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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4年度第6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年度第6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 間:104年12月22日(星期二)中午12時10分
地 點:行政大樓607會議室
主 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許瑞靜
出席人員:張委員梅芬、閻委員瑞彥、張委員旭華、莊委員家彰、楊委員浩彥、賴委員蓉禾、林委員玟君、林委員盈鈞、曹委員立妍、華委員英俐、葉委員清江
請假人員:周委員麗娟、林委員容如
列席人員:李主任秘書麒麟、伍組長錦香代、夏主任德威、簡專員慧紋代、吳組長忠熹
※修正104年度第5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其中伍、臨時動議二、決議(二)修正如下:
請教務長及管理各學院集思廣益如何開設有特色之課程,吸引學生報名,以增加學校報名費之收入。

壹、確認104年度第5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提案一、主計室提:本校105年度預算分配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預算已分配至各單位,並請各單位據以執行。

提案二、教務處提:訂定本校「四技頂尖新生入學成績優異獎助學金頒發要點」(草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陳請校長核定實施,並公告於教務處網頁。

提案三、教務處提:修正本校「入學成績優異學生獎勵實施要點」(修正草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陳請校長核定實施,並公告於教務處網頁。

提案四、學務處提:擬修訂本校「吳前校長仕漢先生獎學金實施要點」、「中正獎學金實施要點」、「黃作琛先生清寒獎學金實施要點」、「王克秋教授清寒獎學金實施要點」、「吳春明校友清寒優秀獎學金實施要點」、「陳紹楷先生清寒獎學金實施要點」、「合作社獎學金實施要點」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目前簽陳 鈞長核可中。並擬於奉核後,公告於學務處網頁。

提案五、教務處提:修正本校「推廣教育收支管理要點」,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本要點(草案)第四點第四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得支應經費,為收入總額75% ……,支援行政單位管理費為收入總額3.5%)」全部刪除。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送請秘書室併同本校其他自籌收入之收支管理要點,函報教育部核備。

提案六、國際處提:有關國際長代表本校參加2016亞太教育者年會的參展攤位分攤費用共為新台幣$60,000乙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辦理中。

提案七、秘書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配合修正本校投資收益收支管理要點一案,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有關要點第五點第二項「本校以投資收益支應…..,並不限於現金支給。」全部刪除。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擬併同本校其他自籌收入之收支管理要點,函報教育部核備。

提案八、秘書室提:本校各相關行政規則(法規)內文修正乙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照案通過。
二、請秘書室洽請資網中心協助,將本校590餘種法規建置於一個網頁頁面,法規名稱再連結至各組室之網頁。可參考台大之做法。
執行情形:本案依決議辦理,設置法規網頁,現正研議中。

提案九、總務處提:為辦理本校桃園校區「教學大樓至圖資行政大樓間增設風雨走廊工程」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於12月15日辦理第1次開標,因廠商家數不足而流標。預計於12月24日進行第2次開標。

提案十、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部分條文及配合修正相關附件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依決議辦理,並於12月11日通函全校各單位。

提案十一秘書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訂定本校校務基金稽核人員設置要點(草案)乙種,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續提校務會議議決,並獲通過,將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提案十二總務處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配合修正本校場地設備收支管理要點一案,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要點(草案)第八點第二項修正如下:
前項第一款人事費,其合計總數應以年度決算場地設備收入50%為限;編制內行政人員辦理場地設備收入業務有績效之工作酬勞,每月給與總額以不超過其專業加給60%為限,其支應原則及方式,依本校支給基準辦理。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送請秘書室併同本校其他自籌收入之收支管理要點,函報教育部核備。

提案十三教務處提:審訂本校「105年形象特色廣告經費概算」乙案,提請審議。
決 議:廣宣費用逾年度預算才需提本委員會審議,本案尚在105年度之廣宣預算之內,故予撤案。
執行情形:(無)

提案十四商設系提:有關本系陳春富指導老師帶領學生參加全球品牌策畫大賽差旅經費申請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刻正進行核銷中。

臨時動議
一、李主任秘書麒麟:學校應多鼓勵學生出國參加比賽,若能得獎,必能大大提升學校之知名度,增加學生就讀意願。
決 議:本案由教務處統籌,請各系提出其學生必參加之兩項大賽,並鼓勵學生參與賽事。
執 行 情 形:本案刻正進行調查中,俟各系所回報後,送相關會議報告。

二、林委員盈鈞:本校桃園校區之知名度未開,建請多加宣導。另辦理考試等活動之報名費極為可觀,例如慈濟大學之學士後中醫班等,皆能對該校財源頗有助益,建請本校亦可思考如何比照辦理。
決 議:
(一)明年度教務處招生文宣品等,請加強桃園校區三個系之版面。
(二)請教務長及各學院集思廣益如何開設有特色之課程,吸引學生報名,以增加學校報名費之收入。
執 行 情 形:本案依決議辦理。

貳、主席報告:(無)

參、工作報告:(無)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教務處提:有關本校「104學年度自辦招生收支決算表」(大學部日二技申請入學),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104年12月3日104學年度大學部第11次招生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104學年度日二技招生共計1,716人報名(含低收及中低收考生),其報名費金額收入1,141,325元及考生複查費500元(複查10項次*50元)整合計收入新台幣1,141,825元,其中命題、口試、閱卷、審查著作及監考等酬勞合計支付 213,500 元(佔18.70%)、人事費合計支付272,333(佔23.85%)、業務費合計支付400,615元(佔35.09%)及回流入校務基金合計支付255,377元(佔 22.37%)。
辦 法:審核通過後辦理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教務處提:有關本校「104學年度雙軌訓練旗艦計畫臺北暨桃園校區二技學制招生收支決算表」草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旨揭本決算表,業經104年11月27日本校104學年度雙軌訓練旗艦計畫二技學制單獨招生委員會第4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會議紀錄如(附件一),先行敘明。
二、 本案係依據本校主計室104年12月1日北商大主計字第1040460084號函文如(附件二)及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四條第五項辦理。
三、 茲因104年2月修正之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規定,本校經費稽核委員會已停止運作,相關決算審議請依該規定逕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四、 檢附本校「104學年度雙軌訓練旗艦計畫臺北暨桃園校區二技學制招生收支決算表」草案如(附件三)。
辦 法:俟討論通過後,檢送決算表正本乙份,送主計室存查。
決 議:
一、刪除提案說明二。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三、教務處提:有關本校「104學年度二年制進修推廣部單獨招生收支決算表」草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旨揭本決算表,業經本校104學年度二年制進修推廣部單獨招生委員會第4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簽文如(附件一),先行敘明。
二、 本案係依據本校主計室104年12月1日北商大主計字第1040460084號函文如(附件二)及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四條第五項辦理。
三、 茲因104年2月修正之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規定,本校經費稽核委員會已停止運作,相關決算審議請依該規定逕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四、 檢附本校「104學年度二年制進修推廣部單獨招生收支決算表」草案如(附件三)。
辦 法:俟討論通過後,檢送決算表正本乙份,送主計室存查。
決 議:
一、刪除提案說明二。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四、教務處提:有關本校「104學年度研究所自辦招生收支決算表」草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旨揭本決算表,業經104年6月8日本校104學年度研究所招生委員會第6次會議審議通過,會議紀錄如(附件一),先行敘明。
二、本案係依據本校主計室104年12月1日北商大主計字第1040460084號函文如(附件二)及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四條第五項辦理。
三、茲因104年2月修正之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規定,本校經費稽核委員會已停止運作,相關決算審議請依該規定逕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四、檢附本校「104學年度研究所自辦招生收支決算表」草案如(附件三)。
辦 法:俟討論通過後,檢送決算表正本乙份,送主計室存查。
決 議:
一、刪除提案說明二。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五、空中學院提:空中學院104學年度招生決算表,提請討論。
說 明:
一、104學年度新生報名含各輔導處總計1291人。
二、主要法令依據為本校自辦招生考試工作酬勞支給基準。
三、本校自辦招生考試工作酬勞支給基準,工作費以不重領、不兼領為原則。但個人執行招生業務
若屬職掌工作時,不得另支給酬勞。
四、招生考試收入之運用,以收支平衡為原則,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1.用於支給試務人員工作酬勞之總額,不得超過收入總額之百分之五十。
2.撥繳校務基金之結餘比率,不得低於收入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3.決算執行時,將遵守試務人員每人每月支給總額不得超過其月支薪總額20%之規定,如有發現同仁支領工作酬勞超過其月支薪總額之20%者,則超出之部份工作酬勞,將逕行刪除之。
五、行政工作酬勞訂自104年3月至10月止,共以8個月計算。新舊主管則按實際參與工作期間之比例計算。
六、工作費計算方式:
1.本學年度招生工作,為節省經費支出,各項工作酬勞僅依標準7折編列。
2.空院內職員每天1260元
3.空院內工友每天840元
4.工讀生每天1000元
4.場地佈置空院內職員每次420元
5.外單位支援人員(每天1800元)、工友(每天1200元)及工讀生等工作費不打折
七、104學年度招生決算編列如下:【詳如附件:空院104學年度自辦招生收支決算表】
1.總收入數編列:報名費收入合計903,700元。
2.總支用數編列:第五~十六項之工作酬勞總額410,170元,佔總收入比率之45.39%。
3.其他費用(業務費合計):編列170,143元,佔總收入比率之18.83%。
4.剩餘數323,387元,佔總收入比率之35.78%;全數回流入校務基金。
辦 法:(無)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研發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要點業經104年12月3日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二、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修正草案總說明:
為使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經費使用更具彈性及各期刊論文收錄查詢更加便利,爰擬具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修正草案,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修正條文第三點。
(二)修正條文第四(二)5點說明。
(三)修正條文第五(三)點說明。
(四)修正條文第六點中附表一及附表二說明。
(五)修正條文第七點(一)(二)(三)(八)點說明。
(其中第七(二)點:採計期間以申請年度及前一年度已發表之著作。自106年度起實施,採計105及106年度已發表之著作;105年度採計103、104、105年度已發表之著作。)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本要點第七點第二項修正如下:
(二)採計期間以申請年度及前一學年度(八月一日至次年七月卅一日)已發表之著作。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七、秘書室提:修正本校「捐贈收入收支管理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要點業經104年5月26日第3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二、茲以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業於104年2月4日修正公布,教育部並因應本條例之實施,配合修正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相關規定,於104年9月3日通函各校施行。
三、本要點依據本條例、本辦法及104年11月5日本校行政會議決議,配合修正,修正部分請參閱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一。
辦 法:本要點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報請教育部備查後實施。
決 議:
一、有關要點第十點第四項修正如下:
「…其合計總數應以最近年度決算捐受贈收入百分之五十為限…」。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八、專進學校提:有關本校「附設專科進修學校104學年度自辦招生收支決算表」及「104學年度暑期轉學考自辦招生收支決算表」,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旨揭本決算表,業經本校104學年度第9次招生委員會議審議通過,簽文如(附件一),先行敘明。
二、 本案係依據本校主計室104年12月1日北商大主計字第1040460084號函文如(附件二)及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四條第五項辦理。
三、 茲因104年2月修正之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規定,本校經費稽核委員會已停止運作,相關決算審議請依該規定逕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四、 檢附本校「附設專科進修學校104學年度自辦招生收支決算表」及「104學年度暑期轉學考自辦招生收支決算表」如(附件三、四)。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各行政規則(法規)內文請一併修正。
辦 法:俟討論通過後,檢送決算表正本乙份,送主計室存查。
決 議:
一、刪除提案說明二。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九、教務處提:教務處辦理2015年學校平面媒體形象廣告宣傳及大學暨技職多元入學博覽會業務宣傳費案,提請同意備查。
說 明:
一、 辦理 2015年學校平面媒體形象廣告宣傳及大學暨技職多元入學博覽會業務宣傳費:
(一) 2015大學&技職校院多元入學博覽會參展攤位清潔(使用)費新台幣90,000元,經簽奉核可已於1月12日辦理核銷。
(二) 天下雜誌2015年學校形象特色暨招生宣傳廣告案-2015年2月出刊「2015Cheers大學指南」82,000元、2015年9月出刊「2016Cheers研究所指南」75,000元,合計157,000元,經簽奉核可已於10月15日辦理核銷。
(三) 刊登遠見天下雜誌30雜誌技職特刊及2015年5月號正刊單頁學校形象特色暨招生宣傳案174,000元,經簽奉核可已於6月3日辦理核銷。
(四) 刊登2015年6月天下雜誌(34周年慶專輯-正刊)學校形象特色暨招生宣傳廣告98,000元,經簽奉核可已於7月21日辦理核銷。
二、遠見及天下雜誌為國內發行量與影響力大之財經管理刊物,且參加2015大學暨技職校院多元入學博覽會吸引約3,000人次,對於學校形象廣告成效良好,104學年度各學制入學報名人次亦明顯增加。
三、因本案係業務宣導費,為管制經費項目,且逾全年度業務宣導費上限,實屬業務實際需要,請准予備查。
辦 法: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教務處提:新訂本校「學雜費收支管理規則(草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旨揭要點業經104年11月19日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審議修正後通過,合先敘明。
二、教育部為符合當今社會期待,健全國立大學校院財務會計及稽核制度、提高校務基金使用之彈性及重視績效責任、配合國立大學校院運作實務精簡國有財產之處理流程、放寬基金運用範圍並強化大學自主能力,於104年2月4日修正「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明訂校務基金來源之一學雜費收入應依其條例第十三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十六條規定訂定收支管理規定。
三、又前條例修正後,教育部亦於同年9月3日增修「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辦法第三條增列學雜費收入為校務基金之自籌收入範圍,其他亦訂有其相關管理及監督事項。
四、為使本校相關單位支出學雜費更具彈性,僅依教育部條例及辦法訂定本規則,餘由本校教務單位、學術單位、行政單位統籌運用。
五、本草案經分會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後,依意見修正。
辦 法:俟討論通過後,併同本校其他自籌收入之收支管理要點,函報教育部核備。
決 議:
一、本提案「管理規則」應改為「管理要點」。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十一教務處提:有關本校「104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自辦招生收支決算表」,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依據104年12月18日104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委員會第3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 104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共計342人報名,報名費金額收入205,200元整,合計收入新台幣205,200元,其中命題、口試、閱卷、審查著作及監考等酬勞合計支付 37,470元(佔18.26%)、人事費合計支付101,410元(佔49.42%)、業務費合計支付1,760元(佔0.86%)及回流入校務基金合計支付64,560元(佔 31.46%)。
辦 法:審核通過後辦理後續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二教務處提:有關本校「104年度跨國經營與科技管理產業碩士專班(秋季班)自辦招生收支決算表」,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依據104年12月18日104年度跨國經營與科技管理產業碩士專班(秋季班)第3次暨105年度跨國經營與科技管理產業碩士專班(春季班)第2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 104年度跨國經營與科技管理產業碩士專班(秋季班)招生共計7人報名,報名費金額收入12,600元整,合計收入新台幣12,600元,其中命題、口試、閱卷、審查著作及監考等酬勞合計支付 3,550元(佔28.17%)、人事費合計支付1,092元(佔8.67%)、業務費合計支付1,680元(佔13.33%)及回流入校務基金合計支付6,278元(佔 49.83%)。
辦 法:審核通過後辦理後續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三研發處提:修正本校「產學合作收支管理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要點業經104年度第3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二、 茲以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業於104年9月3日修正公布,為配合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之實施及本校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決議,爰據以修正本校產學合作收支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內容,修正情形詳如修正草案對照表。
三、 檢附本校產學合作收支管理要點修正草案對照表暨修正草案各乙份。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 校長核定,報請教育部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決 議:照案通過。

陸、臨時動議(無)

柒、散會(13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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