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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5年度第4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5 年度第 4 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
議議程
時間:中華民國 105 年 7 月 14 日(星期四) 中午 12 時
地點:本校行政大樓 7 樓側 1 廳會議室
主席:張召集人瑞雄 記錄:黃楓菁
出席人員:閻委員瑞彥、林委員維珩、張委員龍福、陳委員津美、廖委員文
豪、陳委員姝伶、李委員昭慶、陳委員閔翔、陳委員潔瑩、黃委
員國珍
請假人員:張委員梅芬、高委員寶華、周委員麗娟、胡委員秀玲
列席人員:李主任秘書麒麟、邱教務長繼智、葉主任清江、楊主任進雄、吳
組長忠熹、吳議長家慶
甲‧報告事項
壹、主席致詞:(略)
貳、宣讀上次會議決議事項及報告執行情形:
體育室提:有關本室向教育部體育署申請「105 年補助大專校院及中
等學校籃球場地整修暨購置資本門設備器材」補助案執行
乙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於 7 月 14 日開工。
乙、提案討論:
壹、總務處提:桃園校區北商學舍(學生宿舍)及弘毅樓(教學大樓)整修工
程案,提請 討論。
說明:
一、桃園校區本(105)年度業奉核定「宿舍等遮雨棚」資本門經
費 12,000,000 元,並經 104.11.26 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
審議通過。(詳主計室 104.12.11 日北商大主室第
1040000038 號書函,如附件一)
二、經委請顏明南建築師規劃設計,提報本案預算為 11,980,000
元,施工項目如下:
(一)學生宿舍六、七樓增設鋁窗。
(二)學生宿舍B1、1樓遮雨棚。
(三)學生宿舍屋頂增設遮雨棚2處。
(四)教學大樓1樓中庭兩側入口捲門片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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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學大樓B1車道入口雨遮。
(預算表如附件二)。
三、本案各施作項目皆係回應師生反映意見,改善設施安全避
免危險。
四、因本案預算金額已逾 500 萬元,擬依本校「新興工程預算
支用要點」(附件三)第四點規定,提請校務基金管理委員
會議審議,以便進行後續採購程序。
辦法: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辦採購程序。
決議: 照案通過。
貳、人事室提:修正「本校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實施要點」,提請 審議。
說明:
一、查「教育部與所屬機關(構)學校模範公務人員及教育人
員選拔作業要點」(如附件二)已修正為「教育部與所屬
機關(構)學校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作業要點」(以下簡稱
部訂要點,如附件三),並予刪除「模範教育人員」之選
拔及獎勵;合先敘明。
二、爰配合上開部訂要點之規範,酌予修正本要點相關規定,
修正重點如下:
(一)部訂要點已刪除模範教育人員選拔及獎勵部分,因此,
本校優良教師之遴選與獎勵,屬本校自辦權責,無須報
部,即無須併同公務人員排序,爰予刪除本要點第八點
內容文字。
(二)其餘部分要點,並依法制體例酌作文字修正。
三、本要點經提本校 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7 次行政會議暨本
校 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校教評會審議通過,續提本
會審議。
辦法:擬俟本會審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 照案通過。
參、總務處提: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場地設備管理收入分配實施要點」
(草案)乙份,提請 審議。
說明:
一、本校場地設備收支管理要點係配合新版國立大學校院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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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相關規定,予以修正內容。案經 105
年 3 月 17 日 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行政會議及 105 年
5 月 18 日 105 年度第 2 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修正通
過確定。
二、本要點依前述修正後場地設備收支管理要點內容及 104 年
10 月 12 日 104 年度第 4 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
事項,配合修正內容如下:
(一)本要點第五點,有關場地設備管理收入30%分配予各管
理單位比率,擬依會議決議調降總務處分配比率,調升
管理單位分配。
(二)本要點第六點原明定各項費用之使用比例,如維護及保
養費用30%,郵電費等15%...,擬取消各項目使用比率,
由各管理單位自行運用,並修訂增列「水電費」支應項
目。
(三)本要點第七點,有關場地設備收入分配時間點,擬參酌
本校產學合作管理費分配實施要點於每年三月按年辦
理分配前一年度分配事宜。
(四)本要點第八點訂定及修正程序,擬先提行政會議通過
後,再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
三、另本校場地設備收支管理要點第七點規定,業經教育部 103
年 11 月 28 日臺教秘字第 1030172157 號函備查,為鼓勵各
場地管理單位致力推廣本項業務,擬溯自 103 年 11 月 28
日起辦理分配。
四、本案經提 5 月 26 日 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8 次行政會議討
論通過,檢附本要點草案逐條說明暨修正草案各乙份。
辦法:本要點經本會議討論後,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
一、修正「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場地設備管理收入分配實施要點」
第六點:總務處及管理單位獲配之場地設備管理收入,其運
用範圍…。
二、有關本要點擬溯自 103 年 11 月 28 日起辦理分配乙節,103
年及 104 年校務基金已關帳,請再與主計室研商。
三、餘照案通過。
肆、教務處提:有關本處校務研究辦公室執行「教育部補助提升科技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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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專業管理能力計畫」乙案,提請 備查。
說明:
一、依據本校 104-106 學年度教育部補助提升科技校院校務專
業管理能力計畫辦理。
二、為提升本校校務研究辦公室研究員知能及了解國外最新校
務研究發展趨勢及研究方法,本處薦派辛旻靜研究員出席
美國校務研究協會(AIR)2016 年會及相關研習活動(活動行
程如附件),並經 105.05.20 簽准在案。
三、該案研習活動經費共計 127,625 元整(含出差旅費、日支
生活費及國外出差行政費,詳如附件),全數由教育部補
助經費(104G089)項下支應,並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核
實辦理核銷,是以,循本校程序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
審議備查。
辦法:本案經費表提送本會備查。
決議:照案通過。
伍、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提:有關本校「104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自辦招生收支
決算表」,提請 審議。
說明:
一、旨揭本決算表,業經本校 105 學年度第 1 次招生委員會議
審議通過,如附件一,先行敘明。
二、茲因 104 年 2 月修正之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規
定,本校經費稽核委員會已停止運作,相關決算審議請依
該規定逕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三、檢附本校「104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自辦招生收支決算表」
如附件二。
辦法:俟討論通過後,檢送決算表正本乙份,送主計室存查。
決議: 照案通過。
陸、研發處提:修正本校產學合作收支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一案,提
請 審議。
說明:本案於 105 年 6 月 30 日 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0 次行政
會議臨時動議時,資研所提:有關本要點三點述求,包括:
多年度計劃款應可留用、結餘款比例應比照其他大學調
整、結餘款 25%做為產學合作績優教師獎勵金並不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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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將依是日行政會議決議修正,本件予以撤案。
決議:
一、本件撤案。
二、俟提報行政會議通過後,續提本會審議。
柒、秘書室提:依教育部復函意見,擬配合修正本校受贈收入收支管理要
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一案,提請 審議。
說明:
一、本案於 104 年 12 月 12 日 104 年度第 6 次校務基金管理委
員會議修正通過;並經教育部 105 年 1 月 22 日臺教技(二)
字第 1050001608 號函核復(以下簡稱部函核復意見)略
以,所報修正校務基金自籌收入相關收支管理規定--受贈
收入收支管理要點等規定,請依說明修正後再行報部備
查;經就該部核復意見,配合修正本要點,其修正情形詳
如「本校受贈收入收支管理要點修正草案總說明」。
二、茲以本校已訂定「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要點」乙種,
涵蓋所有自籌收入項目之收支管理規定,俾簡化作業,爰
本要點核定層級,修正為經行政會議及校務基金管理委員
會審議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併此陳明。
三、檢附本校受贈收入收支管理要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受贈收
入收支管理要點修正草案對照表暨修正草案各乙份。
辦法:俟討論通過後,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捌、資網中心提:有關本校「資網中心於桃園校區新增 2 間電腦教室及桌
椅採購案」,提請 審議。
說明:
一、目前桃園校區已建置 2 間電腦教室,為配合創新經營學院
電腦課程需使用 Adobe CC 軟體,本年度擬增購 2 間高規格
電腦教室資訊設備與 OA 設備。
二、本中心預計採購之各項資訊設備(總金額為新臺幣
4,940,614 元),(詳附件一)
三、本中心電腦教室 OA 設備,預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 159,386
元(詳附件二)。
四、所需經費為 5,100,000 元整,經費擬由資網中心 10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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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門支應。(詳附件三)。
辦法:俟討論通過後,簽文採購並送主計室存查。
決議: 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無
丁‧散會:下午 12 時 5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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