簽請納入「本校行政及教學單位空間轉移第一區工程」案辦理,所需經費擬以視聽中心(現為語言中心)原提列100年度評鑑經費項目改列移用。
(三)本處100年度評鑑經費獲分配金額計新台幣900,000元整,因計劃一「數位式語言學習設備與數位化教學設備建置」(原編列經費計新台幣647,000元)係屬無形資產項目暫停執行,擬改列支應本處重劃整修工程費用(所需經費計新台幣457,198元整)。
辦 法:擬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辦理後續經費改列移用相關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教務處提:為修訂本校「自辦招生考試工作酬勞支給基準」,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行政院98年3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0980061354號函核定之「教育部所屬各校務基金學校辦理招生試務工作酬勞支給要點」相關規定及參考其他學校作法,修訂本校「自辦招生考試工作酬勞支給基準」。
(二)本案業經本校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審議修正後通過。
辦 法: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續提本校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無)。
散會:13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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