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紀錄
101年5月24日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確認紀錄
時間:101年5月10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李貴豐、林純如、王維民、李昭慶、李麒麟、邱繼智、廖文豪、王亦凡、鍾淑芬、華英俐、張梅芬(汪怡萍代)、賴明政、汪瑞芝、張肇明、李志偉、蕭幸金、孫克難(程珮瑜代)、盧智強、閻瑞彥(楊筱茵代)、蘇建興、張旭華、葉清江、王美慧
應出席:27位 實到:24位
請假:3位 李正心、魏榮貴、林淑媛
工作人員:徐慧芳、莊文献、盧晴鈺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宣讀100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一、學生事務處提:訂定本校「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草案)、「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表」、「弱勢學生生活服務學習時數紀錄卡」,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第六點修正如下:
六、申請者每年1月,檢具前一學年成績單(一年級免附成績單),向各系科所填送申請表,各系科所依下列標準詳實審核認定,並造具名冊連同前述證件(申請表、成績單),送承辦單位彙整並審查,逾期不予受理。受領補助學生於3月至12月實施生活服務學習。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處已按該辦法執行中。
二、人事室提:修正本校系(科)主任及所長推薦準則乙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循行政程序簽奉校長核定。
三、研究發展處提:修訂本校「辦理國科會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支給規定」案,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辦理國科會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支給規定」第四點第一項修正如下:
四、審查程序:
由各單位依教師專業研究領域,篩選符合之教師,提送「本校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獎助審查小組」進行審查。審查小組由校長遴選校內相關單位主管及教師5-97-9人組成,並指定1人為召集人。
…….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照案執行。
四、秘書室提:因教育部來電,關切本校處理密件及人民陳情案件相關流程,茲為昭審慎,建請總務處設計有關密件遞送流程規範、設計專用信封以利層層彌封管制、請購黃色卷宗做機密文件遞送使用。教育部等機關非以密件方式來函之人民陳情案件,並請衡酌情況予以保密。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總務處回應)本處已將密件流程簽奉校長核定,若經同意後則照案執行。
貳、主席報告:前陣子本校已將評鑑委員意見予以申復或其他處理,現將靜待六月份評鑑成果公佈。
參、工作報告:
一、【平鎮校區籌備工作-籌備處邱主任專題報告】:詳見書面資料。
(一)有關平鎮校區籌備工作報告書面資料第一點,上次籌備會議主要兩提案,其一為針對校外實習課程部份,除企管系已規劃為必修課外,其他各系科較看不出特色,請重新規劃後,於5月20日前交教務處。其二為提升學生英語能力與國際視野部分,前述會議紀錄已奉校長核定並批示「授課內容僅偏重英文能力,宜增加國際視野,故課程內容可增列『跨國文化』等,以備周延」,請各主任規劃課程時,參酌校長批示辦理,一併調整。
(二)有關平鎮校區籌備工作報告書面資料第二點,原先本校平鎮校區籌設計畫書規劃,經校務會議通過並報教育部核定同意平鎮建設,也獲得補助,其中該計畫書提到101學年度要招生,現在是順延至102學年度。當時提出會計資訊系、財政稅務系及企業管理系等之四技各1班學生,每班50人,共150人進駐;國際商務系、資訊管理系、財務金融系及應用外語系等之二技各1班學生,每班50人,共200人進駐;空中進修學院(含當年度新生)420人進駐;專科進修學校2班學生,每班50人,共100人進駐,專進並無特別提到是哪個班進駐,以上皆經過行政程序跑過。因9月份新年度招生簡章就要出來,依規定期程必須經6月份校務會議通過,除空院外,其他都在總量管制,故在總量管制相關審查程序之前,請先向各系科教師說明瞭解,至於規劃每班50人,若有困難而不足50人,則應在會議中提出檢討。
(三)有關平鎮校區籌備工作報告書面資料第四點,預計102學年度招生,依總務處所提供數據,應該是沒問題,目前進度超前,完工時間為101年11月1日,有半年多時間可規劃這三棟大樓軟硬體之建置工作,其他各項工作亦於每個月如期依主題召開會議。
二、【改名科大進程工作-教務處林教務長專題報告】:
(一)改名科大部分靜待下個月評鑑成果出爐,若本校評鑑結果有單位無法符合改名科大之標準時,將於七月份提出申請專案評鑑,到時有關國科會及產學合作研究案合計件數應達到標準,故此階段強調工作為產學合作案件數之增加。
(二)平鎮校區必須發展特色學程,特色學程強調跨系整合概念,需為未來學校可能之增系做準備,希望平鎮校區之同學因應產業調整的就業需求,麻煩各系在跨系學程規劃上,系和系之間的課程能主動結合,發展出跨系整合特色。
三、【行政E化建置工作-電子計算機中心王主任專題報告】:
(一)行政E化系統方面:上週四本中心召開例行專案會議,漢龍公司報告延後七個月左右,最後結論尚未告知本校,若有進一步進展在下次會議再做報告。
(二)公文系統方面:近日預計邀集總務處、會計室協商開會。
四、各單位工作報告:(工作報告請詳參書面,電子檔請至秘書室網頁查閱,另補充以下口頭報告)
(一)教務處:感謝會資系蕭主任之提醒,若本校需要做專案評鑑,所有統計時程則提至七月底之前。
(二)研究發展處:
1.產學研究案件數統計表(表件詳見書面補充資料)已臚列出,會資系部分誤植,故更正為12件,今年國科會計畫尚未出爐,預計約15件左右,所有件數加總後與目標尚有差距,目標需達162件。最近本處及教務長皆積極構置平台以媒合,包括昨已電洽新北市理事長協助媒合5-10件,亦將找時間與他們的工業會做一連繫,但仍要拜託各主管請系上教師積極參與,件數才能往上提升。
2.國際視野為本校教學目標,本處積極努力推展這部份,目前交換生名額越來越多,最近有英國一個大學亦將至本校簽約,但其英文成績(托福及雅思)要求皆蠻高的,請各主任先向學生提醒意欲當交換生之學生提早準備。
3.另有關產學研究案件請各單位於七月底前完成簽約,把件數衝刺到完成目標數。
校長指示:通識中心及體育室之件數是否列入,請研發處再確認。
(三)圖書館:本館目前有代借代還服務,這是北區教學資源中心所一起合作,以前學生要借其他圖書館書籍需拿證件到該處去借,現在直接到本校圖書館借即可,此舉將更嘉惠非都會區學校之服務效益。
(四)體育室:教育部將在9-10月中旬舉辦101年技專院校體育專案評鑑,本室選擇於10月份後3週評鑑,也許所有學校皆集中該時段而以抽籤決定。教育部函示各校自評小組應由校長及各處室主管等組成,許多評鑑資料填寫需要各單位幫忙(包括:學校學生人數、修習體育人數,經費預決算、社團、兼任及專任教師薪資等...),請校長裁示本室應召開自評小組會議列入各單位需提供資料項目或由本室會簽各單位。7月31日前必須完成自評,8月15日前需立冊送繳教育部。
校長指示:為爭取時效,請體育室將所需資料會簽相關單位,若會簽過程有困難或無法充分溝通下,必要時再召開協調會。
(五)空中進修學院:針對剛研發處所提供之統計表內容仍有些許疑慮,有關國科會多年期研究計畫之算法,請研發處再次釐清。
校長指示:請各單位檢視並確認各研究計畫案名稱及件數增減正確與否,於5月底前將更正資料繳送至研發處。
(六)專科進修學校:5月2日研發處辦理校園徵才,有許多是專進之合作廠商來參與,該辦理場地不是很恰當,當日天氣很熱且下雷雨,建議移至室內。
研發處回應:原該活動辦理場地在體育館二樓,經廠商反應該地點人數並不踴躍,故今年與廠商協商後移至室外舉行,接近學生出入點辦理,本次參與人數比起往年相當踴躍。
校長指示:請研發處參考專進意見並加以衡酌決定之。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訂定本校「職員職務輪調實施要點」,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職員職務遷調實施要點」第13點規定辦理。
(二)茲為利業務實際需要,經參考其他大學做法,研擬本校職員職務輪調實施要點(草案)乙種;檢附「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職員職務輪調實施要點草案」及「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職員職務輪調實施要點草案說明對照表」各乙份。
辦 法:經討論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本案緩議,請人事室參酌會議中所有意見修訂後,再提行政會議審議。
提案二、學生事務處提:修訂本校「學生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案前經100年7月14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在案。
(二)依據臺灣評鑑協會委員建議事項:「學生工讀助學作業要點第四條有關工讀金每小時待遇金額之規定宜加修正,避免因政府政策改變而須每次修正」辦理。
辦 法:經討論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本校「學生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二)項修正如下:
四、申請資格、待遇:
…
(二)待遇:每月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規定基本工資支給並採按時計酬制,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規定基本工資支給。
(二)餘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無)
散會:16時00分。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紀錄
101年5月24日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確認紀錄
時間:101年5月10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李貴豐、林純如、王維民、李昭慶、李麒麟、邱繼智、廖文豪、王亦凡、鍾淑芬、華英俐、張梅芬(汪怡萍代)、賴明政、汪瑞芝、張肇明、李志偉、蕭幸金、孫克難(程珮瑜代)、盧智強、閻瑞彥(楊筱茵代)、蘇建興、張旭華、葉清江、王美慧
應出席:27位 實到:24位
請假:3位 李正心、魏榮貴、林淑媛
工作人員:徐慧芳、莊文献、盧晴鈺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宣讀100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一、學生事務處提:訂定本校「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草案)、「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表」、「弱勢學生生活服務學習時數紀錄卡」,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第六點修正如下:
六、申請者每年1月,檢具前一學年成績單(一年級免附成績單),向各系科所填送申請表,各系科所依下列標準詳實審核認定,並造具名冊連同前述證件(申請表、成績單),送承辦單位彙整並審查,逾期不予受理。受領補助學生於3月至12月實施生活服務學習。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處已按該辦法執行中。
二、人事室提:修正本校系(科)主任及所長推薦準則乙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循行政程序簽奉校長核定。
三、研究發展處提:修訂本校「辦理國科會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支給規定」案,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辦理國科會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支給規定」第四點第一項修正如下:
四、審查程序:
由各單位依教師專業研究領域,篩選符合之教師,提送「本校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獎助審查小組」進行審查。審查小組由校長遴選校內相關單位主管及教師5-97-9人組成,並指定1人為召集人。
…….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照案執行。
四、秘書室提:因教育部來電,關切本校處理密件及人民陳情案件相關流程,茲為昭審慎,建請總務處設計有關密件遞送流程規範、設計專用信封以利層層彌封管制、請購黃色卷宗做機密文件遞送使用。教育部等機關非以密件方式來函之人民陳情案件,並請衡酌情況予以保密。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總務處回應)本處已將密件流程簽奉校長核定,若經同意後則照案執行。
貳、主席報告:前陣子本校已將評鑑委員意見予以申復或其他處理,現將靜待六月份評鑑成果公佈。
參、工作報告:
一、【平鎮校區籌備工作-籌備處邱主任專題報告】:詳見書面資料。
(一)有關平鎮校區籌備工作報告書面資料第一點,上次籌備會議主要兩提案,其一為針對校外實習課程部份,除企管系已規劃為必修課外,其他各系科較看不出特色,請重新規劃後,於5月20日前交教務處。其二為提升學生英語能力與國際視野部分,前述會議紀錄已奉校長核定並批示「授課內容僅偏重英文能力,宜增加國際視野,故課程內容可增列『跨國文化』等,以備周延」,請各主任規劃課程時,參酌校長批示辦理,一併調整。
(二)有關平鎮校區籌備工作報告書面資料第二點,原先本校平鎮校區籌設計畫書規劃,經校務會議通過並報教育部核定同意平鎮建設,也獲得補助,其中該計畫書提到101學年度要招生,現在是順延至102學年度。當時提出會計資訊系、財政稅務系及企業管理系等之四技各1班學生,每班50人,共150人進駐;國際商務系、資訊管理系、財務金融系及應用外語系等之二技各1班學生,每班50人,共200人進駐;空中進修學院(含當年度新生)420人進駐;專科進修學校2班學生,每班50人,共100人進駐,專進並無特別提到是哪個班進駐,以上皆經過行政程序跑過。因9月份新年度招生簡章就要出來,依規定期程必須經6月份校務會議通過,除空院外,其他都在總量管制,故在總量管制相關審查程序之前,請先向各系科教師說明瞭解,至於規劃每班50人,若有困難而不足50人,則應在會議中提出檢討。
(三)有關平鎮校區籌備工作報告書面資料第四點,預計102學年度招生,依總務處所提供數據,應該是沒問題,目前進度超前,完工時間為101年11月1日,有半年多時間可規劃這三棟大樓軟硬體之建置工作,其他各項工作亦於每個月如期依主題召開會議。
二、【改名科大進程工作-教務處林教務長專題報告】:
(一)改名科大部分靜待下個月評鑑成果出爐,若本校評鑑結果有單位無法符合改名科大之標準時,將於七月份提出申請專案評鑑,到時有關國科會及產學合作研究案合計件數應達到標準,故此階段強調工作為產學合作案件數之增加。
(二)平鎮校區必須發展特色學程,特色學程強調跨系整合概念,需為未來學校可能之增系做準備,希望平鎮校區之同學因應產業調整的就業需求,麻煩各系在跨系學程規劃上,系和系之間的課程能主動結合,發展出跨系整合特色。
三、【行政E化建置工作-電子計算機中心王主任專題報告】:
(一)行政E化系統方面:上週四本中心召開例行專案會議,漢龍公司報告延後七個月左右,最後結論尚未告知本校,若有進一步進展在下次會議再做報告。
(二)公文系統方面:近日預計邀集總務處、會計室協商開會。
四、各單位工作報告:(工作報告請詳參書面,電子檔請至秘書室網頁查閱,另補充以下口頭報告)
(一)教務處:感謝會資系蕭主任之提醒,若本校需要做專案評鑑,所有統計時程則提至七月底之前。
(二)研究發展處:
1.產學研究案件數統計表(表件詳見書面補充資料)已臚列出,會資系部分誤植,故更正為12件,今年國科會計畫尚未出爐,預計約15件左右,所有件數加總後與目標尚有差距,目標需達162件。最近本處及教務長皆積極構置平台以媒合,包括昨已電洽新北市理事長協助媒合5-10件,亦將找時間與他們的工業會做一連繫,但仍要拜託各主管請系上教師積極參與,件數才能往上提升。
2.國際視野為本校教學目標,本處積極努力推展這部份,目前交換生名額越來越多,最近有英國一個大學亦將至本校簽約,但其英文成績(托福及雅思)要求皆蠻高的,請各主任先向學生提醒意欲當交換生之學生提早準備。
3.另有關產學研究案件請各單位於七月底前完成簽約,把件數衝刺到完成目標數。
校長指示:通識中心及體育室之件數是否列入,請研發處再確認。
(三)圖書館:本館目前有代借代還服務,這是北區教學資源中心所一起合作,以前學生要借其他圖書館書籍需拿證件到該處去借,現在直接到本校圖書館借即可,此舉將更嘉惠非都會區學校之服務效益。
(四)體育室:教育部將在9-10月中旬舉辦101年技專院校體育專案評鑑,本室選擇於10月份後3週評鑑,也許所有學校皆集中該時段而以抽籤決定。教育部函示各校自評小組應由校長及各處室主管等組成,許多評鑑資料填寫需要各單位幫忙(包括:學校學生人數、修習體育人數,經費預決算、社團、兼任及專任教師薪資等...),請校長裁示本室應召開自評小組會議列入各單位需提供資料項目或由本室會簽各單位。7月31日前必須完成自評,8月15日前需立冊送繳教育部。
校長指示:為爭取時效,請體育室將所需資料會簽相關單位,若會簽過程有困難或無法充分溝通下,必要時再召開協調會。
(五)空中進修學院:針對剛研發處所提供之統計表內容仍有些許疑慮,有關國科會多年期研究計畫之算法,請研發處再次釐清。
校長指示:請各單位檢視並確認各研究計畫案名稱及件數增減正確與否,於5月底前將更正資料繳送至研發處。
(六)專科進修學校:5月2日研發處辦理校園徵才,有許多是專進之合作廠商來參與,該辦理場地不是很恰當,當日天氣很熱且下雷雨,建議移至室內。
研發處回應:原該活動辦理場地在體育館二樓,經廠商反應該地點人數並不踴躍,故今年與廠商協商後移至室外舉行,接近學生出入點辦理,本次參與人數比起往年相當踴躍。
校長指示:請研發處參考專進意見並加以衡酌決定之。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訂定本校「職員職務輪調實施要點」,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職員職務遷調實施要點」第13點規定辦理。
(二)茲為利業務實際需要,經參考其他大學做法,研擬本校職員職務輪調實施要點(草案)乙種;檢附「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職員職務輪調實施要點草案」及「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職員職務輪調實施要點草案說明對照表」各乙份。
辦 法:經討論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本案緩議,請人事室參酌會議中所有意見修訂後,再提行政會議審議。
提案二、學生事務處提:修訂本校「學生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案前經100年7月14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在案。
(二)依據臺灣評鑑協會委員建議事項:「學生工讀助學作業要點第四條有關工讀金每小時待遇金額之規定宜加修正,避免因政府政策改變而須每次修正」辦理。
辦 法:經討論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本校「學生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二)項修正如下:
四、申請資格、待遇:
…
(二)待遇:每月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規定基本工資支給並採按時計酬制,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規定基本工資支給。
(二)餘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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