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第8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3年度第8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 間:103年12月26日(星期五)中午12時10分
地 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側廳
主 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許瑞靜
出席人員:張委員梅芬(洪吉美代)、閻委員瑞彥(陳莉玲代)、張委員旭華、莊委員家彰、楊委員浩彥、林委員玟君、林委員盈鈞、曹委員立妍、王委員素鳳(吳忠熹代) 、劉委員瀚宇
請假人員:范委員振乾、周委員麗娟、林委員容如、賴委員蓉禾、劉委員瀚宇
列席人員:李主任秘書麒麟、盧欣怡、林純如、陳俊均
壹、宣讀103年度第7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提案一、國際處提:請審議「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補助學生選讀境外大學校院網路線上課程〈簡稱MOOCs〉要點」。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將陳請校長核准後公告實施。。
提案二、國際處提:修訂本校「外國籍學生獎學金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將陳請校長核准後公告實施。
提案三、研發處提:有關本校「傑出創作獎勵辦法」修正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刻簽請校長核定中。
提案四、圖書館提:為辦理本校「圖書館大樓全棟廁所翻新工程」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由總務處發文,請本校各單位提出需修繕維護之項目,彙整統計後,依各項目之必需性和緊急性,排列優先順序,再視當年預算分配情形進行修繕工程。本案列入年度待改善工程之一。
(二)請總務處進行了解,圖書館1F廁所何故無法修理,而需封閉?有無其他改善方式?
執行情形:總務處業發文各單位提出104年度需修繕維護之項目。另已至圖書館了解並擬進行修繕。對於本案則視預算再評估是否施作。
主席裁示:請秘書室將此案列管追踪。
提案五、人事室提:有關修訂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部分規定及其附件三: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一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並於103年12月16日發文各單位公布施行。另關於契僱人員補薪事宜,人事室已進行統籌清查,就早期進用之契僱人員補薪,並循程序提會通過,簽陳校長核定後施行。
提案六、教務處提:修訂本校「傑出教學助理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將陳請校長核准後公告實施。
提案七、圖書館提:為辦理本校「圖書館大樓全棟窗戶翻新工程」案,提請討論。
決 議:本案併入提案四,亦列為年度待改善工程之一。
執行情形:對於本案,總務處將視預算再評估是否施作。
主席裁示:請秘書室將此案列管追踪。
貳、主席報告:(無)
叁、工作報告:(無)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資網中心:辦理本校「台北校區電腦機房建置」採購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本校原有電腦機房,空間與電力日趨飽和難再擴充,為支應校務發展及桃園校區資通訊需求,並因應本校改制大學後須符合教育部「教育體系資通安全管理規範(ISMS)」之實體安全要求,擬於承C601建置一現代化節能電腦機房,以利未來校務發展。
(二) 本案建置項目主要為:電力與不斷電系統、消防系統、冷/熱通道及空調系統、數位監視系統、門禁系統、環境監控系統、資通訊及電源佈線、機櫃設備、機櫃對機櫃網路佈線(附件1)。
(三) 本案所需經費約690萬元(附件2),擬由本中心今(103)年度資本預算(附件3)及103年度統籌資本門(桃園校區)結餘款支應。
辦 法:本案如經通過,據以辦理後續採購作業。。
決 議:本案所需經費共約690萬元,其中403萬元由資網中心103年度預算支應,不足數由桃園校區統籌資本門項下支應。本(103)年度無法完成時,請資網中心辦理資本支出經費保留之申請。
提案二、學務處提:修訂本校繁星計畫助學金實施要點(修訂草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要點業經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二)本助學金旨在幫助家境清寒、經濟拮据且學習表現良好之繁星計畫入學學生,故修改實施要點內第三條申請資格,將第(一)、(二)項內容合併為「家境清寒,在校內外綜合學習表現良好且學業平均成績及格者」。。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進推部提:擬修訂本校「推廣教育收支管理要點」學校抬頭全銜改名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提請 審議。。
說 明:本案依據教育部103年2月25日臺教技(一)字第1030023901號函辦理,本校自103年8月1日起改名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另教育部103年3月5日臺教高(三)字第1030024928號函來文請將本要點全銜修訂如:「國立ΟΟ大學ΟΟ收入收支管理要點」及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辦 法:審議通過後,報教育部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研發處提:修正本校「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提請討論。
說 明:
(一)為落實教師執行產學合作之目的及配合「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產學合作管理費分配實施要點」第八條;擬修正本要點第四條文字辦理期間為「每年十一月份」為「每年三月份」。
(二)本案業經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提案討論通過。
辦 法: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研發處提:有關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修正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本要點業經103年12月11日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通過在案。
(二)為配合本校改制為大學,並已設立「學院」,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作業申請之作業流程酌予修訂如附件。
辦 法:本案如經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12時45分)
103年度第8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 間:103年12月26日(星期五)中午12時10分
地 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側廳
主 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許瑞靜
出席人員:張委員梅芬(洪吉美代)、閻委員瑞彥(陳莉玲代)、張委員旭華、莊委員家彰、楊委員浩彥、林委員玟君、林委員盈鈞、曹委員立妍、王委員素鳳(吳忠熹代) 、劉委員瀚宇
請假人員:范委員振乾、周委員麗娟、林委員容如、賴委員蓉禾、劉委員瀚宇
列席人員:李主任秘書麒麟、盧欣怡、林純如、陳俊均
壹、宣讀103年度第7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提案一、國際處提:請審議「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補助學生選讀境外大學校院網路線上課程〈簡稱MOOCs〉要點」。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將陳請校長核准後公告實施。。
提案二、國際處提:修訂本校「外國籍學生獎學金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將陳請校長核准後公告實施。
提案三、研發處提:有關本校「傑出創作獎勵辦法」修正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刻簽請校長核定中。
提案四、圖書館提:為辦理本校「圖書館大樓全棟廁所翻新工程」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由總務處發文,請本校各單位提出需修繕維護之項目,彙整統計後,依各項目之必需性和緊急性,排列優先順序,再視當年預算分配情形進行修繕工程。本案列入年度待改善工程之一。
(二)請總務處進行了解,圖書館1F廁所何故無法修理,而需封閉?有無其他改善方式?
執行情形:總務處業發文各單位提出104年度需修繕維護之項目。另已至圖書館了解並擬進行修繕。對於本案則視預算再評估是否施作。
主席裁示:請秘書室將此案列管追踪。
提案五、人事室提:有關修訂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部分規定及其附件三: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一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並於103年12月16日發文各單位公布施行。另關於契僱人員補薪事宜,人事室已進行統籌清查,就早期進用之契僱人員補薪,並循程序提會通過,簽陳校長核定後施行。
提案六、教務處提:修訂本校「傑出教學助理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將陳請校長核准後公告實施。
提案七、圖書館提:為辦理本校「圖書館大樓全棟窗戶翻新工程」案,提請討論。
決 議:本案併入提案四,亦列為年度待改善工程之一。
執行情形:對於本案,總務處將視預算再評估是否施作。
主席裁示:請秘書室將此案列管追踪。
貳、主席報告:(無)
叁、工作報告:(無)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資網中心:辦理本校「台北校區電腦機房建置」採購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本校原有電腦機房,空間與電力日趨飽和難再擴充,為支應校務發展及桃園校區資通訊需求,並因應本校改制大學後須符合教育部「教育體系資通安全管理規範(ISMS)」之實體安全要求,擬於承C601建置一現代化節能電腦機房,以利未來校務發展。
(二) 本案建置項目主要為:電力與不斷電系統、消防系統、冷/熱通道及空調系統、數位監視系統、門禁系統、環境監控系統、資通訊及電源佈線、機櫃設備、機櫃對機櫃網路佈線(附件1)。
(三) 本案所需經費約690萬元(附件2),擬由本中心今(103)年度資本預算(附件3)及103年度統籌資本門(桃園校區)結餘款支應。
辦 法:本案如經通過,據以辦理後續採購作業。。
決 議:本案所需經費共約690萬元,其中403萬元由資網中心103年度預算支應,不足數由桃園校區統籌資本門項下支應。本(103)年度無法完成時,請資網中心辦理資本支出經費保留之申請。
提案二、學務處提:修訂本校繁星計畫助學金實施要點(修訂草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要點業經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二)本助學金旨在幫助家境清寒、經濟拮据且學習表現良好之繁星計畫入學學生,故修改實施要點內第三條申請資格,將第(一)、(二)項內容合併為「家境清寒,在校內外綜合學習表現良好且學業平均成績及格者」。。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進推部提:擬修訂本校「推廣教育收支管理要點」學校抬頭全銜改名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提請 審議。。
說 明:本案依據教育部103年2月25日臺教技(一)字第1030023901號函辦理,本校自103年8月1日起改名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另教育部103年3月5日臺教高(三)字第1030024928號函來文請將本要點全銜修訂如:「國立ΟΟ大學ΟΟ收入收支管理要點」及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辦 法:審議通過後,報教育部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研發處提:修正本校「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提請討論。
說 明:
(一)為落實教師執行產學合作之目的及配合「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產學合作管理費分配實施要點」第八條;擬修正本要點第四條文字辦理期間為「每年十一月份」為「每年三月份」。
(二)本案業經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提案討論通過。
辦 法: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研發處提:有關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修正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本要點業經103年12月11日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通過在案。
(二)為配合本校改制為大學,並已設立「學院」,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作業申請之作業流程酌予修訂如附件。
辦 法:本案如經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12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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