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紀錄
101年4月12日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確認紀錄
時間:101年3月29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李貴豐、林純如(徐慧芳代)、王維民、李昭慶(樂浩然代)、李麒麟、邱繼智、廖文豪、王亦凡、鍾淑芬、李正心(王允中代)、華英俐、張梅芬(汪怡萍代)、賴明政、汪瑞芝、張肇明、李志偉、蕭幸金(張家幸代)、孫克難、盧智強、閻瑞彥、蘇建興、魏榮貴、林淑媛、張旭華、葉清江、王美慧
應出席:27位 實到:27位
工作人員:徐慧芳、莊文献、盧晴鈺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宣讀100年度第2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一、教務處提:修訂本校「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依決議執行。
二、空中進修學院提:空中進修學院100學年度畢業典禮,擬訂於6月9日聯合畢業典禮後下午舉行,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依決議執行,3月25日業已與畢聯會及校安中心進行細部討論,並於網路上公告畢業典禮日期。
三、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修正本校「職員甄審委員會設置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第3點規定,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業已簽准核定。
四、人事室提:為完整規範本校教師評鑑作業,修訂本校「教師評鑑準則」及訂定本校「教師評鑑受評項目評分標準」,請審議。
決 議:
(一)有關本校「教師評鑑準則」:
1.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二條部份內容、第六條第一項第十款修正如下:
第二條 …
兼任教師是否接受評鑑,由各所系中心室自行規定。
…
第六條 …
十、最近曾連續3年曾擔任本校研究或產學合作計畫主
持人且累計計畫研究金額達300萬元以上者。各計
畫如有共同或協同主持人,依主持人分配之數額計
算。
2.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一款、第六條第二項相關疑義,會後請人事室釐清。
(二)本校「教師評鑑受評項目評分標準」:
1.教學(20%-50%)部份修改如下:
一、基本項
3.更改成績,每一門課扣 2 分,未準時交者,每一門課扣 5 分。
二、加分項
12.補救教學及考上證照(細節請人事室會後釐清)
2.研究(20%-50%)部份修改如下:
一、基本項
增列產學研究案(細節請人事室會後釐清)
二、加分項
6.論文:
a.名列第一作者序或通訊作者(含指導之學生),每一篇78 分。
b.名列第二、三作者序,每一篇5 分。
c.名列第四及以後之作者序,每一篇3 分。
7.所系認可之期刊論文:
a.名列第一作者序或通訊作者(含指導之學生),每一篇76分。
b.名列第二、三作者序,每一篇54 分。
c.名列第四及以後之作者序,每一篇32 分。
13.國內乙級(含同等級)以上證照,每張14分,國際證照,每張
36分,登錄技專資料庫證照,每張2分。
3.輔導及服務(30%)部份修改如下:
二、加分項
10.擔任競賽、表演等相關活動之指導老師,每案13-5分。
12.擔任期刊論文審查,上限10分。
a.等同SCI或SSCI期刊,每案5分。
b.TSSCI期刊,每案4分。
c.英文期刊,每案3分。
d.中文期刊,每案2分。
23.協助取得校友畢業流向之就業及聯絡等資訊,每班或每20人1分,上限5分
24.協助取得雇主滿意度等資訊,1件1分。
(三)人文社會期刊等同TSSCI期刊之規範,請參考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
(四)各項修訂意見請人事室提下次校教評會前釐清調整。
(五)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
(一)修正部分已依決議執行。
(二)釐清部分如下:
1.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一款修正如下:
第六條 …
十一、升等教授後:曾獲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含甲種或優等研究獎)合計10次以上者(每年至多計算1次,1次傑出研究獎可抵兩次),或最近連續5年曾獲頒國科會傑出研究獎1次以上或獲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含甲種或優等研究獎)合計3次以上者(每年至多計算1次)。
2.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六條第二項修正如下:
第六條 …
符合前項得免接受評鑑之教師,得比照「優良」等級教師待遇第十條規定參加全校性優良教師遴選,但須接受評鑑才能取得被推薦為全校性優良教師遴選之候選人資格。
3.補教教學加分:
12.義務為學生進行補救教學,每小時1分,上限10分。
13.每班學生考取課程相關證照的人數,達該班修課人數的比率,10%~40% 1分;40%~70% 2分;70%以上3分。
4.增列申請產學合作案:
三年內有符合下列其中之一者,則本項給予滿分:
*曾向國科會、教育部或其他單位提出計畫申請。
*曾申請產學研究案。
*曾發表期刊論文、研討會論文、專書著作或展演作品。
*未達成上述任一項目者,扣 10 分。
(三)上述文字修正整理後,將提校教評會討論。
五、財稅系提:四技人數眾多之大班級存有教室位子不夠之現象,請相關單位提供協助。
決 議:今年承曦樓使用較倉促,明年排課前請教務處先估算上課人數,若人數太多,設選課上限等機制,或必要時開成兩班。
執行情形:課務組調查承曦樓該兩間教室,目前尚有空間及空堂可進行上課,故以後請各系所協助教師挑選上課時間時,請避開尖峰時段。
貳、主席報告:
(一)本次會議因故變更議程,先進行提案討論,之後再進行各單位工作報告。待議案討論完畢後,因本人需到北科大參與招生會議,接續請學務長代理主席,進行會議後續議程之討論。
(二)這段時間學校工程變更很大,但因之前全校皆忙於教育部實地評鑑,許多新增事項變動管理之協調工作尚未完成,故請主任秘書於2週後,邀集相關單位(教務處、總務處、電子計算機中心、研發處等…),召開有關承曦樓使用及管理作業流程檢討之協調會議。請各單位主管先行思考有哪些問題是需要和其他單位協調等,俾利後續協商討論。另有關平鎮校區一百多項之工作推展,再次肯定進推部邱主任之積極任事,亦請邱主任於1-2週後,再邀集相關人士召開平鎮校區相關工作協調會議。
參、各單位工作報告:(補充口頭報告)
一、研究發展處:(詳見書面補充資料-本校97-100年教師專題研究計畫件數統計表)
(一)本校改名科大目前較缺條件為產學合作案相差件數較大,最近向臺中科技大學請益研究案教育部採計認可問題,該校表示國科會案件毫無疑問絕對納入採計,較有爭議係私人企業之產學合作案,經臺中科大建議,請各主管於系(所)務會議宣導各教師,現在若提產學合作案,案名請加上「研究」、「分析」等字眼,且務必具備「結案報告」,此舉有助通過教育部認可採計。教育部設定案件經費金額標準為15萬,臺中科大則建議5-6萬為標準。在這些條件之下,本處已彙整本校研究計畫件數統計,詳如書面所示,請各主管參閱並檢核,有關本校所補助之專題研究案(1萬8,000元)是否納入,尚有許多爭議,但臺中科大建議仍可提送,至於採計否?端看教育部評鑑委員意見,若無法採計,則將產生相當龐大之差距。另有關通識教育中心、體育室、會財所因考量對本校之有利因素,皆採不納入計算。請各相關單位先行確認件數是否無誤,並於明年2月本校提改名科大前,補齊所有不足件數,請大家各盡一份心力,讓全校往前一步。
(二)為獎勵各教師踴躍參與提出產學研究案,拋出下述議題,先請各單位進行開放式討論,今年實務專題共25案進行待審,有關明年已編列之50萬專題研究案經費,可否以今年先預提,明年再補助之方式,獎勵這25件已提產學研究案者,學校再獎勵補助1萬8,000元。
(三)國科會主委行文來函至各大專校院校長,有關知名大學經費誤用等問題,本處將再行文至各系所及單位,並請各系所轉知各教師並簽收。
學務長(代理主席)建議:
(一)請各主管於各系所(務)會議上告知各教師本案相關細節,亦可能有些教師並未報送其計畫案,請各系所先將件數確認核對後,送至研發處彙整(每系所暫定最少22件,盡量剔除專題研究案)。
(二)有關多年期計畫,每年件數計算方式(資研所及空中進修學校所提疑慮),請研發處盡快釐清。
(三)有關經費補助相關問題,會後請研發處再和會計室討論,確實具體成案後再提下次會議討論。經費似可請校友協助或以學校創新研究經費補助,皆可再行研議。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高商進校提:高商進校擬於102學年度停招商業經營科,104學年度廢除商業經營科,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本進校原陳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102學年度招生3班,未獲主管機關核准,必須再減1班,核定102學年度只能招生2班。
(二)本進校於101年3月14日召開「高商進校臨時校務會議」,決議通過自102學年度起停招商業經營科,並於104學年度廢除商業經營科(如附件一、附件二)。
辦 法:本案經行政會議通過後,續提研究發展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有關本校護士相關職缺,學生事務處在其他相同情況下,若條件符合,宜優先錄用高商進校現任護士。
丙、臨時動議:(無)
散會:16時00分。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紀錄
101年4月12日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確認紀錄
時間:101年3月29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李貴豐、林純如(徐慧芳代)、王維民、李昭慶(樂浩然代)、李麒麟、邱繼智、廖文豪、王亦凡、鍾淑芬、李正心(王允中代)、華英俐、張梅芬(汪怡萍代)、賴明政、汪瑞芝、張肇明、李志偉、蕭幸金(張家幸代)、孫克難、盧智強、閻瑞彥、蘇建興、魏榮貴、林淑媛、張旭華、葉清江、王美慧
應出席:27位 實到:27位
工作人員:徐慧芳、莊文献、盧晴鈺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宣讀100年度第2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一、教務處提:修訂本校「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依決議執行。
二、空中進修學院提:空中進修學院100學年度畢業典禮,擬訂於6月9日聯合畢業典禮後下午舉行,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依決議執行,3月25日業已與畢聯會及校安中心進行細部討論,並於網路上公告畢業典禮日期。
三、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修正本校「職員甄審委員會設置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第3點規定,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業已簽准核定。
四、人事室提:為完整規範本校教師評鑑作業,修訂本校「教師評鑑準則」及訂定本校「教師評鑑受評項目評分標準」,請審議。
決 議:
(一)有關本校「教師評鑑準則」:
1.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二條部份內容、第六條第一項第十款修正如下:
第二條 …
兼任教師是否接受評鑑,由各所系中心室自行規定。
…
第六條 …
十、最近曾連續3年曾擔任本校研究或產學合作計畫主
持人且累計計畫研究金額達300萬元以上者。各計
畫如有共同或協同主持人,依主持人分配之數額計
算。
2.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一款、第六條第二項相關疑義,會後請人事室釐清。
(二)本校「教師評鑑受評項目評分標準」:
1.教學(20%-50%)部份修改如下:
一、基本項
3.更改成績,每一門課扣 2 分,未準時交者,每一門課扣 5 分。
二、加分項
12.補救教學及考上證照(細節請人事室會後釐清)
2.研究(20%-50%)部份修改如下:
一、基本項
增列產學研究案(細節請人事室會後釐清)
二、加分項
6.論文:
a.名列第一作者序或通訊作者(含指導之學生),每一篇78 分。
b.名列第二、三作者序,每一篇5 分。
c.名列第四及以後之作者序,每一篇3 分。
7.所系認可之期刊論文:
a.名列第一作者序或通訊作者(含指導之學生),每一篇76分。
b.名列第二、三作者序,每一篇54 分。
c.名列第四及以後之作者序,每一篇32 分。
13.國內乙級(含同等級)以上證照,每張14分,國際證照,每張
36分,登錄技專資料庫證照,每張2分。
3.輔導及服務(30%)部份修改如下:
二、加分項
10.擔任競賽、表演等相關活動之指導老師,每案13-5分。
12.擔任期刊論文審查,上限10分。
a.等同SCI或SSCI期刊,每案5分。
b.TSSCI期刊,每案4分。
c.英文期刊,每案3分。
d.中文期刊,每案2分。
23.協助取得校友畢業流向之就業及聯絡等資訊,每班或每20人1分,上限5分
24.協助取得雇主滿意度等資訊,1件1分。
(三)人文社會期刊等同TSSCI期刊之規範,請參考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
(四)各項修訂意見請人事室提下次校教評會前釐清調整。
(五)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
(一)修正部分已依決議執行。
(二)釐清部分如下:
1.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一款修正如下:
第六條 …
十一、升等教授後:曾獲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含甲種或優等研究獎)合計10次以上者(每年至多計算1次,1次傑出研究獎可抵兩次),或最近連續5年曾獲頒國科會傑出研究獎1次以上或獲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含甲種或優等研究獎)合計3次以上者(每年至多計算1次)。
2.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六條第二項修正如下:
第六條 …
符合前項得免接受評鑑之教師,得比照「優良」等級教師待遇第十條規定參加全校性優良教師遴選,但須接受評鑑才能取得被推薦為全校性優良教師遴選之候選人資格。
3.補教教學加分:
12.義務為學生進行補救教學,每小時1分,上限10分。
13.每班學生考取課程相關證照的人數,達該班修課人數的比率,10%~40% 1分;40%~70% 2分;70%以上3分。
4.增列申請產學合作案:
三年內有符合下列其中之一者,則本項給予滿分:
*曾向國科會、教育部或其他單位提出計畫申請。
*曾申請產學研究案。
*曾發表期刊論文、研討會論文、專書著作或展演作品。
*未達成上述任一項目者,扣 10 分。
(三)上述文字修正整理後,將提校教評會討論。
五、財稅系提:四技人數眾多之大班級存有教室位子不夠之現象,請相關單位提供協助。
決 議:今年承曦樓使用較倉促,明年排課前請教務處先估算上課人數,若人數太多,設選課上限等機制,或必要時開成兩班。
執行情形:課務組調查承曦樓該兩間教室,目前尚有空間及空堂可進行上課,故以後請各系所協助教師挑選上課時間時,請避開尖峰時段。
貳、主席報告:
(一)本次會議因故變更議程,先進行提案討論,之後再進行各單位工作報告。待議案討論完畢後,因本人需到北科大參與招生會議,接續請學務長代理主席,進行會議後續議程之討論。
(二)這段時間學校工程變更很大,但因之前全校皆忙於教育部實地評鑑,許多新增事項變動管理之協調工作尚未完成,故請主任秘書於2週後,邀集相關單位(教務處、總務處、電子計算機中心、研發處等…),召開有關承曦樓使用及管理作業流程檢討之協調會議。請各單位主管先行思考有哪些問題是需要和其他單位協調等,俾利後續協商討論。另有關平鎮校區一百多項之工作推展,再次肯定進推部邱主任之積極任事,亦請邱主任於1-2週後,再邀集相關人士召開平鎮校區相關工作協調會議。
參、各單位工作報告:(補充口頭報告)
一、研究發展處:(詳見書面補充資料-本校97-100年教師專題研究計畫件數統計表)
(一)本校改名科大目前較缺條件為產學合作案相差件數較大,最近向臺中科技大學請益研究案教育部採計認可問題,該校表示國科會案件毫無疑問絕對納入採計,較有爭議係私人企業之產學合作案,經臺中科大建議,請各主管於系(所)務會議宣導各教師,現在若提產學合作案,案名請加上「研究」、「分析」等字眼,且務必具備「結案報告」,此舉有助通過教育部認可採計。教育部設定案件經費金額標準為15萬,臺中科大則建議5-6萬為標準。在這些條件之下,本處已彙整本校研究計畫件數統計,詳如書面所示,請各主管參閱並檢核,有關本校所補助之專題研究案(1萬8,000元)是否納入,尚有許多爭議,但臺中科大建議仍可提送,至於採計否?端看教育部評鑑委員意見,若無法採計,則將產生相當龐大之差距。另有關通識教育中心、體育室、會財所因考量對本校之有利因素,皆採不納入計算。請各相關單位先行確認件數是否無誤,並於明年2月本校提改名科大前,補齊所有不足件數,請大家各盡一份心力,讓全校往前一步。
(二)為獎勵各教師踴躍參與提出產學研究案,拋出下述議題,先請各單位進行開放式討論,今年實務專題共25案進行待審,有關明年已編列之50萬專題研究案經費,可否以今年先預提,明年再補助之方式,獎勵這25件已提產學研究案者,學校再獎勵補助1萬8,000元。
(三)國科會主委行文來函至各大專校院校長,有關知名大學經費誤用等問題,本處將再行文至各系所及單位,並請各系所轉知各教師並簽收。
學務長(代理主席)建議:
(一)請各主管於各系所(務)會議上告知各教師本案相關細節,亦可能有些教師並未報送其計畫案,請各系所先將件數確認核對後,送至研發處彙整(每系所暫定最少22件,盡量剔除專題研究案)。
(二)有關多年期計畫,每年件數計算方式(資研所及空中進修學校所提疑慮),請研發處盡快釐清。
(三)有關經費補助相關問題,會後請研發處再和會計室討論,確實具體成案後再提下次會議討論。經費似可請校友協助或以學校創新研究經費補助,皆可再行研議。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高商進校提:高商進校擬於102學年度停招商業經營科,104學年度廢除商業經營科,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本進校原陳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102學年度招生3班,未獲主管機關核准,必須再減1班,核定102學年度只能招生2班。
(二)本進校於101年3月14日召開「高商進校臨時校務會議」,決議通過自102學年度起停招商業經營科,並於104學年度廢除商業經營科(如附件一、附件二)。
辦 法:本案經行政會議通過後,續提研究發展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有關本校護士相關職缺,學生事務處在其他相同情況下,若條件符合,宜優先錄用高商進校現任護士。
丙、臨時動議:(無)
散會: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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