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學年度第2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9學年度第2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紀錄
100年6月7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確認紀錄
時間:100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李貴豐、林純如、王維民(陳黛娜代)、李昭慶、李麒麟、邱繼智、廖文豪、鍾淑芬、王亦凡、李正心、華英俐(吳忠熹代)、張梅芬、賴明政、汪瑞芝、李志偉、蕭幸金、謝文盛、盧智強、閻瑞彥、蘇建興、魏榮貴、林淑媛、張旭華、葉清江、王美慧
應出席:27位 實到:26位
請假:1位 張肇明
工作人員:徐慧芳、莊文献、盧晴鈺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宣讀99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一、人事室提:擬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及評議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4條乙案,提請 討論。
決 議:
(一)「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及 評議辦法」第四條第二項修正如下:
前項第二款產生之委員,已現擔任本校職員甄審委員會、考 績委員會委員者,不得兼任本會委員。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將續提6月9日校務會議審議。
二、研究發展處提:修訂本校「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辦理國科會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支給規定」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附件三有關本校教師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其中「現行條文」及「修正條文」誤繕處,請對調修正之。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業已簽請校長公告執行中。
三、人事室提:訂定本校實施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作業要點(草案)乙案,請審議。
決 議:
(一)「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實施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二)項修正如下:
(二)第二順位為近五年內研究績效、,教學績效及產業、服務或高教經營管理績效等部分進行評比,本項採積點制,計算方式如評分積點一覽表所示。
(二)「評分積點一覽表」內「產業、服務或高教經營管理績效」項目上限訂為10點。其中「校級委員」積點數修正為1點、「系級委員」取消該項目。新增「計畫主持人(每件)」積點數3點。
(三)有關會計室建議本辦法名稱修正為「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實施要點」及相關意見,請人事室會後參酌之。
(四)餘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本辦法僅限於今年,有關本作業要點之權責單位,請人事室調查其他學校情況後檢討之。
執行情形:
(一) 本案業簽請校長核定,並已行文週知各單位。
(二) 與教務處共同調查有關本案其他學校之承辦單位情況(共調查17所學校):8所學校係由研發處承辦、4 所學校係由人事室承辦、1所學校係由秘書室承辦、1所學校係由副校長室承辦、3所學校係由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承辦。
校長指示:有關本案後續承辦單位之決定,再另循行政程序協商處理。
貳、主席報告:
(一)本校校級評鑑於上週辦理完畢,同仁皆很辛苦,請各單位趁記憶猶新之際,將各委員所提供之寶貴建議或自行發現之問題加以彙整,以俾利後續改進情況之討論。
(二)96年度教育部評鑑時,竟發生本校人員失聯或找不到人之情形,本次教育部正式評鑑時,請各單位務必特別注意此點改進。
參、各單位工作報告:(本次不需繳交書面工作報告,各單位口頭報告)
一、教務處:
(一)有關校務行政組評鑑缺失方面,舉凡參觀動線規劃、動線清潔問題、學生反應課桌椅問題、統合四單位但其書面格式無完全統一、問題回答上無法明確ㄧ問一答,且具充分佐證並即時對應檔案匣編號。
(二)另在全校教務問題方面,學校及各系所核心能力指標,如何宣導讓學生知悉及落實在教學工作,皆需有宣導證明,並需在教學評量上反映有此教學活動。教學大綱說明核心能力指標。在教學評量方面,3分基本分偏低,已於上午教務會議修正為3.5分。在畢業門檻方面,分為專業類及語文類證照,委員特別注意詢問通過率及多少學生是經補修之管道,請各教學單位協助蒐集。全英語授課亦非常受到關注,委員詢問如何證明其績效及成果,除績效評估報告表外,尚需附教學評量之成績,授課大綱皆對應至學校核心能力指標上,亦同時向委員報告,過去幾年,本校為教師開設100多小時之英語授課技巧相關課程。
(三)上午教務會議業已通過本校教師授課鐘點核計要點之修正案,將鼓勵限期升等之新進教師及目前正進修博士班之教師2小時之減授時數、計畫亦分金額減授鐘點,各系所未來可能面臨開課需其他教師支援之情況,建議多開設整合性跨系所共同之選修課,將可有效減輕全校教師教學負擔。在此亦非常感謝各單位於本次校級評鑑之協助及配合。
(四)體育室之評鑑檔案匣側標區分、顏色標示非常清楚,內頁使用彩色隔頁,學校可考慮統一。
(五)會資系於委員參觀動線之外牆張貼學生成果海報,有助加強委員的正面印象,值得各單位參考學習。
校長指示:請各單位先將這段時間自行發現之問題或委員之建議加以彙整,至於後續分工情況或統一律訂等事宜,再請教務處持續列入檢討。
二、研究發展處:綜合校務組委員意見指出本校國際化不足,本人於5月23日參與教育部主辦、輔仁大學協辦之「2011年 台灣亞太大學交流會(University Mobility in Asia and the Pacific, UMAP)副校長暨行政論壇」,當中提到UMAP會員國學生交換計畫及教育部現正推動之東南亞菁英來臺留學專案,係指吸引東南亞優秀人才至臺灣進行碩博士進修。故假使本校若能提供全英語授課碩博士學位學程,以加入此精英留學專案,將對本校國際化有相當幫助,建議短期內本校五個研究所協商是否可合力開設全英語授課碩士學位學程,待會會後請教務長及系所主任留下來討論,共同為本校國際化努力。
三、體育室:系科聯合排球爭霸賽即將進入尾聲,在此感謝各系科主任親臨現場為學生加油,女子組比賽結果業已出爐,由國際商務系科獲得冠軍、亞軍為應用外語系科獲得、季軍為企業管理系科獲得。明日將進行男子組冠亞軍賽,將由國際商務系科與財務金融系科爭奪冠亞軍,季軍為財政稅務系科獲得,27日賽畢約13時20分,將恭請校長頒獎,亦同時歡迎獲獎系科主任蒞臨與會鼓勵同學。
四、總務處:今年暑假將進行操場運動場美化工程及五育樓外牆補強工程之施工,至於六藝樓補強工程則需尚待一段時間。另與搬遷有關之工程案,將牽動許多單位,如:研發處、資研所、學務處等。未來將以電子計算機中心首先開始進行實際搬遷至四維樓,時程約計七月底開始,暑假時則請電算中心同仁至中正紀念廳聯合辦公。下星期三本處將進行建築師徵選,待選出後,再請建築師與各相關單位主管及同仁連絡討論,以符合各單位所需。有關各單位搬遷時程,未來確定後將一併公告,再請各單位務必協助配合。
五、商學研究所:有關總務處所報告之全校空間轉移規劃,有關商研所六樓一間教室,提請一併納入此案辦理。
六、會計室:請各主管轉達相關人員,有關各單位所辦之進修研習講座,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執行標準規範,授課時間每節為五十分鐘,其連續上課二節者為九十分鐘,未滿者減半支給。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研究發展處提:教師專題研究計畫補助申請案,提請備查。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辦理。
(二)第四條計畫審查:由研究發展處送請校內外學者專家二人進行匿名初審,研究發展處彙整初審通過案件後,提送「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複審後,送行政會議備查。
(三)本(第2)梯次申請案件共20案,業經學者專家二人匿名初審通過20件(詳附件),並由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委員書面複審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備查後,通知計畫主持人開始執行計畫及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決 議:同意備查。
提案二、人事室提:為完整規範本校教師評鑑作業,擬修訂本校「教師評鑑準則」及訂定本校「教師評鑑受評項目評分標準」,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評鑑準則之修訂及各所、系(科)、室、中心於本(99)年試評窒礙問題會議」第六點決議:「本校教師評鑑項目採累計方式評分,且各系標準不同,建議訂定部份共通版本;另相關規定指標細目(教學日誌、觀摩會)已不符合現況,亦應予修訂。」辦理。
(二)為完整規範本校教師評鑑作業及依校長100年度重點工作計畫,成立本校教師評鑑準則修訂研議小組;並於100年3月8日、17日召開2次會議,研議教師評鑑相關規定修訂事宜。
(三)該小組會議經參考台北大學、台科大、北科大、中技、屏技、雲科大、高應大等國立校院教師評鑑相關規定,修訂本校「教師評鑑準則」及訂定本校「教師評鑑受評項目評分標準」(詳如附件)。
辦 法:審議通過後,依程序送校教評會及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
(一)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二條第二項、第九條修正如下:
第二條
教師評鑑受評項目評分標準所佔比例:(教學20%~50%、研究 20%~50%、輔導及服務30%)。
第九條
各所、系、科、室教評會應於各教師屆受評期之學年度或教師主動提出申請之下學期5月份,辦理教師評鑑工作,申請時受評教師應先完成自評,再送交所、系、科、室教評會初評,完成作業後應於7月15日前送人事室彙整,報請校教評會複評。
教師評鑑程序及流程如下:
一、自評:教師本人應依據計分事項,逐項檢附佐證資料,提供各所、系、科、室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各相關行政單位就受評鑑教師所條列之計分事項,協助提供資料及行政審查。
二、初評:各所、系、科、室教評會依據教師佐證資料,進行審查評定成績與建議後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複評。
三、複評: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依據各所、系、科、室評定之教師評鑑成績與建議進行審查及評定複評成績後,陳請校長核定。
(二)本準則內「各所、系、科、室」請修正為「各所、系、中心、室」。
(三)各所系每年辦理一次評鑑。
(四)研究發展處建議各項目所提資料,需以校務基本資料庫上網登錄資料為準。
(五)有關企業管理系、財政稅務系、國際商務系會上所提評分標準之修正意見,請整理列點後,提送人事室彙整交研議小組參酌後修訂之。
(六)100年度教師評鑑仍採現行(未經修訂)之版本評量。
(七)請人事室會後發函,轉知各所、系、中心、室針對本案徵集教師意見,人事室彙整各單位修正意見,提該研議小組討論後,再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提案三、秘書室提:有關本校四維樓命名活動延長徵件時間,五育樓及六藝樓併同辦理或暫緩更名,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依據本校「四維樓公開重新命名活動辦法」辦理。
(二)有關本校四維樓重新命名活動業於100年5月15日截止收件,四維樓共計22件命名作品投稿、五育樓共計5件命名作品投稿、六藝樓共計6件命名作品投稿。
(三)經本案評選小組於5月25日召開初審會議決議如下:
1.因四維樓命名活動徵件僅22件命名作品,學生參與度尚顯不足,建議擴大延長徵求命名時間,延長至6月17日(五)截止。
2.請加強宣導本活動訊息,於學校穿堂製作海報,俾利學生週知,本活動亦同時鼓勵各單位主管共同參與。
3.另有關五育樓僅5件投稿作品,六藝樓僅6件投稿作品,是否同四維樓一併延長徵求命名時間或暫緩該兩棟大樓之更名事宜,續提行政會議決議。
(四)若本會議同意延長四維樓命名徵件時間,則有關全校教職員工生票選前三名作品排序,該活動原訂6月間辦理,亦延至開學後辦理。
辦 法:提本會議討論通過,續配合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決 議:
(一)同意四維樓命名活動延長徵件時間。
(二)五育樓及六藝樓則暫緩更名。
(三)餘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
一、 總務處提:【請參閱書面補充報告資料】
(一)依100年1月20日99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之空間轉移案,並請各系協助填寫留用教室及釋出教室(可納入全校集中排課),經彙整後各系留用教室計52間,釋出教室計14間。(統計表詳如附件)。
(二)各系留用教室計52間中,國際商務系之碩士班教室(育202、育203)及財務金融系之碩士班教室(育407、育408)共計4間,建議比照會財所及資研所,由總務處本(100)年度招標之合約建築師與營造廠,併全校空間轉移案一起規劃設計施工,其餘留用教室如需整修,則由各系依採購程序辦理並自行負擔費用。
(三)可納入全校集中排課跑班教室共37間。(各系釋出14間及四維樓23間),詳如書面表件。
(四)附件為本校各系配合空間轉移留用及釋出納入全校集中排課的一般教室統計表,以上所述,請各單位檢視是否有誤。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 16時20分。
99學年度第2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紀錄
100年6月7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確認紀錄
時間:100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李貴豐、林純如、王維民(陳黛娜代)、李昭慶、李麒麟、邱繼智、廖文豪、鍾淑芬、王亦凡、李正心、華英俐(吳忠熹代)、張梅芬、賴明政、汪瑞芝、李志偉、蕭幸金、謝文盛、盧智強、閻瑞彥、蘇建興、魏榮貴、林淑媛、張旭華、葉清江、王美慧
應出席:27位 實到:26位
請假:1位 張肇明
工作人員:徐慧芳、莊文献、盧晴鈺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宣讀99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一、人事室提:擬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及評議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4條乙案,提請 討論。
決 議:
(一)「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及 評議辦法」第四條第二項修正如下:
前項第二款產生之委員,已現擔任本校職員甄審委員會、考 績委員會委員者,不得兼任本會委員。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將續提6月9日校務會議審議。
二、研究發展處提:修訂本校「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辦理國科會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支給規定」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附件三有關本校教師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其中「現行條文」及「修正條文」誤繕處,請對調修正之。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業已簽請校長公告執行中。
三、人事室提:訂定本校實施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作業要點(草案)乙案,請審議。
決 議:
(一)「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實施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二)項修正如下:
(二)第二順位為近五年內研究績效、,教學績效及產業、服務或高教經營管理績效等部分進行評比,本項採積點制,計算方式如評分積點一覽表所示。
(二)「評分積點一覽表」內「產業、服務或高教經營管理績效」項目上限訂為10點。其中「校級委員」積點數修正為1點、「系級委員」取消該項目。新增「計畫主持人(每件)」積點數3點。
(三)有關會計室建議本辦法名稱修正為「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實施要點」及相關意見,請人事室會後參酌之。
(四)餘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本辦法僅限於今年,有關本作業要點之權責單位,請人事室調查其他學校情況後檢討之。
執行情形:
(一) 本案業簽請校長核定,並已行文週知各單位。
(二) 與教務處共同調查有關本案其他學校之承辦單位情況(共調查17所學校):8所學校係由研發處承辦、4 所學校係由人事室承辦、1所學校係由秘書室承辦、1所學校係由副校長室承辦、3所學校係由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承辦。
校長指示:有關本案後續承辦單位之決定,再另循行政程序協商處理。
貳、主席報告:
(一)本校校級評鑑於上週辦理完畢,同仁皆很辛苦,請各單位趁記憶猶新之際,將各委員所提供之寶貴建議或自行發現之問題加以彙整,以俾利後續改進情況之討論。
(二)96年度教育部評鑑時,竟發生本校人員失聯或找不到人之情形,本次教育部正式評鑑時,請各單位務必特別注意此點改進。
參、各單位工作報告:(本次不需繳交書面工作報告,各單位口頭報告)
一、教務處:
(一)有關校務行政組評鑑缺失方面,舉凡參觀動線規劃、動線清潔問題、學生反應課桌椅問題、統合四單位但其書面格式無完全統一、問題回答上無法明確ㄧ問一答,且具充分佐證並即時對應檔案匣編號。
(二)另在全校教務問題方面,學校及各系所核心能力指標,如何宣導讓學生知悉及落實在教學工作,皆需有宣導證明,並需在教學評量上反映有此教學活動。教學大綱說明核心能力指標。在教學評量方面,3分基本分偏低,已於上午教務會議修正為3.5分。在畢業門檻方面,分為專業類及語文類證照,委員特別注意詢問通過率及多少學生是經補修之管道,請各教學單位協助蒐集。全英語授課亦非常受到關注,委員詢問如何證明其績效及成果,除績效評估報告表外,尚需附教學評量之成績,授課大綱皆對應至學校核心能力指標上,亦同時向委員報告,過去幾年,本校為教師開設100多小時之英語授課技巧相關課程。
(三)上午教務會議業已通過本校教師授課鐘點核計要點之修正案,將鼓勵限期升等之新進教師及目前正進修博士班之教師2小時之減授時數、計畫亦分金額減授鐘點,各系所未來可能面臨開課需其他教師支援之情況,建議多開設整合性跨系所共同之選修課,將可有效減輕全校教師教學負擔。在此亦非常感謝各單位於本次校級評鑑之協助及配合。
(四)體育室之評鑑檔案匣側標區分、顏色標示非常清楚,內頁使用彩色隔頁,學校可考慮統一。
(五)會資系於委員參觀動線之外牆張貼學生成果海報,有助加強委員的正面印象,值得各單位參考學習。
校長指示:請各單位先將這段時間自行發現之問題或委員之建議加以彙整,至於後續分工情況或統一律訂等事宜,再請教務處持續列入檢討。
二、研究發展處:綜合校務組委員意見指出本校國際化不足,本人於5月23日參與教育部主辦、輔仁大學協辦之「2011年 台灣亞太大學交流會(University Mobility in Asia and the Pacific, UMAP)副校長暨行政論壇」,當中提到UMAP會員國學生交換計畫及教育部現正推動之東南亞菁英來臺留學專案,係指吸引東南亞優秀人才至臺灣進行碩博士進修。故假使本校若能提供全英語授課碩博士學位學程,以加入此精英留學專案,將對本校國際化有相當幫助,建議短期內本校五個研究所協商是否可合力開設全英語授課碩士學位學程,待會會後請教務長及系所主任留下來討論,共同為本校國際化努力。
三、體育室:系科聯合排球爭霸賽即將進入尾聲,在此感謝各系科主任親臨現場為學生加油,女子組比賽結果業已出爐,由國際商務系科獲得冠軍、亞軍為應用外語系科獲得、季軍為企業管理系科獲得。明日將進行男子組冠亞軍賽,將由國際商務系科與財務金融系科爭奪冠亞軍,季軍為財政稅務系科獲得,27日賽畢約13時20分,將恭請校長頒獎,亦同時歡迎獲獎系科主任蒞臨與會鼓勵同學。
四、總務處:今年暑假將進行操場運動場美化工程及五育樓外牆補強工程之施工,至於六藝樓補強工程則需尚待一段時間。另與搬遷有關之工程案,將牽動許多單位,如:研發處、資研所、學務處等。未來將以電子計算機中心首先開始進行實際搬遷至四維樓,時程約計七月底開始,暑假時則請電算中心同仁至中正紀念廳聯合辦公。下星期三本處將進行建築師徵選,待選出後,再請建築師與各相關單位主管及同仁連絡討論,以符合各單位所需。有關各單位搬遷時程,未來確定後將一併公告,再請各單位務必協助配合。
五、商學研究所:有關總務處所報告之全校空間轉移規劃,有關商研所六樓一間教室,提請一併納入此案辦理。
六、會計室:請各主管轉達相關人員,有關各單位所辦之進修研習講座,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執行標準規範,授課時間每節為五十分鐘,其連續上課二節者為九十分鐘,未滿者減半支給。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研究發展處提:教師專題研究計畫補助申請案,提請備查。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辦理。
(二)第四條計畫審查:由研究發展處送請校內外學者專家二人進行匿名初審,研究發展處彙整初審通過案件後,提送「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複審後,送行政會議備查。
(三)本(第2)梯次申請案件共20案,業經學者專家二人匿名初審通過20件(詳附件),並由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委員書面複審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備查後,通知計畫主持人開始執行計畫及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決 議:同意備查。
提案二、人事室提:為完整規範本校教師評鑑作業,擬修訂本校「教師評鑑準則」及訂定本校「教師評鑑受評項目評分標準」,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評鑑準則之修訂及各所、系(科)、室、中心於本(99)年試評窒礙問題會議」第六點決議:「本校教師評鑑項目採累計方式評分,且各系標準不同,建議訂定部份共通版本;另相關規定指標細目(教學日誌、觀摩會)已不符合現況,亦應予修訂。」辦理。
(二)為完整規範本校教師評鑑作業及依校長100年度重點工作計畫,成立本校教師評鑑準則修訂研議小組;並於100年3月8日、17日召開2次會議,研議教師評鑑相關規定修訂事宜。
(三)該小組會議經參考台北大學、台科大、北科大、中技、屏技、雲科大、高應大等國立校院教師評鑑相關規定,修訂本校「教師評鑑準則」及訂定本校「教師評鑑受評項目評分標準」(詳如附件)。
辦 法:審議通過後,依程序送校教評會及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
(一)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二條第二項、第九條修正如下:
第二條
教師評鑑受評項目評分標準所佔比例:(教學20%~50%、研究 20%~50%、輔導及服務30%)。
第九條
各所、系、科、室教評會應於各教師屆受評期之學年度或教師主動提出申請之下學期5月份,辦理教師評鑑工作,申請時受評教師應先完成自評,再送交所、系、科、室教評會初評,完成作業後應於7月15日前送人事室彙整,報請校教評會複評。
教師評鑑程序及流程如下:
一、自評:教師本人應依據計分事項,逐項檢附佐證資料,提供各所、系、科、室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各相關行政單位就受評鑑教師所條列之計分事項,協助提供資料及行政審查。
二、初評:各所、系、科、室教評會依據教師佐證資料,進行審查評定成績與建議後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複評。
三、複評: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依據各所、系、科、室評定之教師評鑑成績與建議進行審查及評定複評成績後,陳請校長核定。
(二)本準則內「各所、系、科、室」請修正為「各所、系、中心、室」。
(三)各所系每年辦理一次評鑑。
(四)研究發展處建議各項目所提資料,需以校務基本資料庫上網登錄資料為準。
(五)有關企業管理系、財政稅務系、國際商務系會上所提評分標準之修正意見,請整理列點後,提送人事室彙整交研議小組參酌後修訂之。
(六)100年度教師評鑑仍採現行(未經修訂)之版本評量。
(七)請人事室會後發函,轉知各所、系、中心、室針對本案徵集教師意見,人事室彙整各單位修正意見,提該研議小組討論後,再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提案三、秘書室提:有關本校四維樓命名活動延長徵件時間,五育樓及六藝樓併同辦理或暫緩更名,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依據本校「四維樓公開重新命名活動辦法」辦理。
(二)有關本校四維樓重新命名活動業於100年5月15日截止收件,四維樓共計22件命名作品投稿、五育樓共計5件命名作品投稿、六藝樓共計6件命名作品投稿。
(三)經本案評選小組於5月25日召開初審會議決議如下:
1.因四維樓命名活動徵件僅22件命名作品,學生參與度尚顯不足,建議擴大延長徵求命名時間,延長至6月17日(五)截止。
2.請加強宣導本活動訊息,於學校穿堂製作海報,俾利學生週知,本活動亦同時鼓勵各單位主管共同參與。
3.另有關五育樓僅5件投稿作品,六藝樓僅6件投稿作品,是否同四維樓一併延長徵求命名時間或暫緩該兩棟大樓之更名事宜,續提行政會議決議。
(四)若本會議同意延長四維樓命名徵件時間,則有關全校教職員工生票選前三名作品排序,該活動原訂6月間辦理,亦延至開學後辦理。
辦 法:提本會議討論通過,續配合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決 議:
(一)同意四維樓命名活動延長徵件時間。
(二)五育樓及六藝樓則暫緩更名。
(三)餘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
一、 總務處提:【請參閱書面補充報告資料】
(一)依100年1月20日99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之空間轉移案,並請各系協助填寫留用教室及釋出教室(可納入全校集中排課),經彙整後各系留用教室計52間,釋出教室計14間。(統計表詳如附件)。
(二)各系留用教室計52間中,國際商務系之碩士班教室(育202、育203)及財務金融系之碩士班教室(育407、育408)共計4間,建議比照會財所及資研所,由總務處本(100)年度招標之合約建築師與營造廠,併全校空間轉移案一起規劃設計施工,其餘留用教室如需整修,則由各系依採購程序辦理並自行負擔費用。
(三)可納入全校集中排課跑班教室共37間。(各系釋出14間及四維樓23間),詳如書面表件。
(四)附件為本校各系配合空間轉移留用及釋出納入全校集中排課的一般教室統計表,以上所述,請各單位檢視是否有誤。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 16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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