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紀錄
101年4月26日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確認紀錄
時間:101年4月12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李貴豐、林純如、王維民、李昭慶、李麒麟、邱繼智、廖文豪、王亦凡、鍾淑芬、李正心、華英俐、張梅芬、賴明政(陳秋美代)、汪瑞芝、張肇明、李志偉、蕭幸金、孫克難、盧智強、閻瑞彥(陳皇志代)、蘇建興、魏榮貴、林淑媛、張旭華、葉清江、王美慧
應出席:27位 實到:27位
工作人員:徐慧芳、莊文献、盧晴鈺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宣讀100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一、高商進校提:高商進校擬於102學年度停招商業經營科,104學年度廢除商業經營科,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有關本校護士相關職缺,學生事務處在其他相同情況下,若條件符合,宜優先錄用高商進校現任護士。
執行情形:已依決議執行。
貳、主席報告:本次行政會議提案僅一案,待會各單位工作報告中,將先請某些單位進行專題報告,分別請籌備處邱主任、林教務長、李研發長、電算中心王主任做平鎮校區籌備工作、改名科大進程工作、產學研究案、行政E化建置工作目前之進度報告。
參、工作報告:
一、【平鎮校區籌備工作-籌備處邱主任專題報告】:
(一)籌備處從去年6月23日開始召開第1次會議,每月召開1次,迄今共召開8次,規劃111項工作辦理事項(各次會議紀錄已放置於總務處營繕組平鎮校區專區網站,以供各單位查閱),各單位初步完成時間表及具體細節業已明定,希望能如期完成,亦已請建築師分別向各單位進行有關建築硬體規劃之簡報。
(二)在硬體部分,目前教學大樓七樓已完成六樓,圖資行政大樓四樓已完成三樓,學生宿舍七樓已完成六樓,本月底前,結構體應可完成,進度亦算正常,而年底前有關硬體部分應可如期完成,102年8月可如期招生。
(三)有關102年預算編列,感謝會計室指導,資本支出需求約7,500萬元,當時報行政院核定為1億餘元,因可能執行不完,感謝總務處後來做為其他變更用途。因校園全新,三棟大樓有其基本維運工作,為讓學校正常運作,尚需業務費。業務費搭配資本支出約1億五仟萬元,業務費約8,000多萬元,會計室102年度業務費報核若有狀況,則可再精簡支出,第二年及第三年才用到之東西(如:桌椅),可先不買以撙節支出。
(四)各系已規劃完成四技,四技為企管系、財稅系、會計資訊系,其他皆為二技,其發展特色及課程科目表已撰寫完成。籌備處尚需透過各主管之協助,各系發展特色是否與校長及秘書室所規劃之平鎮發展特色相結合,包括:國際化部分、本土化與航空城結合、產學合作、校外實習規劃以及研發處所提出五個特色學分學程規劃,從系科之課程科目表或系科發展特色當中,目前已規劃好,但是否能如期達到平鎮校區之定位,故系與系之間之整合,煩請兩單位教務處(負責規劃國際化、產學合作、學分學程課程規劃)及研發處(負責規劃學分學程、特色學程)審閱四技、二技發展課程科目表是否符合,若不符合,則下一步該怎麼做,統一律訂或給建議,可於平鎮籌備會議再做協調。籌備會僅是組織,所有重要法案及課程科目表,尚需經過系務會議、校級課程委員會、校務會議後才可實施,於102年8月1日招生前,應尚有充裕時間做好課程規劃。
(五)依據各單位預計完成時間表,教務處現應規劃102年度招生學生總量管制,即學生搬遷部份,依教育部管制要點,規定應於101年6月需辦理完成,故應於今年6月份校務會議需提案通過,今年就應決定四技學生總量管制,臺北校區是否招生?臺北校區及平鎮校區之學生分配,四個系二技臺北校區不招生,學生放在平鎮校區招生,請教務處盡早召開,按過去期程為5月份召開,今年5月份召開是否來得及與其他問題,請教務處列管此案。
(六)請人事室著手規劃兩校區各行政單位之人力規劃及配置,平鎮校區職員應由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各派約五人前往,臺北校區就應該減量而用於平鎮校區,若這一、兩年內,學校無做此員額控管,勢必得將臺北校區上班職員調往平鎮,此於公告上是否符合規定。人事室於各單位用人時,若其籌設計畫書規定該單位需派調往平鎮五位同仁,則此時該單位是否可再用人,人事室應於各單位所簽出之用人案簽呈中陳述加註意見,這人可不可補缺,否則到時候在人力調度上將有控管問題。另有關平鎮校區主任編制、二級單位編制設計規劃等工作,此甚至需通過校務會議及報教育部核定。平鎮校區約用人員管理要點、工作規則及相關規定,依上次期程應於三月底完成,目前辦理進度約略延遲,各單位若有意見,可與本人或人事室提供建議,校區營運模式到底應如何?請人事室積極規劃本工作。
(七)平鎮校區工作100餘項,多為繁瑣,為免各重要工作有所遺漏,且資訊需公開,故未來每次之行政會議,本籌備處將會提供有關平鎮各單位之規劃成果及進度,由本處陳專員彙整並定期提出書面工作報告。
二、【改名科大進程工作-教務處林教務長專題報告】:
(一)依照今年教育部期程,本校希望於102年3月提出改科大之申請,但有兩個重要變數,第一是評鑑成績,評鑑成績第一階段有關書面意見將於4月底告知學校,學校若有意見可申復,6月則正式公告等第。假設若無法達到標準,將申請專案評鑑,而專案評鑑則需其他條件皆符合,故研發處現正積極推動實務相關產學研究計畫案,必須達成各系所平均三年,每年皆達6件計畫以上。
(二)平鎮校區在明年即將招生,北商亦即將迎向一百年校史,勢必要面對未來國家社會發展,97學年本校已提出發展國際化,國際視野是我們的培育目標之ㄧ。我們第一次將三大培育目標及九大核心能力指標,放進雇主滿意度調查內,其中學生之外語能力與國際視野,是雇主滿意度中較不理想之兩項指標,另一為研發創新。許多畢業學生申請英文成績單,除出國進修外,尚因為出國就業,故考量就業全球化趨勢及我們自己設定的培育目標,教務處將訂出中程之課程結構目標。平鎮校區要推動國際化,未來所開設英語、外語、全英語授課、全英語教材授課、九週以上用全英語授課或全英語教材或邀請外籍講座,這些課程數需佔總開課數七成以上。因發展國際化及培育國際人才為本校未來改名科大一個重要的陳述,故臺北校區從今年或明年開始設目標,逐年與平鎮校區拉進。104年度訂為70%、103年度訂為60%、102年度訂為50%,如果今年啟動,則訂40%做為我們追求目標,若各系所覺得趕不及,則與平鎮校區同時於明年起啟動。配套部分請電算中心啟動新的教務資訊系統,新的教學大綱應使用下拉式選項規格,讓教師可用點選方式選擇相關上課方式,亦方便我們做課程統計。外籍師資資源對我們很重要,亦請研發處隨時公告來訪之外國學校資源或夥伴學校之外籍師資資源。另外希望未來將三大培育目標底下,各簡化成兩個核心能力指標,以方便對應,此將提至課程委員會和大家討論。另建議因學校發展國際化,有關教師充電機制,希望人事室研擬配套措施,以方便老師出國半年,俾利未來之英語授課。
(三)平鎮校區欲培養技職體系並配合航空城規劃之人才,教育部現亦相當重視校外實習,故平鎮校區之學生校外實習將列為必修課程,此部分請系所配合,有些學生有出國進修之機會,則可抵掉校外實習之課程。有關學程部分,校區部分應為跨領域學程。每系各一班,故總共七系以三個學程來面對平鎮校區之規劃,以跨系資源方式來運作。因此臺北校區於未來亦因應同步將校外實習列為必修課程。
*研究發展處李主任麒麟補充:
(一)有關外國學生管理及接待與本校同學交流互動等相關問題,提本次會議臨時動議討論。
(二)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案:
上次行政會議有些主任之意見,經詢問臺中科大, 就國科會件數統計處理方式,其中多年期計畫,1年算1次。而若有些教師接了國科會計畫後,過幾年後辭職到其他學校,亦採計為本校計畫件數。若預計明年三月底提出申請,計算年度則變為99、100、101年度,本校九個單位,勢必要達162件研究案以上。有關有案名而無結案報告者,請各主管於6月底前,提醒系上同仁完成結案報告,才能採計。另有關明年實務專題研究補助50萬元經費,將先停止原辦法,改提新辦法用於補助今年底前所提出之產學研究案經費使用,請各主管先行告知各同仁。另在年底前,請每系所教師1人提1件產學研究案,體育室及通識中心原則上2人提1件產學研究案,獎勵辦法則另訂之。
校長指示:若有些教師所提件數,超過基本責任件數,可訂出獎勵辦法來鼓勵之,以精神性表揚或實質經費獎勵,可研議。
三、【行政E化建置工作-電子計算機中心王主任專題報告】:電算中心奉校長之命從事校園資訊整合規劃,已於去年順利發包,陸續按合約執行,現階段則進行至細部需求訪談(目前訪談單位為教務處),廠商目前應提供軟體規格書及設計規格,經4月5日召開專案會議後,已請廠商於技術方面做些修改,廠商答應修改,故時程上廠商有些延遲,廠商最近將再提出書面報告,後續將再開會並進行協調。
* 總務長補充公文線上簽核工作:本案簽呈目前簽會至會計室。
*會計室:本案之需求未整合完竣,且未經校長核定,即已簽選評審委員會成員,不符採購程序,本室已退件,請電算中心重新整合需求文件,並由採購專業人員簽辦採購。
*電算中心:總務處所提版本為漢龍公司所提供者,電算中心整理之規格係考慮到未來整合本校校務系統,本案原先係請總務處修改規格,後因發現修改幅度太大,故本室承辦人又附上一份規格建議。
校長指示:線上簽核係教育部列管需於本年底前完成之工作,請主任秘書於明日邀集兩單位承辦人討論,並協調完成工作。
四、各單位工作報告:(工作報告請詳參書面,電子檔請至秘書室網頁查閱,另補充以下口頭報告)
(一)教務處:下週本校將進行五專第一階段免試入學學生到校登記,今年共有2009位國中生畢業生登記五專入學,第一階段本校預計招收193位。
(二)軍訓室:
1.上週承曦樓發現有不明校外人士於教室內使用設備,當下教官立即請保全公司提高警覺,因承曦樓有對外開放之校門,外人較易進入,請各管理單位或師長經過某些空間時,若有異狀,請多加留意並詢問,或撥電話告知本室處理。
2.教官巡查承曦樓教室時,發現教室窗戶太高,且門上無任何玻璃窗可供透視,建議總務處於門上挖一小玻璃窗,平鎮校區建置時,應可同時考量該部分。
(三)資研所:學校不論新大樓或是行政大樓五樓處皆有出現死角及安全性之問題。例如,行政大樓五樓電算中心在後面樓梯上來有一處死角,有安全問題疑慮。機房外面有一地方出現管線外漏問題,加鎖即可解決。另外,因學校各單位使用空間調整後有多處動線更改,應請廠商重新調整監視系統之監視器位置,以加強校園安全。
校長指示:首先請總務處改善並檢討監視器放置地點之有效性,請各單位用心思考如何提高校園安全(例如:高商進校十點放學,請教師務必準時下課,教官下課巡視及男同學們組成巡守隊等),剛所述各安全問題,亦請校安中心特別注意,應加強全校校園安全意識,校園安全需全校師生共同注意。
(四)資訊管理系:本系分配至701之5間教師研究室,遲未完成,請總務處說明目前進度。
總務處說明:目前各教室設備已完成採購,現主要是冷氣問題,涉及資本門經費,尚需20萬元,待經費籌措確認後,即刻進行採購。
校長指示:會後請總務處持續注意進度。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研究發展處提:訂定本校「五項自籌經費支應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支給基準」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依教育部100年8月29日臺會(三)字第1000094036號函(如附件1)辦理。
(二)查教育部以上開函知本校,該部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相關管理措施及改進方案」第9點,修正後規定如下:
「實施校務基金之國立大專校院,以五項自籌收入支應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應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規定,於校務基金收支管理規定中明定支給基準後實施。」
(三)本校為配合前開修正後規定,爰參據「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相關管理措施及改進方案」(如附件2),並會請人事室及會計室檢視與相關規定有否抵觸後(如附件3),草擬本校「五項自籌經費支應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支給基準」(如附件3)。
辦 法:本案如經審議通過,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決 議:
(一)本校「五項自籌經費支應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支給基準」第七點修正如下:
七、 經費申請及核銷規定:
(一)申請程序:為簡化行政程序,校內人員請填具『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出差申請表』,經校長核准後辦理。
(二)核銷規定:
1.國科會及建教合作計畫案,須於計畫核定清單或預算表中,有明列餐費項目者,始可報支。計畫委辦(補助)機關有相關支給規定者,應從其規定。
2.經費核銷時,應檢附奉准簽呈影本,並檢據核實列支。(校內人員另請檢附『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出差申請表』影本)
(二)餘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
一、研究發展處提:國際扶輪社所轉介之外國學生年紀較小,屬高中生,建議分配由各系科五專部負責管理及接待,且由各系科主任自行分派年級。國際交換生因年紀較大,屬大學部,分配由各系科二技或四技負責管理及接待,此舉將俾利本校與國外學生之實際互動及交流。
決 議:照案通過。
散會:16時00分。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紀錄
101年4月26日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確認紀錄
時間:101年4月12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李貴豐、林純如、王維民、李昭慶、李麒麟、邱繼智、廖文豪、王亦凡、鍾淑芬、李正心、華英俐、張梅芬、賴明政(陳秋美代)、汪瑞芝、張肇明、李志偉、蕭幸金、孫克難、盧智強、閻瑞彥(陳皇志代)、蘇建興、魏榮貴、林淑媛、張旭華、葉清江、王美慧
應出席:27位 實到:27位
工作人員:徐慧芳、莊文献、盧晴鈺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宣讀100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一、高商進校提:高商進校擬於102學年度停招商業經營科,104學年度廢除商業經營科,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有關本校護士相關職缺,學生事務處在其他相同情況下,若條件符合,宜優先錄用高商進校現任護士。
執行情形:已依決議執行。
貳、主席報告:本次行政會議提案僅一案,待會各單位工作報告中,將先請某些單位進行專題報告,分別請籌備處邱主任、林教務長、李研發長、電算中心王主任做平鎮校區籌備工作、改名科大進程工作、產學研究案、行政E化建置工作目前之進度報告。
參、工作報告:
一、【平鎮校區籌備工作-籌備處邱主任專題報告】:
(一)籌備處從去年6月23日開始召開第1次會議,每月召開1次,迄今共召開8次,規劃111項工作辦理事項(各次會議紀錄已放置於總務處營繕組平鎮校區專區網站,以供各單位查閱),各單位初步完成時間表及具體細節業已明定,希望能如期完成,亦已請建築師分別向各單位進行有關建築硬體規劃之簡報。
(二)在硬體部分,目前教學大樓七樓已完成六樓,圖資行政大樓四樓已完成三樓,學生宿舍七樓已完成六樓,本月底前,結構體應可完成,進度亦算正常,而年底前有關硬體部分應可如期完成,102年8月可如期招生。
(三)有關102年預算編列,感謝會計室指導,資本支出需求約7,500萬元,當時報行政院核定為1億餘元,因可能執行不完,感謝總務處後來做為其他變更用途。因校園全新,三棟大樓有其基本維運工作,為讓學校正常運作,尚需業務費。業務費搭配資本支出約1億五仟萬元,業務費約8,000多萬元,會計室102年度業務費報核若有狀況,則可再精簡支出,第二年及第三年才用到之東西(如:桌椅),可先不買以撙節支出。
(四)各系已規劃完成四技,四技為企管系、財稅系、會計資訊系,其他皆為二技,其發展特色及課程科目表已撰寫完成。籌備處尚需透過各主管之協助,各系發展特色是否與校長及秘書室所規劃之平鎮發展特色相結合,包括:國際化部分、本土化與航空城結合、產學合作、校外實習規劃以及研發處所提出五個特色學分學程規劃,從系科之課程科目表或系科發展特色當中,目前已規劃好,但是否能如期達到平鎮校區之定位,故系與系之間之整合,煩請兩單位教務處(負責規劃國際化、產學合作、學分學程課程規劃)及研發處(負責規劃學分學程、特色學程)審閱四技、二技發展課程科目表是否符合,若不符合,則下一步該怎麼做,統一律訂或給建議,可於平鎮籌備會議再做協調。籌備會僅是組織,所有重要法案及課程科目表,尚需經過系務會議、校級課程委員會、校務會議後才可實施,於102年8月1日招生前,應尚有充裕時間做好課程規劃。
(五)依據各單位預計完成時間表,教務處現應規劃102年度招生學生總量管制,即學生搬遷部份,依教育部管制要點,規定應於101年6月需辦理完成,故應於今年6月份校務會議需提案通過,今年就應決定四技學生總量管制,臺北校區是否招生?臺北校區及平鎮校區之學生分配,四個系二技臺北校區不招生,學生放在平鎮校區招生,請教務處盡早召開,按過去期程為5月份召開,今年5月份召開是否來得及與其他問題,請教務處列管此案。
(六)請人事室著手規劃兩校區各行政單位之人力規劃及配置,平鎮校區職員應由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各派約五人前往,臺北校區就應該減量而用於平鎮校區,若這一、兩年內,學校無做此員額控管,勢必得將臺北校區上班職員調往平鎮,此於公告上是否符合規定。人事室於各單位用人時,若其籌設計畫書規定該單位需派調往平鎮五位同仁,則此時該單位是否可再用人,人事室應於各單位所簽出之用人案簽呈中陳述加註意見,這人可不可補缺,否則到時候在人力調度上將有控管問題。另有關平鎮校區主任編制、二級單位編制設計規劃等工作,此甚至需通過校務會議及報教育部核定。平鎮校區約用人員管理要點、工作規則及相關規定,依上次期程應於三月底完成,目前辦理進度約略延遲,各單位若有意見,可與本人或人事室提供建議,校區營運模式到底應如何?請人事室積極規劃本工作。
(七)平鎮校區工作100餘項,多為繁瑣,為免各重要工作有所遺漏,且資訊需公開,故未來每次之行政會議,本籌備處將會提供有關平鎮各單位之規劃成果及進度,由本處陳專員彙整並定期提出書面工作報告。
二、【改名科大進程工作-教務處林教務長專題報告】:
(一)依照今年教育部期程,本校希望於102年3月提出改科大之申請,但有兩個重要變數,第一是評鑑成績,評鑑成績第一階段有關書面意見將於4月底告知學校,學校若有意見可申復,6月則正式公告等第。假設若無法達到標準,將申請專案評鑑,而專案評鑑則需其他條件皆符合,故研發處現正積極推動實務相關產學研究計畫案,必須達成各系所平均三年,每年皆達6件計畫以上。
(二)平鎮校區在明年即將招生,北商亦即將迎向一百年校史,勢必要面對未來國家社會發展,97學年本校已提出發展國際化,國際視野是我們的培育目標之ㄧ。我們第一次將三大培育目標及九大核心能力指標,放進雇主滿意度調查內,其中學生之外語能力與國際視野,是雇主滿意度中較不理想之兩項指標,另一為研發創新。許多畢業學生申請英文成績單,除出國進修外,尚因為出國就業,故考量就業全球化趨勢及我們自己設定的培育目標,教務處將訂出中程之課程結構目標。平鎮校區要推動國際化,未來所開設英語、外語、全英語授課、全英語教材授課、九週以上用全英語授課或全英語教材或邀請外籍講座,這些課程數需佔總開課數七成以上。因發展國際化及培育國際人才為本校未來改名科大一個重要的陳述,故臺北校區從今年或明年開始設目標,逐年與平鎮校區拉進。104年度訂為70%、103年度訂為60%、102年度訂為50%,如果今年啟動,則訂40%做為我們追求目標,若各系所覺得趕不及,則與平鎮校區同時於明年起啟動。配套部分請電算中心啟動新的教務資訊系統,新的教學大綱應使用下拉式選項規格,讓教師可用點選方式選擇相關上課方式,亦方便我們做課程統計。外籍師資資源對我們很重要,亦請研發處隨時公告來訪之外國學校資源或夥伴學校之外籍師資資源。另外希望未來將三大培育目標底下,各簡化成兩個核心能力指標,以方便對應,此將提至課程委員會和大家討論。另建議因學校發展國際化,有關教師充電機制,希望人事室研擬配套措施,以方便老師出國半年,俾利未來之英語授課。
(三)平鎮校區欲培養技職體系並配合航空城規劃之人才,教育部現亦相當重視校外實習,故平鎮校區之學生校外實習將列為必修課程,此部分請系所配合,有些學生有出國進修之機會,則可抵掉校外實習之課程。有關學程部分,校區部分應為跨領域學程。每系各一班,故總共七系以三個學程來面對平鎮校區之規劃,以跨系資源方式來運作。因此臺北校區於未來亦因應同步將校外實習列為必修課程。
*研究發展處李主任麒麟補充:
(一)有關外國學生管理及接待與本校同學交流互動等相關問題,提本次會議臨時動議討論。
(二)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案:
上次行政會議有些主任之意見,經詢問臺中科大, 就國科會件數統計處理方式,其中多年期計畫,1年算1次。而若有些教師接了國科會計畫後,過幾年後辭職到其他學校,亦採計為本校計畫件數。若預計明年三月底提出申請,計算年度則變為99、100、101年度,本校九個單位,勢必要達162件研究案以上。有關有案名而無結案報告者,請各主管於6月底前,提醒系上同仁完成結案報告,才能採計。另有關明年實務專題研究補助50萬元經費,將先停止原辦法,改提新辦法用於補助今年底前所提出之產學研究案經費使用,請各主管先行告知各同仁。另在年底前,請每系所教師1人提1件產學研究案,體育室及通識中心原則上2人提1件產學研究案,獎勵辦法則另訂之。
校長指示:若有些教師所提件數,超過基本責任件數,可訂出獎勵辦法來鼓勵之,以精神性表揚或實質經費獎勵,可研議。
三、【行政E化建置工作-電子計算機中心王主任專題報告】:電算中心奉校長之命從事校園資訊整合規劃,已於去年順利發包,陸續按合約執行,現階段則進行至細部需求訪談(目前訪談單位為教務處),廠商目前應提供軟體規格書及設計規格,經4月5日召開專案會議後,已請廠商於技術方面做些修改,廠商答應修改,故時程上廠商有些延遲,廠商最近將再提出書面報告,後續將再開會並進行協調。
* 總務長補充公文線上簽核工作:本案簽呈目前簽會至會計室。
*會計室:本案之需求未整合完竣,且未經校長核定,即已簽選評審委員會成員,不符採購程序,本室已退件,請電算中心重新整合需求文件,並由採購專業人員簽辦採購。
*電算中心:總務處所提版本為漢龍公司所提供者,電算中心整理之規格係考慮到未來整合本校校務系統,本案原先係請總務處修改規格,後因發現修改幅度太大,故本室承辦人又附上一份規格建議。
校長指示:線上簽核係教育部列管需於本年底前完成之工作,請主任秘書於明日邀集兩單位承辦人討論,並協調完成工作。
四、各單位工作報告:(工作報告請詳參書面,電子檔請至秘書室網頁查閱,另補充以下口頭報告)
(一)教務處:下週本校將進行五專第一階段免試入學學生到校登記,今年共有2009位國中生畢業生登記五專入學,第一階段本校預計招收193位。
(二)軍訓室:
1.上週承曦樓發現有不明校外人士於教室內使用設備,當下教官立即請保全公司提高警覺,因承曦樓有對外開放之校門,外人較易進入,請各管理單位或師長經過某些空間時,若有異狀,請多加留意並詢問,或撥電話告知本室處理。
2.教官巡查承曦樓教室時,發現教室窗戶太高,且門上無任何玻璃窗可供透視,建議總務處於門上挖一小玻璃窗,平鎮校區建置時,應可同時考量該部分。
(三)資研所:學校不論新大樓或是行政大樓五樓處皆有出現死角及安全性之問題。例如,行政大樓五樓電算中心在後面樓梯上來有一處死角,有安全問題疑慮。機房外面有一地方出現管線外漏問題,加鎖即可解決。另外,因學校各單位使用空間調整後有多處動線更改,應請廠商重新調整監視系統之監視器位置,以加強校園安全。
校長指示:首先請總務處改善並檢討監視器放置地點之有效性,請各單位用心思考如何提高校園安全(例如:高商進校十點放學,請教師務必準時下課,教官下課巡視及男同學們組成巡守隊等),剛所述各安全問題,亦請校安中心特別注意,應加強全校校園安全意識,校園安全需全校師生共同注意。
(四)資訊管理系:本系分配至701之5間教師研究室,遲未完成,請總務處說明目前進度。
總務處說明:目前各教室設備已完成採購,現主要是冷氣問題,涉及資本門經費,尚需20萬元,待經費籌措確認後,即刻進行採購。
校長指示:會後請總務處持續注意進度。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研究發展處提:訂定本校「五項自籌經費支應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支給基準」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依教育部100年8月29日臺會(三)字第1000094036號函(如附件1)辦理。
(二)查教育部以上開函知本校,該部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相關管理措施及改進方案」第9點,修正後規定如下:
「實施校務基金之國立大專校院,以五項自籌收入支應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應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規定,於校務基金收支管理規定中明定支給基準後實施。」
(三)本校為配合前開修正後規定,爰參據「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相關管理措施及改進方案」(如附件2),並會請人事室及會計室檢視與相關規定有否抵觸後(如附件3),草擬本校「五項自籌經費支應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支給基準」(如附件3)。
辦 法:本案如經審議通過,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決 議:
(一)本校「五項自籌經費支應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支給基準」第七點修正如下:
七、 經費申請及核銷規定:
(一)申請程序:為簡化行政程序,校內人員請填具『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出差申請表』,經校長核准後辦理。
(二)核銷規定:
1.國科會及建教合作計畫案,須於計畫核定清單或預算表中,有明列餐費項目者,始可報支。計畫委辦(補助)機關有相關支給規定者,應從其規定。
2.經費核銷時,應檢附奉准簽呈影本,並檢據核實列支。(校內人員另請檢附『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出差申請表』影本)
(二)餘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
一、研究發展處提:國際扶輪社所轉介之外國學生年紀較小,屬高中生,建議分配由各系科五專部負責管理及接待,且由各系科主任自行分派年級。國際交換生因年紀較大,屬大學部,分配由各系科二技或四技負責管理及接待,此舉將俾利本校與國外學生之實際互動及交流。
決 議:照案通過。
散會:16時00分。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