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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3年度第7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3年度第7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 間:103年12月8日(星期一)中午12時10分
地 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側廳
主 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許瑞靜
出席人員:張委員梅芬、閻委員瑞彥、張委員旭華、莊委員家彰、賴委員蓉禾、林委員盈鈞、曹委員立妍、王委員素鳳
請假人員:楊委員浩彥、范委員振乾、周委員麗娟、林委員容如、林委員玟君、劉委員瀚宇
列席人員:李主任秘書麒麟

壹、宣讀103年度第6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提案一、總務處提:為使本校投資收益收支管理要點趨於完整,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投資收益收支管理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投資收益收支管理要點第四條修正如下:
四、本相關投資業務之執行,由總務處秘書室依投資審議小組之決議辦理。總務處秘書室應依本校短、中、長期現金週轉需求擬訂資金運用計畫,供投資審議小組參考。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教育部已准予核備,目前簽陳校長核可中。

提案二、總務處提:修正本校「場地設備收支管理要點(草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教育部已准予核備,目前簽陳校長核可中。

臨時動議提案:
莊委員家彰:商務系外之露臺,建請購置較耐用之鑄鐵桌椅,俾供學生休憩用。
決 議:本案可由本年度資本門剩餘款項下支應。惟因鑄鐵桌椅頗具重量,請總務處將建物之承重等安全因素納入考量。
執行情形:本案已由商務系提出請購,陳奉 核可後,即請事務組辦理採購事宜。

※總務處補充報告:有關第5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總務處所提「兩校區電話系統整合案」、「承曦樓空調系統增設工程案」、「五育樓全棟廁所翻新工程案」及「桃園校區國際會議廳裝修設備及南北室外廣場(含宿舍B1F)排水改善工程」等4個提案,原決議由103年度資本支出項下調整支應。經與主計室協商討論,請准予修改會議紀錄決議為「將視各年度資金情形,決定由103或104年度預算項下支應」。
決 議:照案通過。

貳、主席報告:(無)

叁、工作報告:(無)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國際處提:請審議「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補助學生選讀境外大學校院網路線上課程〈簡稱MOOCs〉要點」。
說 明:
(一)為鼓勵學生選修國外頂尖大學線上課程,以增加專業知識及國際觀,並適應全英文教學環境。
(二)已經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國際處提:修訂本校「外國籍學生獎學金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有關「外國籍學生獎學金設置要點」,第8點審核程序〈二〉由國際事務處國際學生組召開外國學生獎學金審查會議,由國際長擔任召集人,教務長、學務長、各院院長、各系所主任為審查委員。〈三〉提送本校獎學金委員會議審查。因本校獎學金委員會議委員與外國學生獎學金審查會議委員組成相同,為避免重複開會審查,故刪除提送本校獎學金委員會議審查程序。
(二)已經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通過。
辦 法: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後,陳請校長核定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研發處提:有關本校「傑出創作獎勵辦法」修正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本案經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傑出創作獎勵審查委員會及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通過在案。
(二)因應本國專利法種類業已修正,爰配合修訂本校「傑出創作獎勵辦法」相關規定。
辦 法:本案如經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圖書館提:為辦理本校「圖書館大樓全棟廁所翻新工程」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本校圖書館大樓建成使用已逾三十年,因本館讀者甚多且使用頻繁,廁所內裝及設施已老舊且多處破損,抽水馬桶經常堵塞,無法修復;同學也經常反應廁所無法使用(一樓女廁報修數次,無法修復,現已封閉,3樓廁所也報修數次)。本館礙於年度維修經費不足,無法翻修。
(二)本工程預定施作內容,主要為圖書館大樓全棟男女廁所共14間,內裝及設施更新(含管線更新或疏通),所需經費初估約需1,200萬元(含設計監造費)。
(三)本案辦理為考量圖書館開館及讀者的使用,建議工程於暑假期間施工並完成。因103及104年度均未列有此項預算,本案預算擬請同意於104年度動用校務基金提撥費用辦理。另五育樓也要辦理全棟廁所翻新工程,建議本案也可一併辦理。
辦 法:本案如經通過,即循採購程序辦理公開招標
決 議:
(一)由總務處發文,請本校各單位提出需修繕維護之項目,彙整統計後,依各項目之必需性和緊急性,排列優先順序,再視當年預算分配情形進行修繕工程。本案列入年度待改善工程之一。
(二)請總務處進行了解,圖書館1F廁所何故無法修理,而需封閉?有無其他改善方式?

提案五、人事室提:有關修訂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部分規定及其附件三: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一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旨揭要點修正案,提經本會議第6次會議審議,並經決議略以,第八點請修改為所有契僱人員起薪點皆同,但因有特殊專長另支專業加給。(請人事室彙整各單位工作職務所需特殊專長《如:工程專長、設計專長、…》及專業證照《需與提升該工作職務能力有關者》,並請設有若該專長表現不好可取消加給之機制。)(如附件一)。
(二)經依決議事項,配合修正第三點、第八點及附件三:「報酬標準薪級表」等相關規定,並將該薪級表附註第8點移列至要點第八點(第4項),又訂定本校「各單位工作職務所需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加給標準表」(草案)。
(三)本案提經103年11月27日本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決議略以:(一)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八點第二項修正如下:…。本校各單位工作職務所需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加給標準表如附件四。,具特殊專長或專業證照,必須與其工作性質相關。…(三)除「各單位工作職務所需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加給標準表」之外,餘照案通過。
(四)檢附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二)、修正草案(如附件三)及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修正草案(如附件四)各乙份。
(五) 以本要點修正通過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後,係溯自103年9月18日生效,部分契僱人員將有補薪相關事宜,人事室另擬具『契僱人員得改敘薪點情形一覽表』乙種,臚列得補薪人員及(改敘)薪點等資料,併請 審議。」
辦 法:擬奉 審議通過,並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教務處提:修訂本校「傑出教學助理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要點業經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教務會議及第7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二)依據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教務會議(103.04.10)決議…為節省遴選傑出教學助理會議程序,請業務單位參考其他學校作法研議修法,組成專業審查小組審議後再提送本會議備查。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圖書館提:為辦理本校「圖書館大樓全棟窗戶翻新工程」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本校圖書館大樓建成使用已逾三十年,本館前門的方向(東側)為本校運動場,上午日照強烈,中午時分各項活動展開,聲音吵雜;本館西側方向,隔紹興南街與成功中學相鄰,下午西曬強烈,且因成功中學經常辦理各項活動,音量超大,影響館內同學自修。近期有同學投書反應,建議本館窗戶應改裝為隔音氣密窗。本館礙於年度維修經費不足,無法改善。
(二)本工程預定施作內容,主要為圖書館大樓全棟東西兩側窗戶共130樘,改裝為隔音氣密窗,可降低噪音量40分貝,且兼具隔熱防曬及節能效果,所需經費初估約需600萬元(含設計監造費)。
(三)本案辦理為考量圖書館開館及讀者的使用,建議工程於暑假期間施工並完成。因103及104年度均未列有此項預算,本案預算擬請同意於104年度動用校務基金提撥費用辦理。
辦 法:本案如經通過,即循採購程序辦理公開招標。
決 議:本案併入提案四,亦列為年度待改善工程之一。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13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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