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紀錄(初稿)
時間:104年3月26日(星期四)下午2時0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
出席人員:劉瀚宇(方竹君代)、李麒麟、邱繼智、林純如、李幸瑾、盧智強、閻瑞彥、邱怡慧、林盈鈞、曹立妍、黃其彥、尹敏芳、王素鳳、張梅芬、張世佳、楊東育、林維珩、林岳祥、黃士洲、莊家彰、張旭華、許瑞娟、蕭幸金、張肇明、林豪鏘(林宏仁代)、陳春富、陳潔瑩、林宏仁、夏德威、王美慧、賴栗葦
應出席:30位(劉副校長瀚宇(方竹君代理)同時擔任專進主任、張院長肇明同時代理應外系主任、林主任宏仁同時代理林院長豪鏘)
實到:30位
工作人員:徐慧芳、李明才
主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103年度2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教務處提:修正本校自我評鑑項目乙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本案是否仍需報送教育部程序,請確認。
國際處建議:請各單位將其國際化成效放置網頁,以俾利資料檢索。
執行情形:本案經以電子郵件請示教育部楊專員表示無須報部。
二、教務處提:本校改大後第1次訪視「自我訪視實施計畫」乙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 第一次自我訪視日期前後不一致,請確認。
(二) 設備與圖書資源查核單位增列總務處及資網中心,請確認。
(三) 財務狀況及內部控管機制是否分項,請確認。
(四)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有關行政類表件主計室及秘書室分工乙節,本處已修正計畫相關部分。後續將電子行文請各單位依時程辦理相關事宜。
三、總務處提:修正本校「場地提供使用、收費及管理辦法」之附表一,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承曦藝廊重複列出,請刪除一項。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辦法業已簽請校長核准,並已開始實施。
四、人事室提:訂定本校「特聘教授設置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請參酌會中委員意見修正,並與各學院院長討論後,再提下次會議。
執行情形:本室將繼續研議。
五、人事室提:修正本校「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內文「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請修正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二)本校「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要點」第八點修正如下:
八、約聘教學人員得參與各系所、中心、室、學程教學相關業務。但不得擔任各項會議代表、本校組織編制內法定主管職務,且無各項職務選舉權。
(三)第九點請修正,原則上約聘教學人員不適用於公教人員相關福利規定,其他權利義務則比照一般教師辦理。
(四)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將提下次會議討論。
六、人事室提:修正本校「院長、中心主任、所長、主任推薦準則」,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院長、中心主任、所長、主任推薦準則」第四點修正如下:
四、遴選委員會之組成如下:
(一)院長遴選委員會:置委員九至十一人,副校長為當然委員並擔任召集人,副校長因故無法召集時,由教務長代理。該院所屬各所、系(科、學位學程)推選專任教師代表八至十人。但各所、系(科、學位學程)至少須有一位專任教師代表。該院所屬各所、系(科、學位學程)之專任教師人數合計未達八人時,必要時,得由該院就學術領域性質相近之校內外教師遴選若干人擔任。
(二)所長、系(科、學位學程)主任遴選委員會:置委員五至七人,該院院長為當然委員並擔任召集人,該所、系(科、學位學程)務會議選舉產生之專任教師代表四至六人。該所、系(科、學位學程)之專任教師人數合計未達四人時,必要時,得由該所、系(科、學位學程)就學術領域性質相近之校內外教師遴選若干人擔任。
(三)通識教育中心主任遴選委員會:置委員五至七人,副校長為當然委員並擔任召集人,中心會議選舉產生之專任教師代表四至六人。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下達實施。
七、教務處提:修正本校「103學年度行事曆」,提請審議。
決 議:
(一) 本校溫書假修正為4月7日(週二)。
(二)有關行事曆案皆免提校務會議審議。
(三) 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有關日期調整業已上網公告全校師生週知。
八、總務處提:修正本校「平鎮校區校園規劃及運用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平鎮校區校園規劃及運用委員會設置要點」名稱修正為本校「校園規劃委員會設置要點」。
(二)本校「校園規劃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一點、第二點修正如下:
一、為研擬整體性、延續性與前瞻性之建設計劃,以建設實用、舒適及優美環境的校園,特依本校組織規程第四十八條,特設置校園規劃及運用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本會設置委員若干人,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下列方式組成:
(一)當然委員:副校長、主任秘書、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究發展處處長、國際長、軍訓室主任、體育室主任、資網中心主任、圖書館館長、各學院院長、各系所主任、總務處營繕組長等為當然委員,並由主任委員自其中選派一名兼任執行秘書,辦理本會有關事宜。
(二)遴選委員:視實務上需求,由總務處分就土木、建築、機電、景觀、藝術、財務、會計及其他相關類別,就校內外具該等專長的官員、專家、學者中,擬具適當人選名單,簽請主任委員遴選擔任之。
(三)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要點業經本日上午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貳、各列管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秘書室提:學校認同卡辦理情況【列管案】
決 議:請校友組處理,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秘書室回覆)合庫銀行將先期認同卡申請書送來本校,本組已於桃園校友會會員大會代發近百份,尚無回應。
主席指示:繼續列管。
二、秘書室提:教學卓越計劃辦理進度【列管案】
決 議: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教務處回覆) 目前持續收件中,彙整後持續追蹤。
主席指示:繼續列管。
三、秘書室提:學校首頁的重新設計小組【列管案】
主席指示: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資網中心回覆) 已結案。
主席指示:本案解除列管,並新增列管全校各單位首頁自評。
四、秘書室提:學生自修教室的建置(先五育及六藝樓各一間)【列管案】
主席指示: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教務處回覆) 本組配合本校空間規畫委員會之決議配合辦理。
(總務處回覆)經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空間規劃委員會會議決議,六藝樓310教室自104學年度第1學期起,夜間作為學生自修教室,並由總務處加強相關照明設施。
主席指示:繼續列管。
五、秘書室提:兩校區電話系統的整合【列管案】
主席指示: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總務處回覆)本案已於3月19日召開第一次評選委員會修正評選標準及文件,目前正依委員會議意見修改與補充圖說資料,俟委員確認修正文件後,即可簽准正式上網公告,目前預計3月下旬可上網。
主席指示:繼續列管。
六、秘書室提:兩校區遠距視訊會議室及教學教室建置【列管案】
主席指示: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
(資網中心回覆) 本中心部分已結案。
(總務處回覆)行政會議廳增設部分已併入第5案一併處理。
(教務處回覆) 同步遠距教學系統業已核銷完畢。建議解除列管。
主席指示:本案名稱改為列管兩校區視訊會議建置。
七、秘書室提:網路的暢通、校園環境和文書系統的維護,請仿照台北市
1999方法,建立總務維修專線及網路問題通報專線,在
0800~2200時間內,同仁們可通報問題。【列管案】
主席指示: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
(資網中心回覆)
(一) 修繕通報管理系統每周二下午持續與教務處課務組討論新增查詢功能,及測試。
(二)預計今年3月先舉辦訓練課程,然後系統上線。
(總務處回覆)
(一)有關報修系統建置案部分:目前請資網中心協助撰寫完成該系統中。
(二)電子公文系統若有操作使用問題,比照各校線上學習模式,24小時不論任何時段同仁均可透過http://edocap.ntub.edu.tw/kw/提供豐富學習專區、服務專區與FAQ提供線上電子功能學習。若尚有疑義,日間時段請電洽文書組(校內分機: 6139、6137、6136),若欲逕洽系統維護公司(02)23656211亦可,夜間或假日時段請電洽(02)33222777轉分機 6138、或6135)。
主席指示:繼續列管
八、秘書室提:資本門經費100萬以上執行情況。【列管案】
主席指示: 1.本案列入追蹤。
2.請主計室提供名單。
執行情形:
(一)主計室提供名單如下:共有7案,總金額6041萬5000 元(如:附件1)
1.圖書館(每月分期執行) (中西文圖書期刊及電子資料
庫)-1026萬5000元
2.資網中心(130臺個人電腦-含還原卡)-290萬元
3.總務處
(1)教學大樓等門禁設備(桃園校區)-160萬元
(2)垃圾場及停車場增建2樓(桃園校區)-300萬元
(3)增建教學後方停車場(桃園校區)-300萬元
(4)國際會議廳(桃園校區)-3405萬元
(5)承曦樓空調系統增設工程(臺北校區)-560萬元
(二)各相關單位回覆情形:
圖書館(每月分期執行):(1案)
圖書館104年資本支出編列中西文圖書、電子書、期刊及電子資料庫計新台幣10,265,000元;其中計有兩項為經費100萬以上,使用情形如下:
1.期刊:104年1月13日已開標並決標,金額為4,042,500元;已於104年3月19驗收完成,目前辦理驗收後公文核章及準備付款中。
2.電子資料庫:本年度共訂購18種資料庫,共計金額約4,500,000元,已全部連線啟用,目前已有14種資料庫(經費合計為3,337,400元)完成經費核銷,餘4種進行驗收中。
資網中心:(1案) 已驗收,建請結案。
總務處:(4案-桃園校區;1案-臺北校區)
1.桃園校區教學大樓走廊鋁門窗工程現正施工中,等完成後再行採購門禁設備。
2.桃園校區垃圾場停車場增建2樓正由建築師規劃設計中。
3.桃園校區增建教學大樓後方停車場一案,因用地近年將建學生活動中心,故不建停車場,原經費流用至垃圾場停車場增建2樓加設雨棚。
4.桃園校區國際會議廳經費已簽准,目前正辦理甄選規劃設計建築師。
5.承曦樓空調系統增設工程,目前已施作中,預定5月中旬可完工。
主席指示:繼續列管(資網中心結案)。
九、秘書室提:有關減少開課學分、減少兼任教師、減少鐘點費之辦理
情形。【列管案】
主席指示:本案列入定期追蹤。
執行情形:(教務處回覆)各系科總開課學分數及授課時數,將於本學期第5週造冊並於相關會議追蹤檢討。
主席指示:繼續列管。
十、秘書室提:五項自籌收入104年目標數執行情況。(目標數如附件2所示)推廣教育收入:1050萬元、建教合作收入:3080萬元、場地設備管理收入880萬元、捐贈收入655萬元、孳息收入750萬元、投資收入2000萬元。【列管案】
主席指示:本案列入定期追蹤,按季報告。
執行情形:
(一)(進推部回覆) (推廣教育收入):
104年度1月份迄今推廣教育開設各項班次收入數達$2,259,690元(內含學分班暨非學分班共計開設14班次收入$2,051,850元,另辦理勞動部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行銷管理學士分班及經營管理學士學分班2班次收入$207,840元)。
(二)(研發處回覆) (建教合作收入):目前各系均已動員積極面對產學合作能量需提升的要求。本年度科技部研究計畫申請相較於前次,已由21件提升為25件;勞動部就業學程申請也由前次3件預計提升為5件。在與企業合作部分,積極對外與其他機關(構)簽訂策略聯盟,以增加合作機會來源。
(三)(總務處回覆) (場地設備管理收入、孳息收入):
1.場地設備管理收入:
(1)截至104年3月23日止臺北校區場地計次使用費稅後淨收入648,892元、停車費及場地出租稅後淨收入397,125元;桃園校區場地出租稅後淨收入74,700元,合計1,120,717元,以預計目標值680萬元計算,104年第1季目標達成率為16.48%。若以103年度經營績效推估,104年第2~4季將進入場地租借旺季,預計可達成目標值680萬元。
(2)另請研發處及進修推廣部,積極推動產學合作租用場地案及推廣教育學分班,以達成200萬元之目標值。
2.孳息收入:目前1到3月之利息收入為1,144,890元,惟本校定期存款到期日集中在4月及9月,故於下半年度後較能達成目標值。
(四)(秘書室回覆)(捐贈收入、投資收入):
1.捐贈收入:四月份將召開本案會議,討論執行細節及相關問題。
2.投資收入:目前已辦理委員遴聘作業,並準備召集小組會議。
參、主席報告:
下禮拜四教育部政務次長林思伶女士將蒞校拜訪。若各主管有哪些意見需和教育部反應,請將問題交至主秘統籌。
今早校務會議中,教務長報告未來總量管制,學生總量將逐年減少,因少子化因素,請各系規劃未來五年招生計畫以及本校學生定位,應採精兵政策。另部分不受總量管制減少之限制,如:招收國際生、外籍生或大陸生,請各系多加努力爭取。空院經營亦有努力空間。總之,各系應居安思危,未來五年學生人數將逐漸減少。
國際化方面,未來各系皆應爭取國際生、外籍生及大陸生,盼各系所主管朝此方向努力。另扶輪社希望與本校共同合作辦理扶少團或扶青團交流活動。扶輪社每年引進外國高中生或大學生,這些學生進入學校後,希望和一般同學交流,請各系配合,若是扶少團,高中生和本校五專生專一至專三互相交流;若是大學生,與大學部學生交流,請各系積極朝吸收國際學生這方向努力。
本校現有許多電子看板,各單位若有重要訊息、學校活動或新知發布,皆可透過此媒介廣播。例如昨日本校辦理會計研討會及交通訪視,電子看板皆可播放歡迎委員之訊息。往後學校辦理任何重要大型會議或活動,電子看板可配合。
本週六上午10點教育部於本校國際會議廳辦理高教創新轉型研討會,若各主管有空皆鼓勵參與,其主題包括邀請首府大學校長演講蓮潭國際會館經營成功之道,以及高雄餐旅大學與法國藍帶學校合作及引進…等,許多有關國外合作辦學、高教創新轉型…等議題。因應少子化,很多大學將無法永續經營,教育部推出相關政見,盼高等教育能創新與轉型。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補充以下口頭報告)
一、教務處:提醒桃園校區三學系有關104學年度課程科目表及跨領域學分學程目前尚未完成提報教務會議討論,後續本校將進行自我評鑑及改大訪視等活動,新三學系完全比照各系科辦理。104學年度亦將進行師資質量考核,每系至少應有7名專任教師,教育部已重申新系成立從寬,後續追蹤管制從嚴。請院長及三主任盡快啟動相關機制,若因應不及,是否透過教務處或其他管道協助,或可由臺北指派部分師資支援,請仔細評估解決此問題。
校長指示:請告知桃園校區三學系有關下次教務會議等相關期程。 (教務處回覆:原則上四月中旬配合再召開課程委員會、四月下旬召開教務會議。)
二、總務處:
(一)有關本校場地收支管理要點,已於去年獲通過,現已有法源依據,統計第一季全校場地收入約計150萬元,其中有三成,約45萬元將回饋給管理單位,在此特別感謝企管系和財稅系積極招租,後續將再召開相關會議討論如何回饋。
(二)有關環安衛中心節能方面獲補助金額80萬元,將用於大型主機監控及燈管替換。
(三)3月25日本處辦理集中採購,感謝各主管協助。後續第二波務必請於3月31日前送至事務組,本次若錯過將等到9月。
校長指示:節能減碳獲教育部補助,盼將本校電力系統監控做好。未來希望能做到瞭解各系用電狀況後,則可確實掌握全校用電狀況,如此才知從何處節省。
三、秘書室:
(一)改大迄今已8個月,許多單位公文夾仍未更新,請各單位注意。並請各單位注意勿使用其他單位的公文夾送文,如此易送丟。各單位主管批示公文時請注意標示日期,俾利後續公文時效追蹤使用。各系所公文仍有未送至院長層級之現象,請特別注意。
(二)每次評鑑或訪視委員皆建議本校擁有12萬校友,眾多資源皆未獲善用。4月2日邀集系所主任及附設學校主管與會討論如何找回各班級聯絡人,請務必參與。
校長指示:
(一) 系所主管加強對助理之要求及訓練,請同仁務必參與相關教育訓練等活動。
(二) 主管公文批示時,請注意註明日期。
(三) 請大家用心經營校友這塊,校友就會慢慢尋回,請各單位加強建立校友聯絡網。兆豐票券銀行董事長亦為本校財稅系校友。
財金系:建議各系系友會一併出席。
四、人事室:有關上次行政會議主計室提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停止適用發放禮券之規定。本案經洽詢人事行政總處及其他各大學校做法,各校現仍發放現金、禮品及禮券以辦理各類型文康活動,仍維持可繼續發放,不受影響。
五、學生事務處:
(一)有關電子佈告欄,各單位如有活動,可向生輔組申請填寫單(包含播放起訖時間)以公告。
(二)(請參閱書面補充報告)103學年度聯合畢業典禮調整獎項、內容及典禮硬體設備,初步本處已重新訂定獎項名稱,尚未定案,歡迎各主管給予建議。過去頒獎時每獎項亦同時發放禮券,現擬僅保留薪傳獎,其他獎項皆取消禮券發放。節省經費將做為裱框、場地佈置…等用途,歡迎各主管對於本案規劃給予建議。
校長指示:榮譽感對於同學更為重要,建議後續所有獎項僅給予獎狀。節省下來之經費可用於整理活動二樓場地(如布幕更新或送洗…等),本案請學務處及總務處研議。
六、研究發展處:
(一)有關標竿大學校務發展講座,本學期邀請4場。4月9日邀請中衛中心蘇總經理演講產業觀察,4月23日邀請北科大校長演講教學卓越推動。5月7日邀請台大陳良基副校長演講大學創新,5月21日邀請台科大校長演講典範科大。演講時間自下午1點開始,為禮貌起見,亦請各主管提早5-10分鐘蒞臨會場等待演講者出席。
(二)有關思量本校改大後學生能力的整體陳述,創新是本校的核心能力指標,感謝校長介紹Microsoft至校園,Microsoft和本校五學系合作開設15個團隊,讓學生到創業團隊進行數位行銷。後續欲進一步深化,臺北校區若有七分之三或四學系有這樣的能力和訓練,再加上桃園校區三學系假設百分之百有此能力,本校將可成功幫助產業升級。本處產學組葉組長規劃幫大家申請就業學程,課程設計有創意思考、電子商務行銷、巨量資料應用。緯育公司從事教育軟體的開發,其和資策會有合作,並將與政大及本校於暑假開設1000人培訓,希望學生透過此平台創業。目前要合作機構為可在淘寶網架設平台的大陸廠商,正評估中。就業學程提供同學兩種選擇,一是淘寶網平台,一是臺灣瑞良企業,學生透過此學程可上網開店,開店績效就是其成績,亦可接觸創業團隊。盼全校改名商業大學後,學生可應用新科技協助臺灣做商業經營。
校長指示:
(一)現在政府及企業皆鼓勵創新創業,詹宏志先生昨日表示只要有網路到處都可創業。資策會與政大商學院合作訓練學生數位網路課程,本校亦加入此行列。
(二)兩週內,請各單位完成網頁自評及一張A4的中英文簡介。
七、國際事務處:
(一)俄羅斯薩馬拉省教育與科技部訪問團將於明日10:30-12:30蒞校訪問,當中有許多國外校長將來訪,歡迎有興趣之主管共同參與。
(二)香港文理學院下週一9:30-11:00將至桃園校區進行參訪,已安排講座,或可簽訂相關合作計畫。
(三)本處能體會各單位英文網頁不容易做好,但此可加強各系科英文網頁更新。中英文網頁維護是種習慣,麻煩各單位協助。
校長指示:本次學海築夢僅兩案提出。上次行政會議國際處工作報告明確提醒大家申請期限,往後希望各單位多把握外部補助之機會,讓學生有機會到海外研習。
八、圖書館:
(一)這學期本館規劃資料庫及電子期刊之使用方式。這學期有幾次說明會,若各系所尚未參與,可向本館反應,將再安排。本館許多資料,連大學部學生都不知如何使用,後續將加強宣導。桃園校區亦安排資料庫使用,特別是設計及創新部分。
(二)感謝各系所提供校友名單,本館業已彙整中。但現考量前徵詢時間不太充裕,將再行文各單位延長推薦名單時間。最後採訪名單將由校長決定。本館近日拜會許多校友會,校友會亦熱心表示協助之意。
校長指示:此名單亦可請校友會提供。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教務處提:修正本校「學則」,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修訂學則第39條之規定:
1.依據本校104年1月7日「與校長有約座談會」會議決議:「扣考機制,是北商過去以來的傳統,請教務處在相關會議討論,在大學部(二技、四技)取消扣考制度,在專科部方面,專一到專三算是高中部分,可能還需要維持。畢竟大學生要為自己的學習負責。」是故,修訂本校學則第39條之規定。
2.第39條:刪除第39條之規定。
(二) 俟本學則審議通過後,專科部扣考規定另於本校「附設專科部學生成績與請假補行考試處理要點」第14點酌作修訂。
(三) 該案業經本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104.03.13)審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本案暫緩。
提案二、教務處提:修正本校「附設專科部學則」,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修訂該學則第十五條之規定:
1.依據教育部專科學校法第33條規定:「專科學校應修畢業學分數,…五年制不得少於220學分。專科學校各類科課程分必修科目及選修科目,必修科目不及格者,不得畢業。專科學校學生修畢應修學分成績優異者,五年制得縮短修業期限一年,二年制得縮短修業期限半年,未在修業期限修滿應修學分者,得延長修業期限,其縮短或延長修業期限之資格條件及申請程序之訂定,由各專科學校訂定,報教育部備查。」
2.另依據本校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空間規劃委員會第2次會議(104.01.23)決議:「依據教育部『專科學校法』第33條規定:專科學校畢業應修學分數,五年制不得少於220學分。爰此,附設專科部畢業最低學分數應為220學分,經查本校專科部最低畢業學分數超出教育部規定甚多,建請教務處及各教學單位修訂專科部最低畢業學分數相關法規。」是以,修訂本校附設專科部學則第15條之規定,增訂本校專科部畢業學分數:「本校採學年學分制,日間部五專各科修業年限均為五年,所修學分總數至少須修滿二百二十學分方能畢業,各年制各科組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未修滿該科組應修之科目與學分者,得申請延長修業期限,以二年為原則;學生因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需要,得延長修業年限。學生申請延修,依本校延修生返校補修學分管理辦法辦理,其辦法另訂之。」
(二)該案業經本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104.03.13)審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校長指示:後續亦將研議調整通識課程學分數。
提案三、教務處提:修正本校「教師授課鐘點核計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本校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12次行政會議(104.01.22)列管案決議:「1.減少開課學分數:…(3)鼓勵各系(科)整合正課及其實習課之開課方式,本組將列管各系(科)正課與實習課開課情形。…2.減少授課鐘點費:(1)依據本校教師授課鐘點核計要點之規定,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主持計畫、指導研究生或進修得申請減授2~4小時,但其他專案簽准者仍得申請減授鐘點 (例如襄助教師),本組擬研議調整申請減授者其超支鐘點之上限(或不得支領超支鐘點)及其他專案簽准減授之合理性。(2)專案計畫之開班(例如五專菁英班、雙軌計畫、在職專班),乃依據計畫開班及開設課程,其鐘點費為另計,惟加開課程增加教師之授課負擔,故擬研議其兼授專案計畫課程之合理上限,其專任教師支援不足時則遴聘兼任教師為原則。(3)專案計畫之開班(例如雙軌)係依教育部政策申請,其計畫執行隨教育部之補助而結束,其教師授課鐘點亦隨開班減少而減量。」
1.修訂該要點第17點之規定:
(1)經參考各科技大學授課鐘點核計要點,其實習(驗)課程,若為教學助理或研究生代為授課者,其授課鐘點折半計算,故擬增訂該要點第17點之規定:「校內實習(驗)課程,以一學分,開課2或3小時為原則;若安排有教學助理或研究生協助教學者,其鐘點以開課時數折半核計;若無法安排教學助理協助教學者,且係教師親自始終在場指導者,則開課1小時以1鐘點計。」以增加實習(驗)課授課鐘點核計之合理性。
(2)查各科技大學專案計畫(不含在職專班)之授課鐘點皆不受該校授課鐘點核計要點之規範(東華大學除外),且本校五專菁英班授課時數計入教師基本授課時數內,其他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及在職專班隨教育部計畫補助或本校招生情形停班,故擬暫不修訂本校專案計畫授課鐘點核計之規定。
2.修訂該要點第19點之規定:增訂本要點第19點之規定:「因應整體教學規劃需求,本校各院、系(科)、所、室、中心得適度放寬修課人數限制,以滿足學生修課之需求,選課人數達70至89人,其授課鐘點以1.2倍計算;選課人數達90至109人,其授課鐘點以1.5倍計算;選課人數達110至149人,其授課鐘點以1.8倍計算;選課人數達150人以上,其授課鐘點以2倍計算,加計之鐘點數可折抵基本授課時數或支領超鐘點費,但仍受最高授課時數之限制。」各院、系(科)、所、室、中心可視教師教學需要、學生學習需求及整體教學設備,放寬修課人數限制,規劃大班授課,其授課鐘點依選課人數比例加倍計算,以鼓勵大班授課並減少開班數。
(二)因增訂第17及19點之規定,原第17點至第20點之條號順延為第18點至第22點,其條文內容不變。
(三)該案業經本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104.03.02)及教務會議(104.03.13)審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後,續提案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教務處提:訂定本校「校刊編輯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為利校刊出版工作之推動,特設「校刊編輯委員會」,擬配合校刊每學期出版期程召開會議,並廣邀校內各相關行政及教學領域之主管(秘書室、教務處、研發處、國際處、學務處、總務處、通識教育中心、體育室、財經學院、管理學院、創新經營學院、公關組等)為校刊編輯委員,負責擬定編輯方針。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國際事務處提:訂定本校「大陸地區學生短期研修收支管理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有關「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境外學生來校訪問作業要點」業已經本校103 學年度第2學期第 1次行政會議通過,其中第5點明定「訪問學生不論訪問時程長短,皆應依本校外國學生收費標準繳交費用,訪問學生亦應自行負擔旅費及住宿費等其他來臺及在臺生活所需費用」,為因應招收短期研修生,各系及相關行政單位增加之額外費用有固定之財源,本處特訂定本收支管理要點。
(二)本要點訂定係比照「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大陸地區學生短期研修收支管理要點」訂定。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決 議:請參酌會上委員意見修正後,再提下次會議確認。
丙、臨時動議:
一、圖書館提:本館為全校服務(包含各不同學制),現僅有日夜間部收取使用圖資費,其他學制皆無,其他學制是否可增加收取使用圖資費?可因此提升更多資源以服務大家。
決 議:本名目可合併統稱為電腦圖書使用費,並微調漲費用。本案請教務處研議,請參考其他學校做法,並完備相關程序。
二、會資系提:現八樓音樂廳做為五專音樂教室使用,僅50個學生卻使用1百多人的空間,建議找某間兩樓教室改裝為音樂教室,音樂廳則可改裝為演講廳,如此可多個空間做為大班教室使用。
決 議:所有空間皆可開放為教室使用。在此類大型教室上課,修課人數可提高至80人。
散會: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