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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紀錄
101年7月12日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11次行政會議確認紀錄
時間:101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李貴豐、林純如、王維民、李昭慶、李麒麟、邱繼智、廖文豪、王亦凡、鍾淑芬、李正心、華英俐、張梅芬、賴明政、汪瑞芝、張肇明(陳恩航代)、蕭幸金(鄭美愛代)、李志偉、孫克難(羅時萬代)、盧智強、閻瑞彥(楊筱茵代)、郭筱晴、蘇建興、林淑媛、張旭華、葉清江、王美慧
應出席:27位 實到:27位
工作人員:徐慧芳、莊文献、盧晴鈺
主席:賴校長振昌(林純如代)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宣讀100年度第2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
情形如下,其中修正部分為:
1. 提案二本校「約用工作人員工作規則」刪除第八條第一項第 六款第(十)目:「在校內外兼課或兼職,致影響勞動契約之履行者。」。
2. 提案三附帶決議第(二)項修正為:約用人員增加用人,需會會計室做經費核算才能通過。

一、研究發展處提:有關本校教師專題研究計畫補助申請案,提請備查。
決 議:同意備查。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

二、人事室提:訂定本校「約用工作人員工作規則」,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約用工作人員工作規則」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八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一)、(四)、(五)、(八)目、第九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十四條第二項、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四十一條第三項修正如下:
第二條 前條所稱約用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員工),係指本校編制內職員職務及助教員額出缺時,得控留員額改以契約進用之人員。

第四條 …
六、除經辦本校有關業務外,對外行為不得擅用本校名義行使。

第七條 …
一、履歷表(應一併載明英文名字,以護照或信用卡為準)。

第八條 …
六、…
(一)聚眾要挾脅,嚴重妨害業務或工作之進行,致本校受有損害者。

(四)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佣金,有具體事證者。
(五)參加經司法機關認定之非法組織,使本校名譽受有損 害者。

(八)仿傚冒上級主管人員簽字或盜用印信圖謀不法利益,使本校有受損害之虞者。
第九條 …
五、經醫師證明患有嚴重精神疾病,已不適合工作者。

第十四條 …
調動工作地點過遠,本校應予必要之協助。
第十八條 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為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為八十四小時。

第四十一條 …
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退休者,應經檢附公立醫院或勞工保險機關指定醫院之證明。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
(一)依決議配合修正部分文字。
(二)有關助教兼課兼職問題,因本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15點略以:「…約用工作人員…並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辦公時間從事進修,亦不得兼職兼課,違者應予解僱。」已明訂,故建議本案刪除第八條第一項第六款第(十)目:「在校內外兼課或兼職,致影響勞動契約之履行者。」。
(三)若通過後,全案將簽奉校長核定,並依程序函報臺北市政府勞工局核備後施行。

三、人事室提:修訂本校「約用工作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三點相關規定,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
(一)相關行政類約用人員使用受經費上限,會後請人事室與會計室研議後訂定。
(二)約用人員增加用人,需會會計室做經費核算才能通過。
(三)有關助教兼課兼職問題,請人事室提另案討論。
執行情形:
(一)本案將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二)有關附帶決議第(一)項,本校「約用工作人員進用 及管理要點」第四點第一、二項業已明訂:「約用工作人員所需經費,以學雜費收入及五項自籌收入支應;依本要點所進用之人員,其每年所需經費總額,不得超過本項五項自籌收入及學雜費收入總額百分之五十上限」、「前項經費支出額度及比率之管控事宜,由人事室負責會同會計室及各用人等相關單位隨時檢視。」。
(三)有關附帶決議第(二)項,各單位在申請進用約用工作人員時,皆需填寫「約用工作人員進用申請表」,此申請表需簽會人事室及會計室,並陳奉校長核定後,始可進用。
(四)有關助教兼課兼職問題,在本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業已明訂,且前案業已建議此點在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中刪除。

四、教務處提:訂定本校「優良數位教材製作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優良數位教材製作獎勵辦法」第一、七條修正如下:
第 一 條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本校)為推動數位教學,獎勵本校教師製作數位教材,提升教學成果並推廣網路教學,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優良數位教材製作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 七 條
獲獎勵之教師/教官將核發予獎狀並給予公開表揚,每學年至多以獎勵五件優良數位教材為原則,另得依專案計畫經費頒發獎勵金。
(二)本辦法名稱右下行,請加列所通過會議日期及名稱。
(三)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照案執行。

五、教務處提:修訂本校「專任教師創新教學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專任教師創新教學獎勵辦法」第十條修正如下:
第十條 由各教學單位於每學年結束前1個月推薦候選人,推薦以1名為原則,由各教學單位提交獲推薦之申請者應填具申請表、推薦表及同意書(如附表),送委員會辦理遴選,有關體育類課程申請表另訂之。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將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六、教務處提:修訂本校「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第三點第(八)項修正如下:
三、申請及審查:

(八)獲配教學助理之教師及教學助理應於每學期期末出席教學經驗成果分享座談會,並於會後2週內提交「教學助理補助計畫成果報告」、「教師教學歷程檔案(e-portfolio系統)」及「上傳教材至本校數位教材平台」 ,以作為次學期審核申請補助之重要參考。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照案執行。

七、軍訓室提:校安中心訂定本校「學生校外活動申請作業流程」乙份,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業已簽奉校長核定,並已發至各相關單位。

八、教務處提:有關本校101-102年度改科大作業時程(詳見書面補充資料),提請審議【臨時動議案】。
決 議:照案通過,有關分工及作業時程暫訂,各細節續提相關會議中討論。
執行情形:本處已於今日會議中續提案(本校「改名科技大學籌備委員會設置要點」)討論。

貳、主席報告(教務長代理):因校長出國,故今日行政會議由本人代理主持,本次會議僅三提案。本會議結束後,接下來續召開內控小組會議,再請相關委員留下來繼續討論。

參、工作報告:
一、【平鎮校區籌備工作-籌備處邱主任專題報告】:
(一)有關平鎮工程進度,目前略顯落後,由於平鎮工程建設是否完成,關係著本校改名科大符合條件檢核表之其一門檻,請總務處務必和廠商積極聯繫及跟催,原本預計校慶時於該地辦校慶活動,說不定連這目標皆無法達成,若明年教育部進行訪視的話,到時若使用執照拿不到,則如何能檢視平鎮校區已符合完成,這部份很重要。
(二)原先規劃舊有各系科規劃特色學程到平鎮校區,現在校務會議已通過舊系科明年不去,至於103學年度舊系科是否要到平鎮校區發展,若不去,則勢必要有代替方案,必須成立新系科到平鎮,成立新系科是一重要議題,且配合明年改名科大,將有所系科之規劃,此轉折應研議成立新系科之必要性、成立哪些新科院、或進行哪些行政程序,包括校務會議已通過之新設單位及裁撤單位之辦法,此必須經過五、六個會議通過,這部份尚請各相關單位加緊腳步規劃之。

二、【改名科大進程工作-教務處林教務長專題報告】:
(一)未來平鎮校區是否是由臺北校區原屬系所搬遷,之前已經過校務發展諮詢委員會,有過改名科大經驗之學校皆強烈建議,本校應趁此契機,建立出本校一校雙特色。因北商近百年走到現在,因學術領域太狹窄,故產學領域走得很辛苦,此為北商跨出新領域之時機,一校雙特色是我們未來之發展概念。七個系將有些名額會移至平鎮招生,比如說:國際商務系二技在平鎮,但此為一新的系,國際商務系在這個時間點應思考,若未來還需要二技,如何調整二技名額,使其持續存在,剛好103年要招生名額,我們還有時間來做規劃。
(二)進度部分,今日會議中將提出籌設委員會之要點,若通過,則下週校長回來即可馬上啟動籌設委員會所有工作,上週評鑑檢討會議,已初步規劃,至於詳細部分,很感謝其他友校不斷提供我們一些寶貴經驗,改名科大的確係一辛苦工作,希望我們能快速達成。但此係啟動全校之大革命,我們需提出前瞻性規劃,改制前及改制後之創新教學模式變化。

三、【行政E化建置工作-電子計算機中心王主任專題報告】: 校務行政系統方面:本中心於22日已召開行政E化專案會議,原欲解約漢龍公司現表示願意繼續做,因其第1期所交出規格與我們所開出不符,故假使漢龍公司繼續續約,也會上101公報,解約也是一個選擇,下週等校長回來,漢龍公司會再一起過來做些決定。


四、各單位工作報告:(補充以下口頭報告)
(一)教務處:中正廳現正舉辦五專菁英班企管科今日登記分發,今年五專有許多家長來詢問,麻煩各位主管及教師若接到電話要查前年分數,本處皆樂於提供,因許多家長想要知道我們之前招生標準為何,不要用去年的資料,其為一錯置狀況。二技今年獨立招生,成果很好共有1400多位學生來報考,因此期待全校各系皆要走上申請制招生,未來才能招到更多優質學生。

(二)學務處:最近有一電視新聞,因護士不在校而使一學生出問題,因下禮拜開始全校上半天班,但學校整天皆有活動,故學校衛保組不能空著,業已和進修推廣部邱主任及高商王主任協商之後,進修推廣部一位臨時計時護士,原在晚上現將調到下午班2時到7時,高商護士則晚上上班、下午值班,總之學校衛保組不能空著,故請進修推廣部及高商補校協助,共同將護士暑假輪值表排出來,以免造成學校醫療之空窗。

(三)研究發展處:
1.(詳見書面補充資料-99-101年產學合作專題研究案暨國科會計畫統計表)因各系產學研究案需獨立計算,即使其他系超出亦無法平衡彌補其他科系不足件數,預計於7月13日傍晚6至8時,將舉辦校友協助母校改名大學座談會,由校長主持並邀集總會會長、副理事長、各區校友會會長、系校友會會長共同出席討論。尤其請件數不足之系所主任一定要參與,這是一個很好之機會請校友協助幫忙,參與人數越多越好,本處亦將盡快發放會議通知及議程,請大家把時間先預留下來。
2.改名大學除產學外,還有一塊是平鎮校區之開發,有關軟體部分,不論是新設系所或其他部分之思考,本處將再和校長及各相關單位盡早先取得共識,並將此提至校務發展委員會討論,請大家多提供我們一點意見,哪些科系會比較符合社會需求及國家發展。另奉校長指示,未來將提系所資源整合之提案,此亦將在校務發展委員會中提出討論。
3.昨日召開有關扶輪社接待會議,未來會把國際學生放進科裡,使其能和較低年級之同學做些互動,國際化需要大家合心協力來推動發展。最近本處將參訪國際交流績效優良之一些大學,初步暸解該大學行政單位應皆有一窗口和國際生做交流。以後若有遇缺,要盡量聘用語言能力較強之同仁。

(四)會計室: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本校102年度之預算,初步通案刪減,國外旅費刪減31萬9000餘元,大陸地區旅費刪減1萬1000元,請計畫單位留意規劃。廣告費另刪減6000元,業務宣導費刪減2000元;有關電腦設備之部份,因發現部份個人電腦耐用年限未超過使用年限,刪減電腦設備費300萬元,惟預算尚未送立法院審議。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研究發展處提:修訂本校「傑出創作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100學年度傑出創作獎勵審查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落實鼓勵本校教師傑出創作及提高學術水準精神,上開會議決議,請就本校「傑出創作獎勵辦法」細節詳加明定;爰提出修訂辦法草案及修法說明如附件。
(三)本修正草案業經本校100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發展會議決議通過。
辦 法:本案如經審議通過,續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決 議:
(一)本校「傑出創作獎勵辦法」第二條第五款修正為另訂一項、第三條、第六條修正如下:
第二條 …
以上獎勵不含指導學生及若干人合作創作。
第三條 獎勵金由校務基金5項自籌之指定捐贈收入財源支應。
第六條 委員會開會時,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本會須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議決時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形式審查同意。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二、研究發展處提:修訂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查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經100年度第4次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會議,及101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修訂通過取消教師出席本國舉辦之學術研討會論文發表補助。
(二)配合上開要點修正,有關本要點第六點第(六)款,申請案之核准原則前段規定:「每人每一學年度經由本要點申請學術研討會補助金者,國外研討會以補助一次為限,國內研討會以補助三次為限」,應予配合修正。擬刪除本項規定中「國內研討會以補助三次為限」之文字,以完備法令。
(三)本修正草案業經本校101年度第1次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會議決議通過。
辦 法:如經本會議審議通過,續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教務處提:訂定本校「改名科技大學籌備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提請審議。
說 明:為推動本校改名科技大學等相關工作,擬成立本校「改名科技大學籌備委員會」,並訂定本校「改名科技大學籌備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如附件一,請討論。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本校「改名科技大學籌備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點、第四點第(二)款、第(七)款修正如下:
二、本會由各行政單位、教學單位及附設學校一級單位主管、教師代表暨相關人員組成之。
四、

(二)產學合作推廣規劃組:負責產學合作、實習、國際合作與推廣教育規劃

(七)終身教育規劃組:負責終身教育與推廣教育計劃

(二)本要點名稱為改名科技大學或改制大學、第三點納入教師代表等,授權教務處會後衡酌。
(三)餘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無)

散會: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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