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1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1次行政會議紀錄(初稿)
時間:103年7月17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
出席人員:劉瀚宇、李貴豐、邱繼智、李麒麟、王維民、李昭慶、廖文豪、黃其彥、曹立妍(鄭豐譯代)、尹敏芳、王素鳳、張梅芬、賴栗葦、張世佳(楊素貞代)、陳恩航、林維珩、蕭幸金、林岳祥、孫克難、張旭華、許瑞娟、郭筱晴(周旭華代)、夏德威、王亦凡、王美慧
列席人員:蕭幸金、張肇明、劉瀚宇、陳春富、林盈鈞、林宏仁
應出列席:29位(劉副校長瀚宇同時擔任進推部主任及創新經營學群長、李研發長麒麟同時擔任國商系主任、會資系蕭主任幸金同時擔任財經學群長)
實到:29位
工作人員:李明才
主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102年度2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紀錄,提案一決議(一)該要點第三點第一項第(五)款文字,提案二決議(一)該辦法第二條文字修正如下:
提案一、教務處提:訂定本校「業界導師制度作業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
三、遴選及申請程序:
…
(五)每學年由系科遴選符合系科專業需求之人士擔任業界導師,任期一年,可連任。
…
提案二、教務處提:訂定本校「基礎學科會考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
(一)…
第二條 本辦法參加對象以大學部四技與五專部學生為原則,會考考科包括國文、英文,其他各學院應得自訂一至二考科當作會考科目。
…
貳、宣讀102年度2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教務處提:訂定本校「業界導師制度作業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業界導師制度作業要點」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第一項、第三點第一項第(一)款、第三點第一項第(五)款、第五點修正如下:
一、為輔導學生提早涉獵職場需求,深化學生實務學習,拓展職涯視野,提升職場競爭力,特訂定「國立臺台北商業大學業界導師制度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用於日間部高年級之畢業班,所稱業界導師需為現職業界人士、具有豐富之業界實務經驗或成就,足以協助提升學生之就業職能者。
三、遴選與及申請程序:
(一)針對日間部高年級學生,每所系科聘任1位業界導師。
…
(五)每學年由畢業班所屬學系科遴選符合系所科專業需求之人士擔任業界導師,任期一年,可連任。
…
五、業界導師得支領鐘點費、出席費及車馬費,經費來源由教育部北區教學資源中心或教學卓越相關計畫補助款項下核支。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待會議記錄確認並同步簽核中。
二、教務處提:訂定本校「基礎學科會考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基礎學科會考辦法」第二、三、四、六、七、八、九條修正如下:
…
第二條 本辦法參加對象以大學部四技與五專部學生為原則,會考考科除包括國文、英文、會計學、經濟學、法律與生活等五科外,其他各學院或系(科)得應自訂一至二考科當作會考科目。
第三條 本校基礎學科會考之命題由下列單位及人員負責:
一、國文:由通識中心主任召集任課教師命題。
二、英文:由通識中心主任召集任課教師命題。
三、法律與生活:由通識中心主任召集任課教師命題。
四、會計學:由教務長召集任課教師命題。
五、經濟學:由教務長召集任課教師命題。
六、除上述科目外,其他科目由各學院長或系(科)主任召集相關教師 命題。
第三四條 會考命題由教務處負責,本校每學年度辦理基礎學科會考前,由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主任邀請相關任課教師舉行協調會議,針對會考日期、範圍、地點、評分標準、獎勵、實施方式、配分比例等相關試務工作進行研議。
第四五條 本校針對參加會考成績每科目、每一班擇三名同學頒發獎狀、獎金(圖書禮券)予以鼓勵。獎金數額(圖書禮券)得視當年度經費狀況調整。獲獎之最優學生,則推薦擔任次學年(期)之教學助理(TA),協助同儕提升學習成果。
第六條 本校各系(科)得將學生參加基礎學科會考成績作為學生入學分級上課、免修或抵免學分之依據,任課教師得納為該課程學期成績的一部分。
第五七條 本校基礎學科會考之實施計畫或要點另訂之,並提請教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第六八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本校年度預算或校外補助經費支應。
第七九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此亦被北區教學資源中心列為本校待改善項目。8月1日將積極與各學院協商需考科目部分。教務處亦與國文召集人交換意見。至於考試方式及內容,將另於教務會議提出實施計畫及要點。
三、學生事務處提:修訂本校「繁星計畫助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繁星計畫助學金實施要點」第五點修正如下:
五、本助學金之審核實施,特成立「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繁星計畫助學金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審議獎助事宜。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副校長擔任,置副主任委員一人,由學務長擔任,置委員若干人,由教務長、主計室主任、另由主任委員副校長遴聘2至4位教師代表及本獎勵金捐贈者1名以上組成之;委員任期一年,以學年度為期限,擔任行政職務者同職務進退。另置執行秘書1人,由課外活動指導組組長擔任。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下學期按此修正要點執行。
四、學生事務處提:廢除本校「全校清潔日計畫」乙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開學前一週,請總務處及軍訓室特別注意再次檢視校園環境等事宜。
執行情形:下學期開始取消全校清潔日。
五、進修推廣部提:修訂本校「進修推廣部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學生獎勵獎助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進修推廣部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學生獎勵獎助學金實施要點」第三點修正如下:
三、 組織:為有效管理本獎學金,特設置本部獎學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設委員若干人,由副校長、相關學院院長、相關系科主任、主計室主任、進修推廣部主任、進修推廣部部各組組長組成之。副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各委員如有行政職務異動,由繼任者遞補,委員均為無給職。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現正簽核中,後續將按此修正要點執行。
六、總務處提:訂定本校「教室分配、使用暨管理原則」,提請討論。
決 議:
(一) 系所合併後,各空間資料請確認是否已更新。
(二) 華語文中心亦請刪除。
(三) 桃園校區教室分配管理相關規定,亦請盡速研擬。
(四)餘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
(一)有關體育室自強班教室特殊需求,請總務處及體育室會後研議。
(二)中正紀念館請騰出一至二樓層,以供後續外界企業合作中心使用。
(三)請教務處、進推部及空院共同檢討周末教室排課問題,請騰出多餘空間供外界借用。
執行情形:
(一)(總務處回覆)已簽請校長核定。會資系所空間協調將與今天下午召開會議。有關桃園校區管理原則現亦請本處總務組研議中。
(二)(學生事務處建議)有關體育室自強班,昨本處已會同體育室勘查地點,有關中正廳一樓社團辦公室空間與地下室撞球室,兩空間一樣大,請學校准此兩空間對換。
七、總務處提:汰換全校五專教室木製課桌椅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由總務處統一請購,後續撥用至各單位。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現正簽核中,共有38間教室、2100套課桌椅同步更換。後續本處思量需再添購500套做為替換之用,但此500套非一次購買,故需於簽中加註後續擴充條款,請學校准許本處與廠商以議價方式,不需再重新招標。
八、學生事務處提:有關教職員工至桃園校區辦公之簽到方式,提請討論【臨時動議案】。
決 議:(人事室回覆)教職員工於桃園校區簽到即可,不需回臺北校區。
執行情形:(人事室回覆)教職員工於桃園校區辦理簽到即可。
九、企業管理系提:有關學生於網路散布流言恐涉及罰責等問題,該如何避免及改善,提請討論【臨時動議案】。
決 議:
(一)請教育學生有關網路言論,其文責自負。
(二)請學務處及軍訓室公告宣導學生相關案例觸法等事宜。
執行情形:(軍訓室回覆)本室已於7月2日在學校網頁及臉書公告宣導有關學生使用網路之法律相關規範及案例說明。開學之後,將利用上課及集會時間加強宣導,以提醒學生避免觸法。
十、會財所提:有關本校名片更新乙案,提請討論【臨時動議案】。
決 議:請總務處研議。
執行情形:(總務處回覆)依會議決議執行辦理。
十一、管理學院與體育室提:有關服務證更新及隱藏身分證號碼乙案,提請討論
【臨時動議案】。
決 議:請人事室研議。
執行情形:(人事室回覆)教職員服務證已併同學生證辦理更新作業,另有關證件身分證號碼亦將予以去除。
貳、主席報告:
感謝各位主管暑假仍繼續忙碌中,學校行政一刻不容緩。有關下列幾項業務之執行進度,包括:校友認同卡(請校友組主政)、佈告欄及置物櫃建置完成、教學卓越計劃進度、8月1日改大揭牌進度,請秘書室納入追蹤列管。
本校網頁應設連結至有關捐款細節頁面,此請出納組及資網中心研議設置。
有關桃園校區相關基礎建設(infrastructure),如:學生騎乘摩托車動線及停車問題之規劃。圖資大樓地下室積水問題,此請總務處和建築師研議處理,國際會議廳設於地下二樓,若未來積水則很麻煩。桃園校園是一開放空間,整體校園安全方面如何處理,請學生事務處、總務處及軍訓室研議,如:駐衛警多久巡視一次,何處設巡視信箱等事宜。有關校園網路建設(有線、無線、宿舍網路)請資網中心處理。桃園校區電話盼以透過虛擬專線電話網路(Virtual Private Network;VPN),學校總機還是一個,接到桃園校區以先撥進總機再轉分機方式,對外而言學校電話仍為整體系統,請總務處研議。
最近科技部已公佈申請通過計畫,本校僅10件,雖現無特別強調做計劃,但以本校180餘位教師,10件仍算太少,未來請各院院長鼓勵院內做研究教師多申請科技部計畫。現科技部經費使用很有彈性,結餘款皆是納入校務基金,但為避免教師為了把錢用光而用錢,請研發處盡快訂定計畫結餘款相關使用辦法,通常其經費60%-80%可留給計劃者明年度繼續使用,20%留給學校做為保管費。
有關各單位承辦人信箱網域(ntub)更新,大部分行政單位業已完成(總務處、體育室及通識教育中心尚未修改,請盡速完成),學術單位部份請各主管叮嚀同仁修改。
各單位於本校網頁發佈消息時,亦請於本校官方臉書上同步發佈。現各單位應有臉書管理者可發佈消息,各單位若無此管理者,則請通知秘書室再加入。
參、各單位工作報告:(書面資料請至秘書室網頁參閱,補充以下口頭報告)
一、副校長(進修推廣部):
(一)有關本校8月1日改大揭牌,非常感謝學務處、總務處、秘書室及各單位協助,現邀請函已寄發,但仍請秘書室及校友組於部分重點名單將再做重點確認。大圖輸出這部份亦請秘書室先和校長確認。揭牌人員目前尚未確認,預計分成五大塊,預計為政要、民代、校友會、熱心人士及校長,此亦請秘書室再和校長確認。另外有關當天穿堂之清理,已和總務處協調完成。至於其他部分各單位現應已完成。
(二)有關邀請名單現已篩選,打星號則需有專人聯絡,打勾則以電話聯絡。有關校友為身障人士者,其安排入座等事項,各相關單位皆應需思量其細節。當天接待處亦應知悉這些名單,後續將再做些聯繫。
(三)參與募款餐會者是否給予紀念品?前曾提及捐款者有給予紀念品。另現是否還有餐券等事宜,這些皆應做細部處理。
(四)感謝教務長協助,海青班招生部分有40個名額,現已報名70位並已送僑委會,皆為馬來西亞之學生。
(五)感謝陳春富主任,80學分班目前已在規劃中,應可以開成。
(六)雙軌訓練旗艦招生筆試業於上週六7月12日舉行完畢,感謝電算中心協處。桃園校區報到率100%、台北校區報到率97-98%,今年錄取率約為60-70%。明日7月18日將舉行面試。
(七)本週六7月19日二技單獨招生之筆試及面試,感謝各系主任協處。
二、教務處:
(一)有關教卓計劃因時間緊迫,事先已和部分單位同仁溝通格式問題,後續將全面與各系科,學務處、人事室、國際事務處等單位聯繫討論。時程安排上,預訂於8月1-2日將召開初步構想書會議,8月10-15日將確認撰寫狀況,8月31日將完稿確認。後續盼留1個月時間,做為修正調整之用。
(二)有關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主軸二「教學提升計畫」實地訪視委員意見結果現已送達本校,根據其意見提出本校改善建議,待加強部份包括,1.落實教學評量及結果處理回饋機制、2.彈性薪資與教學人員獎勵制度、3.推動校內基礎學科會考。有關本校彈性薪資獎勵制度當時由人事室訂定,雖本校一直未獲該計畫。惟現法制面盼將教學納入,修法即可。至於落實教學評量結果回應機制,教務處已訂好,若教學評量若低於3.5分,專兼任教師都應做些處置。由於兼任教師則不得再續聘。自該辦法簽請校長核定後即日起,兼任教師後續若要續聘,則應經過該關卡來落實。專任教師連續2學期課程皆低於3.5分,不得擔任該門課程,盼將過往教學熱忱帶回來,讓大家重視這部份。改大之後,各系科約明年5月將進行訪視,行政單位僅需根據上次意見做回應。改大訪視前後系科做哪些重大改變,來面對委員訪視。基礎會考部份,煩請各院提出具體可行科目,並取得參與會考班級及教師意見,大家一起共襄盛舉。另有關本校改善空間,尚包含:教師專業成長社群、執行教師評鑑結果及追蹤輔導機制、開設前瞻性特色課程、開設英語輔導課程、建置英語數位教材、提升e- portfolio系統功能及使用。以上本處先提出策略,回應意見,後續將做積極改善。尤其師資專業成長社群,原本專科時期,尚有教學研討會。學校這方面應積極補足,因此教發中心對每個社群將補助5000元,請於7月底前,各系科至少提出社群名稱及成員。上述各項皆為學校基本工作,教卓計劃亦將陳述各項做法,故應即刻改善。
(三)上次校長指示有關學校教室設備問題,教務處現統整學校教室所有設備,共計18項,任一項缺失皆易引起學生抱怨。改大之後,配合整個學校運作,此部分應可做徹底檢討及改善。目前構想為全校有72間教室,專進負責6間,進推部負責7間,總務處負責12間,其餘55間則由7系認養,平均每系認養8間。有認養制度後,嗣後可檢討相關細節。請各系科利用暑假,於7月31日前,務必請助教(職員)進行查核填表,再請主管核章。8月31日前能落實整修完畢。接下來請由電算中心設置平台,所有項目可在平台上登錄,此18項皆有人負責維修,以做到快速回應,立刻作業,以落實設備維修制度。
三、學生事務處:6樓本處辦公室原欲搬至1樓空間,雖現高商空間已清空,惟因採購裝修皆未完成,協請總務處盡快建置辦公室相關設備,以俾利本處搬遷。
四、總務處:本處於7月7-9日業已進行桃園校區初驗及複驗工作,此驗收結合營造商、營建署及學校各單位進行,這當中發現許多問題,這次建築不論是設計圖、營造商施工品質、營建署之PCM管制上,皆不盡完善,有許多缺失,故請學校各單位支援本處進行複驗。請各單位參與會議,但現僅體育室及軍訓室參與。桃園校區尚包含圖書館、電算中心建置及新設學系,本校為使用單位,營建署驗收並不詳細,若僅此驗收則後續點交後會有許多問題產生,故請各相關單位參與本處7月28日正驗會議,後續欲趕於9月15日開學後供學生使用。現請樂組長桃園校區工程採購規劃進度及管制(本次會議提案15),現擬11大項63項事務需於開學前完成,有些需和各單位配合協調。故盼在正驗會議時,各單位能充分參與該活動,以避免衍生後續問題。提案15書面資料僅為總務處之管制進度,而各單位亦應擬出自己單位之管制表。
五、研究發展處:
(一)有關8月2日募款餐會,書面補充資料為財稅系募款餐會邀請文之參考格式,電子檔現並已發放至各助教,各主管可參考使用。當天請各系主任務必參與,行政同仁亦請積極參與,人數皆請於7月24日前確認回報參與人數。目前規劃一桌兩萬元,餐會參與人員請付2000元,預計70桌。
(二) 7月6-12日緊隨校長參與馬來西亞教育展,現在大家越來越重視這方面,據統計馬來西亞約1萬5000-6000名潛在學生會來台灣留學。2012年開始承認臺灣學歷,去年來台灣念書之學生有4000人,今年預計會來5000人,各校積極增取此10%外加名額。全校幾乎約20%的名額來自於外籍生及僑生。今年10位僑生,去年4位,共計14位僑生。但招生之後,本校對僑生的照顧仍有待加強。此對未來本校口碑及行銷皆有影響,這些年來本校仍做得不夠。在生活輔導及課業輔導方面,今日下午將安排相關會議邀集主管討論及強化這部份。本校這塊有很大的爭取空間,但台北校區沒有宿舍是本校弱勢,亦應想辦法補強此塊。
(三)有關改大揭牌,若有各系主任最近找回來的重量級校友欲邀請參與,各系科請盡快將名單補給秘書室瑞靜。有關邀請名單、穿堂座位安排亦是門學問,應妥善安排。
六、圖書館:前有學生反應圖書館電腦有使用霸佔現象。現規劃座位管理系統因應,使用情況良好。6月份長期霸佔情況已無發生,流動皆很順暢。該系統後續可拓展到一般閱覽座位,以改善霸佔座位情況。
七、軍訓室:暑假期間是颱風最多的時間,本室會隨時注意氣象狀況。若發佈颱風警報,將發通報至各單位,惟恐碰到非上班日,故請各單位亦請注意氣象狀況,若有可能發佈颱風警報時,有關防颱的準備工作及學生活動情況掌握,此煩請各單位協助處理。
八、人事室:7月30日上午9時於承曦樓10樓國際會議廳將進行一級主管交接典禮,請踴躍參與。
九、空中進修學院:
(一) 8月2-3日空院現場驗證報名,原地點設於中正廳,因與募款餐會撞期,現感謝進推部協助,現驗證場地移至承曦樓2樓舉行。團體報名15日已開始。
(二)建議募款餐會當天仍需有收禮臺設置。
十、秘書室:
(一)茲因教育部各類訪視評鑑眾多,為避免造成各大專校院過多負擔,除校務評鑑及系所評鑑外,將原有之訪視評鑑項目統合整併(含部分新增項目)13項視導項目,並以4年為1週期,由教育部主政單位代表及遴聘專家學者組成之視導委員,至各校進行一天之實地訪視,並將自104年起開始視導40所大專校院,惟本校尚未列入本次視導學校。
(二)有關「教育部大專校院統合視導規劃方案」視導項目,經查與本校相關之項目預計有「技專校院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大專校院校園環境管理現況調查與執行成效」、「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與資訊安全(含個資保護)」、「大專校院數位學習課程實施成效」、「大專校院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工作辦理情形」、「大專校院國際化品質」等項,而由於本校視導年度尚未排定,將俟排定受訪年度後再行確認視導的項目。
(三)另各項視導訂有訪視項目、訪視指標及評分標準等,為因應未來(105-107年)的教育部視導,本室已行文至各相關單位,請本校各相關單位先行參閱。
校長指示:
(一)有關維修系統建立及報修系統自動化,亦請教務處、總務處及電算中心研議後勤維修如何運作。
(二)有關學務處工作報告資料所示,本校臺北校區飲水機共87台,該設備很耗電,臺北校區有87台,就本校規模而言,數量太多,後續請檢討。
(三)獨立中學學歷在馬來西亞不被承認,尚需經過兩年大學預科及考試才可念大學。馬來西亞61所獨立中學,每所共2000多名學生,故每屆約有2萬名學生到國外念書。且因獨立中學教育以華語、英語、馬來語三語教育,故較無外國學生需以全英語授課之問題,故臺灣會積極爭取這塊。
(四)有關剛研發處提供捐款說帖部分文字尚需修改。8月2日中午12點於活動中心2樓聚餐,大家若有空時,請盡量參與。
(五)有關教育部聯合視導,牽涉各處室業務,請各單位平時就應做好資料蒐集準備。
(六)秘書室將確認最後改大揭牌來賓名單,座位請貼上姓名名條,並分區設置校友區、來賓區等。各系重量級校友,需單獨邀請者,請通知秘書室。
(七)募款餐會亦需預留部分桌數,以備臨時入場人士。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教務處提:修訂本校「學則」,提請審議。
說 明:
(一)因應大法官解釋第684號解釋精神,大學為實現研究學術及培育人才之教育目的或維持學校秩序,對學生所為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如侵害學生受教育權或其他基本權利,即使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本於憲法第16條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意旨,仍應許權利受侵害之學生提起行政爭訟,無特別限制之必要。爰此,學校公法性之措施,若對學生之「基本權利」受有侵害,方有救濟。是故,校方在執行面應注意是否有法令依據、確實符合規定之要件、程序合法周延、符合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禁止不當連結、是否有不利擴張解釋等原則。
(二)各校扣考制度(附件)供參,扣考制度是否續留或修正(學則第39條),提請討論。
(三)該案業經本學期第6次教務會議審議(103.06.24)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
(一)本校「學則」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修正如下:
第三十八條 學生因故不能上課者,應依請假規則辦理請假手續;經核准給假而缺席者為缺課,未經准假擅自缺席者為曠課。
第三十九條 任一科目缺曠課總節數達該科全學期授課總節數三分之一者,不 得參加該科目期末考試,該科目學期成績以零分計,惟擔任校內各項會議學生代表且出席相關會議、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活動並請准公假及因重大傷病、懷孕、分娩、撫育三歲以下子女而核准之事(病)、分娩等假者不在此限。上述重大傷病之認定:
一、屬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重大傷病範圍且領有有效期間內重大傷病卡者。
二、大傷病請假期間,應檢附公立或區域級以上醫院有關該重大傷病或經診治醫師認定與該重大傷病相關之治療就醫、住院證明書並經准假。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二、教務處提:訂定本校「各項考試工作人員聘任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為使本校承辦統一入學測驗等相關招生考試試務順利完成並充分服務考生,需本校各層級人員傾力投入,茲訂定本辦法,準此聘派各行政職級及教職員,以圓滿達成任務。
(二)相關聘任資格及職務內容如草案(附件)。
(三)國立中央大學各項考試工作人員聘任辦法供參(附件)。
(四)該案業經本學期第6次教務會議審議(103.06.24)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簽請校長核定於103學年度起施行。
決 議:本案緩議,請審慎研處。
提案三、主計室提:修訂本校「年度預算分配原則」,提請審議。
說 明:
(一)為因應改大後之組織調整、桃園校區新設3系及學院運作之相關經費,經參酌他校分配原則並考量本校營運情況後,擬修訂本校年度預算分配原則如附件一。
(二)本次修(增)訂重點為:
1.增訂各學院業務費之分配基準,俾憑辦理業務費之分配。
2.將各所系基本需求經費之計算方式分為基本費用及變動費用,各所系訂有基本費用額度以支應基本行政經費,另變動費用計算方式則延用依學生人數為權數比率為分配基準,並將獨立所及EMBA學生權數調整與各系碩士班學生權數一致,期使經費分配更趨公平合理。
3.設備費分配部分,由各學院依循院務發展願景,建立資源分配機制。
4.因本校組織規程修訂,電子計算機中心更名為資訊與網路中心;「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修訂,會計室更名為主計室,爰配合修訂文字。
(三)配合本校改名大學,本原則名稱一併更改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年度預算分配原則」。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決 議:
(一) 本校「年度預算分配原則」第參點修正如下:
參、無形資產之分配
一、按預算年度行政院核定之無形資產經費為分配額度。
二、各單位之分配額度及項目,由資訊與網路中心召開「資訊發展委員
會議」議定討論後送行政會議核定。
(二)統籌款亦同,討論後需送行政會議核定。
(三)餘照案通過。
提案十五、總務處提:有關本校桃園校區103年度工程、採購、營運規劃項目暨預定進度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桃園校區為配合103年9月15日開學,須辦理附表所列事項。
(二)附表所列共十一大項63小項,各主辦單位標示如備註欄。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請各單位依進度表進行。
決 議:
(一)有關桃園校區空間協調會議,8月1日後校長將再邀集教務長、院長、三系科主任及相關人士討論。
(二)餘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有關桃園校區改名揭牌典禮,捐款人員名單或以數位電子化方式呈現,後續請總務處研議。
校長指示:本次會議已討論提案1至提案3及提案15。因時間因素,其餘提案(提案4至提案14),延至下次會議(103年7月31日)討論。
散會:12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