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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99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9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紀錄
100年2月24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確認紀錄
時間:100年1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時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李貴豐、林純如、王維民、李昭慶、李麒麟、邱繼智、廖文豪、鍾淑芬、王亦凡、李正心、華英俐、張梅芬、賴明政(陳秋美代)、張肇明、汪瑞芝、陳勝源(李志偉代)、蕭幸金、謝文盛、盧智強、閻瑞彥、蘇建興、魏榮貴、林淑媛、張旭華、葉清江、王美慧
應出席:27位 實到:27位
工作人員:徐慧芳、戴景初、盧晴鈺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壹、討論事項:

提案一、學生事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勞動服務教育實施辦法」案,提請審議。
  說  明:依據教育部頒定之「教育部鼓勵技專校院開設勞作教育及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要點」,修訂本法。
辦 法:俟討論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決 議:
(一)「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勞動服務教育實施辦法」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標題修正如下:
第一條 宗旨:
第二條 區分項目與內容:
第四條 規劃分工與考核:
(二)本案為修訂辦法案,非新訂法案,故會議資料中第2頁其名稱應修正為「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勞動服務教育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同頁右上角「中華民國95年9月12日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修訂」,請學務處查明「修訂」是否為誤繕,應為「訂定」,並請修正之。
(三)餘照案通過。


提案二、總務處提:校內空間轉移暨分配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為因應100學年度四維樓落成啟用、改名科技大學須增加圖書館樓地板面積及實施全校集中排課跑班制度等,故規劃將校內部分空間﹙教室、辦公室…等﹚予以轉移,並將教師研究室、研究所…等空間,統一分配。
(二)本提案共分為以下4部分,詳如所附之規劃資料。
1.校內空間轉移。
2.配合集中排課,各單位留用及跑班教室。
3.研究所﹙含系所合一碩士班﹚的空間。
4.教師研究室﹙獨立型﹚的分配。
(三)本提案分別於99年10月28日、100年1月5日召開談話會簡報說明,並綜合各單位意見修正後,經100年1月13日總務會議討論通過在案。
辦 法:討論通過後,委請建築師辦理細部規劃設計及工程招標,並預計於100年暑假施工。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進修推廣部提:有關自101學年度起,進修推廣部二年制、四年制及專科二年制夜間部修改修業年限,並配合修正本校學則及附設專科部學則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本部二年制修業年限由3年縮短為2年,係96學年度評鑑改進建議事項。
(二)目前各技專校院進修部二年制修業年限僅本校、臺科大3年及北科大2.5年,其他學校皆為2年;四年制修業年限僅本校為5年,其他學校皆為4年;專科二年制夜間部修業年限僅本校為3年,其他學校皆為2年。請參考附件一。
(三)四維樓於100年完工後,教室空間將較現有增加約四分之一,本部各學制可於週六、日排課,以縮短修業年限。
(四)本案擬比照現行多數學校之作法,二年制修業年限為2年,四年制修業年限為四年,專科二年制夜間部修業年限為2年。並配合修正學則,本校學則修正對照表(詳如附件二)及附設專科部學則修正對照表(詳如附件三)。
(五)本案業經99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詳如附件四)。
辦 法: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假日上課之安排,須尊重教師排課意願,並注意排課調配技巧,以確保學生出席率。

貳、臨時動議:(無)。

散會: 10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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