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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1 0 4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行政會議紀錄(初稿)

 

時間:105 年 2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00 分地點:行政大樓 7 樓行政會議廳

出席人員:劉瀚宇、李麒麟、邱繼智、林純如、周旭華、盧智強、閻瑞彥、邱怡慧、林盈鈞(楊鎮魁代)、曹立妍、楊進雄、尹敏芳、華英俐、張梅芬、楊東育、林維珩、林岳祥、黃士洲、莊家彰、張旭華、葉明貴(楊進雄代)、王雅娟、蕭幸金、張世佳、黃國珍、陳春富、陳潔瑩、林宏仁(陳潔瑩代)、夏德威、葉清江、王美慧、賴栗葦(林怡安代)

應出席:33 位(張世佳院長同時擔任商研所所長)

實到:33 位

工作人員:李明才

主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 104 年度第 1 學期第 12 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資網中心提:有關本校105年度無形資產需求概算表,提請核定。

決 議:

(一)本表第 28 項有關企管系「教學影片」經費 6 萬 4 千元暫時保留,並請資網中心及總務處經管組確認教學影片是否為無形資產?若非無形資產,該項經費仍由企管系規劃使用。

(二)本表第 10 項學生事務處「第一階段學務資訊系統」是否採行他校系統移轉方式,請研議。本項若有結餘款,亦請由資網中心統籌,並召開相關會議討論。

(三)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業依決議辦理。


二、專科進校提:104學年度聯合畢業典禮(專進、空院和高商進校)擬併入校本部共同舉辦,提請審議。

決 議:本案暫緩,並請學生事務處於下次行政會議前,邀集相關單

位先就相關問題討論之。

執行情形:校本部擬與各學制共同辦理畢業典禮。

校長指示:請研議戶外場地辦理之可能性。

三、學生事務處提:訂定本校「特殊教育學生同儕輔導學習助學金作業要

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四、學生事務處提:修訂本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審議。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五、圖書館提:校長有約桃園校區學生提出桃園分館應比照校本部總館開館至晚上 9 點半,但因本館桃園分館僅三位同仁,有人力不足以及同仁夜歸安全問題,提請討論【臨時動議案】。

主席指示:請圖書館衡量分館實際情況,且釐清自身訴求及意見後,再

提出討論。

執行情形:目前改為延長至8點,並先試辦一學期。


六、企管系提: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最近修正通過,現雖已有行政助理晉升行政組員、行政專員、資深專員之升遷途徑,升遷評定上需在本校任職滿 5 年,然而發生本校同仁原任職本校新制助教 3 年,後轉為行政助理 2 年,已有 5 年資歷,但人事室認定該名同仁僅任職行政助理 2 年,前 3 年助教的經歷不算,年資高的同仁反而變資淺,此有破壞工作倫理及美意顛倒之疑慮,請人事室釐清「契僱人員需在本校任職滿五年」之名詞解釋【臨時動議案】。

主席指示:請人事室釐清該名詞解釋。

執行情形:已依行政程序簽核辦理。


參、各列管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二、秘書室提:教學卓越計劃辦理進度【列管案】決 議: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教發中心回覆)於 2 月 22 日前繳交調整 105 年度北區教學

資源中心計畫經費內容,以利 105 年度之計畫執行。

主席指示:繼續列管。


七、秘書室提:網路的暢通、校園環境的維護,請仿照台北市 1999 方法,建立總務維修專線及網路問題通報專線,在 0800~2200 時間內,同仁們可通報問題【列管案】。

主席指示: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總務處回覆) 目前配合資網中心新版本,已召開三次協調


會商定稿版本,已排定於 105 年 2 月 18 日教育訓練後正式上線。
主席指示:繼續列管。

八、秘書室提:資本門經費 100 萬以上執行情況【列管案】。

主席指示: 1.本案列入追蹤。

2.請主計室提供名單。

執行情形:

(一)主計室提供名單如下:共有 7 案,總金額 6041 萬 5000

元(如:附件 1)

1.圖書館(每月分期執行) (中西文圖書期刊及電子資料

庫)-1026 萬 5000 元(解除列管)

2.資網中心(130 臺個人電腦-含還原卡)-290 萬元(解除列

管)

3.總務處

(1)教學大樓等門禁設備(桃園校區)-160 萬元(解除列管)

(2)垃圾場及停車場增建 2 樓(桃園校區)-300 萬元

(3)增建教學後方停車場(桃園校區)-300 萬元

(4)國際會議廳(桃園校區)-3405 萬元

(5)承曦樓空調系統增設工程(臺北校區)-560 萬元(解除列

管)

(二)各相關單位回覆情形:

總務處:(4 案-桃園校區)

(2)桃園校區環校道路北側護坡(70 萬元),已核定施工計

畫及材料審查,廠商自 105.2.15 日進場施工。

(3)桃園校區增建教學大樓與圖資行政大樓間風雨走廊

(530 萬元),因 104 年度開標 3 次廢標,經費無法保留,建築師建議增加經費為 660 萬元,惟 105.2.1 日桃園校

區業務協調會議決議,因設計型式造成校園切割,故不予施作,建議本項取消列管。

(4)桃園校區國際會議廳經費簽准為 2,780 萬元,原合約項

目已完成,目前正辦理變更追加手續中。

主席指示:第 3 案解除列管,總務處第 2 及 4 案繼續列管。


九、秘書室提:有關減少開課學分、減少兼任教師、減少鐘點費之辦理情形。【列管案】

主席指示:本案列入定期追蹤。

執行情形:(教務處回覆)本組於每學期第 5 週造冊追蹤各系開課情形。

主席指示:繼續列管。


十、主計室提:103 年度資本門經費保留案【列管案】。

主席指示: 1.本案列入追蹤。

2.請主計室提供名單。

執行情形:

(一)主計室提供名單如下:共有 5 案,如:附件 3。

1.平鎮校區興建工程(含公共藝術 858 萬元) 。

2.桃園校區圖書館裝修工程。(解除列管)

3.桃園校區教學大樓鋁窗及雨遮新設工程及設計監造及

規費等費用。(解除列管)

4.臺北校區行政大樓 8 樓音樂廳地毯更新。

5.台北校區電腦機房建置及委託技術服務費。(解除列管)

(二)各相關單位(總務處)回覆情形:

1.桃園校區興建工程本校已完成品質驗收,但在結算數量上雙方有所爭議正在工程會調解中。惟承商不斷提出新爭議項目,105 年 1 月 22 日在工程會已召開第四次調解庭,逐漸縮減雙方差異項目數量中。下次調解庭預定為 105 年 3 月 7 日,營建署須待調解完成始能完成審核報至本校。結算如數量差異超過±5%部分,尚需經變更設計程序,俟完成該程序議價後,方可辦理尾款結算付款與建築師尾款。另公共藝術部分,初評已完成目前正在複評等標期中,已排定 2 月 23 日召開複評會議。

4.臺北校區行政大樓 8 樓音樂廳地毯更新案,本案 103 底已決標,惟地毯工程須配合座椅更新施工,但座椅部分 103 年廢標,104 年度此標案又遇履約紛爭調解中,因地毯得標承商因等候過久,已來函要求依規定解除合約,地毯更新案已簽准解除契約,使用單位通識中心必須重新申請預算後總務處再行配合招標採購。

主席指示:第 1 案及第 4 案繼續列管。


十一、校長室提:請副校長成立專案小組討論兩校區未來運作,包括:學生選課、老師授課、交通、行政運作…等問題,並盼製作成 guideline,未來則按此經營,徹底將此問題制度化且有相關辦法規範【列管案】

主席指示: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已制定兩校區運作小組作業要點,並陳請校長核示,已

依此要點運作,請解除列管。

主席指示:解除列管。


十二、校長室提:請研發長邀集校內主管或老師成立小組討論有關本校應設定一個標竿學校,標竿學校選定應務實外,尚應分析與其之間的差異以及該如何趕上等問題。【列管案】

主席指示: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目前已有初步腹案,擬召集相關主管研商後提會討論。


十三、校長室提:請主任秘書成立小組討論有關自籌收入,包括場地經營、推廣教育…等,自籌收入如何制度化且增裕其收入。【列管案】

主席指示: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組成並召開本校校務基金自籌收入管理及運用推動小組會議,討論本校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擬建立制度化及如何增裕收入等,促請各業管單位研訂執行計畫及策略,努力達成預定目標。又本小組將每季召開 1 次會議,以檢討及策勵各項自籌收入執行成效。


十四、秘書室提:有關本校四維樓(承曦樓)重建工程代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積欠本校代辦工程結餘款(估算為 2,197,188 元)未還,請總務處督請該署儘速歸還。【列管案】

主席指示: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有關本校四維樓(承曦樓)重建工程代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積欠本校代辦工程結餘款目前僅剩 256,944 元未還,該署已來文請本校檢具索取,總務處已於 105 年 1 月 25 日檢據發函該署請其撥還,經電洽該署承辦人表示正在蒐集資料簽辦中。


十五、秘書室提:本校校務基金 105 年度自籌收入目標數:學雜費收入 3 億 8,90 萬元、推廣教育收入 2 千萬元、建教合作收入 3 千 1 百萬元、場地設備管理收入-場租收入 950 萬元、場地設備管理收入-宿舍收入 1049 萬 4 千元、受贈收入 660 萬元、孳息收入 840 萬 5 千元、投資收入 2 千萬元。【列管案】。

主席指示:本案列入定期追蹤,按季報告。

執行情形:

(一)(教務處回覆)

1.學雜費收入:本校(104)年度於臺北校區及桃園校區辦


理專科就業導向 80 學分班,學生錄取後,接受二年訓練且修業期滿,經考核成績及格,本校依法授予副學士同等學歷(力)證明提供更寬廣的升學管道,讓有志學習者,以彈性的時間學習並兼顧工作,展望未來。截至 104.12 止,該項課程班次共計 6 班/174 人,招生績效良好,故自 105 年度起專科 80 學分班,將加入王品集團、麥當勞、摩斯(安心食品)…等知名企業進行招生,另為協助新住民就業及學業並行,也將規劃與移民署合作辦理新住民專科 80 學分班,預計於 105 學年度起新增 6 個班次,預計 105 年度專科 80 學分班共計辦理 12 班次。

2.進修推廣收入:另推廣教育學分班將持續辦理 EMBA 碩士學分班、二技學分班、會計師專業課程學分班、隨班附讀學分班。非學分班將持續規劃辦理證照輔導、外語學習、專業培訓、生活藝能、體適能訓練各類課程及產學合作各項計畫案課程,預估 105 年度推廣教育全年度收入數達 1600~2000 萬,達成率將 80~100%。

(二)(研發處回覆) (建教合作收入):截至 105 年 1 月 26 日,建教合作收入約新臺幣 331,488 元整,未來會積極朝向目標數前進。

(三)(總務處回覆) (場地設備管理收入、孳息收入):截至 105 年 2 月 16 日止,場地收入約 55 萬元,利息收入 34,680 元,停車費收入(含臺北及桃園校區)計$30,900 元整,由於本校停車費採全學年或半學年繳費方式辦理,故 105 年度停車費收入將集中於 7~8 月底入帳,初步估計約 140 萬元。

(四)(秘書室回覆)(受贈收入、投資收入):

1.受贈收入:截至 105 年 1 月 26 日,受贈收入新台幣 53,000 元正。惟近年來全球經濟衰退,校友經營之企業多數都在苦撐,此刻亦不宜過度進行募款,已免徒生反感。擬以擴增校友群經營之層面,建立人脈為主,俟景氣好轉,自然水到渠成,收穫可期。

2.投資收入:

(1)組成本校投資管理小組暨(投資管理小組)執行委員會,以利及時執行投資事宜;並定期召開投資管理小組會議,規劃本校校務基金之投資方式、投資工具、投資額度及資產配置原則等,俾進行投資業務,朝向今年度目標值 2,000 萬元努力。

(2)已辦理開設投資帳戶相關事宜,將適時進行投資。



肆、主席報告:

首先跟大家拜個晚年。

前幾天發生高雄美濃大地震,導致台南地區損傷慘重,中央、各部會及部分大學皆取消新春團拜,本校比照取消辦理,請各同仁體諒。

大學校長會議中,教育部宣佈「新世代高教藍圖發展方案」,簡報檔已 e-mail 給各主管,本校可提兩種,一是學習創新,學習創新包括教學與學習,類似過往的教卓計畫,此請教務處及教學發展中心負責,目前暫以一億的規模撰寫。另一是專業聚焦,其一為科技創新,科技創新係要求一整年產學合作計畫達兩億元,本校似未達成。而專業聚焦型大學則歸屬於特定專業領域之學門或學類之專任教師人數達 100 人以上或占全校專任教師比例超過 40%,或此類專業領域的學生人數超過 50%或超過 2000 人以上,本校財經領域應屬此類,本校老師應超過 100 人,日夜間學生應超過 2000 人,故本校可申請專業聚焦,此請財經學院蕭院長及研發長負責此部分。

另外本校可申請大學重組,昨日新聞某某大學有意願談合併,未來大學重組,包括大學聯盟或大學合併,教育部會補助經費。另一是學生發展與照顧,青年學子的培育,譬如:博士班公費留學等,因本校目前尚未有博士班的 program,此本校尚未能申請,另一是頂尖大學計畫,所謂國際研究基地,國際卓越的特色大學,台清交成會提出申請。本校可申請的是學習創新、專業聚焦此兩領域,煩請各相關單位負責撰寫,尚請大家集思廣益創新。

待會人事室將報告有關兼職問題,請各主管通知老師,在校外有任何兼職請事先陳報,莫待教育部或審計部查到後再說明。

本校行政資訊系統,在這學期應有一決定,到底該如何進行,請資網中心及秘書室此學期確定,明年才可編列經費。

IE 系統提醒現已不維護,已更新到 IE 第 11 版,本校電子公文系統可否更新瀏覽器或仍需使用舊的,若只能使用舊的瀏覽器,未來安全性會有問題,此請總務處及資網中心處理。

過年期間,暨南大學櫻花林車輛清潔費收入 100 萬元,本校桃園校區金雞湖兩公頃空地,此請總務處研議規劃該處是否種成花海,變成觀光休憩景點。

現在同學對通識教育有很多建議,煩請通識中心盡快召開通識教育委員會來討論相關問題。


陸、各單位工作報告:(補充以下口頭報告)

一、教務處:

(一)本校 105 年度將於改大滿二年後接受教育部評鑑,受評時間預定於本(105)年度 11 至 12 月期間,並規劃於 5 月及 9 月分別辦理二次自我評鑑。教育部業於 105 年 1 月 28 日公告「105


學年度科技大學綜合評鑑實施計畫」(含校務暨系所評鑑指標、表件格式),學術服務組即將相關表件暨資訊轉達各一級行政單位及系所週知,各單位亦已依撰寫分工規劃,積極進行資料蒐集及評鑑報告撰寫事宜。

(二)為落實控管各項追蹤列管事項辦理情形及評鑑籌備作業,本年度預計自 3 月起定期召開評鑑籌備會議(預計共有 7 次),各單位並據以辦理各項籌備工作。

(三)為順利推動本校自我評鑑,本處預訂於 3 月初邀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余政杰教務長蒞校演講,分享該校辦理科技校院評鑑經驗。

(四)2016 大學與技職校院多元入學博覽會,為擴展學校露出機會,本校將參加旺旺中時媒體集團於 105 年 2 月 27 日、28 日假台大體育館辦理 2016 大學與技職校院多元入學博覽會,本次活動目前於前置作業中,並業已完成網站簡介,及展場背板設計;另據以往經驗,因現場學生多詢問科系之課程內容、選修、實習時數、地點及未來工作等問題,後續本處將請各系提供具體簡介資料及行前注意事項,以應現場輪值人員解說及值班。並希望所有系所主管在這兩天的時間,能不定期到現場去慰問部屬及同仁,校長也會在 2 月 27 日週六上午 10:30-11:30 參加開幕式。

校長指示:各系應皆有一張A4 簡介,以供同學參考。請各系再次檢視各系簡介內容。

二、總務處:

(一)五育樓東側廁所已進行驗收,周一可開始啟用。女生廁所區域已擴大,男生廁所區域已減少,每間都有求救鈴,女生廁所有更衣間。八樓教師休息室旁邊廁所設有淋浴間,並有熱水。今年暑假將進行五育樓西側廁所修繕。

(二)桃園校區學生宿舍 6-7 樓冷熱水加壓已進行改善,開學應可恢復正常。

三、學務處:

(一)有關導生活動費轉撥系上使用,已初步與主計室溝通,已確定可轉撥系上使用。就公平性問題,將就現有預算換算每個同學可支用的金額,故撥到班上的金額,每人使用的費用是一樣的。各班導生活動申請標準及執行作法仍相同,未使用完畢的經費可做為學生活動用途。下次行政會議將把相關標準及實施要點做修正並提出。

(二)有關導師滿意度調查,上學期出現學生做導師滿意度時,發現系統上的班級導師名字錯誤,應是資料轉入的問題,此將請資


網中心協助處理。本學期會發紙本對上學期的導師滿意度重新調查。

(三)寒假期間,學生會及議會向本處反映教學評量及導師滿意度綁選課及成績查詢的問題,已和教發中心及教務處進行溝通,後續將改成放在程序中,於同學進行選課前進行滿意度調查及教學評量調查。

(四)有關本校於台南地震受災同學,校方已電話聯繫是否需協助,本處已主動協助提出急難救助以及學雜費減免辦理,並請心理諮商師後續應主動關懷。

四、研究發展處:

(一)本處為協助學生推動個案研究,將於 3 月 28 日上午及 29 日下

午,邀請政大團隊推出有關個案研究及個案教學的研習。

(二)為因應各系都有必修的實習課程,開學第一週開始舉辦實習說明會,3 月開始舉辦求才說明會,將邀請較大型的企業來學校說明,請各主管向學生宣導。

校長指示:請同學踴躍參加廠商徵才活動。


五、秘書室:寒假寒害造成大樓磁磚剝落,此案子尚未招標出去,開學在即,相關事宜請盡快處理。

六、資網中心:在技專院校資料庫,同學參加實習的佐證資料,需要實習公司的大小章,應補齊,在填報技專院校資料庫時,才能被承認。

校長指示:本點後續可向教育部反映,此造成廠商的困擾。

七、主計室:

(一)104 年度決算已編撰完成,2 月 19 日將上網公告,同步送達各

上級及相關單位。

(二)104 年度奉准保留預算,請大家確實執行,希望上半年結算時

可陳報出去。

(三)下週 2 月 22 日起五天審計部將至本校查賬,就財務審計做就地審計,包含財務效能檢查以及財務責任核定。第二階段 3 月 28 日起一週共 10 天。

(四)校務系統是否今年就可規劃執行,若要列至 106 年度的軟體或硬體部分,3-4 月就要報主計室核定,請資網中心盡快處理。

八、國際長:本處下學年交換生作業已辦理完成,依規定提交教務會議審議前,必須請各系所進行審查確認推薦名單,本處今天下午將把各系推薦名單連同簡便行文表發出,請各單位協助確認。

九、體育室:室外場地有些困擾,因很多校外學生或是別單位會來使用,教


育部公告大專院校室外場地寒暑假期間及假日要開放一般民眾使用並不得收費,室外場地本室算管理單位,但收費仍要總務處經管組管理。本校學生教職員生要用室外場地需登記,登記後有行文,若別人占場地可出示此行文。假日寒暑假是不能趕校外人士,也不可以收費,除非要用某時段且特別和本校申請時。

主席指示:請總務處及體育室訂定戶外場地使用辦法,可收清潔費。校外人士若要使用,也請在網路上事先登記。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秘書室提:訂定本校「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教育部 105 年 1 月 22 日核復本校所報各項自籌收入收支

管理要點函文(簽辦)意見辦理。

(二)經查本校原已分別訂定學雜費收入收支管理要點等 6 項自籌收入之收支管理要點,惟考量業務實際需要,並參考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及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等

3 校做法,擬改訂定涵蓋所有自籌收入項目之收支管理規定乙種,爰經參考國立交通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及國立東華大學等校範例,訂定本校「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要點」乙種,至於各項自籌收入項目部分,另請各相關單位修訂該業管之收支管理要點,逕行提報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以資簡化。

(三)檢附本校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要點草案逐點說明暨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要點草案各乙份。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請各相關單位依教育部函文及本要點(本校「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要點」)修正各項自籌收入收支要點內容。


提案二、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三點、第五點及修正附件一及附件三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修正案於 105 年 1 月 14 日起至 20 日止,奉准於本校網頁

進行 7 日修法預告。

(二)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三點增訂契僱人員審議委員會任期為 1 年,現行要點第五點研發類博士級


契僱人員職稱為資深經理,依研發處建議修正為研究員,及增加其他因工作性質特殊,專案經校長核准之職稱。

(三)修正附件一進用申請表,依現行作業及規定調整相關欄位。

(四)修正附件三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

1.大學級契僱人員薪級增列 4 級,由大學級契僱人員最高薪 45534 元增列 4 級至 49409 元(依 104 學年度契僱人員與校長有約,校長裁示辦理)。

2.增訂內陞至博士級者薪級自 328 薪點至 520 薪點,以免碩士

級內陞至博士級人員無相當薪級可供換敘之情況產生。

3.依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職前年資採計規定,增訂新進契僱人員或用人單位應於報到之日起一個月內檢具相關資料申請提敘,經簽奉 核可後,追溯至報到日生效,如逾時提出者,自申請日生效;惟申請時間逾正式僱用日起六個月者,不予辦理提敘,以明確本校提敘規定。(附註五)

4.依本校薪級表專科每薪級差距數為 6 薪點,其餘學歷每薪級差距為 8 薪點,故專科級內陞至大學級者,將產生無相當薪級可供換敘之困境,爰修正法規文字以茲處理。(附註九)

辦 法:本案經本會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秘書室提:本校建校一百週年校友名人錄推薦人選名單,提請審議。

說 明:

(一)為協助編撰籌辦本校建校一百週年之校友名人錄,依本校「傑

出校友選拔辦法」推薦優秀校友參與。

(二)本組奉示依上項規定推舉優秀校友人選併同其他校友會各界推薦優秀人選共計 105 位,敬陳 審議。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後,續提百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核備後,優

秀校友人選名單交付圖書館編撰小組逕行採訪工作。

決 議:

(一)37 號及 99 號人選重複,51 號人選請修正為國貿系,63 號人

選請修正為企管系。

(二)餘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 :請秘書室校友組及圖書館製作部分已接受採訪人士之範例,以供後續與出版社討論出版相關書籍之意願。

丙、臨時動議:(無)

散會:15 時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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