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紀錄(初稿)
時間:103年12月11日(星期四)下午2時0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
出席人員:劉瀚宇、李麒麟、邱繼智、林純如、李幸瑾、盧智強、閻瑞彥、邱怡慧、林盈鈞(林偉龍代)、黃其彥、曹立妍、尹敏芳、王素鳳、張梅芬、張世佳(楊素貞代)、楊東育、林維珩、林岳祥、黃士洲、莊家彰、張旭華、許瑞娟、蕭幸金、張肇明、林豪鏘、陳春富、陳潔瑩、林宏仁、夏德威、劉瀚宇、王美慧、賴栗葦
應出席:31位(劉副校長瀚宇同時擔任專進主任、張院長肇明同時代理應外系主任)
實到:31位
工作人員:徐慧芳、李明才
主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宣讀103年度1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教師遴聘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專門著作外審標準由送6位審查,4位審查通過,修正為送3位審查,2位審查通過。
(二)餘照案通過。 。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校教評會及校務會議通過。
二、人事室提:修正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本案緩議,請人事室研議完善後再提會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本室刻正研議,將提下次行政會議討論。
三、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技術專家聘用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本案緩議,請人事室研議完善後再提會討論。
資研所建議:未來法規統一參考與北商大性質相近的學校,如:北科大、中科大、雲科大。
校長指示:各單位未來修正法規主要參考學校可選擇北科大、中科大、雲科大等校,且教育部母法亦請一併列出。
執行情形:本案刻正研議,將提下次行政會議討論。
四、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教師升等辦法」及停止適用本校「(碩士) 助教遞補講師處理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教師升等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第十四條全文及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刪除,如下所示:
第十條
…
(二)申請升等教師需於系(科)、所、學位學程教評會初審前於校內舉辦升等論文發表會,以供增進了解申請人研究成就,論文發表會由各系(科)、所、學位學程主辦。
第十四條
各級教評會對於教師升等案件專門著作(學位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或技術報告)之審查,應尊重專家之意見,除能提出具有專業學術依據之具體理由,動搖專業學者審查之可信度與正確性,否則即應尊重其判斷;但教評會成員包含非相關學門者,應僅得針對名額、年資及教學服務之表現予以評量。
第十五條 申請升等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一、升等後無課可排。
…
(二)餘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是否辦理升等論文發表會授權各系自主。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校教評會及校務會議通過。
五、學生事務處提:修正本校「服務學習課程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服務學習課程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點修正如下:二、當然委員含教務長、研發長、國際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發長、各學院院長教師代表、通識教育中心主任教師代表、體育室主任教師代表。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校務會議通過。
六、教務處提:本校改大後第1次訪視暨改大後評鑑之籌備作業規劃乙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訂於12月25日下午2時30分召開改大後訪視第1次籌備會議,會中將追蹤改大籌備完成訪視建議事項辦理情形至12月份辦理進度,同時說明相關表件填寫注意事項。
七、學生事務處提:修正本校「繁星計畫助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將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八、學生事務處提:修正本校「個別晤談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刪除本校「個別晤談實施要點」第五點全文內容。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現正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九、學生事務處提:修正本校「緊急傷病處理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現正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十、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部分規定及其附件三: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另關於各單位工作職務所需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擬另支專業加給等規定,提請審議。
決 議:
(一) 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八點第二項修正如下:
八、 …
本校所進用契僱人員如因工作性質特殊、人才羅致不易、須達成特殊執行績效或須具專業證照者,其報酬標準,除依前項薪級表支給外,經提行政會議審查通過,並簽請校長核可後,得另支給專業加給,每年專業加給數額依上年度表現而定,唯不得超過上限。年終考核列乙等以下,次年度停支該專業加給;考核時應檢附自評表及相關工作成果佐證資料。本校各單位工作職務所需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加給標準表如附件四。,具特殊專長或專業證照,必須與其工作性質相關。
(二) 附件本校「各單位工作職務所需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加給標準表」,研發處新增二項如下:
1. 具上市企業或員工五百人以上之企業,具經理級以上工作經驗者,專業加給4000。
2. 具上市企業或員工五百人以上之企業,具協理級以上二年工作經驗者 ,專業加給6000。
(三) 除「各單位工作職務所需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加給標準表」之外,餘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會後請人事室參考其他學校並籌組相關委員會,詳細審查本校「各單位工作職務所需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加給標準表」各項標準之合理性及客觀性。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12月8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刻正辦理下達作業。另有關「專業加給表」,現正簽請組成委員會審議中。
十一、國際事務處提:本校在校生是否可申請使用本校育成中心? 【臨時動議案】
研發處回覆:本處現運用臺科大推動創新補助金,規劃於中正紀念館1樓空間(約5-6坪),將做成學生創意發想空間,以鼓勵在校學生多做創意創新,在校生可先使用此空間,類似「微型車庫」的概念,若此空間效果很好、不敷使用,本處則再討論下一期如何處理。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建築師規劃完畢,現正公開招標中。
十二、圖書館提:通識中心目前七位同仁有八年條款限制,升等部分許多教師仍有意見,本人亦贊成一次審較有時效性,且是否在自審之前可維持送3位審查、2位通過之原則。
通識教育中心提:教師升等辦法,關係全校教師權益,其他學校專門著作外審人員不一定是6位,建議人事室多參酌其他學校法規,再提案修法。 【臨時動議案】
校長指示:本校約再一年餘將成為自審學校,每個審查階段亦皆為獨立,該案將續提校教評會討論。
執行情形:(人事室回覆)本校教師升等辦法業經校務會議通過。
十三、秘書室提:學校認同卡辦理情況【列管案】。
主席指示:繼續列管。
執行情形:(秘書室回覆)辦卡部分初步已達共識,但在過程執行面上仍然有許多細節有待雙方克服,現正在逐項逐條討論。
主席指示:繼續列管。
十四、秘書室提:教學卓越計劃辦理進度【列管案】。
決 議: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教務處回覆)初審結果已於12月1日公布,本校未通過,請解除列管。預計於明年準備104-105年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計畫提案。
主席指示:
(一)待教務處收到審查意見後,請分析本校哪些地方尚需加強。
(二)繼續列管。
十五、秘書室提:學校首頁的重新設計小組【列管案】。
決 議: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資網中心回覆)已於12月1日完成議價,預估12月底完成系統更新。
主席指示:繼續列管。
十六、秘書室提:學生自修教室的建置(先五育及六藝樓各一間)【列管案】。
決 議:繼續列管。
執行情形:(教務處回覆)本組配合本校空間規畫委員會之決議配合辦理。
(總務處回覆)擬於本校空間規劃委員會提案審議。
主席指示:繼續列管。
十七、秘書室提:兩校區電話系統的整合【列管案】。
決 議: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總務處回覆)委託電信公會審查規格之前置採購案,經預算來源與相關單位溝通,預定12月9日可獲核准後開始委託審核,總務處並已同步呈報教育部以最有利標辦理,俟教育部回函後召開第一次評選會議訂定評分標準,上網時間修訂為12月下旬。
主席指示:繼續列管。
十八、秘書室提:兩校區遠距視訊會議室及教學教室建置【列管案】。
決 議: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資網中心回覆)
(一)兩校區行動視訊會議已完成PC、NB、平板、手機測試,效能很好,回應延遲均不出兩秒。目前打算兩方面同步進行:
1.已email向教育部申請正式的免費帳號。
2.已撰寫操作手冊,以便日後辦校內操作講習之用。
(總務處回覆)已併入第6案一併處理。
(教務處回覆)同步遠距教學系統業已驗收完畢,正在進行核銷階段。
主席指示:繼續列管。
十九、秘書室提:資本門預算執行率過低,請各單位說明後續改善情形【列管案】。
決 議: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總務處回覆)
桃園校區新建工程經正驗之初驗於11月26-28日完成,後因缺失仍多,估計廠商改善期約需三週,故預估複驗於12月22日-25日間辦理,如順利完成驗收,該工程剩餘工程款與相關建築師等費用,即可達到給付條件。另今年度桃園校區提出之增添或修改工程,設計建築師均已提出設計案,目前餘一案尚在依使用單位在修改中,其餘均已完成發包或發包中。
(資網中心回覆)
(一)網路設備購置:因未達投標家數,本中心建議廢標,總務處事務組已簽辦核可。
(二)機房建置:已奉核依採購法轉由總務處營繕組辦理,12/3召開評選委會第一次會議,依委員意見修改評選須知及規格書。即可上網公告,年底前應可簽約。
(圖書館回覆)
(一)桃園校區圖書分館傢俱採購案已於12月1日開標,12月2日決標,預計104年1月底前完成交貨驗收。
(二)桃園校區圖書分館門禁安全系統原訂11月24日開標,因有廠商對規格內容有異議,該採購案已暫停,目前已將規格修改並簽請重新招標中。
(三)桃園校區圖書分館裝修案已於12月1日開標並決標,目前待桃園縣政府核發裝修許可後即可開始動工。
(桃園校區三系科回覆)
(一)商設系:
1. 各系分配之資本門24.9萬之採購設備近日將請購及核銷完畢。
2. 本系手繪教室設備已請購驗收完畢,攝影設備採購亦將進行招標作業。
3. 本系之攝影棚裝潢工程於103年11月12日決標後,此案即積極向桃園縣政府之使用管理科提請試裝及施工許可證,至今證照仍未審查發核(其單位一週一審),目前正依照其單位建議重新修改圖說,待通過工會建管科審核方可進行試裝,而取得試裝及施工核可證方得進行本案裝潢工程。依此,本案雖已取得合約,但配合政府單位審查時程無法順利於103年12月25日主計室關帳前竣工進行核銷作業,懇請 相關單位准予保留此案之經費預算沿用至明年。
4. 本系依照103年11月5日簽准之採購變更項目積極請購及核銷,惟文件修正、請購及核銷等公文往返校區時程長,且無法有效追蹤其傳送各單位與否,甚或遺失,懇請相關單位協助解決。
(二)商創系:本系實作工坊及專業教室採購已順利招標,進行下一階段採購流程。
(三)數媒系:本系尚未執行完畢之資本門107.2萬,現已提出請購需求並請總務處事務組協助辦理招標案中。如順利開標,本系本年度可完成所有資本門之採購。
主席指示:繼續列管。
貳、主席報告:
各位同仁大家午安!
首先下個會計年度預算已完成分配,請盡量於前半年執行完畢。今日校務會議委員提出預算執行力較低問題,請秘書室及主計室對於各單位資本門採購超過一百萬者皆列入管制。各學術單位預算分配除依據學生人數外,未來應建立機制,需加以考量各系表現,請研發處和各院長共同討論如何建立指標,並根據該指標分配預算,因預算會有越來越少且不夠情況。
學院方面,在教學研究規劃亦請各院訂定,院長應統籌整院事務,現資本門已歸各院統籌規劃,必要時,未來經常門亦可能分配至各院,各院規劃整院發展方向,並應將經費用在刀口上。
招生方面,很多系招生情況不錯,但仍有許多學生未報到,煩請各系所主管追蹤為何錄取卻未報到,請打電話關心其情形。
內控稽核現已開始運作,大家應將內稽委員訪視當作自我檢視之機會,由校內委員檢視行政流程運作總比校外委員訪視指出缺點較佳,各個單位處理行政業務SOP應訂好,業務流程步驟、經哪些相關單位、每步驟需多少時間…。今日校務會議委員詢問今年超鐘點費為何延遲發放?有關超鐘點費發放SOP流程應訂出,每步驟需多少時間,如此才能掌控行政步驟品質,亦可參考其他績優學校的SOP訂定。
節能省電方面,總務處無法無所不在,請主秘跟學務長規劃相關方案,各單位工讀生可賦予責任,於工讀結束後巡視各單位教室或是專業教室…等,檢視電燈與冷氣是否關閉等。各單位亦應詳述申請工讀生之目的為何。
有關專案培訓計畫,其原本用意為當老師申請校外計畫未獲通過,而該計劃又值得執行時,由學校先行補助,協助其穩固根基並獲成果後,將更易申請校外補助。故當申請專案培訓計劃時,應證明已試著申請校外經費(如教育部或科技部)未獲通過,但又值得繼續者,學校將予以支持。
每個系皆有專題製作,並每年辦理專題成果發表。同學製作專題品質皆不錯,如何將同學成果推展出去?鼓勵各系於專題成果發表時,邀請相關合作企業參與,或可能媒合出不錯成果。或是若老師與外面企業合作,可將企業題目讓同學當做專題製作。如同企業出現問題,科技部協請教授解決問題一樣。
國際化亦為重點,到國外招生,如外籍生、僑生、大陸生,各式各樣的交換生,除國際處及學校行政單位努力招生外,各系及各老師亦有自己管道者,可盡量去做。未來可建立機制,若招收外籍生(不論正式學籍或交換生),只要有繳付學費,可回饋一定比例至各系。假使本系招收到外籍生越多,學雜費可回饋部分至系上,請國際處參考其他學校訂定相關辦法。
另一重點為大陸學生招生(不論正式學籍或交換生),因大陸範圍廣大,本校人力有限,無法每省皆前往招生。請國際處找出幾個重點省分招生(如:安徽省滁州學院很願意配合本校招生,又如:大陸最大省河南省超過一億人口、山東省近一億人口…等),吸引大陸學生至本校就讀或交換皆可,
現今大學競爭相當嚴苛、本校不進則退。近日教育部所訂「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業已通過立法院審查,該法對技職教育有許多新規劃及改變,如未來新聘老師需有一年以上業界經驗才能聘用,現任老師六年之內需有半年至校外工作見習新技術及知識。細節如何實施雖需待教育部訂定相關施行細則,但原則上技職教育將有蠻大的改變,希望各主管及教師先有心理準備。
參、各單位工作報告:(書面資料請至秘書室網頁參閱,補充以下口頭報告)
一、秘書室:
(一)校長於行政會議中所提及各單位應辦理事項,若需追蹤列管者,請校長於會中指示本室納入追蹤列管案。
(二)今日校務會議委員表示改大後行政效率業應提升。其實我們已經再進行,第一步是訂定分層負責表,最近落實發現有些困難,反思後發覺分層負責落實同時牽涉行政流程簡化,故接下來會和大家做些行政創新之變革。各同仁應習慣在自己負責業務做決行。行政變革之陣痛期間,若有不滿意之處亦請大家多包涵。
校長指示:請各單位檢視行政效率提升及行政流程簡化。若有表格則不需再簽文。
二、教務處:
(一)教育部業已核定104學年度招生總量管制名額,與本校報部名額相同。另繁星計畫亦核定外加名額50名,各系科名額亦與103學年度相同。原本報53名,桃園創新學院三學系各多加報1名,但後經教育部刪除,維持與去年相同名額。
(二)另有關校長剛提及報到率問題,教育部因應少子化及各私立學校退場問題,強制所有大專院校今年需公佈註冊率。本校註冊率仍有改善空間,研究所少9個學生,四技少8個學生,五專少16個學生,五專因特色招生制度因素,若明年轉成免試升學,報到率應可達百分之百。二技僅一系少1位學生。我們努力重點應為研究所招生部分。外加部分,除繁星招收不錯之外,高中生則招收不佳(約流失8位左右),僑外生仍有許多成長空間。校長提出許多策略鼓勵各系所教師擴展人脈。私立學校系所主管積極主動至當地國家經營,公立學校過去沒有誘因,期待未來能有所突破。未來教務處課務組與註冊組合併成立綜合業務組(組名現未定),至少調出四位專任職員從事招生策略研議。招收專班國外生訊息若僅掛在簡章,就欲吸引外國人來就讀本校,本校非台成清交名校,此較為困難,一定要深入到當地國家經營。院的資源一定要整合,並盡量和教育部申請,若外加百分之十新生應可超過一百人,一學院30幾個人可為一個專班,由院屬意某系經營,且一定要深入當地學校經營。今年校長與主任秘書拜訪馬來西亞,親自見識到其他學校如何積極主動到海外招生。
校長指示:雖本校為優良學校,但大家仍應具備危機意識。
三、學生事務處:下週二12月16日中午將召開校慶第二次工作協調會,請相關主管出席。下週五12月19日中午實施校慶預演,下午四點進行總預檢。
四、體育室::提醒下週六12月20日校慶運動會有關教職員工趣味競賽時,請各單位主管督促參賽同仁到場並準時出席。
五、總務處:
(一)有關104年度資本門預算分配,學校有經費上考量,請各單位有關總務處方面的修繕及採購能配合盡快執行。另有關重大修繕,營繕組近日將發出通知並請各單位填報,本處蒐集資料後將做通盤考量並逐年實施。
(二)校內飲水機數量較多,此為多年來累積添購結果。今日會提出臨時動議案,將有較大之改變。
六、主計室:
(一)行政會議工作報告每次皆有各單位預算執行態樣資料。現已12月份各部門幾乎皆未達成,請留意控管執行。
(二)103年度會計年度結束期間經費收支事項發書函至各單位,本校首頁及主計室公佈欄皆有上述訊息,同時也發電郵給所有教職員,請依時限辦理。本室網站有相關各項經費報支SOP,請各主管指導同仁上網參閱。
(三)10萬元以下經費之支用校長已授權,請自行決行,請免再送至主計室;
校長指示:各單位當初申請之經費請盡快使用,勿拖至年底以導致時間來不及。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進修推廣部提:修正本校「推廣教育收支管理要點」、本校「推廣教育審查小組設置要點」、本校「隨班附讀實施辦法」、本校「推廣教育開班收費及鐘點費支給標準」,提請審議。
說 明:依據教育部103年2月25日臺教技(一)字第1030023901號函辦理,本校自103年8月1日起改名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及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校長指示辦理。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校長指示:本校推廣教育應訂定適當的年度目標,請進推部研議。
提案二、通識教育中心提:廢止本校「華語文中心設置要點」,提請備查。
說 明:
(一)因應本中心中長程計畫發展及校務發展,本中心提請廢止本校「華語文中心設置要點」,詳如附件一。
(二)本案已經103-1-1中心會議決議通過,詳如附件二。
(三)本案經本次會議決議通過後,廢止案立即生效。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廢止本法案立即生效。
決 議:
(一) 基本上華語文中心仍應存在。
(二)請教務長負責協調該中心應由哪個單位(通識中心、語言中心、國際事務處、進修推廣部…等)負責,以及召開會議研議該中心條文修改(包括任務及經費…等),再提行政會議討論。
提案三、研究發展處提:修正本校「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為落實獎勵教師執行產學合作之目的及配合「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產學合作管理費分配實施要點」第八條,擬修正本要點第4條辦理期間文字「十一月份」為「三月份」。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決 議:
(一)本要點第二點及第八點內容文字,請研發處再行檢視。
(二)餘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專科或學院時代所訂定法規,除改校名之外,亦請各單位檢視其內容,以符合大學規模及規範。
提案四、研究發展處提:修正並合併本校「產學合作收支管理要點」、本校「產學合作管理費分配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3月5日臺教高(三)字第1030024928號 來函辦理。
(二)為配合教育部簡化有關國立大學校務基金收支管理規定報
部備查作業,擬修正「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產學合作收支管 理要點」及「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產學合作管理費分配實施 要點」合併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產學合作收支管理及管 理費分配實施要點」。
(三)本案業經103年11月28日研究發展處會議討論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決 議:撤案,各要點分別修訂後再提會討論。
提案五、研究發展處提:修正本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3月5日臺教高(三)字第1030024928號
來函辦理。
(二)本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業經103年11月28日研究發展處會議討論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決 議:
(一)本辦法第四條,請研發處檢視文字內容並請明確表述(可參考公務人員兼職規定…等)。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六、學生事務處提:修正本校「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暨比賽優勝獎勵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03年10月14日學務處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為增修學生社團相關補助內容,提送修訂本要點。
(三)配合講師鐘點費調整為新臺幣670元。
(四)增列「學生社團參與國際性或全國性(含全國校際性)比賽獎勵標準表」
(五)修改「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標準表」所列金額改為阿拉伯 數字。
(六)依活動性質不同,增減補助項目。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研究發展處提:修正本校「各學院及通識中心統籌獎勵性經費分配準則」,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校因改大為提升學校發展特色,擬修訂本準則。
(二)本案業經103年11月28 日研發處處務會議討論通過。
(三)旨揭準則經鈞長指示,分配方式及分配程序宜再思考,以獎勵最佳表現之學術單位為宜,剩餘經費則供其他學術單位提出特色發展計畫案申請之用途。
(四)為因應改大後之大幅變革分配準則,擬提行政會議通過後,再於下次研究發展會議中報告。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 本校「各學院及通識中心統籌獎勵性經費分配準則」第三點第一項第(三)款第3目刪除,如下所示:
(三)分配比例原則:按分項計點總合點數排序。
1.補助經費50%分配予第一名學院。
2.餘50%補助經費,由各教學單位,提出系、所、中心特色發展計畫,每案
上限15萬元。
3.第一名如有二名並列,分配比例為50%平均分配。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八、研究發展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要點業經103年度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會議通過在案。
(二)為配合本校改制為大學,並已設立「學院」,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作業申請之作業流程酌予修訂如附件。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決 議:
(一)SCI修正為SCIE。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九、學生事務處提:訂定本校「校內電子公布欄使用刊登管理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處將於103年底建置部分校內電子公佈欄,維護及管理校內電子公布系統,特訂定本校「校內電子公布欄使用刊登管理要點」。
(二)本要點內提及之電子公布欄,係指穿堂、承曦樓、五育樓所載學務處所轄之公布欄為原則。
(三)本案業經本處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校長指示:
(一)電子公佈欄亦應注意關閉時間,以節能減碳。
(二)有關校門口特大型電子公佈欄現由秘書室管理,是否訂定相關刊登管理規範,因較大型顯目亦可對外招租廣告。
總務處表示:請各單位張貼海報時,請善選地方並注意善後。
提案十、研究發展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要點業經103年11月28日研發處處務會議通過在案。
(二)為配合本校改制為大學,並已設立「學院」。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一、資網中心提:修正本校「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新增委員:國際事務長、各學院院長、體育室主任。
(二)明確各教學單位主管。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
一、總務處提:縮減本校臺北校區飲水機數量,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有鑑於本校每年水電費支出日益增加,而台北校區飲水機長久以來裝設機台數量相較他校偏多,建議縮減以節省每年維護保養經費及電費支出。
(二)縮減後配置原則為除六藝樓、五育樓為一層兩台外,其餘各大樓每一層僅配置一台,各單位辦公室或研究室內有自設飲水機者均予撤除,但公用教師休息室內保留,詳如附件一說明。
(三)縮減後預估每年可減少維護保養費19萬元,電費4萬3,200元,合計約23萬3,200元。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後,本處據以執行。
決 議:
(一)原則上學生活動中心配置4臺飲水機。
(二)餘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本案請總務處詳細描述並提供節省經費數據資料,發函至全校教職員工生知悉瞭解。
二、總務處提:本校廁所發生偷窺事件,有教師表示應加裝監視器。另亦有人反應於教室(或實驗室)東西遺失,要求於該教室走廊或門口加裝監視器,提請討論。
決 議:
(一)請先檢視校園是否還有監視器照不到的死角,以評估增減監視器。(本校應具備監視器涵蓋範圍圖。)
(二)各系若認為需要,請自行於專業教室內部裝設監視器。因經費有限,無法由學校統一裝設。
三、國際事務處提:本處補充有關華文課程相關事宜如下,每年國家補助邦交國190名外籍生,其華文課程今年由輔大統籌,上完一年課程後外籍生分配到其他大學,各校華語授課有其因應措施。之前扶輪社有補助,故本校有經費辦理華文課程聘請師大老師來授課,但目前已無補助。另外三至四年前越南大學訪問時,曾討論過本校教師前往提供商業華語課程的可能性;目前爭取大陸交換生或交換教師;北京理工大學商學院EMBA課程和北商合作,盼本校教師或校友前往交流課程;又北商大或許可成立海外學院。以上所述各可能性,皆能讓本校吸收到許多外籍學生,但有關後續宿舍住宿(桃園校區是否可預留50個床位…)及英文學程問題,提請大家集思廣益。
決 議:
(一)請各學院規劃英文課程方案(program),以招收海外學生
(二)桃園校區宿舍床位目前沒有問題。
(三)國際化除國際事務處外,各系所亦需增加自己的能見度(visibility),以及多與外界接觸。
四、資研所提:請問總務處汰換的34臺飲水機將如何處理?雖減少飲水機會減少使用量及電量,但增加人數共用同台飲水機後,其濾心汰換速度是否亦需考量。是否換掉壞的不補新的,採逐年遞減方式處理。
總務處表示:本處會找適當地點放置飲水機,亦將選擇補進較新的飲水機。裁撤一台飲水機後,亦會增加另一台的用電及用水量,故只能大致評估經費,無法精準。本校相較他校(如:臺科大)配置一層2臺飲水機,數量已較多。
決 議:
(一)請總務處紀錄並確實瞭解本案是否真正節省經費及其金額。
(二)請各主管及教師下課後,叮嚀同學務必關燈、關電以及關冷氣。
散會: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